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玛夫人脸色平静地走到花著雨面前,轻声说道:“迎亲的队伍已经到了,公主该上轿了。”
花著雨浅笑盈盈地颔首答应,在两个喜娘的搀扶下,穿廊过院,一直到了宫门外,上了花轿。
北朝和东燕联姻是一场盛事,尤其是新郎还是东燕国的瑞王斗千金,那可是东财神啊!这亲事办的极其华贵,不光聘礼珍贵,迎亲的车马,轿子都是镶金带银,极其奢华。
是以,轿子从上京的大街上走过,路边到处都围满了拥挤的人群,里三层外三层都想一睹这场盛事。
在人群最拥挤之时,从花轿里钻出来一个喜娘妆扮的女子,她身影一晃,便没入到了看热闹的人流之中。
这喜娘妆扮的女子正是花著雨,按照计划,她要在没人注意时,偷偷溜出来。
按照北朝的风俗,花轿之中,还有两个喜娘妆扮的侍女,是为她陪嫁的。她让其中一个侍女扮作她的模样,能瞒过一时是一时,斗千金没见过她的模样,她相信,这件事或许能瞒很久也说不定。
在事情败露前,没有人会去追她的。
事情败露后,那些喜娘只需说是被她胁迫即可,也不会连累无辜之人。
花著雨凝立在大街上,身边四处人潮涌动,衣香鬓影,仿佛整个上京城都迷失在这一场盛大而繁华的喜事当中了。
她怀着歉疚的心情望了一眼端坐在马上身着新郎服的斗千金。
如果说前两次的亲事,她都受到了伤害,那么这一次的亲事,她就有些对不住斗千金了。
第一次,她觉得他不是那么招摇奢侈了,因为每个人在大喜之日,都是穿这样一身大红喜服。斗千金也同样是,他似乎天生适合这种颜色鲜亮的服饰,这红色的喜服更衬出他俊美邪肆的脸。他沐浴在阳光里,脸上浮现着欢欣的笑容。在人流拥挤之下,缓缓策马而行。
这也是一个优秀的男人,只是,他从未见过她,当她的公主身份曝出时,他来求亲是合乎情理的。但是,那次在那幕达大会上,她还只是萧胤身边的一个来历不明的女子,他竟然送她雪莲。
花著雨不得不怀疑,他娶她的动机并不纯粹。
所以,虽然心中对他有一丝歉疚,但是,她还是决定利用他。
花著雨就这样随着看热闹的人群出了上京城,白玛夫人早已在城外为她备好了马匹,花著雨从接应人手中接过马匹和干粮,策马离开了北朝。
?萧胤从沉睡之中苏醒了过来,抚了抚有些酸痛的肩头,眯眼冷扫了一眼四周,脸色顿时沉了下来。他翻身从地毯上坐了起来,看到自己枕着的是一个精致的锦垫,而这屋子,分明就是她的屋子,妆台上还放着许多胭脂水粉,而身下的白色毡毯上,有一瓶打翻了的胭脂。
恍恍惚惚的记忆在脑海里翻涌,他抚着额角,觉得头有些刺痛。昨夜,他对月饮酒,不知饮了多少,一直到天色蒙蒙亮时,才被回雪夺下了手中的酒盏。
他不记得自己饮了多少坛,他的酒量一向很大,不会轻易醉倒,可是昨夜却醉得一塌糊涂。
原来,有时候,醉人的并非是酒,而是饮酒者的心情。他昨夜心情不好,酒不醉人人自醉。
他抱着手中的锦垫发呆,隐隐约约记得,他脖颈下的柔软和馨香,那似乎是她的身子,他一躺下,便舒服地睡着了,做了一个甜蜜而绮丽的梦。
可如今,觉醒了,梦也成空。而她,也已经不在身边了。
萧胤挣扎着从地上站了起来,缓步走了出去。
“殿下!您醒了!”他的几个亲卫一直守候在外面,看到萧胤醒来,回雪早已端了茶盏,送来了一杯清茶。
萧胤执起茶盏,一饮而尽,若无其事地问道:“公主呢?”
“公主已经被斗千金娶走两个时辰了,现在东燕的迎亲队伍已经出城百里了。”流风沉声答道。
萧胤闻言,眼前一片恍惚,感觉有一把锋利的弯刀,在胸口一刀刀剜出一个巨大的空洞。那是寂寞的空洞,怅然若失的空洞。
那空洞似乎在一寸寸扩大,要将她整个人吞噬进去。
他将手中的茶盏放下,淡淡吩咐道:“流风,备马!”
流风答应一声,吩咐人到马厩去牵马。萧胤连衣衫也没顾上换,快步来到府门口,翻身上马,唿哨一声,海东青扑扇着翅膀落在他肩头上,他一拉缰绳,策马而去。
上京城外是一望无垠的草原,今日天气晴好,极目可以看到很远。萧胤沿着迎亲队伍所去的方向,策马追了过去。海东青在他头顶的云层里盘旋滑翔着。
大黑马奔的很快,风,呼呼地挂着,墨色大氅在身后肆意飞扬。一人一马,犹如离弦的箭从草原上掠过。
他不知道,自己究竟要去追什么?追上了又能怎样?但是,他现在除了追,不知道还能做什么,难道还饮酒买醉吗?
迎亲的队伍比他早出发了半日,但是一个队伍毕竟比不上一匹马的脚程快,在天色擦黑前,萧胤终于追上了前方的队伍。
他望着那逶迤而行的队伍,勒住了身下的骏马。
一人一马,静静地凝立在一处高坡上。
他所爱的女子,终究要成为别人的妻了。
无边的孤寂就如同沉沉的暮色,齐齐向着他压了过来。而他,却没有丝毫的力气,再去追那只迎亲的队伍。追上了又能怎样,见上一面又能怎样,她终究还会是别人的妻。
晚风凄厉,落日无声。
血红的残阳将他修长的影子投在地上,很长很长,衣袂在风里飘飞着曼舞着,一如他纠结的心情。
南朝。
禹都的夜晚,灯火辉煌,笙歌弥漫。
安平街上的醉仙坊是禹都最富盛名的一家酒楼兼乐坊,这里的菜肴驰名禹都,且不光酒菜一流,还有自己专门的戏曲班子和歌舞伶人。
每到夜幕降临,这里便是禹都城里最奢华的地方。
这一夜,华灯初上,一楼的高台上,幕帘缓缓拉开,一个梨黄绸裙的花旦袅袅婷婷上场,嗓音婉转地唱了起来,“晚妆残,乌云缠,轻匀起粉面,乱挽起云鬟。将简帖拈,把妆盒按,开拆封皮孜孜看,颠来倒去不害心烦。”
那花旦嗓音甚好,身段又玲珑,唱的是一个深闺女子,收到了意中人的来信,心中欢悦而羞怯。
花旦唱了一段,便身姿袅袅地退了下去,接着上台的,是一个白衣公子。
耀眼的琉璃垂晶灯,映出他赛雪的肌肤,如画的眉目,一头如夜色般乌黑的青丝长长流泻身前,白玉般的面庞上,一双清澈绝美的丹凤眼。他迈着舒缓的步子上到台上,神色慵懒地向台下淡淡一扫,台下之人,不管是哪个角落的,都感觉到他似乎看到了他们一般。
他整个人纤尘不染,好似皎洁如玉的明月坠落九天,又似精雕细琢的古玉偶现俗世。
台上早已有人摆放了一架瑶琴,他缓步走到瑶琴前,盘膝席地而坐,开始抚琴。琇書蛧
伸出的手指又细又长,似白玉雕琢一般,他轻拢慢捻,弦音清澈,一曲《春光好》便从他指下流泻而出。
琴音非常动听,众人闻之,眼前好似满树琼花绽放,随风飘香,花的美,花的艳,花的香,皆在琴音之中淋漓尽现。
抚琴的白衣公子,正是花著雨。
她三日前初到禹都,身上银子告罄,又没有落脚之地,便暂时来到这醉仙坊做琴师。
这一路上,她便是如此度日的。
她从北朝而来,北朝的货币自然是不能在南朝使用,所以她根本就没拿。而萧胤送她的那些珠宝,她更不敢带,因为带了也不敢用,她可不想给萧胤留下追查她的线索。
而她,也没有联络自己的旧部,接下来要做的事情,只需要她一人即可,她不想再连累那些已经过上平凡日子的弟兄们。
禹都,已经没有了家,她的家已经化作一片残垣断壁。据说是爹爹被斩的那一日,奶奶驱散了家中所有的下人,放了一把火,将自己烧死在了房中。
她的家,已经彻彻底底地被毁了。
花著雨一边抚琴一边思虑着,今夜一曲而终后,便离开这里。她心中已经有了计划,先设法混到宫中,再设法查一查他们花家军被抄斩的真相。
曲子弹得正到高潮之中,醉仙坊中的客人也听得津津有味,却被一道煞风景的声音打断了琴曲。
“曲子弹得不错,人长得也不错,不过,你实在是不该在这里弹琴!”这声音有些粗噶,不算好听,说出来的话也生生令人讨厌至极。
花著雨闻声望去,就见说话的人漫步走上了高台。
那是一个男子,岁数看上去和花著雨差不多,但是,十七八岁的男子,还应称之为少年。尤其是他的嗓音,明显昭示他还正处于发育当中。
那少年模样生的不错,称得上“荣曜秋菊,华茂春松”,眉黑而长,眼睛明亮而黝黑,漂亮的好似画里观音娘娘座下的善财童子,令人一见之下便如见天人,心生怜意。但是,那是第一眼,若是再看,你便发现这少年公子眸光骄纵,眉目间煞气很重,浑身上下一种含而不露的威势,令人心生畏惧。
这绝对是一个外表仙人,内里恶魔的小孩。
这样的少年,肯定是达官贵族,一般的平民家养不出这样的煞星。
那少年公子走到花著雨面前,伸掌拍在琴案上,只听得一阵弦音震动,整张瑶琴从中间生生断裂了。
看来这少年还是有几分能耐的,花著雨缓缓站起身来,转身欲走。
不管这少年是来故意找茬的,还是来发酒疯的,她可没闲情理会。
少年冷笑一声,“还敢逃!我看你能逃到哪里去?”
他面色一沉,五指成爪,一招“黑虎掏心”便向着花著雨胸前抓去。
这个少年的武艺看上去也不算多么高,但是,他出手极狠,不似一般的找茬闹事的。
花著雨身子一倾,避过了少年的“黑虎掏心”,却不想少年一击不成,立刻化拳为掌,朝着花著雨脖颈上砍去。这一掌,若是轻了,能将人劈晕,若是重了,那是会死人的。
花著雨清眸一凝,她倒是没想到,这个少年如此心狠手辣!她初来禹都,可不记得自己何时得罪过他,如此狠下杀手,却是为了什么。
?无暇细想,花著雨头一低,避过了少年的掌风,向后连连退了三步。
两招都被花著雨躲过了,少年脸色顿时一沉,水墨冰瞳中升腾起两簇愤怒的火焰,精致的小脸却冷的像冰,那冷森森的样子,真好似要花著雨整个人生吞活剥一般。
客人们一看,都知晓这位不是好惹的主儿,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就连这热闹也不敢看,都心惊胆战站起身来,离开了醉仙坊,免得风波波及到自己身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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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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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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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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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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