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她与龙>第 16 章 我也喜欢(捉虫)
  这样近的距离,让陶初连呼吸都忍不住凝滞。

  脸颊烫红的温度烧得她连忙躲避开他的视线,慌忙之间,她连连后退,当她的后背抵在沙发扶手的时候,她才勉强稳住身形。

  沈玉致将她所有的慌乱收入眼底,在陶初不敢看他的时候,他眼瞳深处是一抹难掩的失落。

  如果他刚刚不曾犹疑。

  如果他胸腔里的那颗心不那么难以自抑。

  他就真的……亲她了。

  被他藏在心底的那份喜欢,就算是过了六千年,也依旧滚烫翻涌。

  可内心越发不可自抑,他面上就会越发的小心翼翼。

  想抓紧她,却又怕触碰她。

  这是多么矛盾,多么折磨的一种心情。

  而他永远,甘之如饴。

  如殷的唇微微抿起,他垂下眼帘,遮掩了所有的心思。

  “那个……我我我去睡觉了!”陶初一下子站起来,说话时,身体站得笔直,就像是一个小学生似的。

  “初初。”

  沈玉致看她转身要跑,就叫了她一声。

  陶初的身体很诚实地定在了原地。

  “怎么了?”她犹豫了一下,还是回头看向他。

  沈玉致把沙发另一边放着的黑色背包拿过来,在陶初疑惑的目光中,他从里面拿出来一个白色的盒子。

  陶初一见那个盒子上印着的银色的品牌名称,就知道那是一个手机的牌子。

  还是挺贵的那种。

  直到沈玉致站起来,把那个盒子递到她眼前时,她有点发愣,“你……给我的吗?”

  然后,她就看见站在自己面前的少年,轻轻地点了点头。

  她看了一眼他手里的盒子,有点想拒绝,“应该挺贵的吧?我还是……”

  话还没说完,他就已经拉起她的手,把盒子放到了她的手里。

  根本不给她拒绝的机会。

  陶初被动地捧着手机盒子,过了小半晌,她才像是忽然意识到什么似的,抬头问他,“你怎么有钱买这个啊?”

  她想起他那天倒在客厅里的一堆金银珍宝,就蓦地瞪大双眼,“你是把那些东西都当了吗?”

  沈玉致没有反驳,他从口袋里拿出来一张银行卡,毫不犹豫地递到她手里。

  ???

  陶初左手捧着手机盒,右手捧着一张银行卡。

  有点懵。

  “你给我干嘛呀?”她愣愣地问他。

  沈玉致看着她时,那样的目光温柔得就好像是春日里微澜的柔波,“都给你。”

  他还伸手摸了摸她的头发。

  陶初像是被他这样忽然的一句话烫到了似的,那张白皙的面庞上好不容易消下去的红晕再度晕开,像是桃花瓣的粉色。Χiυmъ.cοΜ

  她匆忙把银行卡塞到他的手里,说话都结结巴巴的,“你,你自己的卡,你给我干什么呀……”

  她说完,转身就要跑,却被他拉住了手腕。

  她回头,正好撞见他那双春茶般的眼眸。

  流光脉脉,动人心弦。

  然后陶初就看见他当着她的面,展开手掌时,淡金色的流光凭空涌现,渐渐凝成了一只锦袋。

  那是陶初之前见过的锦袋。

  她很难想象,这么小一只锦袋,是怎么装下那一堆金银珍宝的。

  那一堆金银已经被他全部兑换成银行卡里的金额了,剩下的都是那些亮闪闪的奇珍异宝。

  陶初也不知道那些东西是什么,但是都挺闪的,挺好看的。

  沈玉致从地毯上的那堆东西里翻出一只木匣子。

  他递到陶初的眼前。

  在他将木匣子打开的时候,陶初低眼一看,顿时表情一滞,有点哽住了。

  那里面装着的是那天他一串一串往她脖子上戴过的项链,尤其是那串大金链子,太扎眼了。

  看他那副献宝似的样子,陶初憋了好一会儿,才讪讪开口,“你……把这些留下来了啊。”

  “都是你的。”他点了点头,认真地说。

  陶初又被哽了一下。

  ……他到底是哪里看出来她喜欢这样的大金链子和把好多宝石一通往上怼的项链了?

  但是吧,看起来真的好富贵啊。

  最后,陶初拿着手机盒,还有那只木匣子,动作机械地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坐在床上,陶初把自己那个屏幕已经碎裂的手机和沈玉致送给她的新手机摆在一起,看了一会儿,她还是把自己的手机关了机,把卡拿出来,换到了新手机里。

  陶初在电视上看见过这个牌子,也看见过他们最新款手机的预告。

  跟她手里的这个长得一模一样。

  她把手机拿在手里,看了好一会儿,然后整个人趴在被子上,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她原本想着,要是参加了那个作文比赛,能获得一个不错的名次,她就可以用奖金给沈玉致买一个手机了。

  结果比赛的事情泡汤了。

  现在……又换成了他给她买了一个手机。

  陶初原本是想睡觉的,可是她躺下来,偏头看了一眼放在旁边的那只木匣子,她又想起了在陶家村的那个夜里。

  人首龙身的少年破出水面,将她拉入水里。

  她想起他送到她手里的那颗剔透发光的珠子。

  于是陶初伸手拉开床头柜的抽屉,在里面翻找出一个铁盒子。

  盒子打开,瞬间整个房间里仿佛盈满月亮的光华。

  陶初把那颗珠子拿出来,把它放到了木匣子里,和那些看起来就富贵到极点的项链放在一起。

  然后她拿着木匣子,看遍了房间里的每一个角落,想找一个存放这些东西的绝佳地方。

  隔壁房间里,半明半暗的光影间,沈玉致坐在床沿,手里握着一把长剑。

  因为刚刚在浴室里的浴缸里泡过,此刻的他,恢复到人首龙身的姿态,雪白的衣袂间,是龙鳞冰蓝的龙尾懒散地拖在地上,昏暗的灯光映照着他的龙尾,折射出凛冽的光。

  乌浓的长发披在身后,他垂着眼,轮廓分明的侧脸看不出丝毫的情绪,亦不见半分柔和。

  此刻的他,眼眉冷冽,一身疏冷,就如同窗外洒进来的莹白月华般,不染尘埃。

  眼尾下龙鳞状的银色痕迹微闪,他指腹寸寸擦过那把长剑中间的那一抹深蓝色的线条,点点的流光四散奔逃,破碎湮灭。

  敲门声忽然响起。

  他抬眼,看向房门。

  “阿致?阿致你睡了吗?”门外传来他再熟悉不过的,属于那个女孩儿的柔软嗓音。

  他手中握着的那把长剑化作一道流光,顷刻间就隐没不见。

  而瞬息之间,他那寸寸冰蓝的龙尾也在浅淡的光芒与缭绕的雾色中化作了一双人类的腿。

  他赤着脚,踏在冰凉的地板上,走到房门前,伸手打开了门。

  站在门外,抱着木匣子的陶初一抬眼,就看见沈玉致穿着宽松的霜白衣袍,衣襟微敞,露出精致的锁骨,以及一片透着冷感的白皙肌肤。

  她的眼睛眨了又眨,脸颊已经开始有点泛红了,但是她的目光还是有点难以从他身上移开。

  “初初?”沈玉致低眼看着面前这个脸颊微微泛粉的女孩儿。

  听见他的声音,她才算反应过来。

  然后她就干笑了两声,才想起来自己是来干什么的。

  她把手里的那只木匣子捧到他的面前,用那双圆圆的眼睛望着他,“要不……还是你保管着吧。”

  沈玉致微微偏头,那双眼睛里像是有些疑惑。

  “我总觉着放哪儿都不安全……”她咬了咬嘴唇,像是有点烦恼,“你说要是有贼来了,给我全都偷走了可怎么办呀?”

  她只要想到自己有这么大一匣子的宝贝,就睡不安稳。

  只觉得放哪儿都不合适,生怕遭贼惦记。

  沈玉致怔了一下,然后那双原本毫无波澜的眼睛里流露出浅淡的笑意。

  她皱着眉头,颇为苦恼的模样落在他的眼里。

  可爱得不像话。

  宽大袖间的手指动了一下,他有点想伸手轻抚她的脸颊。

  舌尖抵在齿根,他垂眼时,睫毛颤了一下。

  把木匣子交给沈玉致后,陶初终于安安稳稳地睡了一个好觉。

  第二天清晨,她被自己调好的闹钟吵醒,照例在床上翻来覆去拖延了好几分钟,才认命地爬起来换好校服,然后去洗漱。

  从洗手间里出来,陶初走到沙发边,检查书包里的东西。

  听到开门的声音,陶初反射性地抬头。

  从她卧室隔壁的房间里走出来的那一抹修长身影,比晨曦流散的光还要耀眼。

  犹如远山薄雾间,那一抹最惊艳的颜色。

  他就像是从画里走出来似的,每一步,轻轻缓缓的,却都好似踏在了她的心头。

  少年短发微卷,额前的碎发稍乱,那张冷白清隽的面庞仍然好看得令人心悸,此刻他穿着一件立领的白色衬衫,隐隐还泛着银丝的光泽,深色的长裤显得他的双腿更加笔直修长。

  他一步步走来时,陶初恍惚间,好像听见了自己清晰的心跳声。

  “初初。”

  他终于在她的面前站定,对着她笑时,流露出几分恰到好处的羞涩。

  陶初好不容易回神。

  她盯着他身上穿的那件衬衫,神色微闪。

  “你这件衣服……”她嗫喏着,声音越来越小。

  他穿着的这件衣服,不是她之前在商场的橱窗里看见的那一件吗?

  那时她也想给他买的。

  但是那样的价格,她实在负担不起。

  当时她就想,如果是他穿上这件衣服,一定很好看。

  而现在看来,的确是这样。

  “你喜欢,对吗?”

  他低眼看着她时,眼眉柔和,嗓音清冽,语气里似乎还隐隐藏着几分期待。

  陶初愣愣地望着他,手指不由地揪紧了自己的校服衣摆,胸腔里的那颗心跳得更快。

  她连呼吸,都有些迟缓。

  他的指腹轻轻地抚过她薄薄的眼皮,指尖触了一下她颤个不停的睫毛。

  忽然的拥抱,让陶初整个人都处在一种醺醺然的状态里。

  就好像儿时偷喝过爷爷的白酒后,那样恍惚的感觉。

  鼻间是他身上透出来的隐秘香味,她的手在半空中细微颤抖,手指动了动,却就是不敢抱住他的腰身。

  她不敢。

  胸腔里的那颗心脏跳得毫无章法,她的脑子里早就成了乱糟糟的一团乱麻。

  彼时,她听见他说,“你喜欢的,我也喜欢。”

  他的嗓音泠然,像是山涧清泉,清冽撩人。

  那一瞬间,她的脑海里好像有一个声音在对她说:“不好了……”

  是真的……不好了。

  陶初的手指紧紧地蜷缩起来,她的嘴唇有点颤抖,那张白皙的面庞泛着微微的红,她整个人陷入一种慌乱无措的情绪里。

  有些东西,在她才刚刚察觉到的时候,就已经不受她的控制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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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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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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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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