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懂事那一天开始,无论他历经多少邪恶的事,总有一点没有改变,那就是他从来都是以何家子孙而自豪的。
老天爷跟他开了个大大的玩笑,他只是跟何落日是亲兄弟,却是同母异父的亲兄弟。
他的亲生父亲,竟然是害死母亲,何家老二的凶手。
他的亲生父亲,用无比肮脏的手段,装扮成何家老二的样子,欺骗了他母亲,生下了他。
何家老二死后,何家就知道了这一切。
不过何家并没有因为他是仇人骨头,就把他怎么着,而是把这段让整个何家都蒙羞的丑事,牢牢压制了下来,把他当做何家嫡子来对待,抚养长大。
何家欠人家的情,也前何秀城母亲的情——那个女人,在自己丈夫死去后,以死殉情。
如果黑袍不再出现,如果没有安排阴金花潜伏在何家,那么何秀城绝对像他哥哥何落日那样,成为华夏有数的青年才俊之一。
身为何家子弟,是何秀城的骄傲。
他无法接受他是个孽种的现实,在看到阴金花暗算何落日的那一刻起,何秀城就想死了。
死亡是可怕的,可它也是干净的洗涤液。
人在活着时,不管做过什么肮脏的事,只要死了后,都会被死亡给洗涤的一干二净,就像他刚来到这个世界上时。
何秀城非常渴望能变的干净,所以他一直找机会变干净。
终于,他找到了最恰当的变干净的办法,那就是用银水。
他在变干净之前,有两个心愿。
第一,迎娶他十三岁时就喜欢上的廖水粉。
第二,带走这个世界上最肮脏的人——阴金花。
现在,他这两个心愿都实现了,他重新变的那样干净,眼神就像婴儿般纯洁,无暇。
看着激动的廖水粉,何秀城又笑了。
他多想,以后还能这样开心的笑下去,只是这已经是他最后一次笑了,因为他能明显感受到,生命随着他的笑容,正在飞逝的远去。
甚至,他都能听到自己身子里细胞衰老时的惨嚎声。
“你为什么要这样做,你为什么不好好的活着!你可知道,我在答应嫁给你的那一刻开始,就已经把自己当做了你的女人!”
呆愣半晌的廖水粉,忽然疯了似的扑上去,把何秀城从黑袍怀中夺了过来,横抱在怀中时,已然是泪流满面,泣不成声。
何秀城的身子很轻,也就是六七十斤重,骨头更是脆弱的要命,廖水粉在激动之下紧紧抱住他时,就听到了骨折的声音。
骨折的声音,无疑是很痛的。
何秀城却像是感觉不到,因为他已经被从没有过的幸福紧紧围绕——终于,他被最在乎的女人,心甘情愿的抱在了怀中,像妻子抱着丈夫那样。
能够获得廖水粉的真情,哪怕只是短短的一瞬间,哪怕这是由生命换来的,但这一切都值得。
何秀城抬起手,动作很慢很慢的伸出手,看样子要抚摩廖水粉的脸颊。
不过,当他看到他鬼爪一样的手,跟廖水粉娇嫩的脸颊,形成了刺眼的对比后,他马上就放了下来。
廖水粉却及时抓住了他的手,放在了自己脸颊上,痛苦的摇着头,大声的哭泣着。
“粉姐,别忘了我跟你说过的话。”
何秀城说出了他最后一句话。
“知道,我知道,以后跟人提起你时,我会叫你何秀城,是我的丈夫!”
廖水粉痛哭着,心如刀绞那样的疼,低头正要吻一下何秀城时,却看到他的眼珠已经凝固,带着天真的笑意。
何秀城死了。
廖水粉的哭泣生,嘎然而止,唯有泪水始终在哗哗的流淌。
风还在吹,不过却是南风。
南风总是温暖的,在阳光的照耀下,春天的脚步声,从不远的地方传来,每走一步,都能惊醒那些熟睡的小草,舒服的打个哈欠,然后伸个懒腰,绽放出一丝丝的嫩绿。
这个世界,正在春风吹拂下复苏,可有的人却已经死了。
也不知道哭了多久,廖水粉才抬起头,看着依旧蹲坐在椅子上的黑袍。xǐυmь.℃òm
黑袍也看着她,看着她怀中的何秀城。
廖水粉说话了,声音很嘶哑:“这,就是你想看到的?让你的亲生儿子,死在这个春天已经到来的季节中?”
黑袍没有说话,只是看着何秀城。
“你为什么不去死呢?”
廖水粉向前走了两步,站在黑袍面前,眼神冷酷的就像一只母豹:“你做了那么多的坏事,害死了那么多的人,这就是你活着的目的吗?”
黑袍还是没有说话,只是眉梢在剧烈抖动。
“你既然用卑鄙的手段生下了他,为他选择了一个你最满意的生长环境,那你为什么不让他好好的活下去,就像我们以前所认识的何秀城那样,健康,阳光,骄傲,快快乐乐的活下去?”
廖水粉咬破了嘴唇,声音更加沙哑:“为什么,非得把阴金花安排在他身边,毁掉他的一生?告诉我,这就是你所希望的吗?说话呀,告诉我!你这个贱人!”
愤怒中,廖水粉猛地抬手,重重抽在黑袍的脸上。
她在抽人时,怀中的何秀城身子往下落,她连忙弯腰,屈膝接住,随后双手把他横抱在怀中,在他后背上轻轻拍打着,就像哄婴儿睡觉那样,嘴里低声唱着什么,然后看也不再看黑袍一眼,转身走向了阳台。
被狠狠抽了一记耳光的黑袍,没有动,就这样坐在那儿,目送廖水粉抱着何秀城离开,亲眼看到她走出了别墅,脚步有些踉跄的顺着马路向东走。
坐在平台上,能看出老远。
黑袍看到,廖水粉走出大约七百米后,一群全副武装的军人,从路边两侧的山坡树林中冲了出来,把她团团簇拥在中间,很快就再次消失在了树林中。
“这就是我想看到的?呵呵,这就是我想看到的?我付出所有心血才希望得到的吗?哈,哈哈。”
黑袍呆愣了足有半小时后,才傻了般的呵呵大笑起来。
傻笑中,他从椅子上站起来,站在了浴池边上,抬头看着太阳。
今天的太阳很刺眼,很讨厌,让他很不爽,却又偏偏觉得,长时间站在阳光下的感觉,原来是这样的美好。
咻——咻!
忽然!
有尖锐的子弹破空声,从背后传来。
依着黑袍的本身功夫,完全可以抢在子弹打进他后心之前,及时躲开,然后用最快的速度,扑到那个敢暗算他的人面前,伸手掐断那个人的脖子!
可他却没有躲,就这样任由子弹,狠狠钻进了他后心,让他就像被铁锤砸了一下那样,猛地张开双臂,身子摇晃了几下,随即一头栽倒在了浴池中。
浴池内,有剧毒,能让人在一个晚上之间,迅速衰老。
如果不能在沾到这些毒水之前服下解药,那么就必须得有高飞那种百毒不侵的特殊体质——这一切,黑袍都没有,所以他在砸进水里面后,就代表着他要死了。
他是西方安归教的安归王,也是亚特兰蒂斯的宙斯王,更是东方流波山的大首领,所谓的美杜莎组织,也只是他所创建的分支组织。
他所拥有的庞大势力,一旦全部运作起来,整个世界都会颤抖。
只要他想,可以随时放出至少两百个以上的红尘道长,用钢爪杀人,像妖魂那样。
他是世界黑暗之王。
他是——这个世界上最肮脏的一个人,只想永远躲在黑暗的世界中,看着人世间的俗人们自相残杀。
所以他觉得,就算是要死,也要死在最肮脏的地方,比方这个浴池内。
浴池内,还漂浮着阴金花的尸体,毒水温度很高,已经让她的尸体开始膨胀,那么恶心——这正是他最想要的地方,所以他没有躲开来自背后的子弹,甘心被击中后心,一瞬间就死在了浴池内。
黑袍的尸体,慢慢从池水内飘了上来,是仰面朝天的。
他也死了,不过不会再衰老:浴池内的毒药再厉害,可对于死人来说,却起不到任何的作用。
黑袍的眼睛睁的很大,看着蔚蓝的天空,阳光就像一层轻纱,蒙住了他的瞳孔,却遮不住临死前的那一抹笑意。
在生命迅速逝去之前,他就知道是谁在背后暗杀他。
除了高雅之外,还能有谁?
那个骄傲的年轻人啊,当得知亚特兰蒂斯的真相,知道西方安归教的强大实力后,他那双眼睛里就散出了明显的贪婪之色,就像野狗看到了一根肉骨头。
既然他喜欢这根肉骨头,那就給他好了。
黑袍觉得,在亲儿子让他很失望的自杀后,他再活着就没啥意义了,什么王图霸业,都特么的是浮云罢了——这些年,他就是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的很累,很空虚。
唯有等到最高处的人,才会有这种极度厌恶的空虚感,才会希望重新回到凡尘间,过普通人的普通生活,心安的就像躺在母亲的怀中,听母亲柔声唱着摇篮歌。
廖水粉的怀抱,浴池内的水,对何秀城父子来说,就是母亲的怀抱。
所以他们两个死的都很满足,安祥,舒服的想叹气。
尤其是黑袍,想到高雅会接替他,成为那股邪恶势力的主人,去遭受他所遭受过的那些磨难,他真的很想狂呼:他,终于找到了最合适的接班人。
何秀城,虽然是他的亲生儿子,却不符合成为那股邪恶势力的主人,就像黑袍一样,因为他们都还有——人性。
很好,高雅是个没有人性的人。
他天生,就是来接替黑袍,掌控那股子庞大的邪恶势力的。
很好,真的很好,我在天上看着你。
黑袍躲在无际的黑暗中,看着高雅带着燕东吴,小心翼翼的走到了浴池边上。
燕东吴双手持枪,对黑袍的尸体不断扣下扳机,直到把子弹都打空后,才松了口气:“呼,他死了。”
“呼,他死了。”
高雅也吐出一口长长的浊气。
呼,我死了。
黑袍在黑暗中飞翔,边飞,边得意的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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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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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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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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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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