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舒从床上坐起来,伸了个大大的懒腰,从肩膀传到后腰的酸痛让她呲了牙,这就是经常不干活,猛一勤快起来的下场。
她掀开一角床帐,往对面看,小屋那头的帐子还垂着,余小修还没起来。
穿好了衣服,拎上脸盆,余舒踩着鞋子拖拖拉拉地往院子里走,刘婶刚好提着水桶从井边回屋,见她样子,便念叨:
“小姐鞋子穿好走路,这样容易绊倒。”
“哦,”余舒揉揉眼睛,抬起小腿把鞋子提上后脚跟,心想着往后有了钱,非得先做双拖鞋出来。
刘婶往前走了几步,又回头念她:
“头发绑一绑再洗脸,不然弄的哪都是水,唉,等下奴婢烧上水就给你梳头。”
“哦。”余舒把披散的头发抓成一把,塞进后衣领里,这么两个小动作,就让她胳膊酸的嘎吱嘎吱乱响。xǐυmь.℃òm
洗脸,还要打水,她不想洗脸了行不行?
愁眉苦脸地走到井边,看着满满一桶打好的水放在那里,余舒当时就想转身过去抱着刘婶亲上两口,但考虑到会被刘婶当成她是得了失心疯的可能,最终作罢。
倒了半盆水,余舒一边洗脸,一边哼哼道:
“哥哥考个秀才郎,推车哥,磨车郎,打发哥哥上学堂,哥哥学了三年书,唔唔,一考考个秀才郎。”
这是昨天睡觉前,她缠着余小修教她认的一首儿诗,没事拿出来背一背,刚好练练本地方言。
“大早上的,不要饶人清静,把水提到一边用,别挡着井口。”
余舒正背的起劲,听见这声音,抹了把脸,扭脸就见穿戴整洁的余小修背着手站在屋门口,小老头一样地教训她。
余舒很想拿出来点做姐姐的威严,可惜试了几次,都没能板起脸来,倒是在他嫌弃的目光中,有些委屈道:
“小修...我胳膊疼。”
“才写那么几个字,就喊胳膊疼。”余小修嘲笑她一声,走过来,将井边的水桶拎到一旁,又端着她的洗脸水去墙根倒掉。
看着他忙活,余舒脸上多云转晴,甩着手巾回了屋,肌肉的酸痛放佛一下子就缓解了许多。
吃过饭,临出门前,余舒不忘记提醒余小修将功课带上,自己美滋滋地摆弄着肩上跨的小花包,这是刘婶前两天用旧衣裳给她改的,布兜正面缝着几朵用布块掐出来的小黄花,这纯手工的布艺在她看来,尤为可爱。
也不知是不是一下子小了十几岁的缘故,上一世因为生活所迫不得不在人前沉稳干练,余舒性格里活泼开朗的一面,经历了诸多变故,在这一世得以抒放。
***
今天打学堂门口经过时候,余舒特意看了一眼门头上的匾额,这两天勉强认了一些字,凑合着能念出来,这间私塾,是叫“三觉书屋”。
姐弟俩在这间私塾里本来就是异类,加上昨天顶香炉罚站闹的那一出,统共不到百人的学堂里,是没人不识得他们两个“大名”。
余舒也知道她和余小修在这里不受待见,不过昨天晚上写了作业,今天来上学就显得十分有底气,她不去想被罚顶香炉那档子丢人事,就没觉得有什么不好意思,倒是余小修,进门就低着个头。
余舒跟着他来到座位上,还没坐稳,轩榭里就有人大着嗓门冲她嬉笑道:
“余老鼠,昨天是薛文哲送你回家的吧,你怎么来了也不谢谢他?”
余舒闻声抬头,就见围栏边上簇着几个少年,说话的是个大门牙,刚笑完,就被后头一个模样俊俏的少年,伸手狠狠敲了脑袋。
“是夫子让我送她的,你以为我愿意么,谁要她谢。”
余舒看着这人,对方也正满脸厌恶地看着她,四目相对,少年先吼了一声:
“看什么看!”
余舒于是把头扭了回去,一边摘下肩上的小花包,一边想着:
薛...嗯嗯,什么来着?
薛文哲见到余舒一句话都不说,一副故意无视他的样子,就气不打一处来,心不在焉地和同伴玩闹了一会儿,突然大声对左右道:
“我和你们说,有个人啊,胆子特别大,连刘夫子都敢骗。”
边上几个正在打闹的少年立刻竖起了耳朵,凑上来,好奇地追问:
“谁啊,谁啊?”
薛文哲不急着回答,而是斜眼看着余舒的方向,等了半晌不见她抬头,刚冒出来的那点儿得意立马不见了踪影,真想不管不顾地说穿她昨天装晕骗夫子的事,看她还能装模作样到什么时候。
“文哲,你说啊,是哪个骗夫子?”
“文哲?”
“烦死了!”薛文哲推开几个追问的玩伴,负气坐回了位置,心中暗恼:
他才不是怕被她叫乌龟小王八,只是懒得和她这种没脸没皮的人一般见识。
这头薛文哲为了昨天余舒一句话头疼脑热的,余舒却半点没把昨天假装中暑骗刘夫子的事放在心上,从包里掏出了功课。
手上这份作业是她手抄来的,跟余小修工整的毛笔字一比,难看的就像是爬在纸上的蚯蚓。
余舒自我嫌弃了一番,就借着这点时间,在夫子来上课前,把昨天新学的繁体字温习两遍。
安朝是在宋朝三百年后,文字的发展很快,字体的辨识度也高,余舒自觉学的很快,只要记一记字音字形,过上十天半个月,写字不行,看个书还是不成问题的。
说到书,余舒就又想起来被前身那个小姑娘卖掉的课本,扭头看了眼其它人桌上摆放的书本,就有些发愁。
昨天晚上她问过余小修,这易学的书本,都是家族里私印的,外面虽然也有卖,但是一本最便宜都要十几两银子,她浑身上下只有十个铜板,怕是连一页纸都不够买。
没那么多冤枉钱花,余舒只好打起别的主意,曹子辛店里还有不少没用的麻纸,她今天下午就去和他商量商量,看能不能便宜了全卖给她。
到时候她哄哄余小修,借来他的课本抄上两本,自己看的懂就是。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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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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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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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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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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