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试爱成婚>第三十二章 爱卿是只狗
  宠物店离那家中餐馆并不远,中餐馆的面积并不大,招牌也不大,不过,餐厅里的人却是不少的,正是用餐的高峰时间,餐厅里一片火热。

  见到餐厅里还剩下最后一张桌子,李静萱快步地走了过去,占了位置,还热情地招呼林逸晨与言小欢,说:“学长,小欢,这边,这边。”

  言小欢这才知道这两个人除了是上司和下属之外还是学长与学妹的关系,难怪他们两个之间似乎没有任何隔阂。

  林逸晨似乎经常来这家餐厅吃饭,他熟络地和服务员打招呼,并将餐牌递给了言小欢,说让她喜欢吃什么就点。

  言小欢笑着将餐牌推回给他,说:“还是你们来点吧,毕竟你们比较熟悉,我是第一次来。”

  林逸晨也不再推辞,问明了言小欢的口味,他也就开始点餐了。

  点完餐,三个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林逸晨甚至还经常逗着李静萱,看着他们两个之间的互动,言小欢竟然有些羡慕。在她的眼中,林逸晨与李静萱就好像两兄妹,她从来就是一个人长大,一直都很希望有一个哥哥,而斯文儒雅的林逸晨是她年少的时候幻想的哥哥的最佳形象。

  不久后,他们点的菜都送上来了,李静萱热情地招呼言小欢,说:“小欢,你一定要尝尝这个,这个真的很好吃,保证你吃过之后会一直想要吃的。”

  言小欢不停地笑着,林逸晨偶尔调侃李静萱几句。

  在他们即将吃完午饭的时候,林逸晨说要去一趟洗手间,言小欢也不疑有他,然而,当林逸晨从洗手间回来,她想要买单的时候,她才发现,林逸晨刚才其实是偷偷去买单了。

  “说好了我请的。”言小欢小声地抱怨说。

  谁知道林逸晨哈哈地笑着,说:“下次再让你请。”

  李静萱拍了拍言小欢的肩膀,说:“小欢,你就淡定吧,我们家老板最喜欢的就是强者买单了,一般人还真抢不过他,你慢慢会习惯的。”

  言小欢笑了笑,没有再说话。

  天才已经检查完,也打了预防针,他们的午餐也已经吃完了,有不少客户带着宠物上门,言小欢跟他们道别,也就抱着天才回家了。

  她以为今天不过是再普通不过的一天,却没有料到商君泽在家里给她准备了一个大大的“惊喜”,确切地来说其实是有惊无喜。

  她一进门,一只蹲着几乎都有她一半高的牧羊犬朝她扑了过来,没有任何心理准备的她“啊”地尖叫一声,而她怀里的天才意识到家里已经有了可以克制自己的动物,它飞快地从言小欢的怀里跳了下来,很自觉地跑回了言小欢的房间里,不再现身。Χiυmъ.cοΜ

  牧羊犬扑言小欢的时候显得很兴奋,不停地在言小欢的脸上舔着,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有一天会被这样的庞然大物扑倒的言小欢尖叫着,眼泪不停地在眼睛里打滚。

  本来想要吓吓言小欢的商君泽见到了言小欢此刻的模样,竟然觉得有些不忍心,于是,他叫道:“爱卿,过来,”

  名为“爱卿”的牧羊犬听到了商君泽的话,依依不舍地从言小欢的身上爬起来,心不甘情不愿地走回商君泽的身边。

  被吓坏了的言小欢挣扎着从地上爬了起来,眼泪在眼睛里打滚的她狠狠地瞪着商君泽,说:“商君泽,这见鬼的究竟是怎么回事啊?为什么家里会有这样的大型犬?”

  想到刚才被大狗扑倒,她到现在还是心有余悸,甚至浑身都不自觉地发抖。她承认她没有经过商君泽的同意就将天才带回来是她的不对,但是,商君泽有必要这么报复她吗?她刚才差点都被吓破胆了!

  言小欢的怒吼声让商君泽有片刻的愕然,不过,望着倔强地不让眼泪流下来的言小欢,一种心疼的感觉很快地席卷全身,不过,他没有道歉,而是摸着爱卿的毛发,说:“怎样,是不是觉得爱卿很可爱?”

  慢慢地从震惊中回过神来的言小欢恢复了斗志,她双手叉腰,瞪着商君泽,说:“我管你是朕还是爱卿,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啊?”

  “如你所见,我们家从今天开始养狗了,而这只狗的名字叫做‘爱卿’,你以后负责遛它。”说着,商君泽竟然有些期待见到身材娇小的言小欢遛狗的画面,或许应该说期待言小欢被狗遛的画面。

  “好端端的养什么狗?还有,那是你的狗,为什么要我遛它?”言小欢态度坚决,说什么都不要照顾这么一只庞然大物。

  “这是我家,我喜欢养狗就养狗,喜欢养猫就养猫。”商君泽说最后一句“养猫”的时候,语调明显与之前的不同。

  本来还觉得生气的言小欢听到商君泽变异的语调,顿时觉得心里的怒气消退了一些。她也放缓了语气没说:“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就这么回事。”商君泽走回沙发上坐下,爱卿很自觉地窝在他的脚边。

  那一刻,言小欢觉得面前的一切就好像杂志大片的情形。一个长相俊男,身材高大的男人身边是一只斗志昂扬的大狗。

  “我喜欢狗,我们家从今天开始就养狗。”商君泽不容置喙地说。

  其实,今天之前他并没有养狗的念头的。早上的时候,他发现言小欢和天才都不在家里了,没有厌恶的生物在自己的四周溜达,他觉得呼吸的空气都变得清新不已。

  看了财经杂志,看了早间的财经新闻,商君泽在转台的时候发现一则善待宠物的公益广告,当他看到狗的那一刻,他顿时有了养狗的想法。

  虽然他勉为其难地接受天才在家里,不过,猫终究是他不喜欢的动物,所以,他想到了买一只狗回来克制猫,顺便地,也可以让言小欢以后不要动不动就拿猫来让他妥协。

  打定主意之后,他马上给开宠物店的朋友打了电话,让他们送来了一条狗过来,还有相应的狗的用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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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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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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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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