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他们也懂得修炼,他们也拥有强大的战力,他们怕谁?
没有人王,他们自己也能变强称王。
“既然如此,人王走了就走了吧,我们也该干嘛干嘛去。”
“不错,我们自己称王。”
很多人相继离去,带着兴奋之色,充满了雄心壮志!
别人称王哪有自己称王好?
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这是亘古不变的定律。当人们没有能力的时候,或许想过的平淡,只想平平静静,安安稳稳的过一辈子。但是当人有了力量,有了资本以后,很多人的心就变了,变得不想甘于平凡,不想屈居人下。
想要翻身做主称王,这绝不是一个人的想法,而是很多人。有这种想法并不奇怪,人之常情而已。只是,这是陈飞始料未及的。
陈飞虽然很强大,但是对人性的了解却还处于开始的阶段。他所看到的,大多数都是受苦受难的人,接触的,也是这一类,所以下意识的就认为天下人其实都是如此,就算有个别像那些土匪一样,那也是被生活所迫,被妖魔所驱使,逐渐黑化了而已,他却不知这根本就是人的本性之一。
人心善变,像是无常的大自然一样,是这个世间最为变化无常的东西,永远都没有办法真正琢磨通透,他也不行!
人王殿废墟前,很多人高傲的离去,也有很多人留下来了,神色复杂,眼中甚至带着泪痕。
这是他们大伙共同修建起来的人王殿,里面居住着带领他们摆脱虎族妖魔奴役的人王。可如今,殿宇已毁,人王已经不在,留下来的只是一片废墟。
废墟下面还有什么?
惆怅,人族的悲哀,大伙的缅怀,还有人王留下的气息以及足迹。
“人王,您不要我们了吗?”
“人王,是我们不好,是我们不争气,伤了您的心!”
“人王......”
很多人低声啜泣,眼中有泪水,在此缅怀,心中无比的悲伤。
人与妖魔最大的不同之处就在于人有七情六欲而妖魔没有,人是有感情的生物。人王陈飞拯救了他们,带领他们摆脱虎族妖魔的束缚,又攻下狼牙山,让他们得以在狼族人口中解脱,这是天大的功德,这是救命之恩。虽然有很多人此刻翅膀硬了,想要单飞,但更多人还是惦记着陈飞的好,不忍人王离去!
“人王殿毁了,我们难道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什么也不做吗?”有人悲切的问道。
莫天剑此时猛然抬起头来,高大健壮的身子竟然有些颤抖,眼中也有泪光,道:“不如我们大伙一起出把力,把人王殿再度修建起来吧?”
“对,这个主意好,来吧!”很多人赞同。
“人王虽然可以毁掉人王殿,但是我们也可以重建。人王虽然不在了,但我们可以给他打造一座雕像,永生永世惦记膜拜着他。”
“对,打造雕像,让人王在复兴镇千秋万代,让我们的后世子孙都记得人王的好。”
越来越多的人响应,热情高涨,每个人都兴奋起来,开始动手,有的清理废墟,有的找来工具和材料,人越来越多,男女老少一起上,热火朝天的重建人王殿!
“我们让人王失望了,如今,我们要让人王重新认识我们。”
“对,我们的心是火热的,人王殿建好以后,我们就去狼牙山,去投靠人王,去跟着人王打天下!”
人们热情高涨,兴奋无比,仿佛再一次找到了动力源,再一次回味到了与人王征战狼牙山的时刻。
那个时候,他们是多么的意气风发,与妖魔开战,人族史上第一次啊,开前所未有之先河,千百年后,还能让人们记起来。
如果将来真有人族君临天下的那一天,他们这些人族史上第一批敢与妖魔开战的人,必定会成为传说,会被后世人当做偶像来膜拜。
既然如此,他们为什么要堕落?为什么不去继续征战天下?为什么不去争取千古流芳?而要在这小小的复兴镇浪费余生呢?
远处,有些人走远又回头,看着人们修建人王殿,有些人不由嗤笑:“人王都走了,都不要我们了,人王殿建来还有何用?”
“就是,假以时日,我们强大了,自己称王岂不是更好?”
莫天剑蓦然回头,怒气蓬发,大声呵斥,道:“一群忘恩负义的胆小鬼,窝囊废,就凭你们也敢说将来会称王?你们也配吗?”
这话就很伤人了,但在莫天剑看来,确实就是如此,这些人怎么配称王?Χiυmъ.cοΜ
什么是王?
不是建立一个山头招揽一帮子乌合之众就能称王。真正的王,哪怕是妖族的王,人家也是要为整个族群着想的,而不是独行其事,自私自利,不顾大局。
不顾大局而自私自利的人,永远也不配称王!
“姓莫的,你口口声声说我们不配,难道你配吗?”有人忍不住呵斥。
莫天剑冷笑,道:“我是不配,但我最起码比你们这些窝囊废强,我敢主动去与束缚奴役我们的妖魔去征战,你们敢吗?”
“我们不是不敢,而是没有必要。”
“错,大丈夫生于世间,当轰轰烈烈的做一番事业,岂能窝囊的龟缩在这山野村庄中避世等死?”莫天剑道:“上战场又如何?马革裹尸还那才是英雄!”
“英雄?”
“对,英雄,千古流芳,万古长存,我们的意志,将延续千秋万世,我们的精神,能让后世子孙都学习,不要说一万年了,就是十万年百万年,我们的名字都能永存。”
“牛逼吹的响,你特么还没出征呢!”有人顿感不屑。
“错,我已经出征了,从人王来到这复兴镇的那一天开始,我就已经出征了,我的心,我的意志,我的思想,以及我的身体,无时无刻不在与妖魔征战!”莫天剑神色严肃,很庄严,仿佛在说一件铁一般的事实。
“切,越说越离谱了,满天都有牛在飞!”
人们不得不承认,论打嘴仗,他们确实不是莫天剑的对手,再说下去,只能自取其辱,还是不招惹为妙。
在很多人看来,莫天剑这样做,这样想,绝对会死的很快,他的那些大道理,终将成为过往。
如果连人都死了,又还能留下什么?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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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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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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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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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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