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因为这大热天里,她竟然穿着一件深色的长衬衫,还戴着墨镜跟鸭舌帽。
要知道现在虽然是晚上,但这个季节里云海市的气温可是很高的,别人穿短袖都热的冒汗,但这个人却穿着衬衫!
这也就罢了,最奇怪的是她还戴着鸭舌帽,更奇怪的是……大晚上的,这个女人还戴着墨镜!
当然,令刘新宇注意她的原因并不是因为这些,而是他认识这个女人!不,不应该说是认识,而是很熟!
尽管女子将自己围的严严实实,但这并逃不过刘新宇的双眼,凡是到了刘新宇这个境界,他们认人已经不是看外貌了,而是注重气息。
“秦思怡?她来这里干什么?”刘新宇心中产生了疑问。
虽然刘新宇认出了秦思怡,但秦思怡并没有看到刘新宇,可能是她压根就没想过刘新宇会在这里出现,也有可能是其他原因。
秦思怡的步伐有些轻浮,尽管戴着墨镜,但依然遮掩不住表情中流露出的那一抹痛苦。
这个药店很大,两人的距离并不近,此时刘新宇眉头微皱,因为他嗅到了一丝敏感的味道。
这个味道是很淡的,对于普通人来说根本就闻不到,但对于经历过无数生死的刘新宇来说……这种味道再熟悉不过了!
这是……鲜血的味道!
“她受伤了。”刘新宇很清楚这个味道是从秦思怡身上发出来的,再观看秦思怡走路的步伐跟那苍白的脸色,刘新宇更加确定了自己的想法。
“伤在上半身……右臂上。”刘新宇心中自语,这应该便是秦思怡穿长衫的原因了吧?
眸中闪过一道精芒,刘新宇的目光锁定在了秦思怡伤口处,当他看到隐藏在衣衫下的伤口时,眉头再次皱起。
这不是一个小伤,秦思怡的右臂已经被利器割开了一个五厘米长的口子,口子很深,甚至都可以看到翻出来的血肉。
当然,这一幕只有刘新宇自己可以看到,因为他有着秘术,其他人是看不到的。
秦思怡很痛,但她却不后悔自己做的事情。
因为今天下班,路过马路的时候,一个染发男子抢了一个年迈老太太的钱包,那个男子手中拿着刀,所以周围人没有一个插手此事的。
本来秦思怡也可以一走了之的,但她却没有,为了帮老太太抢回钱包,顺便将男子绳之以法,她跟染发男子争斗了起来。
可惜她的武力值并不高,虽然将钱包抢了回来,但并没有抓住那个男子,反而被男子的匕首刺中了手臂。
受伤之后,秦思怡回到家简易的处理了一下伤口,她知道妹妹一直反对她在警局里干下去,所以受伤这件事肯定不能告诉秦梦瑶。
简易处理完,秦思怡便穿上一件长衬衫,然后来到了药店。
她也有想过去医院,但是医院那昂贵的医药费……令她犹豫了!下班时间受伤,这并不能算是工伤,所以警局是不报的。(这是世界政府的规定,华夏只能无奈遵从。)
秦思怡家里并不富裕,只有她跟妹妹相依为命,妹妹还要上大学,开支比较大,所以平日里秦思怡能省一分钱就省一分钱,哪怕这些钱省下来给贫困地区的儿童,她也绝对不浪费一分钱。
她从来不给自己买新衣服,就比如这个衬衣,还是三年前买的,现在已经洗的都发白了,但她还没有扔掉。
尽管如此,在吃上秦思怡却不省一分钱,因为她是跟妹妹一起吃的,为了秦梦瑶可以更好的发育,这些钱是必须要花的。
不过说到底只有早饭跟晚饭两姐妹才在一起吃,至于中午饭?秦思怡一般是不吃的,她给自己找了一个很好的借口,那便是……减肥。
“云南白药,医用棉布,棉棒,消炎药水。”秦思怡的嘴唇有些干裂发白,可能是失血过多引起的,说话的声音都带着沙哑。
“白痴女人,这么严重的伤,以为这样简单的处理就可以了吗?”刘新宇提着买来的草药,暗自皱眉。
相比起刘新宇,药店人员可看不出秦思怡受伤了,而且秦思怡自己又不说,人家只能按照‘你要什么,自己给你什么’的套路来行事了。
买完药之后,秦思怡缓步朝着药店外走去,她失血太多了,想走快了都不行。
“老板,麻烦您再帮我拿一些草药。”刘新宇对着药店人员说出了一些草药名,便不再言语。
药店人员听完刘新宇的话,楞了一下,因为他知道这些都是治疗刀伤的药材,还有几样是祛除疤痕或者为了受伤之后不留疤的药材。
尽管心中很好奇刘新宇买这些药材想干嘛,但药店人员终究压住了自己的好奇心。
待到药材装好,刘新宇快步离开了药店,目光锁定在秦思怡身上之后,快步朝其走了过去。
“钱有那么重要吗?这个笨女人,如果身体垮了,省下再多的钱又有什么用?真是让人头疼。”刘新宇朝着秦思怡走去,边走边想。
他怎么可能不知道秦思怡不去医院的原因?但刘新宇知道这件事自己不能明说,因为这样一是显的唐突,二是会打击秦思怡的自尊心。
这个女人……可是很要强的,不然也不会这个打扮来药店了。琇書蛧
秦思怡一步一步的走着,她走的很慢,刘新宇自然很快就跟在了她的身后。
而他并没有压低自己的脚步声,所以引起了秦思怡的注意,如果一个人长期跟在她的身后,她再察觉不到的话,这么多年的警察……她是白当了。
转身,回头,秦思怡望向身后的人,当她看到刘新宇的时候,明显呆滞了那么一下,显然她没有想到刘新宇会出现在这里。
“你……怎么在这儿。”
秦思怡不知道该说什么,当她看到刘新宇手中的药材时,她便知道刘新宇肯定去药店了。
“去买了点儿药材,看着你有点儿眼熟,所以就跟了上来,没想到是你。”刘新宇自然不会说他早就认出了秦思怡。
“哦。”秦思怡简易的回了一句,不是她不想多说话,而是实在有心无力,现在她感觉自己随时都会疼晕过去。
“你怎么了?怎么买云南白药?受伤了?”刘新宇故意将目光锁定在秦思怡手中的药袋上。
秦思怡听到这句话,不知怎么的,心头升起一阵暖流,他这是在关心自己吗?不,这应该只是一句很普通的问候吧?恐怕任谁碰到这个情况,都会这样问上一句的。
PS:蝼蚁祝大家新年快乐,万事如意,天天有个好心情,在新的一年里,节节高升!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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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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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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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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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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