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膳食娘子>2.第2章 屌丝还是那个屌丝
  杨家小娘子死而复生的事儿没到一个晚上就传遍了整个村子。其实也不用人们去互相奔走相告,当日差不多是全村的人都在场呢。

  就在回去的路上,人们还在啧啧称奇,这人死复生这么“耸人听闻”的事儿理所当然地就成了村民口中的新鲜事,热闹事。

  说来好笑,这死人有啥好看得?诶,你还别说,在这古代社会,因着少了各种娱乐项目,于是这红白喜事也成了一种热闹。

  撇开红事儿不去说,就算是白事,按照当地的习俗整村的人也得凑在一起吃吃喝喝上三天。想吃人家的东西,当然就得前来帮忙,于是哪家办点什么事儿,几乎是全村出动。

  这年头,花点子个儿力气就能弄点吃得,还有什么比这更有吸引力?

  杨李氏见着人活过来了,第二天就把家里用来招待的吃食整理了一番,挨家挨户地分发了出去,用她的话说,这是白饭,既然人死而复生了,这东西自然是不能留着自己吃,那不吉利。

  开始杨晓沫也没在意,毕竟初来乍道的,她那常州话又和这时空的方言有着一些出入,秉着少说话少出错的原则,她是能不开口就不开口。只是把目标放在了年岁还小的弟弟身上,套取一些自己想要的资料。

  只是这一套取,杨晓沫忍不住默默地流下两行泪来,前世就够屌丝了,没成想,重生一回,这,唉!!!

  晚上的时候,躺在床上,来这儿三天,在这三天时间里,经过她的旁敲侧击,需要知道的情况也了解了个七七八八,可这一波一波的打击让她萌生出还不如死了拉倒的悲观想法。

  她附身的这主儿名叫杨涵瑶,今年十岁,在这李家村属于外来人士。祖父年轻时,带着家人迁徙到了常州晋陵县,就在这李家村住了下来。琇書蛧

  她那短命的爹在十二岁那年就考中了秀才,引为美谈。可后来却不知怎得,考试连连失利,怎么考就是考不上,最终因着这事儿成了心病,在她弟弟杨乐贤出生还没到一个月的时候便撒手人寰了。

  家里的男人死了,剩下一家老弱妇孺,这日子就更加艰难了。这不,没两年,她那短命的娘也追着她老爹去了。

  更要命的是,杨涵瑶在她娘去世那年,受了极大的刺激,发了一场高烧,等烧退了,这脑子也坏了,整日呆呆傻傻地,话也结结巴巴,前不久更是掉到了池塘里去,人是被救上来了,可因着才开春,天气还很寒冷,得了风寒,药石无数,可这小杨涵瑶却是一点儿也不见好转。

  原本她那便宜的老子娘生病就花了不少的钱,田地已被卖了个七七八八,这家眼看着已是风雨飘摇了,可杨涵瑶这么一来,更是悲惨到了极致。

  为了挽回杨涵瑶的生命,杨家老奶奶愣是咬牙把家里最后的两亩地儿卖了,可仍是没能挽回杨涵瑶的性命。

  至此,这原本还算家境可以的家庭算是走进了一条看不到任何希望的死胡同里去了。

  杨家老奶奶悲叹自己命苦的同时更是痛惜杨涵瑶小小年纪夭折,为了给她有个还算过得去的丧礼,把自己的棺材本都拿了出来。

  所以当杨晓沫死而复生,甚至能清楚流利地问出一句话时,杨家老奶奶真高兴地快要晕过去了。在她看来这是杨家祖宗开眼了,她哪里知道杨涵瑶是活过来了,可里面的芯子已换成了另一个人。

  杨晓沫躺在床上,默默地回想着这几日收集来的讯息,忍不住叹息,前世总以为自己是个屌丝,没成想重生一回,比起上辈子那简直就是屌丝中的战斗机了。

  起码上辈子衣食无忧,唯一烦恼地就是专业学得不好,找工作成了个麻烦。可再麻烦,也没落魄到吃饭都成了个问题呀?

  经过她的打听和分析,她现在所处的朝代应是在宋朝,年号为嘉裕,今年是嘉裕二年。她不知道这是哪个皇帝的年号,所以也分不清楚现在具体是哪一年。

  只心里希望不要是南宋末年就好了,那样她真要哭了。如果她没记错的话,当年蒙元入侵,常州人民抵抗了半年,最终还是失败了。而愤怒的蒙古人进城后,史书上只留下了这么一句话“全城屠之”。

  如果是南宋末年的话,她还不如现在就找根绳子上吊得了,那可是中华历史上最为暗黑的几个时代之一。就算她侥幸没死,那以后的日子也是不好过得。

  在蒙古人的统治下,常州这地区的人是属于“南人”,地位最是低下,其生命的价值甚至连头毛驴都比不上。因着常州在抵抗蒙古的入侵,遭到了前所未有的大屠杀,最后城里只有七个人跑了出去,所以她对家乡这部分的历史也曾去了解过。

  这个时代的“南人”的生活,只能用一句话来形容:猪狗不如!!!

  龌龊的蒙古人把每二十户人家编成一“甲”,首长称“甲主”,由政府委派蒙古人充当。这蒙古人就是这二十家的总管,这二十家就是这蒙古总管的奴隶,衣服饮食,他可以随心索取,女子和财产,他更可以随心所欲。

  比如元政府禁止汉人打猎,禁止汉人学习拳击武术,禁止汉人持有兵器,禁止汉人集会拜神,禁止汉人赶集赶场作买卖,禁止汉人夜间走路。

  于是就出现了这样奇特的场景:家里做个菜,用把菜刀还得到那蒙古甲主那报备登记,等用完必须马上还回去。这还不是最惨的,这时代的汉家姑娘更惨,嫁人的第一夜,不是和丈夫洞房花烛,而是要献给蒙古人。

  这蒙古人也够坏得,霸道要求将那初夜权给他们,汉家的男儿受尽屈辱,而汉家的女子为了保持血统的纯洁性,不得不含泪把自己生下来得第一个孩子给弄死。

  元朝,是汉人不如狗得年代,几千万的中国人民被屠杀,无数中国妇女被强奸,无数中国儿童被绑架成为奴隶,最后在屈辱中死去;无数的人失去了祖祖辈辈建设的家园,无数的财产被蒙古帝国的统治者掠夺而去,以极其廉价的价格卖给阿拉伯和欧洲来换取他们奢侈的生活!!

  这不同以往的改朝换代,这是地地道道的亡国史!!

  杨晓沫不知道如果自己当真重生在这个年代了,她又该如何?就算有着现代人的灵魂知道历史又能如何?如果真是那样,知道了才是悲哀,因为她明明知道却无力去改变,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历史的车轮无情地碾压过来,将她这只小蝴蝶活活得碾碎致死!

  杨晓沫七想八想着,心里祈祷着千万不是南宋末年的同时,肚子又咕噜噜叫地叫了起来。忍不住皱起眉,用手着按着自己的胃。这几天来都是在喝点稀饭度过的。那稀饭还真是稀饭,稀得都快看不见儿米粒了。

  她现在这身子才十岁,又大病一场,正是需要营养的时候。可家里如今这条件,恐怕马上连稀饭都喝不起了。

  杨晓沫咬着牙,如今摆在她面前得第一道坎就是“生存”问题,再想那些有的没的也没用,不管啥时候,总得先解决肚子问题。

  她前世的专业是学得营养学,这在国内是个新兴学科。本以为这专业是很有前景的,哪知等她毕业了才知道这是多么坑爹的一个专业。

  工作不好找,国家规定的每一百人必须配备营养师的条例没人当回事。毕业一年了,她还是没找到合适的工作。最后不得不沦为了某直销公司的保健品销售员。

  至于公司的那些营养讲师,以她的资历还不够格儿。早知道这样,她干嘛在大三时放弃自己原本的医学专业转而去选择营养学?

  生活没有如果和重来,不过眼下她倒心思活泛了起来。

  国内的高校在学习营养学专科前都要学两年的基础医学,这点知识量也许在前世连个屁也不是,可现在她身处一千多年前的宋朝,是不是可以依靠自己的这点专业做出点成就来?最起码,怎么着也能养活自己这一家子吧?

  可这想法随即给她推翻了。她现在只有十岁,一个十岁的孩子去给人看病?还说出一堆“大逆不道”的理论来,恐怕还没等她给人治病赚钱养家呢,她就被人当妖怪给活活烧死了。

  行医暂时是不行了。那她还能做什么?做吃食?学营养学倒的确要学烹饪,可眼下这家也没本钱来给她折腾呀。谁知道现代人烹调出来的东西古人爱不爱吃?

  杨晓沫想了好久,突然悲哀的发现,自己貌似啥也做不了?小说里的那些主角来到古代各个大杀四方,造玻璃,造肥皂,弄个王爷公主当着,最不济也能成为一个大富豪。

  可为啥到了自己,却啥也不能做?甚至连吃饭生存都成了问题?杨晓默闷闷地吐出一口气,苦笑着,无论到了什么时代,屌丝还是那个屌丝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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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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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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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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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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