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武士架起了篝火,拿出了酒肉,开始组织一场篝火晚会。
六点钟的时候,刑天三人终于清洗干净自己了,换了装从山洞中走了出来,因为不是战时,所以身上也就没有披经过特殊工艺打造的铁甲,只穿了一身软甲就出来了。
外面已经到处都飘荡着肉香,所有的金令武士终于全部回来了,此刻围坐成一大圈正在喝酒吃肉,到处都是爽朗的笑声。
“已经很久没有这么热闹的场面啦!”
凤舞的脸上带着笑容,在十万大山里呆了太久,如今一看到这一切,顿时也有种非常亲切的笑容。
不过,三人很快就笑不出来了!
因为他们发现,这里加上自己等人也就只有十八个金令武士了!
任务开始前宣誓那天,可是足足有将近三十人的!
很显然,已经有十多人战死了……
在短短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光是金令武士就战死了十多人!
一时间,三人都有些说不出话了。
也就是直到这一刻,刑天才忽然明白“民族”二字,究竟是怎么回事!
他想起了出征前在那大厅里三十余人庄严宣誓时的郑重,如今又看到了战争之后剩下的稀稀落落的生者,二者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这种对比,原来就是民族!
刑天忽然有一种明悟,民族,其实根本就是一首带着血泪的史诗悲歌!
那些为了守土护邦而战死的人的信念和英魂,就是民族!
“你们三个傻愣着干嘛?!”
银剑忽然扭过了头,对着三人招手:“快过来喝酒来!”
三人无言,默默坐了过去!
“人终于全了,哈哈!”
一个满脸虬髯的大汉大笑,猛地灌下一口烈酒,叫道:“来,咱们一起唱首《国殇》来助兴!”
这个提议,许多人都赞同,刑天知道,《国殇》是枭龙特勤组的创建者写下的一首歌,写出了枭龙儿女的情怀,只是那位前辈战死在了异国他乡,身中四十一刀才死,临死前,拄刀而立,高唱此歌而走到生命终点。
从那以后,这首《国殇》就成为了整个枭龙特勤组的灵魂,被无数人传唱。
“执戈堂堂,以向四方;挽天河之水,洗我刀枪;一鞭长扬,烈马狂歌,看长风烈烈,吹我征裳。
执戈堂堂,以战四方;穷碧落之泉,拭我甲衣;披坚执锐,掠阵破城,征疆场万里,赫赫煌煌。”
一群人一边狂饮一边高唱,气氛很浓。
只是刑天却多少有些沉默,看着这些人的时候只是在想,明日如果再开战,得为多少今天还在把酒言欢的人敛尸?等这神藏的风波过后,又能有多少人活着回去?
或许有,但肯定不多。
或者,干脆一个都回不去。
……
距离第三猎杀区指挥所十公里开外的婆娑山深处,这里几乎已经是十万大山的最深处了,是中心地带。
夜色茫茫,此刻,一片山谷中,正有这么两名有着西方人面孔的大汉在亡命奔逃。
两人看上去匆匆忙忙的,几乎是在慌不择路的狂奔,身上衣服破破烂烂的,浑身上下都是触目惊心伤口,血迹斑驳。
“逃出来了,应该没有在继续追我们了!”
当中一名金发大汉回头朝身后看了一眼,顿时大大的呼出一口气,脸上神色很明显一松!
“总算逃出来了,这回真的是死里逃生!”
另一名有着棕色卷发的汉子眼中犹带着恐惧:“该死的,我从来没见过那样的狼群!不,它们根本不是狼,而是魔鬼!”
两人对视一眼,都看到了相互眼中的恐惧!
他们二人可以算是师兄弟,当年跟着同一位师父学武,师父去世以后,就一直都在世界各地游荡者,如今,总算是勉勉强强达到了化形境界而已,听闻华国有神藏出世后,便组织了一大批西方修炼界的武者来华夺宝!
他们对此次夺宝,志在必得!
因为他们组织起来的这个小团体足足有三十人,当中光是化形境界的高手就有二十四人,绝对可以说是一支非常精锐的团队了。
仗着实力高强,他们在进来以后,几乎是直接就奔着十万大山的最深处冲了进来,是所有夺宝人员里走的最远的一支,因为他们有这个底气!
然而,就是这种底气葬送了他们!
就在一个小时前,他们刚刚扎好营的时候,被一支狼群袭击了!
该死的,那是一支他们从来都没有见过的狼群,铺天盖地,就像蝗灾一样,一眼看不到尽头,估计至少都得有好几千只狼!
成员几千的狼群,谁他妈的见过?
事实上,一般最常见的狼群里也就只有五到十二头狼而已,比较大的狼群在冬天寒冷的时候最多可到四十只左右!
全球的狼都是这样!
可这个地方的狼它就是不一样,足足聚集起几千只,啸聚山林!琇書網
他们看到第一眼的时候就彻底傻了,这他妈的倒地是狼群还是狼军啊!
而且,这些狼的个头还非常大,最起码两兄弟闯荡天下这么多年,从来没见过个头这么大的狼,体长三米多,肩高一米五开外,体重最少都在三百磅开外,比已经灭绝的纽芬兰白狼更大,更加强壮,倒是与在恐龙时代就消失的恐狼非常相似!
最骇人的是,这些狼有着一双完全赤红的眼睛,就跟红宝石一样鲜红透亮,大概就是鲜血的那种颜色,浑身上下钢筋铁骨,就算是炼气境的高手内力十足的一掌拍在其身上都没事!
这些生物,根本就已经不像是狼了,而是魔鬼!
它们在这个月黑风高的晚上袭击了两兄弟所在的团队,用獠牙把他们的每一位同伴都撕成了碎片,就算是化形境高手那坚韧的身体都抵不住这些狼的利爪,他们眼睁睁的看着自己同伴的尸体被吃的骨头都不剩而无能为力!
最后,两兄弟逃跑了,被这些狼追击了整整三四里地才总算摆脱了!
“完蛋了,一切都完蛋了!”
金发汉子眼中有泪,这一次来华夺宝,是他们策划了很久的事情,也是他们的希望,指着能夺到什么好东西让自己更加强大呢,如今所有的一切都在巨狼的齿间灰飞烟灭了,就剩下他们两个人,能不能活着走出十万大山还不知道呢!
当下,这金发汉子就到峡谷一边“噗”的一屁股坐倒在了地上,这一坐不要紧,顿时感觉一阵钻心的疼痛传来,“嗷呜”惨叫一声,捂着屁股就从地上跳了起来:“该死的,究竟是什么东西,好疼啊!”
金发汉子疼的都眼晕,狠狠一脚就朝低矮的草丛踢去,“喀拉”一声,一具骨架飞了出来,当中一根肋骨上带着点点血迹。显然,方才金发大汉就是被这肋骨扎了屁股。
两人顿时全都呆了!
要知道,他们可是化形境的高手了啊,肉身得多么坚韧,竟然让一具白骨给扎破了屁股,实在是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情,难不成这白骨还能比刀剑更加坚韧锋利不成?
当下两人开始仔细观察起了这白骨,发现这白骨的骨骼结构与人类有些不同,看样子应该是属于直立行走生物的,但是在颅骨两侧,却多出了两片跟扇贝形状差不多的骨头,看样子应该是耳朵。
可问题是,人类的耳朵上是脆骨,没耳骨这么个玩意!
也就是说,这具尸骨根本不是人类的!
骨骼晶莹如玉,如同玉石一样,非常坚韧,显然是一具武者的骸骨,而且境界还不低,最起码化形境武者的骨头不可能达到这种晶莹如玉,永不朽灭的地步!
兄弟两人对视一眼,都看到了彼此眼中的震骇。
然后金发大汉开始仔细翻找身边草丛,不多时,忽然高兴的跳了起来:“天,看我找到了什么,一把宝剑!”
只见,其手中正拿有一把非常精巧的宝剑,长约三尺三寸,呈黑色,没有一丝锈迹,上面有神秘的花纹,剑锋上隐见青芒!
毫无疑问,这绝对是一柄宝剑,在这里不知道丢了多久了,竟然没有一丝锈迹!
这完全是意外之喜,金发大汉自然高兴:“布鲁斯,我能感觉得到这剑上的力量,它似乎可以对我的力量进行加成,天!这真是好东西,有了它我战力最少都能提高两成!”
兴奋的金发大汉注意到布鲁斯脸上的神情很奇怪,那是一种让他都觉得有些陌生的东西,只不过此时他正是高兴的时候,也就没有多问什么,一个劲儿看着自己手里的宝剑!
“是吗?那可真是恭喜你了我的兄弟!哈哈……”
布鲁斯大笑了起来,走过去拍了拍金发大汉的肩膀,道:“来,让我看看你的宝贝!”
“好吧。”
金发大汉有些不舍的递出了手中的剑,他没注意到的是,低头看剑的布鲁斯眼中闪过一丝冷芒!
下刻,让金发大汉无法相信的一幕出现了,布鲁斯竟然在接过剑的一瞬间直接用剑砍向了他的脖子,出手非常快,他又是猝不及防,根本躲不过去!
为什么?!
这是金发大汉的最后一个念头了,然后“噗”的一声,他就被他最好的兄弟砍下了头颅,鲜血喷起很高!
“确实好剑,很锋利,杀人不费劲。”
布鲁斯抹了把脸上的鲜血,看了眼倒地的金发大汉的无头尸首,忽然桀桀怪笑了起来:“兄弟,大哥谢谢你的剑了,它确实对我的内劲有增幅作用,这样的宝物,能让我在修炼的路上顺利很多!”
说完,他似乎想到了什么,眼睛一亮,径自嘀咕道:“非人类强者的尸体,神秘宝剑,这一切都不是现在的世界所有的东西,却在这里发现,莫不是……”
想及此处,布鲁斯像前方搜寻,然后,他震惊了……
在前方的漫漫荒草中,到处都是与先前那具骷髅差不多的骸骨,颅骨两侧生有耳骨!
除此之外,还有很多和人类骸骨差不多的白骨,晶莹如玉,散发着温润的光辉。
遍地都是!
更有残破的铠甲和断裂的兵器……
白骨盈野,一眼望不到尽头,几乎铺满了整个峡谷!
布鲁斯几乎是踏着白骨在前行,走出峡谷后,来到一片群山环绕中的平原——依旧是那白骨盈野的惨烈景象!
每一具骸骨都非常不凡,散发着乳白色的光晕,几乎点亮了整片平原。
甚至,布鲁斯还发现了一具骸骨是金色的尸骨,骨头上散发着不朽的神性光辉!
“上帝啊!这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为什么会有数以百万计的生灵战死在了这里,难道是一片古战场吗?”
布鲁斯惊呼,继续在这旷野上飞速前行着,以他的速度,竟然用了一夜的时间才穿过了整片平原!
亲眼见证了这平原的广袤后,布鲁斯脸上已经写满了惊恐——因为这么大的平原上,竟然全部都被白骨铺满了!
这何止是百万生灵啊?怕是千万都顶不住!
究竟是打到了怎样的惨烈程度,才会有千万修武生灵马革裹尸惨烈景象!?
再往深处,布鲁斯更是看到了更加奇异的白骨,有如山大小的兽形尸骨,也有脊椎上长有跟长矛似得骨头的尸骨,总之千奇百怪,什么样的都有!
谁能知道,在这十万大山中竟然还有这样的地方!
一直走到晨曦撕破天地黑暗时,布鲁斯终于走到了平原尽头,横亘在他眼前的是一座壁立千仞的大山,不知高几何,长几何,双眼难测!
诡异的是,这大山前竟然有两扇高达百米的巨大石门!
石门上写着一句话,字迹古朴大气,铁画银钩,浑然天成!仅仅是一行字而已,就透发着一种大气势,似乎一位高高在上的皇者在俯瞰众生一样!
这是一种布鲁斯不认识的文字,很像中国的古字。
“噗通!”
布鲁斯直接一屁股就坐在了地上,仅仅看了那大字一眼,就浑身上下都是冷汗,一个劲儿哆嗦,不断喃喃自语着:“神藏!神藏!”
“天!神藏一定在这里!”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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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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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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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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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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