抬头四处张望,只见一座高大的牌楼,上边写着三个大字“鸣玉坊”。
比平安坊相比,鸣玉坊繁华了不止十倍,入目处只见高楼林立、彩旗飘扬,站在街道上就能闻到浓浓的酒香。
不过最吸引眼球的还是那些高楼前,一个个穿着彩衣的女子,酥胸半露,罗扇轻摇,阵阵脂粉的香味铺面而来。
我靠,居然是红灯区!
作为地球时代的屌丝,虽然没有进去过如“天上人间”这般高档的会所,但是那些开在隐蔽处的洗头店,偶尔兴致来了,他也会进去找小姐姐们畅谈下人生。
不过扬州的青楼,这种高逼格的地方,他就只在电视中见过,在诗词中听过,亲身实践却是一次没有过。
“要不进去瞧瞧?”
兜里还揣着五百多两银子呢,也算是有钱一族,罗晋心里有些痒痒。
他是个心里正常的男人,总是会有需求,而且这具身体的年纪,正是荷尔蒙分泌旺盛的时候。m.xiumb.com
再说了,明清两代,逛青楼可不是什么羞耻的事情,尤其是对于文人墨客来说,那是极其文雅之事。
找了一通理由将自己说服,罗晋大步向街内走去。
鸣玉坊中青楼林立,大大小小有几十家,入目之处尽是莺莺燕燕,可到底去哪一家?
罗晋有些拿不定主意。
好在路上多得是小贩,随便选了一个捏糖人的小贩,丢了一角银子过去,那名小贩立刻竹筒倒豆子一般,将知道的东西全部说了出来。
小贩掌握的东西还真不少,罗晋听完,算是对这里的青楼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
明朝时期扬州聚集了许多的豪商大富,再加上扬州自古出美女,有资源有需求,青楼这个行当自然盛行,其中出名的红灯区就有秦淮花船和瘦西湖的鸣玉坊。
不过鸣玉坊中青楼众多,逼格最高的一家当属丽春院!
扬州丽春院——
等等,这个名字怎么这么耳熟。
听到丽春院这个名字,就像触发了传感器一样,罗晋的心里立刻动了一下。
鹿鼎记开局似乎就是在扬州丽春院吧?
“韦小宝,你认不认识?”
“当然认识,这小子是丽春院的婊子所生,在这条街上没有不知道的,不过两年前,这小子突然消失了,再也没有在这里出现过,说不定是死在那个犄角旮旯了”
后半段话罗晋直接忽略,他的心思完全放在了小贩的前半段话上,如果没有猜错,这里十有八九就是鹿鼎记的世界。
而且按照时间计算,韦小宝离开扬州两年,现在应该正在皇宫当假太监呢。
“这位小爷,您是第一次来鸣玉坊吧?要不要小的帮您介绍一家?”打量了一下罗晋的穿着,小贩微微皱眉,不过想到手里的银子,又补充了一句:“保证价格价廉。”
这句话让罗晋突然意识到该换件衣服,身上这身衣服虽然干净,但衣料只能算是一般,而且还有着几个大大小小的补丁,在这个便是绫罗绸缎的大街上,显得分外的寒酸。
鸣玉坊中虽然以青楼为主,但是胭脂香粉、成衣布料的店铺也有不少,罗晋直接选择了一家规模较大的成衣店走了进去。
一会的功夫,等他走出来,整个人已经焕然一新,灰旧的衣衫换成了白色的丝质长袍,。
正所谓人靠衣装、佛考金装,经过这么一打理,身上的气质大变,如果说刚才算是个街头小混混,那么现在倒像是个俊雅的书生,稚嫩中带着一丝清秀。
其实想想这也正常,能够被大盐枭罗三炮看上的女子,模样绝对漂亮,传承下来的基因自然差不到那里去。
古人云“腰缠十万贯,骑鹤下扬州。”,他虽然没有那么多钱,可是也愿意体会下这座城市的特色。
而代表鸣玉坊特色的自然非丽春院莫属,折扇轻摇,罗晋正要向丽春院走去。
就在这时,坊南坊北突然传来一阵呼喝声。
寻声望去,只见十余名大汉,穿着短装打扮,白布包头、青带缠腰,手里或提着明晃晃的大刀,或者铁尺铁棍,一个个煞气琳琳。
“各位朋友都听好了,我们来这里找一个人,不相干的都不要乱动,不听吩咐的就别怪我们不客气了。”
十几个人吆喝,齐声如雷,瞬间传遍整个鸣玉坊。
一阵吆喝后,鸣玉坊立刻静了下来,十几个人挥动着手中的兵器,将街上的行人赶到了路旁。
随即又一伙人从坊外走了进来。
为首那人是一个魁梧大汉,被七八个人拱卫着走在中央,手中团着两个铜球,走起路来虎虎生风。
此人,罗晋认识,不对,应该说刚刚见过,聚宝斋的秦五爷。
秦五爷远远站住,随着旁边人的指点,向罗晋所在的方向看了过来,眼中闪过一丝狞笑。
“把他给我抓过来!”
顿时从秦五爷身后分出几个人,如饿狗抢食一般向罗晋扑去。
前方的人都惊恐地让开路,至于罗晋周围的人已经早早的跑到远处,形成一片空地,将罗晋完全暴露在秦五爷等人的眼前。
这么快就找上来了!
瞳孔微微一缩,自己出现在这里不过短短一炷香的功夫,聚宝斋的人就找过来了,看来他们在扬州城的势力遍布各处,比他想象中的还要强大。
“小子,你别想跑,乖乖跟老子去见秦五爷!”几人四散开,隐隐将罗晋包围。
心里叹息一声,罗晋暗道:看来还得动枪!
在闹事中动枪,动静太大,会产生严重的后果,罗晋并不愿意动手,不过现在看来是由不得他了,一旦落在这群人手里,后果只能是死。
与死亡相比,产生的那点影响就显得微不足道了。
眼中闪过一丝寒芒,罗晋再次从空间当中拔出“王八盒子”,黑洞洞的枪口对准秦五爷。
被枪口指着,秦五爷面露不屑,对着旁边的人笑道:“这小子,吓唬人,老子距离他有五十丈远,他能打着老子,才是活见鬼……”
“嘭!”
一声爆响,秦五爷的声音戛然而止。
眉心处一颗血洞,尸体仰面而倒,不屑的表情凝固在脸上,显得异常的讽刺。
“滴,收获50点杀戮值。”
罗晋的脑海中响起悦耳的提示音。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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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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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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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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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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