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重生返城之前>第87章
  顺畅的回答,清晰的条理,宁熙的回答让江老满意地连连点头,不时地在心中暗道:是个不错的苗子。

  学中医不但要能记得,还得有份坚持不懈的心,因为中医学习的过程不比其他,不仅仅是只是一门技艺,而且攸关人的生死性命,所以万万不能马虎敷衍而行事。

  背书方面考试完后,那就要看宁熙在医德上面是如何了。

  “囡囡,接下来的问题,若是没有通过的话,江爷爷还是不能收你为徒的。”他要的是一个能坚定救死扶伤的医德心的好大夫,定然不能教出来一个借用医术为自己敛财的无耻之人。

  宁熙明白江老这话为何意思,医生的天职就是救死扶伤,而不是袖手旁观看着患者受罪,“我明白,江爷爷您请问吧!”

  江老满意地点头,随后问道:“德为何?”

  “德,人命至重,有贵千金,一方济之,德逾于此。”宁熙回答道。

  “何为医?”

  “医者天下父母心。”

  “作为一个大夫,最应该有的是何?”

  “医者仁心和有用的医术。”

  问完后,在最基本上,宁熙算是达到他的要求上了,不过在后面的学习当中宁熙若是有违反初衷的行为出现的话,他也不毫不犹豫地将其除名。

  “囡囡,你回答的不错,不过习医不是嘴上说说就可以的,更重要的是付之行动。”说实话,对于宁熙这个送上门的徒弟,江老还是很满意的,只要宁熙能在今后的中医生涯中继续保持她最初的时候学医的那颗心,他肯定不会对她有所保留,定会把自己的全部所学教给她的。琇書網

  “江爷爷,你说的对,今后我会做到的,若是不信,江爷爷可以做监督。”宁熙从江老对自己的要求可以看出来,这个老先生在收徒的方面,更看重的是人的品德方面,至于习医的天分上,还是其次,不是有话说的吗,勤能补拙,有了勤奋的学习,也能获得一番成就,只是在时间上相比就要多话一些的时间。

  “好,好,你这丫头,现下也该改口叫我师傅了吧!”他这一生收的徒弟也就只有三个,三个都是男弟子,现在有了个女娃儿,也算是满足了他年老时候希望膝下有人的愿望吧!

  江老的话让宁熙眼睛一亮,江老让她改变称呼,那就是认同了她了,心中当然是欣喜万分,看了宁父和闫谨行一眼后,后者则用眼神示意她让她赶紧拜师。

  “师傅在上,受徒弟一拜!”宁熙朝着江老鞠躬道,拜了师,今后她就是江老名下的徒弟了。

  “好!想不到啊,当年的小女娃现在成了我的徒弟,缘分这东西还真的是奇妙啊!”江老感慨道,当年他还抱在怀里的奶娃儿,现在则成了他最后一个徒弟,所以说他能收下宁熙,这缘分可谓不浅啊!

  “说的没错,当年谁也没有想到囡囡会犟着要学中医,没法子只好送到你这里来了。还是你不嫌弃囡囡,愿意收下她。”宁父接话道,话是这么说,不过从宁父的话中不难听出来他这个当父亲的骄傲。

  女儿给自己争脸了,这当父亲的脸上当然是有光!

  而一旁的闫谨行一点都不意外宁熙能给通过江老的考试,在他眼中的宁熙聪明,刻苦,江老收下宁熙这个徒弟肯定是收对人了。

  此时在他的心里也为宁熙能顺利得到江老的认可而高兴。

  “你这老小子养了个好闺女!”江老今天收到一个令他满意的徒弟,心里头当然是高兴,把后面的文清叫出来,“文清啊,从今天开始囡囡就是你的小师妹了,你这当师兄的以后可要有师兄的样子啊!”

  到了江老这个年纪,当然是希望一切都和和睦睦的,所以他对自己的徒弟之间的相处也希望能如此,不是有话说家和万事兴吗,他这是师门和,万事兴!

  文清在后面看着江老对宁熙的考试,从考试开始到结束,他这个师妹虽然是入门的晚,但是对学习中医的态度是一点都不马虎,相信在今后的日子里面,他们师兄妹能很好地相处。

  “师妹,我是你三师兄,以后还请多多指教。”文清温润的脸上带着浅浅地笑容,看上去如同春风般和洵,让人有种欲亲近的感觉。

  这样的文清给宁熙的感觉不错,她想有这么一个脾气不错的师兄,以后他们共处的日子应该很好吧。

  不过这也是宁熙此时的想法,等到她真正和文清接触后,才发现自己当初的认知有多么的蠢,把一只狡猾的狐狸当成无害的白兔那是多么离谱的想法!

  而此时,宁熙对文清的好感当然是倍增,“三师兄,以后是我请教你的地方多呢。”

  “相互学习,相互学习。”文清脸上的笑更显清浅。

  这一幕兄恭妹友的画面让江老和宁父满意地笑了起来,小辈之前相处的好,也省去了日后的麻烦。

  而见着这一幕的闫谨行心里就跟打翻醋坛子差不多,看着宁熙对着她的新晋师兄笑的那么好,这心里头当然不是个味道,还有那个师兄,你对着他的媳妇儿小的那么开心是为何!

  闫谨行这心里头就跟酸了,可依着他面无表情的样子,从他的脸上那是一点都看不出来他的内心已经是给醋给淹没了。

  拜师一事已成,宁熙此时已经算是江老门下正式的徒弟,当然该教的,那是必不可少的了。

  学中医,要是的静心,只有心无杂念才能全心投入到其中,才能心领神会,学习当然是事半功倍。

  所以江老最开始不是让宁熙去学这学那的,而是让宁熙每天早上的时候早起打坐诵经,达到心无杂念境界后再开始学其他的,这也只是学习中医最基本的。当然这些在大学里面是不会教的,也只有在有着历史的中医家庭里面才能见到。

  江老对自己,对徒弟的要求都很高,所以中医师该保有的那可是一点都不含糊,他可不想让自己教出来的徒弟给人那种“跑江湖、卖野药”感觉。

  当然在打坐诵经的同时江老也没有忘记给宁熙给宁熙一套中医入门的基础书籍让宁熙回家去看,有看不懂的再来问他,也只有在思考后解惑,才会印象更为深刻。

  事情办完后,在江老那边也留了些时候,在下午的时候才离开江老那边回了家中。

  ※※※

  回东北办喜宴的事情已经是既定好了的,在宁熙通过江老考试后的第二天,收拾好东西后,宁熙和闫谨行两人在宁父宁母送别的眼光中踏上了回东北的路上。

  在火车行驶的轰隆声中,宁熙他们回到了闫谨行家所在的那个城市,在经过两次的转车,他们总算是来到了平阳村所在的镇子上。

  再次踏上当年自己插队的小镇,宁熙有种恍若隔世般的感觉,看着既是熟悉又显得陌生的镇子,宁熙不由地感慨,她这是又回来这里了。

  闫谨行背着一个大背袋,手里还提着不少的东西,宁熙手上也提了一些,不过是没有闫谨行提的那么多而已。

  踩着‘嗞嗞’作响的厚雪,寒冷的天气让两人有点难以适应了,看着宁熙因为天气而变得红彤彤的小鼻子,闫谨行可是舍不得让宁熙继续受冻,现在赶紧回家取暖才是最重要的事情。

  至于去张叔那边,还是等明天的时候再来,顺便把自己办喜宴的事情告诉张叔,也让张叔过来喝一杯他的喜酒,也不枉这么多年张叔对自己家的照顾。

  “咱们先回家去,看把你给冷的。”闫谨行催着宁熙同他赶紧回村去,东北的冬天一如既往的冷的渗人。

  “嗯,我们赶紧回去吧,妈在家里也等着我们回去呢。”这次回来他们也没提前跟闫婶子去信,毕竟等闫谨行回京城再出发回东北这边,期间的时间太短,要去信通知的话,信都还没收到,人早就到了,也就是说人比信来的早的原因,也就没有给闫婶子写信通知回来的具体时间。

  “是啊,你把东西给我,这雪深,你拿着走路不好走。”闫谨行看着地上的积雪,不难看出来这雪怕是昨晚上又下了一场,不过也不是很大,要不然今天他们到了市里,怕是连回来的车都没有了。

  这雪虽然是不影响行车,但是对于靠着两条腿走路的人来说,影响还是有点大的。

  “没事,我能提的动,总不能这些全部让你一个人拿着,累着了心疼的还不是我啊!”后面这句话宁熙说的声音不大,但对于听觉灵敏的闫谨行来说那是一点困难都没有,当然这句话取悦了闫谨行,让他这心里暖呼了不少,不过闫谨行这个大男子主义者可不会就这么因为宁熙的一句话就让宁熙继续提着东西一路走回家,而是把宁熙手里的东西接过,让宁熙轻装上阵。

  媳妇儿可是自己的,累着了,用宁熙的话来说,心疼的还不是自己?“好了,这事情听我的,咱也不争这些,早点回去才是正事。”

  一句话下了决定,闫谨行把宁熙手里的东西接过后,看了宁熙一眼就自己大步地往通往平阳村的路上走去。

  对于闫谨行的行为,宁熙没好气地瞪了一眼前面走动的健壮背影,这都没有她说话的余地了,她还能说啥,只得小跑地追上闫谨行,然后两人并排地走在回家的路上。

  这条大路上此时也就只有他们两人,一大一小的两个背影不急不缓地走在其中,给这片银装素裹的静态画卷上添上了一分动态的美。

  ※※※

  冬日的平阳村一如既往地宁静,炊烟袅袅,更显出农家的悠然自得。

  入了村子,还能不时地听到他人家中传来的狗叫声。

  感受着这万分熟悉的感觉,回到平阳村后,宁熙有种自己好像从来没有离开过平阳村的感觉,一股浓浓地亲切感朝着宁熙可谓是席卷而来。

  此时已经是过了中午的时候,又加上冬日里的夜晚来的早,趁着天还有亮光的时候,有的人家已经是开始为晚饭做准备了。

  “啊,好怀念这里啊,离开这里就一年的时间,我感觉好像是过了好久一样!”深吸一口气,宁熙心里各种的感慨。

  “咱们现在是夫妻了,这里以后也是你的家,有空的话你也可以过来这边住些时候。”宁熙对农村没有抵触的情绪,闫谨行这心里也多少是有些放心了,毕竟宁熙一个城里人来农村里面,或多或少总是会有点想法的。

  “嗯,这肯定,以后学校放假了,我也也能过来看看妈。”宁熙点头,当然她也没有忘记在之前自己所计划的事情,以后怕是由于种植药材的事情她也会来这边来的勤快吧!

  “也行,以后还得让你辛苦点了。”闫谨行虽然是不舍宁熙辛苦,但是很多的事情却是他鞭长莫及的。

  “说什么辛苦不辛苦,这是咱们家,我一点都不辛苦。”宁熙浅笑着说道。

  两人就这样边走边说,在进了村子没多久,离着闫家那边也就只要拐两个弯的时候,宁熙他们遇到了一个在她意料之外的人,这个人就是赵秋华!

  突见到早已经给她抛到脑后的赵秋华,宁熙真的是楞了一下,毕竟这会儿刚回来,怎么都没有想到会遇到这个差点就让她不能返城的赵秋华。

  不过此时入眼的赵秋华跟往日的赵秋华好像是变了不少,别的不说,就单单在这气色上来看,赵秋华就比之前憔悴了不少,而且还不说别的。

  不过这一切都跟她宁熙无关,当初赵秋华做出那样的事情的时候也就应该想到事情暴露后会有什么后果,她宁熙不是圣人,做不到对赵秋华有任何的怜悯。

  因为人总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的!

  宁熙楞也只是楞了刚见到赵秋华的那一会儿,随后继续和闫谨行往闫家的方向走去,留着赵秋华一人在原地。

  看着宁熙和闫谨行拐弯消失的背影,赵秋华那双已经是不怎么清透的眼睛微微眯了起来。

  同宁熙一样,赵秋华没有想到今天她去村委会的时候居然会遇到那个早已经返城回去的宁熙,这多多少少让她惊讶不少。

  不过对于宁熙为何回来,赵秋华,乃至于整个平阳村的人都知道,宁熙在返城后同闫家的儿子处上对象了,为了给儿子撑脸,闫婶子和闫瑾玉还特意去京城女方那边给闫谨行下聘,然后就是两人订婚。

  回来后闫婶子就开始张罗着年底的时候闫谨行和宁熙的婚事,这事情让村里的人都夸闫谨行有本事,能把下乡又返城的女知青娶到家。

  村里流传着这么一句话,抽烟就抽XXX,娶妻当娶京城人。

  在知情插队的时候哪家农村的儿子能娶到来下乡插队的女知青,那可是倍有面子的事情,说出去可是让人举起大拇指的份儿。现在闫谨行能把一个返城回去的女知青娶到了,那可比起那些直接就在农村里把女知青娶回家的人本事大多了。

  要知道谁不向往城里的生活啊,现在凡是个女的都挤破脑袋地往城里面嫁,能从城里嫁到农村里的女的,那可是非常少见了,毕竟谁愿意到农村里来吃苦受罪的,城里多好,那里可都是啥都有的!

  正是因为这样的原因,闫谨行的婚事现在基本上村里没有谁不知道。

  刚刚和宁熙对视的那一会儿,赵秋华很难去否认宁熙这一年来在城里的生活会不好。

  红润的脸蛋不难看出宁熙的气色很好,相比起自己而言,那就好上许多倍了,一点都没有自己现在蜡黄的脸上所有的;而宁熙身上穿着的衣服一看就是京城那边所有的,单说布料就是这个小镇子没有的;更让赵秋华不能接受的是,宁熙脸上带着的那个染上幸福的笑容,生生看得她刺眼。

  宁熙在结婚后不久就会有孩子,丈夫疼爱,孩子乖巧,家庭幸福美满,赵秋华所想到的这一切,让她的心就跟浸着毒药一般难受!

  凭什么她现在一个人留在这荒凉的东北小村子里面回不去她梦里都想回去的S市,凭什么宁熙能嫁给一个村里人都夸奖的好青年,凭什么宁熙在后面会有那种幸福美满的生活,还有孩子,凭什么她这一生就与孩子无缘,原因则是她再也不能生!

  她恨,恨当初那个返城名额到了她的手里后还让宁熙拿了回去,让她回去多好,她就可以回到S市的家里,在那边,她也不会因为小产,不会因为这边落后的医疗技术而落的不能生育的地步。

  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宁熙所引起的,都是她,都是她!

  赵秋华套着手套的手紧紧地握紧,厚实的手套因为她的动作变成了一个棉团,隐隐可见那两个棉团微微颤抖着。

  原本以为她没有机会让宁熙不好受了,想不到上天居然把这个机会送到她的面前。

  反正她现在回不去S市了,高考的成绩也堪堪是靠尾,能上个大专就跟不错了,若是不能给大专录取的话,她以后的人生也算是尽数毁了,到那个时候,她还有什么好惧怕的!

  打从那件事情爆出来后,赵秋华就一直忍受着村里人看她的异样眼神和背后的小声议论,她忍到今日为自己打算,也算是个能忍够狠的,而这样的人只要给她一点机会,她就能打个漂亮的翻身仗!

  不过现在要对付宁熙的话,还得从长计议,毕竟现在是在等大学通知书的时候,若是自己给录取了,能去上大专的话,可不能因小失大,一定要借着这机会离开这破地方。

  可要让自己放弃让宁熙不好受的机会,那肯定是不行的,不给宁熙来点儿堵的,她怎么都不甘心!

  所以要做的话,还得做的隐蔽,不能让人知晓这一切是她起的头!

  想到这里,赵秋华那张带着蜡色的脸露出一抹阴惨惨的笑容,就像躲在暗地里的毒蛇一样让人防不胜防!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大姨妈来访,累不爱_(:3」∠)_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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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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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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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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