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膳食娘子>511.第511章 张暴徒的日记
  这师生宿舍的装潢采用了许多后世的设计风格,处处都体现着“以人为本”的理念。比如那组合柜,这玩意早在杨涵瑶第一年来到宋朝时就出现了。

  不占地,还美观,张日弁倒也不是乡下来的泥腿子,这个组合柜他自己家里也买了一套呢。不过是用在书房得,书架组合柜。

  隶属常州商会下辖品牌“爱家”家居就是专门做这种组合柜得。当年与杨涵瑶合作的乔大早就在常州商会成立的第一年就投靠了过去,虽是下属单位,可如今在常州商会的地位却也是越来越重要。

  爱家家居所出产的家具款式新颖,且做工良好,结实耐用。他们的店面里还专门设计了一种叫作“样板房”的东西。

  张暴徒就是当初在调查杨涵瑶时,在京城的爱家家具做调查时,看见样板房中的书房组合柜新奇,一时按捺不住,着了杨涵瑶的“道”了。

  这让张暴徒可怄气好久呢!原来自己的定力这么差么?这样就按捺不住了!妖女果然可怕!

  师生宿舍没有厨房,所有人都得去学校的食堂吃饭,家眷也不例外。如果你有钱,也可以让厨房单独给你做。像李邦泽,王安国,王安礼这种级别的,也可以让人每天把吃食给送去。

  不过“二王”都是当代有名的学者,自然不会去做这种“假公济私”的事。李邦泽别看只是个秀才出身,可事实证明,一个人的品德与学历无关。

  老爷子很喜欢去食堂与师生们一起进餐。这种平易近人的品性使得他在常州书院的威望很高。哪怕大家都知道山长只有一个“秀才”功名,可对他却也是很尊重。

  再者,李邦泽虽然科举不行,可在数理化上那绝对是个“天才”。老头如今是越活越年轻,他都觉得自己前半生是白活了。一直遇上了这“数理化”他才找到了自己的价值。

  在他的组织下,老头还搞了不少的发明。比如现在师生宿舍里挂着的水印温度计可就是他的代表作。为此,李邦泽老爷子可是臭屁了很久的。

  所以,与其说李邦泽是这常州书院的山长,倒不如说老头在吃透了高中的数理化后,是假借书院之名,弄着经费在搞自己的发明。

  课是有给大家上的,可书院大小事物他基本不管。今天也就张暴徒面子大,不然老头才不会出来迎接。他忙着呢,平日里连梳洗打扮的心思都没有,已经在朝着王安石以前那个形象发展了……

  而平常管事的,则是杨涵瑶另外找来的人,是张春锐的远房堂兄,张春茗,又是个考不上进士的秀才。不过与他那堂弟一样,考试不行,可做管理啥得,那简直都不用人教。

  这张春锐一家估计都有这方面的才能。这张春茗是个人才,杨涵瑶见他做得不错,又有着秀才的功名,而“二王”又只愿教书,不愿管其他闲事。

  于是,杨涵瑶便把他升为了书院副山长,也算是对张春锐这多年兢兢业业替她打理福记的回报吧。

  张日弁把自己的“暂居地”前前后后,里里外外地巡视了一遍,点了点头,这妖女惯会做人得,给自己安排的住处还真找不出啥茬来。

  床单被褥都是崭新得,挺着鼻子闻一闻,还能闻到阳光的香味。再看这里面“先进”的设施,那就更找不出问题来了。

  事实上,张暴徒对这些设施还挺感兴趣得。临出京前,他特意到常州商会在京的百货楼买了一本日记本,这是常州商会今年刚刚推出的一种记事薄,配合今年刚出产的钢笔记录事情非常方便。

  唯一让人觉得不满的地方就是自己的那手钢笔字写得太难看了。所以哪怕心里不情愿,张暴徒还是花了一百文钱买了一本妖女的钢笔帖,用以临摹。

  不可否认地是,杨涵瑶在这方面还真是个人才。在毛笔上,开创了“桑体”不说,这一手硬笔字也是写得出神入化。一手字那写得是苍劲有力,完全看不出是出自女儿家之手。

  她的笔帖完全可以当成范本,用来临摹。自打那钢笔问世后,这京城就刮起了一股“硬笔风”。后来得知这钢笔乃杨涵瑶所创,于是便有不少人登门拜访,求取杨涵瑶的笔贴。

  杨涵瑶见此,便自己弄了一份笔贴出来,印刷成册,放在商会百货楼售卖。这种行为让张暴徒很不齿,如此不要脸的行为估计也只有这位平民县主才做得出来!

  不过不齿归不齿,这硬笔字还是得练得。你道为啥?原来自赵祯使上了这钢笔后,发现了钢笔的便利,于是平日批阅奏章也开始用起了钢笔。

  正所谓“上有所好,下必甚焉”。见到天子都用这钢笔了,于是乎,大家也就打听起了钢笔的来处。拿来一使,虽说觉得这钢笔不大好掌握,写出来的字也不大好看,可这时代从来不乏聪明人,马上就察觉到了使用钢笔的好处。

  所以现在别说是赵祯了,就是朝中的那些大佬们也都开始使用起了钢笔。除非是对外发布的重要公文还会用毛笔外,一般的公务处理皆用钢笔代替。

  这钢笔使用起来着实方便,以前写上几百字人就累了,可用了这钢笔后,写几百字很轻松。这对于那些上了年纪的大臣来说,真是一大福音吶!

  众所周知地是,使用毛笔,腕力很重要。一些大臣到了年纪,这体力衰退了,长期用毛笔写字,说不累那是骗人的。

  现在好了,有了这钢笔,又不似铅笔那般,字迹可长期保存,那平常处理公务啥得,当然是选择用钢笔了。大家又不傻……

  张暴徒作为朝中重臣,且年纪也不轻了,之所以没一上来就跟风,那完全是出于对杨涵瑶的偏见。可他偏见再大,却也耐不住身边的人天天跟他念叨钢笔的好处啊!

  其他人不提,就说家里的几个孩子吧,都在使用这钢笔。他在一旁冷眼旁观着,时间一久,他也耐不住了。在出京城前,亲自去了百货楼,买了日记本,钢笔和钢笔墨水。

  而且每一样都买了两份。买的钢笔还是精装版得,笔头用金子打造得。据说这样的笔头写起字来更加滑润,不似软钢那般生硬。

  张暴徒作为枢密副使,还兼着翰林学士的荣誉名头,在宋朝“********”的政策下,他的收入可不低。年收入转换成人民币的话,起码在两百万以上,妥妥的高级打工仔。

  买两支金笔,小意思啦!

  那日记本也不是俗物,就看这册子的封面就知这本记事簿价值不菲。封面上的纸张也是新产物,包着薄木片,上面画着一只活灵活现的画眉鸟儿,光看着这本子的封面都觉有股子高雅之气扑面而来。

  张日弁走进书房,嗯,这点他很满意。这住处虽比不上家里,地方小了些,可胜在五脏俱全。他一人带着两个仆从居住,一点也不拥挤,这还给他配置了书房呢。

  打发了仆从去整理行李,他自己则坐到书桌前,摊开日记本,看了看昨天写的日记,摸着胡须,脸上露出一丝笑意。

  只要有他在这儿盯着,他就不信嘉宁县主还能翻出什么花儿来。从怀里取出钢笔,拔掉笔套,把今天自己的所见所闻都写了下来。

  “吾常闻常州书院门口树有圣人铜像,可自转动。然,当吾亲眼所见时,亦难抑制心中激动……圣人先师仿佛显灵了,自而旋转起来……这等匪夷所思之事,着实令人费解……更有铜牛自动饮水……”

  得,这位主骂杨涵瑶是大白话的祖宗,可自己写起日记来也都是大白话。估计是报纸看多了,自己受影响了都不知。反正潜意识里就觉得这个只是自己做得记录,不用像写奏章那样,骈四俪六地,差不多就行了。琇書蛧

  不多大会儿时间,张日弁便把今天的见闻都写了下来。当然,这还没完呢,今天的见闻显然不可能到此为止了。等会去赴宴,没准还有更多的事需要自己记载呢!

  而这时门外又有人敲门,没多大会儿,只见自己那个仆从兴冲冲地跑进来说道:“老爷,楼下管事的李先生送来了两个叫作热水瓶的东西,听说热水倒进去,能保温上好几个时辰呢!”

  “竟有这等奇物?”张日弁现在已经麻木了,可听到有东西能将热水保温的东西还是有些吃惊。

  “老爷,您看?”仆人说着把手里的东西晃了晃,眼里满是惊奇。

  “怪事……”张日弁眯起眼,“这想来也是那县主搞出来的东西,这等奇物怎未见她在百货楼售卖?”

  那仆人一边给张日弁倒着水,一边说道:“老爷,刚小的问了下那李管事,他说这保温瓶是他们书院学生研制之物,说什么还不成熟,不能供应市场,保温效果不佳,所以暂时只供应内部。”

  “两个时辰还不满足?”张日弁有些诧异,都说常州商会对于出产之物要求极为严格,没想到传闻是真得。

  “嗯。”张日弁想到这里,摸着胡须点点头,眼里露出赞赏之意,“精益求精,这做法好!”

  “谁说不知道呢?”仆人显然显得有些兴奋,他把泡好的茶递给张日弁,又说道:“小的这趟跟着老爷出来可算开眼了。真没想到,这世上竟有这样神奇的事情。”

  “那牛怎么能自己喝水呢?老爷,外面都在传县主乃是天生神仙下凡,莫不是真得吧?她这是给那铜牛使了什么法术才……”

  “住口!”张日弁的脸一下就阴沉了,“子不语怪力乱神!我张家历代以诗书传家,你身为我张家人,怎可说出这等无知之语?!”

  那仆人被吓了一跳,忙低下头,躬身道:“是,老爷教训地是。奴知错了……”

  张日弁叹息了一声,摆摆手道:“罢了,也怪不得你!就是老夫见到圣人先师旋转起来时也曾有过这荒唐念头。只是张贵,你记住了,那肯定不是什么法术!嘉宁县主擅长机关术,那牛能自动喝水定然和此有关!”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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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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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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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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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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