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她与龙>第 21 章 她是一切
  冬天的公园里显得格外冷清,偶尔可见一些仍然在坚持晨练的老人零散走过。

  陶初坐在凉亭里的石凳上,手里握着一杯温暖微烫的豆浆。

  坐在她对面的,就是那个从早餐店里出来,就跟着她的陌生少年。

  她是被他强行拉到这里来谈话的。

  “他的真实身份你知道吗?”他问。

  陶初垂着眼睑,并不言语。

  他跟她说了许多话。

  譬如,这世上曾经的确是存在着神明的。

  那个住着所有神明的地方,叫做九天之境。

  上古龙脉,天生仙骨,神力无边,龙神生来,就注定是统率六界,至高无上的帝君。

  而龙脉凋零,到数万年前,九天之境仅存一枚龙蛋。

  那是此间唯一的龙神。

  数万年前龙神陨落,唯剩一枚血脉留存世间。

  龙神殒命,四海涌动,各路妖魔蠢蠢欲动。

  最终战神崇岚临危受命,一举定风波。

  后来,各路神明将从凡人飞升成战神的崇岚推上了帝君之位。

  崇岚却自认自己是暂代帝君之位,是替龙神守护那枚留下的血脉,待其出世。

  沈玉致一出世,就是九天之境的太子殿下。

  崇岚帝君待其犹如亲子,自小就亲自教授他各类术法,带着他读遍九天之境的各类典籍。

  教他慈悲悯怀,盼他心怀苍生。

  被崇岚寄予厚望的沈玉致,天生聪慧,无论是修为亦或是其他方面,皆属九天之境第一人。

  那个带着众神的期盼降世的小少年,他曾经,也算光风霁月,无人可比。

  六千多年前,人间的一座无烬城里,葬送的,不仅仅是那千万凡人的性命,还有身为太子殿下的那个小少年,对于他的子民的所有善良。

  凡人入魔,所有的私欲被无限放大,他们就会彻底被**驱使。

  六千多年前魔修作乱,无数无辜凡人遭受牵连,或被杀,或被抓,或是……被强行同化。

  那是崇岚帝君交给太子殿下的第一个任务。

  那时,千万的凡人被困在那么大一座无烬城里。

  尸横遍野,满地哭嚎。

  那些活着的凡人们,跪在地上,祈求神明的庇佑。

  他们流着泪的虔诚,也算做是一种绝望。

  崇岚帝君对沈玉致寄予厚望,将上古神物定风幡交给了他。

  可那一天,沈玉致将定风幡设在了无烬城的城墙上,将城内与外界彻底隔绝,致使那些城门外的万千凡人被魔修残忍屠杀。

  鲜血绵延伏流成一条血河,成堆的尸体堆成了山。

  崇岚帝君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他悉心教导的养子玉致,竟会犯下这样的大罪。

  那个时候,九天之境的许多神明和妖界的各路精怪都有议论。

  有人说,九天之境的玉致殿下,辜负龙血神脉,贪生怕死,致使千万凡人惨死。

  可那一天,究竟发生了什么?除了沈玉致自己,已再无人知晓。

  因为除却沈玉致一人,无烬城中,没有一个凡人,甚至是一个神仙生还。

  那之后,崇岚帝君以天雷惩罚沈玉致,整整八十一道,寸寸刻骨,而后就将其关入了长极渊下,以万年寒冰的冰刺扎进他的腰腹,再以玄铁锁将他彻底锁在了那极尽冰冷幽深之境。

  从此之后,不管不问。

  有传言说,崇岚帝君此举为大义灭亲,仍堪表率,但也有流言说,沈玉致到底不是崇岚帝君的亲子,而他其实一直存有私心,因为帝君的位子坐得久了,他已经不想交出来了。

  到底谁真谁假,一直众说纷纭。

  从数百年前开始,妖界已不复存在,而妖族为了生存,就只能来到凡人的地方,隐藏身份,小心生活。

  而九天之境也在数百年前就开始渐渐与人界剥离,到现在,已经彻底不见了。

  众神凋零,已是不争的事实。

  因为有人类的地方,必然就会出现魔修,所以南支妖族曾与九天之境有约,会维护人类社会的稳定。

  可妖族的力量,远不如神明。

  更比不得沈玉致这位太子殿下。

  可偏偏如今的沈玉致,却是个最危险的存在。

  “他被囚长极渊下六千年,对九天之境与帝君崇岚有刻骨的仇恨,更不提人类在他心中究竟还有没有半分地位可言……”

  少年继续说着,“他并不善良,甚至可能比你想象中的,还要更加可怕。”

  “他并不可怕。”陶初终于出声了。

  少年皱着眉头,啧了一声,“你得清楚,他这么抵触我们,却与魔修来往,这并不是一件好事。”

  “魔修残戾,他们从来都只有一个目的,就是将所有的凡人同化,把这个世界彻底变成属于他们的地狱。”

  “沈玉致对于我们来说,是最危险的存在,同时也是最能替我们打破这场僵局的存在……而他对于魔修而言,也是一样。”

  “魔修惧怕他,同时,也渴望拉拢他。”

  少年早已收起平日里所有的吊儿郎当,他看着陶初,神色是少有的严肃,“如果他选择了魔修那一方,那么毫无悬念,这个世界,注定会被他亲手毁掉。”

  毁灭的真正意义并不是真的毁掉这个世界,而是将所有的凡人或杀掉,或同化,造就一个再也没有凡人的无间地狱。

  陶初仍然没有说话,她低着头,没有人知道她内心此刻真正的想法。

  “夫人,二少爷他说的都是真的,殿下他如果真的选择跟魔修合作,那这个世界,甚至是人类,和我们,都会变得很危险的!”猫包里的童安趴在透明的内壁上,对陶初说道。

  谁也无法真正估量,沈玉致所拥有的强大力量。

  但他们知道。

  这位世间唯一的神明,这位九天之境的太子殿下,他可以挽救苍生,也可以毁灭一切。

  是恶是善,全在他的一念之间。

  最可怕的是,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人能够读懂他内心的真正想法。

  他是随心所欲的。

  且从六千年前的无烬城开始,他就放弃了他的子民。

  陶初手里的那杯豆浆已经渐渐凉透,她低着眼,思绪翻涌。

  他会不会毁掉这个世界?

  她不知道。

  但她无法否认的是,他对这个世界,好像真的没有半分眷恋。

  多数的时候,他看这人来人往,车流穿行,甚至是夜晚的万千霓虹时,眼里总是没有一丝温度的。

  可如果说,他憎恨凡人。

  那么她呢?

  他又为什么会对她这么好?

  陶初不知道为什么,忽然就想起了之前的陶倩音。

  那个右手指骨被他生生折断,在精神病院里见了她就惊恐大叫的女人。

  她其实早就隐隐觉察到,他并非如他表面上那样温良无害。

  但那也并不能成为她远离他的理由。

  “你如果说完了,那我就走了。”

  最终,陶初只轻轻地说了一句。

  她站起来,没有带上石桌上那一袋子凉掉的早餐,转身就走。

  “小孩儿!我还没说我的来意呢你走什么走!”少年在后面喊。

  “我不想听。”

  陶初头也不回。

  少年气急,“小孩儿你给爷回来!”

  他竟然还伸手施了术法,想要把那个跑掉的女孩儿拉回来,却被一道她周身骤然涌现冰蓝的气流弹开。

  少年没有防备,被气流击中,倒在地上,吐了一口鲜血。

  “二少爷你没事吧?!”童安在猫包里急得不行。

  “草!”他青着脸,抹了一把嘴角的血色,气极了。

  她的身上竟然有一道禁制,只对妖魔有作用。

  陶初并不知道身后所发生的一切。

  当她回到公寓的时候,刚刚在玄关换了鞋,下一刻,她的腰身就被一道淡金色的流光缠裹,然后她整个人就不受控制地落进了客厅沙发里的一个怀抱里。

  她慌忙仰头的瞬间,他就已经顺势低头,顷刻间,薄唇印上了她的。

  唇上属于他的温度辗转流连,陶初瞪大眼睛,脊背僵硬,脸颊一瞬红透。

  直到他轻轻地咬了一下她的唇瓣,她才回过神,然后慌忙推开他。

  “阿致……”她连看他都不敢了。

  “你的早餐呢?”他坐直身体,垂眼看着她的面庞,手指抚过她的鬓发。

  陶初僵了一下,然后她抿了一下唇,有点不太自然地回,“吃掉了。”

  沈玉致盯着她那张白皙微粉的面庞,那双茶色的眼瞳里深难见底,看不出情绪,他似是轻飘飘地随口说了一句,“是么?”

  陶初点了点头。

  看着眼前的他那样温柔的模样,陶初不禁又回想起在公园的凉亭里,那个神秘的少年说过的每一句话。

  六千年前的那千万个惨死的生灵,以及那座无烬城,都是眼前这个身为神明,却终为恶龙的少年无可触碰的心事。

  她想问,却又不敢问。

  但她的内心始终有一个若有似无的声音在坚定地说:他绝不会是传言里所说的那样,贪生怕死,甚至辜负千万子民的性命的神明。

  他绝不会是那样的人。

  当初那个天生仙骨,受尽万千神明的期盼与崇敬的,光风霁月的小少年,有他自己刻在骨血里的骄傲。

  他无论如何……都不该是那样的人。

  可是陶初却从那个神秘少年迟疑的眼神中,看出了理所当然的怀疑之色。

  那一瞬,她好像透过那个少年,看到了许多双眼睛里的怀疑神色。

  莫名的怒意与翻涌的酸涩撞击着她的胸口,陶初并不知道,自己究竟为什么会心怀这样的感触,但她却分明感受到了几分熟悉的情绪。

  就好像好久好久之前,在她不知道的时候,她也曾这样,为一人怨愤不甘,为一人忧思难忘过。

  当年的那座无烬城里,究竟发生了什么,只有他自己知道。

  陶初想要问他,但她此刻望着他那样轻松愉悦的模样,却又什么都问不出口。

  “阿致。”最终,她轻轻地唤了他一声。

  沈玉致正在用手指绕着她乌黑柔软的头发丝玩儿,听见她叫他的名字,他也没抬眼看她,只是漫不经心地应了一声,“嗯?”

  很多的时候,他也会表现得像这样孩子气。

  “你……喜欢这个世界吗?”

  她躺在他的双膝上,望着他,犹豫了半晌,还是小心翼翼地开了口。

  果然,听见她的这一句话时,他手里的动作一顿,那双眼睛终于对上了她的目光,温柔稍褪,似有一瞬间的暗沉。

  “为什么这么问?”他开口时,语气似乎很平静。

  陶初避开他的目光,嗫喏了一下,“就……问问嘛。”

  她的语气里带着一点不自觉的撒娇的意味,让他的神色稍暖了一些,他的指腹轻轻地蹭了蹭她软软的脸蛋,却没有再回答她的问题。

  沈玉致不愿对她撒谎,就只能选择沉默。

  这个世界?

  他抬眼望向落地窗外,那双眼里是一片荒芜的冷,在她没有看到的时候,他掀了掀唇,无声嗤笑。

  这个世界有什么好喜欢的?

  而从他避而不答的那一刻开始,陶初心里就已经隐隐察觉到了一些什么。

  晚上睡觉的时候,陶初在床上翻来覆去,始终睡不着。

  最后她索性打开灯,下了床,在书桌旁坐了下来。

  她打开笔记本电脑,在网上搜索来搜索去,还看了一些什么《心理建设大全》、《如何对这个世界重燃希望》、《抑郁症患者必看的鸡汤三百条》、《人生方向100条》、《我要怎样热爱这个世界》等等一大堆杂七杂八的电子书,一边看她还一边做笔记。

  可能是这些心灵鸡汤还挺有点激励人心的作用,陶初一边阅读,一边做笔记,竟然半点儿都没觉着困。

  等她合上笔记本,竟然已经是凌晨四点了。

  或许是绷紧的神经松懈了下来,困意就找上门来了,陶初一到床上,倒头就睡着了。

  等她再次醒来的时候,只觉得自己嘴巴有点痒痒的。

  她睁开眼睛,就看见了坐在床沿的沈玉致。

  他穿着一件雾霾蓝的卫衣,搭着一条浅色的牛仔裤,再配上他那张精致如玉的面庞,看起来少年感十足。

  陶初眨了眨眼睛,打了一个长长的哈欠。m.xiumb.com

  她稍稍清醒了一点,然后就像是忽然想到了什么似的,一下子坐起来,抓住沈玉致的手臂,说,“阿致我们出去玩吧?”

  沈玉致一向不会拒绝她,于是他点了点头。

  陶初见他答应了,就一脚蹬开被子,跑下床,“你等我哦!我去洗漱一下,很快的!”

  等她跑到洗手间里,刷完牙洗完脸,在梳头发的时候,她忽然发现自己的脖子上好像有一点红红的印记。

  ??

  蚊子包?

  她用手指戳了一下,有点轻微地刺痛,但却并不是凸起的包包啊。

  也没多想,陶初给自己扎了一个丸子头,为了配合今天的出去玩的主要目的,她还特地给自己选了一个向日葵的发圈。

  嗯,要给阿致做一个阳光向上的榜样啊!

  陶初拿了一件暖黄色的外套,拉着沈玉致,在玄关里换了跟沈玉致同款的白色帆布鞋,然后就出门了。

  在熟悉的早餐店里坐下,当着沈玉致的面,陶初吃了一屉小笼包,还喝了一杯豆浆。

  沈玉致是绝不吃外面的食物的。

  除非是她做的,否则他绝不沾染。

  吃完早餐出来,陶初牵着他的手走在街上,路过天桥上时,看见桥边睡着的一个衣衫褴褛,头发胡子遮住了脸的乞丐时,陶初转了转眼珠,指着那个乞丐,对沈玉致说,“阿致你看,人家多难啊,可还是在努力生活啊。”

  沈玉致看了那个乞丐一眼,皱了一下眉,然后再看向她的时候,目光有点疑惑。

  彼时,那个流浪汉像是听见了陶初说的话似的,他躺在地上的小破毯子上,掀开了自己的头发帘儿,搭了一句腔,“是啊,我太难了。”

  他敲了一下自己面前的铁碗,“小姑娘不如给点儿?”

  “……”

  这个被她拿来举例的大叔好像一点都不正能量?

  陶初只好往他碗里扔了几块钱,然后拉着沈玉致往前走。

  陶初是打算先带沈玉致去游乐场的,去坐摩天轮。

  因为在摩天轮最高的地方,可以看到更多的风景。

  因为在买票的时候,有许多人的目光都不自觉地停在沈玉致的身上,还有一些人拿出手机,想要拍他的照片,所以陶初就直接取下了自己的围巾。

  可她站在她面前,她踮起脚,都还是有点够不到他。

  “阿致你低下来点呀。”她有点着急了。

  沈玉致顺从地俯身。

  陶初把自己白色的围巾围在了他的脖颈,绕了两圈,挡住了他的半张脸。

  “啧,这小姑娘还不让我们看她哥哥……”

  有个带着孩子的年轻女人笑着说了一句。

  “小姑娘,要不是你哥哥长得那么好看,谁还愿意看啊?藏着做什么嘛?”另一个中年女人也笑着调侃。

  “不是哥哥!”陶初回头,有点懊恼地反驳了一句。

  她拉紧了他的手腕,往他身边靠了靠。

  然后沈玉致就看见她挺起胸膛,抬着下巴,又说了一句,“是男朋友。”

  那两个调侃她的女人都愣住了。

  陶初转身就拉着沈玉致往里走了。

  进去之后,她一抬眼,就看见沈玉致低眼正看着她,那样的眼神,极尽柔和,像是月辉铺散,隐隐含光。

  “你……你看我干什么?”她躲开他的目光,睫毛颤了又颤,却还是梗着脖子,“我刚刚说错了吗?”

  在人来人往的游乐场里,此刻他的那双眼瞳里仿佛除却她,便再也不剩下些什么。

  这个属于凡人的世界,有什么好的?

  他从六千年前开始,就再不留恋了。

  而他之所以还能容忍这里的尘嚣,嘈杂,与所有一切空泛不实的存在,只是因为这里,有她。

  从六千年前,他被那时自己视作子民的万千凡人背叛,被他的父君崇岚放弃,被天下所有人怀疑的那一刻起,他的世界,就只剩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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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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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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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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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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