嗯,这个发现无限美妙。
佟庭烽没有阻止,心头有一种万蚁穿身的滋味,很不痛快。
这个女人,在和他闹脾气,也许她正在等一个和他闹翻的机会……如果他忍耐不住,后果会怎么样,他没办法想象。
很多事,他都能掌控在手掌心上,独独这个女人,她太过于独立,太过于不信任他,总能生出很多变数,令他防不胜防,无法稳稳驾驭。
“跟着!”
这是佟庭烽对阿灿下达的指令。
现在,他只能见机行事,限制她的行动自由,那无疑是不智的,那就只能等她消消气再说!
晚上吧,晚上再和她好好谈谈!
只是只要一想到接下去,她会和崔赞单独相处,他的肚子里实在闹腾的慌啊……
下午四点,宁敏见到了那位颠覆何菊华爱情的女人,常欢。
常欢是一个美丽的女人,哪怕病着,除了脸色差了一点,依旧美的惊人。
这个女人约有一米六五的身高,长发高盘,穿一件很显身材的旗装,像是刻意打扮过似的,整个人散发着一种雅致婉约的美,有点文艺范儿,不像何菊华身上所流露的那种与身俱来的雍容高贵。
这女人,就像一幅精致的江南水乡画卷,看在眼里,会让人感受到一种舒适的美感,想来,年轻时候,绝对是一个能让男人们神魂颠倒的绝色佳人……佟耀桦是何等的身份,看尽富贵圈里的美人,再邂逅这么一个天然去雕饰的小家碧玉,怎么可能不心动?
像这样一个美人儿,按理说是绝不愁嫁的,但她却带着一个私生子,在佟耀桦死后,在得不到任何佟家抚养费的情况下,把一个小孩子给抚养成了如今这样一个拥有着一身骄傲的成功男人,这当中,作为一个单身母亲,她付出的艰辛无疑是巨大的。
值得注意的是,宁敏从深藏在佟家的另一本属于韩婧的日记上发现了这样一件事:
“比起崔赞,也许我是幸运的,虽然我从小没有妈妈,但我有一个疼我爱我的爸爸,爸再娶后,后妈待我还算不错,哪像崔赞,从小到大,只能和母亲相依为命,至今连父亲长什么样都不清楚!”
这是日记里的一段。
当时,宁敏看着很纳闷啊,如果常欢当真是佟耀桦养在外头的女人,这个孩子的存在,是佟耀桦深爱常欢的产物,那为何常欢生下的崔赞从来就没有见过佟耀桦?
在佟耀桦出车祸离世之前,有漫长的十年,这十年,如果常欢是佟耀桦在外按的另一个家,就不会出现他自小和母亲相依为命的这样一个状况,应该会有一个很富足的生活才对。
除非这孩子并不受佟耀桦欢迎,是常欢瞒着他生下来的。
这也不对,孩子生下来之后,那就是常欢的武器,她为什么没有善加利用,而是选择消声匿迹?
难道她就这么爱佟耀桦,得不到应有的名份,得不到他的心,人也没捞着,还甘愿给他生儿子,生完后还躲了起来独自养着,她图的是什么?
这世上真有这么愚蠢不为自己着想的女人吗?
除非,她别有目的所在,是以,才让其儿子,在三十年之后,又回归佟家,来争取他应得的利益?
对于宁敏来说,常欢给她留下的印象,不是她的美丽,而是她的眼神……够温柔,也够深亮,深的让人探不到底,亮的让人觉得这种亲切和友善,有点虚,有点假。
这样一个感觉在大脑皮层形成之后,连她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
难道这是因为她对崔赞有陈见,以至于连带着就不怎么喜欢常欢了吗?
也许是,也许不是!
崔赞在三环的金黄地段有一套楼中楼公寓房,上下楼,两百来个平方,装潢很考究,倒不见得如何华丽,但在做工和用料之上,都是上了心的,彰显着一种家的温馨的氛围,美观整洁大方。
他说这是他临时租用的。
进门,常欢给了她一个拥抱,说真的,她实在不太喜欢和别人有肢体上的接触,但面对一个刻意表现亲切的人来说,她好像没办法拒绝,也不可能板着脸喝斥。毕竟现在她的身份是韩婧。在她决定来的时候,就已经估算着会遇上哪些事了。
“六年匆匆如一梦,命运就是这么的捉弄人。如果当初,我要是让小赞早点回佟家认祖归宗的话,也话你和小赞,就不会闹出这么一出悲剧了。唉,说来说去,都是我不好。那时,我们在美国,被佟家的人看管着,想回国回不了,想联系你,又联系不到……你根本就不知道,当时小赞有多痛苦。后来,我听说你结婚了,嫁给了佟大少,我就知道,你和小赞的的缘份,这辈子怕是完了……”
坐定,常欢抚着手心,追忆着以前那些艰难岁月,感慨万千,忧郁之色溢于眼眸,自责之意呈于面色,她静静的打量着她和崔赞:
“好好的一对人儿,多登对,居然没能走到一起……”
那语气,透着浓浓的遗憾。
“妈,你别想着已经没办法改变的事了。只要以后,我还能和婧婧在一起,那就成!过去的那些,都已经不重要。”
崔赞打断了常欢的话,扔下一句话,令其母微微一怔。
宁敏为之深深皱了一下眉,这种口吻太过于坚定,令人觉得讨厌。
“以后,你们真打算复合吗?”
常欢迟疑看了一眼“韩婧”,轻轻提醒:“可婧婧现在是你……是你嫂子!”
“嫂子”两字,引来崔赞一记冷哼,一记蔑笑挟着狠厉自他眼底一闪而过。
“她曾经还是我老婆呢……佟庭烽不是照样把人给抢了吗?只要他们离婚,我把人再娶回来,这不犯法……他们也管不着。”
那语气,怎么让人觉得他对这件事已经十拿九稳?
之前,她可和他说的很清楚的,就此一刀两断,但很显然,他并没有就此死了心。
“你爷爷那边,恐怕是……你这是想为了娶婧婧,不打算顾着自己的身份了吗?”
常欢露出忧色,儿子是什么脾的,她是最清楚不过的,认准的事儿,哪怕是撞南墙也不会转弯。
“妈,在这件事上,谁都别想让我改变主意!您也甭劝。我对婧婧,那是铁了心的!”
这母子俩一唱一和,一来一往,真是动听。
宁敏一句话也不说,淡淡的瞅着,不露半分情绪。
常欢沉默了一下,幽幽叹:“你这样做誓必很难容于佟家的,但如果你们坚持还要在一起,我倒也不反对,只是日后巴城是不能再待了。小赞,真要是有那么一天,你带着婧婧回美国吧!即便没有佟家的财产,凭你的本事,还是能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的……至于我,就把我埋在巴城,这里,是我和你爸相识相爱的地方……落叶归根,这才是最好的归宿。”
她微微笑了一个,眉目间散着几丝忧郁,又带着几分鼓励和支持。
奇怪,这样的女人怎么会没有另嫁?
宁敏好奇的盯着看。
崔赞则沉了沉脸,阴冷的脸上有狠色一闪而过,但很快,他恢复了神色,展开了温温的如沐春风似的笑:
“妈,今天这么开心的日子,您怎么能想着那些不愉快的事儿。哎,对了,您不是在煲汤吗?快去看看火候,婧婧已经有好多年没有喝过您煲的汤了,可别尽顾着说话,而砸了自己的手艺。”
“瞧瞧,瞧瞧,我这记的……婧婧,你坐一坐,要不,你们上楼去,到小赞房里坐坐,两个人说说悄悄话去。以前,你们俩孩子一来就腻房里,总有说不完的话。现在好像少话很多哦……我听说这几年你身子不太好,现在可好些了?还有……你脸上这伤,是怎么回事?”
常欢盯着她额角上的伤,迟疑好一会儿才温声说:“难道那孩子对你家暴了?应该不会吧,何菊华教养极好,是名流圈里出了名的贵太太,教出来的儿子绅士范儿十足……疼吗……”
脸好婆婆的样,纤纤素指,还往她额头上轻轻触了上来,尖尖的指尖轻轻拂掠而过。
当初,韩婧若能嫁给崔赞,也许不会很差。
“还行!这伤,是我不小心磕伤的!”
她微笑着答了一句,站了起来:“您不用忙,晚饭我恐怕不能在这里用,之前我答应小麒回家去陪他的!”
“这么快就要走?也是……没离婚前,是该避着点的!这样吧,我熬的汤快好了,你等着,我去给你们盛碗汤,再坐一小儿,马上就好……”
常欢热情的招呼她再坐一坐,往厨房而去。
宁敏没有推拒,重新坐下,看到崔赞正用一种很温存的目光睇着她,少了几分邪气,而显得格外的真挚:“要不要到阳台去看看,你送我的那几盆君子兰还在,现在正在开花,很漂亮的……”
也问她高不高兴,一把就将她拽了过去,上楼,走向阳台。未到门口,她就甩开了他的手,冷冷斥了一句:
“别动手别脚!我自己能走!”
崔赞只要缩回手,心里无奈,现在,她根本就不让他亲近。
阳台很宽,摆着一个花架子,上面放了四盆君子兰,花开正艳,红如火,艳如霞,花形极为好看,但装花的花盆并不考究,几乎可以说,和这房间的装饰很格格不入,陈旧的厉害。
“漂亮么……”m.χIùmЬ.CǒM
他捧了一盆呈于面前,睇着那害羞垂下的花蕾,比划着说:
“当初你送我的时候,它们才那么一点高。
“离开六年,故地重游,前阵子,我回过一趟我和我妈以前租住过的地方,那个老房东还认得我,直问我说:‘当初你们走的匆忙,都忘了把你和小婧的订情信物君子兰给带走了。这几年,我闲着没事,就帮你照看着,如今你回来了,还打不打算要回去养着。要的话我可以物归原主。要是不要,这花,以后就归我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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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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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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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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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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