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在正月里,正午时分的阳光并不热烈,可是晒的人浑身暖和。薛睿牵着马缰,陪同余舒沿着一条林列着店铺商家的街道往忘机楼走。“大哥,你怎么骑马出来了,老崔不是驾车了吗”“我还有别的事让他去办,就自己骑马了。”薛睿随便找了借口,实则是半个时辰前,他目送余舒和景尘从大理寺离开,不能放心,所以进去匆匆整理了案卷,交托给同僚,便骑马赶回去。谁想路上没遇到宫中的马车,倒是在回途的一条大街上远远地看见前面人群中余舒孤单的人影,他见状不对,就没有冒然追上去,而是跟在她身后走了两条街,直到发现她是没有方向的乱走,才赶上前去叫唤她。余舒说要喝酒,薛睿一口应了,.既没有问她景尘哪儿去了,也没有问她为何突然想要喝酒,他是何等猾明的人,尽管余舒没有在脸上表现出一丁点的不开心,他还是能猜到她是在回来的路上和景尘隔了气。其实原因,薛睿大概也清楚,无非是因为纪怀山的惨死,让他们两个有了分歧。对此,薛睿并不意外,他早就看出来,那位心性淳然的道子,和心思狡诈的余舒压根就不是一路人,一个是在道门中深受教化、目下无尘的谪仙人,一个是在市井中摸爬滚打、争强好胜的烈女子,这样两个人,是非的观念大不相同,若是一方能够迁就倒还好,若两人同样固执己见,可想而知早晚都会起争执。薛睿认识余舒的时间不短,就凭着他对她的了解,断定在对付纪家这件事上,她不会因为什么人而改变主意,就算那个人是她曾经对他说过的喜欢的那个人,也一样无法让她在这是非之中动摇,只要是她觉得对的,她就会一直坚持不到黄河心不死,不见棺材不掉泪。而这一点,恰恰是薛睿最欣赏余舒的地方,之一。这厢余舒并不知薛睿将她和景尘的矛盾猜了个囫囵,心情不好的时候,有人陪着,就总想找点话说来分一分心:“上回元宵节咱们喝的十年陈的花雕酒还有吗”她现在很想喝个醉,然后什么也不想,痛痛快快地睡上一觉等醒过来,再去考虑别的问题。薛睿道:“有是有的,不过那酒太醉人,待会儿回去我让老林去酒窖找一坛桂花酿我们喝。”提到了酒水,余舒扭头看他一眼忽然又想起前几天他喝醉酒占她便宜的事情,小声嘀咕道:“花雕醉人么,还不如金泉的酒劲儿大呢。”薛睿听到她的话不免暗幸,那天他装醉酒亲近她,喝的正是这金泉,还好那金泉的后劲是出名的大,不然一准是会露馅。这两个人,一个是揣着糊涂当明白,一个揣着明白当糊涂,竟然谁也没有再提那天的事。说着话,时间不由过去,两人因为绕路回来就没从后门走,经过忘机楼前门,被站在门前迎客的贵七看到,赶紧上前来帮薛睿牵马,余舒和薛睿一起走进去,刚刚过了午饭的点楼下的客人不多也不少,没人认得他们两个,柜台边上的林福瞧见人,赶紧放下银盘,绕出来跟着。“公子爷,姑娘。”后院一般不许外客出入,就算有客人也都是待在雅房里,因此大中午的就有些冷清,到楼下,薛睿询问余舒:“是去你房里,还是去我房里。”他问完又觉得这句话不妥,似有些轻抚,连忙加上一句:“到楼上吧,我前几晚睡在这里看公文,房里有些乱。”“好。”余舒没什么意见,这里雅房的布置,本来就是让人聚众喝酒的,又不是女儿家的闺房,没什么能进不能进的,于是就同薛睿一起上了楼。余舒随身都带着这里房门的锁匙,她有些贵重的物品就存放在忘机楼,包括她前阵子整理出来的数学公式和算册,所以她出入都不忘锁门。这个小习惯薛睿是今天才发现,见她从脖子上掏出一把拴着绳子的钥匙,低着脑袋凑上去对锁眼开门,行为略显稚气,不由的失笑,道:“我还没见过什么人把钥匙挂在脖子上,不沉吗”“这就是你不懂了吧。”余舒摘下锁头,直起腰来,带着他进到屋里,才将门一带,转头甩了甩脖子上的绳子,微微一笑,对他道:“这屋里我存放了不少贵重的物品,所以这门钥匙就贵重了,而我向来喜欢把贵重的东西挂在脖子上。”薛睿问:“为什么”余舒一边将钥匙塞回衣服里,一边随口道:“你说这人身上,还有什么是比脑袋更重要的吗”薛睿想了想,明白地一笑,道:“说的不错。”脑袋不能丢,所以能够挂在脑袋上的东西,当然也就不能丢了。两人坐在桌边,聊没几句,小蝶和小晴便将热好的酒壶端上来,并着几样下酒菜,拿精致的小碗小碟盛着,漂漂亮亮的摆在桌面上。两个小丫鬟站在一旁布菜,余舒主动提了酒壶,先给她和薛睿一人满上一杯,小口的绿瓷酒杯,杯口不过拇指和食指圈成一圈大小,上好的桂花酿在杯子缘口泛着一层金黄,粘稠的似是蜂蜜一样,引人口欲。“来,大哥,我先敬你一杯,”余舒端着杯子,就要去和薛睿碰杯,却被他一个轻巧的躲开了。“先说好,”薛睿举着酒杯,伸出一根手指在她面前,同她约法三章:“不管你是有什么不开心的,今天喝完这酒,过了就过了,等到了明天,断不许再为同样一件事借酒消愁,你若答应,我今天就痛痛快快地陪着你喝,你若是不答应,那你现在就给我把杯子放下,别等到日后让我撞见了,你看我会不会收拾你。”看到薛睿故意板起的脸,余舒哪能不知他是为自己好,“噗嗤”一声笑了,伸长手在他杯子上轻轻一碰,仰头饮下这绵甜带醉的桂花酿,手指蹭了蹭嘴角,也擦去心中一点苦涩,低声冲他道:“只此一回,下不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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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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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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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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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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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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