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找了好几天,她终于找到了在一家蛋糕店当服务生的工作。
蛋糕店的工作时间,是从下午的六点,一直工作到晚上九点。
时间不算太久,且她打工的地方距离家不远,因此,苏木哲和茹梦玲对她的这份工作也就安心了不少。
这一日放学后,她没有同蓝朵朵和艾美莉一起回家,而是直接去蛋糕店打工。
来到蛋糕店,和同事们热情地打了招呼后,她便去更衣室换上了工作服。
等到她从更衣室出来时,却忽然听见一声惊呼声:“苏学姐?”
抬头望去,没想到看见的竟是时绪。
“你怎么在这里?”苏心棠也觉得很诧异,见他同样穿着工作服,便问道,“你不会也在这里打工吧?”
“没错!”时绪点了点头,笑嘻嘻地说道,“没想到这么巧,竟然和苏学姐在同一个地方打工。”
苏心棠扯起嘴角笑了笑,随后像是想到了什么似得,急忙问道:“你不是快要考试了吗?现在打工,不会耽搁学习吗?你不是决定报考我们星光学院吗?”
被她这么连珠炮似的问了一同,时绪一时间竟不知该先回答她哪个问题才好。
随后,他说道:“学姐放心吧,我一定能考上你们那所学校的。我之所以在这里打工,是因为……我想去看amy的演唱会。学姐知道amy是谁吗?”
说着,他抬头看向苏心棠,却见苏心棠正一脸惊讶又欣喜地看着自己。
“amy!你也喜欢amy!”苏心棠激动地说道,就差没上前抓住他的胳膊跳个舞了,“我也喜欢amy呀!我来这里打工也是为了去看amy的演唱会!”
“真的吗?真是太凑巧了!”时绪也颇为激动地说道,脸上满是兴奋的神色,“没想到,能和学姐喜欢同一个明星呢!”
苏心棠也是难以掩饰的激动情绪。
蓝朵朵和艾美莉虽然是她的死党好闺蜜,可她们俩喜欢的明星和她却不同,她们俩对amy并不感兴趣。
以至于,她想要聊聊自己喜欢的偶像明星,都找不到有共同语言的人。
没想到,在这里竟然遇见了时绪,而更巧的是,他也是为了看amy的演唱会,才会在这里打工。
顿时间,她对时绪便有了一种惺惺相惜,相见恨晚的感觉。
若是能早一点认识时绪,早一些知道他也喜欢amy,那她就不用愁找不到人谈论偶像明星了。
两个兴趣相投的人,立马聊了起来,直到同事来找他们,他们才停止了交谈,赶紧出去工作。
三个小时的上班时间很快就结束,苏心棠也由最开始的不习惯,慢慢的适应了服务生的工作,并且越来越顺手。
换下工作服,背上书包后,苏心棠便和时绪一起离开了蛋糕店。
“学姐,你家在哪里?我送你回去吧。”时绪说道。
苏心棠随手指了指家的方向,说道:“我家离这里不远,你不用送我,赶紧回家吧。”
虽说时绪看上去年纪估摸着和她差不多大,但出于学姐的身份,她觉得自己有必要当好一个学姐,照顾好这个学弟。
谁知,时绪却说道:“我家也走这边,正巧同路。”Χiυmъ.cοΜ
顿时间,苏心棠忍不住扯了扯嘴角,暗叹,这还真是太凑巧了吧?
碰巧与他在同一家蛋糕店打工,喜欢同一个偶像明星,就连家住的地方也在同一个方向。
无法拒绝,苏心棠便和他一起回家。
路上,时绪说道:“没想到与学姐竟然有这么多凑巧的地方。要是能早一点认识学姐就好了。”
时绪说着,扭头看向了苏心棠。
他比苏心棠高了大半个脑袋,扭头望去时,需要微微垂眼看向她,正好看见她那轮廓柔和的侧脸。
她的唇角边挂着一抹淡淡的笑容,五官柔和美丽,在街边路灯光的照耀下,带着一股朦胧的美感。
不自觉间,时绪竟看得有些失神了。
直到苏心棠伸手在他的面前晃了晃,他才急急忙回过神来:“学姐说什么?”
白了他一眼,苏心棠没好气地说道:“我什么也没说,倒是你,想什么想的这么出神呢?”
时绪尴尬地挠了挠头,讪笑道:“没想什么,就是想着,要是能和学姐一起去看amy的演唱会就好了。”
他的提议立马得到了苏心棠的同意:“好啊,我正愁没人和我一起去呢,现在知道你也喜欢amy,那咱们到时就一起去看演唱会吧。”
演唱会是在晚上举行,估计老爸老妈也不放心她独自一人去看演唱会。
如果有个人和她一起去的话,想必老爸老妈就不会担心了吧。
她的话让时绪顿时高兴不已,脸上掩饰不住的欣喜笑容:“真是太好了!那就这么说定了,等可以买票时,咱们一定要选择在一起的位置!”
“那是自然。”苏心棠点了点头道。
一想到还有一个多月就能去看amy的演唱会,她就觉得兴奋不已,顿时觉得,打工这三小时所带来的疲惫,也顿时间烟消云散了。
一路闲聊着往前走,没多会儿就来到了苏心棠家的小区外。
“我就住在这里面,你赶紧回家吧。”停下步子,苏心棠冲时绪挥了挥手,说道。
“学姐住在这里面吗?”时绪往小区内看了看,四处张望着。
“你瞎看什么呢?别被别人误会。”苏心棠瞪他一眼,没好气地说道。
时绪收回视线尴尬地笑了笑,说道:“我的家还在前面,那我就先走了,学姐再见,明天蛋糕店见。”
苏心棠冲他挥了挥手,微笑道:“再见,路上小心。”
“学姐,我不是小孩子了,你也不要用这种叮嘱弟弟的口吻和我说话好么?”时绪有些不悦地抱怨道。
苏心棠双手环胸,抬了抬下颚道:“我是你学姐,这么和你说话怎么了?再说了,说不定我还就比你大呢。”
时绪不甘,立马爆出了自己的出生年月,苏心棠听后,顿时有些讪讪:“还真比我大呀。”
虽说只大了一个多月而已。
“所以,不许再用这种叮嘱弟弟的口气和我说话,我还比你年长呢!”时绪立马就气势高涨了一截。
苏心棠撇嘴,翻了个白眼,没好气地说道:“是是是,你大行了吧?赶紧回家吧,再见不送。”
说完,她转身便往小区内走去。
望着她气冲冲离开的背影,时绪忍不住笑了笑,一脸的无奈表情,但目光却是他自己也没察觉到的柔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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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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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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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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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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