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谧的林间只有三人的脚步声,余舒打量着景尘的背影,她曾迷过金庸古龙,年少时也对书中的武林大侠心存过向往,好不容易遇见个活生生真人,能飞檐走壁,还会使剑点穴,心中实在有些兴奋,有意攀谈,于是走没一段路,就主动搭起了话:
“大侠,你是龙虎山的道士吗?”
昨晚她亲耳听到他自报家门,说是什么龙虎山什么教的,龙虎山她知道,是东汉那位有名的张天师开山立派的地方。
余舒是个门外汉,并不清楚,作为天下七十二福地之一,龙虎山中并非只有一派开源,她这么问其实太过笼统。
景尘在前面带路,听到她问话,并未纠正,只答:“我是龙虎山之人。”
“龙虎山离义阳城远吗?”余舒听他愿意答话,并未摆架子,心中窃喜,就顺杆子往上凑,拉着余小修走快了几步,吊在他身后。
大安朝是宋灭后,取代了元明,历时已有三百年的大朝,她只知义阳城就在南方,对别的却一无所知,难得碰上个外来的道士,当然要好好聊一聊,长长见识。
“有十日路程。”
“龙虎山是在东边还是西边啊?”
“在义阳东南方向。”
“大侠是一个人出来吗,没有人同行?”
“我一人下山。”
“大侠没有骑马吗,那你是步行出远门?”
“没有骑马,是步行。”
“哇,那你可真能走的。”
“嗯。”
余舒东问一句,西问一句,景尘渐渐觉得这少年话多了些,但并未显露出不耐烦,出于礼貌,还是有一句答一句,却半句不多讲。
余小修难得在郊外走动,好奇地打量着四周的树木花草,偶尔侧头听他们说话,不插一句话,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大安朝百姓,从小就被人教育要对修道之人尊敬,见余舒这么胆大地和一位道士说话,不免对他姐又多几分佩服。
余舒只当这人好脾气,又会武功,又是名门正派,却无甚傲气,肯同她这个半路救来的“野小子”闲聊,就生了结交的心思,据说道教之人都精通易术,余小修要是能让他指点一二,肯定获益匪浅,到时候再转过来教她,嘿嘿。
她想着拉近关系,于是便开腔道:
“哦,说了这半天都忘记介绍,大侠,我叫余舒,这是我弟弟余小修,敢问你大名?”
“我叫景尘。”
“原是景尘大侠。”余舒心想,姓景的可不多见,这该是个道号吧。
前面的人突然回了头,余舒和余小修跟着停下来,不解地看着景尘,太阳升起,晨光把他微皱的眉眼照的十分炫目,瞧的姐弟俩一阵眼花,就听他道:
“不必再唤我大侠,我一未仗义行事,二未见义勇为,担不起这二字。”
他这话分明不是在谦虚,而是正经地在订正这个称呼,余小修偷偷拉了下余舒,有些紧张,生怕他姐惹了这道长生气,余舒却混不在意,道:
“您这话我可不觉得对,非是仗义行事,见义勇为才叫大侠么?这又是谁规定的,这一声大侠是我在叫,在我看来,您制止了那帮坏人,又让我们幸免于难,这就是侠义之举,何须评定,我叫一声大侠何来有错,百人百眼,我自己觉得对就行。”
景尘面露困惑,他自幼在师门承袭的便是正统的道义,是非曲直早有概论,现听这少年说话,既觉得对,又觉得有所偏颇,却说不上来哪里不妥。
余舒见他不语,当是刚才话说太满,便清了清嗓子,小心问道:
“景尘大侠,我这么喊你,让你不高兴了吗?”
景尘摇头,他只是觉得她那样喊不对,并未有不高兴。
余舒咧嘴一笑,露出虎牙,“那不就得了,我叫我的,你既然没有不高兴,那就由我叫呗。”
景尘看她一眼,转身继续向前走。
“随你吧。”
“是,大侠。”
余舒冲余小修挤挤眼,拉着他跟了上去,继续搭话,余小修心里怪怪的,总是觉得前头那位道长被他姐...忽悠了?
三个人就这么一路走回了义阳城,城门口正在盘查路人,不知是出了什么事,只能进不能出,衣衫不洁的姐弟俩还被当成是外地来的乞丐拦了下来,要不是有景尘这个道士同行,进不进的了城都是一回事。
好多人都被堵在城门内,景尘一身显眼的道袍,走过的地方,自然有人让路,他模样生的俊俏,少不了被一些大姑娘小妇人多看几眼,羞地拿手绢袖子遮了面容偷偷看,却没哪个敢胆大伸手指点的。
余舒扯着余小修走在后头,也有人让路,当然是被人嫌脏嫌臭,主动避开,闹得余舒原本想向路人打听一下出了什么事,都没办法捞着人。
好不容易挤过了人群,到了城墙下一处人少的地方,景尘停下,对两人道:
“已到城中,我们就此别过。”
说完,不等姐弟两人应答,便转身欲离,余舒哪能就这么让他走了,一着急,伸手便拽住他袖子:
“大侠,你在义阳城哪里落脚啊?留个去处,好让我们兄弟回家后,上门拜谢。”
景尘回过头,见余舒满脸诚挚,摇头道:“不用,我在外露宿,居无定所。”
“啊?”这下怎么办,一走岂不是再找不到人,上哪让他指点余小修啊?
余舒这么一愣神的工夫,景尘已将袖子从她手中拉回来,原本是要走,但余光瞥到袖角上一块黑手印,心念一动,迟疑了一下,无奈对二人道;
“若有事,你们可以到城东梅林寻我。”
说罢,再无滞留,转身扬长而去,没入人群中。
“诶,大——”余舒伸长手想喊,叫了半声又落回去,扭头去问余小修:
“城东梅林?是哪里?”
余小修抓抓头发,“有好几处呢。”
“唉,算了,先回家,刘婶想必着急死了。”ωωω.χΙυΜЬ.Cǒm
人都走了,余舒也没再发愁的心情,拉着余小修赶紧往家跑,殊不知家里头,等着她的不光是刘婶一个。
***
余舒和余小修两个都是第一次走城南,不认识路,七拐八拐,多跑了好几条街,才寻回了纪家大宅。
从后门回去,一进杂院,就看到刘婶在树底下呆坐,周六叔也蹲在一旁。
“刘婶儿,我们回来啦!”
刘婶一扭头看见两个泥娃子,当即跑上前把两人抱住,哭喊道:
“少爷小姐这是哪去了,怎这个时候才回来,吓死我了,真是吓我了!”
要不是碍着主仆有别,刘婶大概会伸手揍他们两下才能压惊。
余舒还好,没心没肺地笑了两声,余小修平日就同刘婶最亲,回到家被她这么一抱,差点又跟着哭了,刘婶嗓门太大,院子里其他两户都跑出来看。
周六叔起身跟了过来,打量浑身是泥的姐弟俩:“这是上哪去了,弄成这样?”
余舒路上都盘算好了,正要编瞎话,就听一旁有个仆妇道:
“既然人回来了,那快领去见三老爷吧。”
余舒不以为凭他们俩的身份,走丢一晚,会惊动三老爷,便凑去问刘婶:
“刘婶,这是怎么?”
周六叔在旁边解释道:
“唉,刘家的表少爷昨晚上也丢了,现在还没回来呢,都说最近义阳城里老丢孩子,刚好昨晚上你们俩也没回来不是,就以为你们也被人贩子掳了,为了找刘家表少爷,三老爷发了话,要你们回来了就过去应一声。”
余小修看向余舒,余舒心里一计较,他们两个躲了一晚上雨,又迷了路,最后还是好运被景尘送回来的,昨晚雨那么大,其他人想必还被困在林中,迷途不归。
于是冲余小修使了个眼色,对周围人道:
“那我俩先进屋去洗洗换身衣裳吧,这样去见三老爷,未免不敬。”
刘婶赶忙道:“好好,你们先回屋,我去给你们端水,厨房还有馍馍,吃两块垫垫,等下从三老爷那儿回来,刘婶再给你们做好吃的。”
余舒点点头,拉着余小修进屋了,把门一关,余小修就憋不住了,紧张道:
“姐,咱们怎么办啊?”
余舒知道他怕什么,昨晚上他们两个丢下薛文哲自己跑了,这事说大不大,本来逃命的时候哪里还顾得上别人,但要是让刘家人知道他们两个昨晚和薛文哲一起被抓去了,又先跑了回来,一准是会不痛快,这薛文哲要是平平安安还好,万一有个三长两短的,岂不迁怒他们二人?
但要是他们瞒着,刘家人找不着薛文哲,他一个人再在那林子里出了什么意外,岂不是害了一条人命?
余舒想来想去,眼睛一亮,就勾了余小修的脖子,附耳道:
“咱们待会儿这样说....”
余小修越听脸越怪,最后犹豫道:“这样、这样好么?”
“有什么不好,要不是他,我们也未必会历险,要不是我们,他现在不定是人是鬼呢,他这条命,一半是景尘大侠救的,一半可不就是我们救的么。”
余舒拍拍他肩膀,转身去换衣裳。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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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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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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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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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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