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两人还是分了头,虽一个被子,不在一个方向。
阿单卓急急忙忙的冲进来,见到满脸鲜血的丫鬟,吓得还以为是厉鬼,当弄清楚是不小心被贺穆兰误伤以后,了然地表示了理解。
以花姨那般的警惕性,屋子里突然出现个人,被揍一顿也是正常的。只是花姨也太凶残了,连女人也揍。
也是,男人不好意思揍女人,花姨自己就是女人,却是无妨的……
还好花姨没去做太子殿下的保母,否则后宫里那些女人就要遭殃了。看这丫鬟血淋淋的代价,后宫那般复杂,难保花姨不会一时气上心头,喋血后宫。
阿单卓傻乎乎的被劝回了屋,这才想起来他去花姨房间是因为他被子里也多了个光溜溜的女人,阿单卓比贺穆兰考虑的要多的多,他阿母一直反复叮嘱他,不是自己的新娘子,谁也不能欺负,所以他只能可怜的拿出行李里的绒毯,在屋角窝了一宿。
至于她被子里的丫鬟这一晚会是什么想法,谁也不知道了。
第二天一早,睡得一点都不好的贺穆兰和基本没睡熟的阿单卓迫不及待的送走了两个丫鬟,一致做出决定:
“赶紧去市集买齐东西,今天就是爬也要爬出这个人家!”
再多来几个晚上,没吓死也要困死了。
贺穆兰只要想到自己一如厕都有人碰东西伺候,全身上下都冒鸡皮疙瘩。
大户人家不会擦屁屁都有人伺候吧?
那还要不要好好的思考人生了啊?
“两位可是嫌老朽和老朽的孙儿招待不周,所以才急着要走?”楼老有些难过的问贺穆兰和阿单卓:“这才住一天……”
盖楼侯心中直犯嘀咕。明明昨晚侍寝的姑娘也歇了一夜,早上都是疲倦不堪的回去的,晚上应该伺候的也挺周到。
怎么才住一天就要走呢?
“正是因为楼老照顾的太妥当,所以我们才要走啊。”贺穆兰笑着说道:“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习惯了这样的日子,日后就没办法好好生活了。”
“不过是招待几日,哪里会移了一个人的本性。”
楼老不以为然。
“有比较就会有不甘心,本性都是这么一点点移掉的。”贺穆兰和他打着太极,“何况我们还要去探访好友的家眷,早一点去我们也会安心。”
盖楼侯看了看穿着崭新衣衫袍服的贺穆兰和阿单卓,就知道他们今日一定是去访友的,于是也不勉强,只是摸了摸胡子,露出遗憾的表情。
“这样吧,你们有事在身,我也不留你,不过你今日要去准备表礼,总要有个向导。你们行李本来就多,再加上礼物,一匹驮马肯定不够,等下我叫马房给你们套个车,再带个马夫,就算是借你们先用着,等你们东西送到地方,就叫马夫赶马回来,可好?”
贺穆兰和阿单卓闻言大喜,他们也在头疼这些问题,想不到楼老全都给他们想好了,当下也不推辞,立刻道谢。
盖楼侯本来是想自己陪他们在壶关城逛一逛的,可是他们今天走的这么急,肯定是有什么原因,他也就不用送上去讨没趣了。
双方好声好气的结交,盖楼侯口中直道日后都算是朋友了,贺穆兰一定要经常来做客,贺穆兰答应回程的时候一定再拜访,这就算是定下了约定。
盖楼家赶了一辆马车,找了一个熟悉壶关城的管事作陪,几人先去集市买了几筐上好的木炭,又买了些风羊汤羊等风物。此地羊肉颇为有名,贺穆兰想着那同袍家还有一个儿子,年轻人爱吃肉,便多买了一些。wWW.ΧìǔΜЬ.CǒΜ
还有厚厚的葛布、可以给衣服鞋子做面子的缎子,各色准备了一些,把那车装的大半满,在路上还看到卖黑梨的,看起来稀奇,也带了一筐。
那管家是盖楼府负责采买东西的管事,带着贺穆兰买的东西又便宜又好,他熟门熟路,别人还送了贺穆兰不少添头。贺穆兰考虑到这管事和车夫今天一天下来辛苦的很,索性把这些添头都给他们分了,也算是小赚一笔。
要知道这时代没货币,什么东西都能拿来交易,给东西就等于给钱了。
这一下大家都皆大欢喜,干的更为卖力了。到了快中午时候,几人草草吃了一点,管家回了盖楼府继续当差,车夫便领着贺穆兰和阿单卓二人往小市乡赶。
小市乡在东边,东边山林多,地势也高,马车和马匹们踏着干燥的松针和棕色的落叶,一路进了小市乡。
贺穆兰靠着花木兰当年来的记忆找到了同袍家曾经住的地方,结果却发现房屋破败不堪,看样子已经许久没有住过人了。大门被一把铁锁紧锁,屋里屋外都无生气,门楣和窗台上积灰都有寸许,怎么看都不像是有人烟。
“难道我们找错了地方?”阿单卓院子里和屋后都绕了一圈,“连个畜生都没有,肯定没有住人啊。”
贺穆兰也是纳闷,花木兰第一次来是十年前,上次来是八年前,这段时间他们一家都还住在这里,结果却没人了。
“我们找个人问问。”
于是一群人赶着车马在小市乡的乡间绕了起来。
他们到达小市乡的时候已经是下午,再找不到可以宿的地方天都要黑了。
冬日里不需要下田,因为外面很冷,大部分农民都不会出门,窝在家里取暖可以少买几件御寒的冬衣,冬衣穿的少,也能多穿几年,所以贺穆兰和阿单卓没有在路上找人,而是在空屋附近找了一户人家,敲响了门。
敲开门不容易,好不容易敲开了一户人家,却吃了闭门羹。
“敢问这位老伯,你可知一户姓‘丘林’的人家现在住在哪里?他是鲜卑人家,据我所知,小市乡里只有这一户姓丘林。”
那老头子穿着一身蓝色的葛布厚袄,看起来精神的很,不似一般无知的老头。贺穆兰先用汉话说了一遍,见他只顾打量却不回答,又用鲜卑话又说了一回。
这老头待听到她说鲜卑话以后,这才搭理她,不过却是摇头。
“这里没有姓‘丘林’的人家,你一定是找错了。”
“怎么会找错呢?丘林莫震曾以大将军之礼下葬,在小市乡应该有些声名才对啊。我是他昔日的同袍,过来祭奠他的,顺便拜访一下他的家人。”
岂料贺穆兰此话一出,这老头立刻吹胡子瞪眼起来。
“我说没有就没有,这里已经没有姓丘林的人了。死光了,全死光了!”
贺穆兰的心咯噔一下,整个人都不好了。
“怎会全死光了?前年下半年我还拖朋友送了不少东西过来,那时候还是好好的……”贺穆兰不敢置信地瞪大了眼,“怎么死的?他的发妻和儿子都死了吗?”
“专门跑到我家门口来说这些做什么?晦气!”老头哼了一声,“砰”的一下关上了门。
“花姨,怎么样?”阿单卓在院门外等了一会儿,见贺穆兰像是梦游一般走了出来,连忙出声询问。
“死了,说是都死了。”
贺穆兰垂着头,整个人充满了悔恨。
是不是她这半年东西没送过来,他的妻儿饿死了?
不,他儿子已经成年了,怎么也不至于让母亲饿死。那为何一家上下全都死了?丘林莫震还有兄弟住在这里,为何这处宅子空空荡荡,什么人都没有?
到底是怎么死的?
“怎么会死呢?得病了吗?”阿单卓也吓了一跳,“您有问清楚吗?”
“那老人家把我赶出来了。”
“那我们多问几家,总能问道吧?”
贺穆兰稍稍打起了精神,点了点头。
“是,我们多问几家。”
这小市乡和贺穆兰住的营郭乡不同,这里靠近平城,鲜卑人不少,鲜卑人喜欢鲜艳的颜色,所以建房子多喜欢抹上朱红草绿之类的颜色,贺穆兰指望着丘林是鲜卑人,自己也是鲜卑人,看在同族面上好说话,专挑那鲜卑人的房子去问,结果一个时辰过去了,这些人家不是直接说不知道,就是好声好气的把她送出来,告诉她去别人家问。
贺穆兰这一番问的一筹莫展,还加一肚子火气,顿时眉头一蹙,生气道:“居然白跑了一趟,这一群乡邻一点都不和气,丘林家死的这般无声无息,一定和他们漠不关心有关,要不就是做错了什么事心虚。”
古时候的农村迂腐,说不定这母子俩就是得了什么病被赶出去病死的。贺穆兰一想到这种可能就不寒而栗。
“那现在怎么办?”
阿单卓看了看身后的马车夫。这车夫比他们还急,他负责把东西送到地头,天黑之前要赶回盖楼府的,结果找到了地方,却没找到人。
“走,去丘林莫震的坟上。我记得就在离这不远的一处山坡上。”贺穆兰一咬牙,“人都死了,总要入土为安吧?我去烧点东西,把能烧的都给他们家人烧了!”
羊腿烧不了,她烧点布给同袍和他的家人用总行吧?
***
他们赶着车,骑着马,依着花木兰的一些记忆,朝着丘林莫震的坟上去找。丘林莫震是按大将军之礼下葬的,所以坟地占地极大,有阳宅和阴宅,阴宅在地下,是个有墓室和墓道的墓穴,而阳宅在地上,平日里由守墓人居住。
只是丘林莫震虽然以大将军之礼下葬,但毕竟不是大将军,而只是一个郎将,家里也没有多少家底,所以也没有奴仆常年去守墓。
贺穆兰原想着大老远跑来,总不能白跑一趟,活人没见到,祭奠一番,替故友清理下墓地的荒草还是可以的。他们有备而来,祭祀的水酒裱纸香烛什么都带了,鲜卑人还喜欢烧衣服,他们也带了衣衫。
因为丘林莫震的坟头比其他人都大,所以这一个土山只有丘林莫震一人的坟茔,贺穆兰让马车停在山下,和阿单卓牵着马,带着祭奠的东西一步一步的往山上而去。
天色已经渐晚,再晚点回不去,说不定就要在小市乡找人家借宿了,只是贺穆兰对小市乡这些乡民已经失望透顶,情愿住在丘林莫震的阳宅都不愿意去借助他们家,所以动作只能快些。
好在贺穆兰力大无穷,抱着一大堆东西走的还是如履平地,两人两马到了丘林莫震的坟头,却发现沿路都干干净净,一点杂草都没有。
“花姨,这不像是没有整理的样子啊。”阿单卓看着不远处白色的坟茔,有些奇怪地发出疑问。
“你说,他家一家老小估计就是这两年死了,重开墓室合葬,总要整理一下吧?”贺穆兰心里烦躁,和阿单卓说话也急躁了起来。“一定是我,若是大半年前我换陈节来就好了。就算陈节出事,我也可以自己来啊。我居然就这么不管不顾……”
“花姨那时候不是生病吗?”阿单卓只能苍白的安慰。“这也只能怪老天无眼,竟连这般英雄都没有下后……”
贺穆兰没有出声,只顾抱着东西继续往前走,一时间,土坡上只听得见马蹄吧嗒吧嗒的声音,以及偏僻山头上呼啸而过的风声。
可即使只有一些马蹄声,还是惊动了某人。
一个布衣钗裙的妇人听闻外面有动静,从墓穴地上的阳宅中走了出来,仰首眺望,远远地问道:
“是豹儿回来了吗?”
!!!
坟茔之侧,为何会出现一个妇人?
难不成是白日见鬼?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也是,男人不好意思揍女人,花姨自己就是女人,却是无妨的……
贺穆兰:……不好意思,其实我也不随便打男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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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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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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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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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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