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的很痛快,很欢愉,这让他第一次意识到自己原来也会犯贱。
他心甘情愿的犯贱,是因为一个叫潘冬冬的女人。
不能没有潘冬冬,那是因为唐鹏很清楚,冬姐要是失去他的话,就会死。
他不希望一个像潘冬冬这样历经坎坷的善良女人,因为他的幸福就去死,那样对她不公平,对他也同样不公平,毕竟一对男女相处久了后,就会产生一种叫做感情的东西。
走出皇朝会所,唐鹏站在台阶上深深的吸了口气,冷冽的凉意瞬间就把肺子充满,全身的细胞都活跃起来,酒精造成的慵懒不翼而飞——简单的来说,就是精神一振。
他来时是开车,走时是步行。
他知道,潘冬冬会出现在他回家的路上。
从皇朝会所到云霄阁,大约得有十公里左右的样子,不紧不慢的步行需要一个多小时,现在唐鹏已经走了整整一个小时,潘冬冬却始终没有出现。
经过一条小巷,再从前面不远处的路口左转,就能看到云霄阁会所的大楼了。
难道冬姐会在会所门口等我,还是今晚她不会出现了?
距离云霄阁越近,唐鹏紧张了起来:假如她今晚不出现呢?
就在他想到这儿时,他忽然停住了脚步,转身走到了刚经过的小巷口。
小巷内也有路灯,不过光线很暗,看不清里面是什么情况,就像刚才唐鹏心神不定的经过巷口时,并没有注意到一个窈窕的人影,就站在墙边。
“冬姐。”
看着那个人影,唐鹏轻声说:“我们回家吧。”
回家这个词,绝对是世上最温馨的词语之一了,有句话是这样说的:这辈子有两件事不要错过,第一是不要错过那个爱你的人;第二就是不要错过回家的最后一班车。
在跟前夫分道扬镳后,潘冬冬的家——唐鹏在哪儿,哪儿就是她的家。
早就忍不住的泪水,哗的一下就淌满了潘冬冬的面颊,低声哽咽着,却不说话,也没像唐鹏所想象的那样,张开双臂扑过来,紧紧的抱住他。
她不是不想,是不敢。
因为在她背后不远处,还站着个好像已经跟夜色融为一体的男人。
“老师。”
唐鹏终于看到了这个男人,低声叫了声,垂下了脑袋。
荆红命到背着双手,静静的站在夜色中,就像不存在那样,让人根本看不清他脸上的表情reads;。
“我有话要跟你说。”
荆红命目光在暗夜中闪动了一下,转身向小巷内走去。
唐鹏立即跟上,在经过潘冬冬身边时,冬姐悄悄伸手,在他手背上捏了一下,低低的声音有些沙哑:“老师很生气。”
我也很生气,是在生自己的气。
唐鹏心中苦笑了下,反过手来轻轻握了下潘冬冬的手:“没事,等我。”
荆红命并没有走太远,十几米后就停住了脚步,背对着唐鹏,看着小巷尽头的方向,淡淡的说:“我一直以为,一个做大事的男人,首要的一点就是得先把家庭问题处理好。”
唐鹏点了点头,没说话。
荆红命缓缓转过身,看着唐鹏,眼睛很亮:“我这样说,并不是说你就是个要做大事的男人。”
“我知道。”
唐鹏这次说话了,声音有些发涩:“在还没有遇到高飞、没有听到楚扬那些传说之前,我一直以为我做的那些事,就已经算是大事了。可现在,我才发现,过去那些让我引以为傲的时,对于他们来说,完全就是小孩的游戏。至于跟老师你们所做的那些事相比起来,跟更加的不值一提。”
“你不用妄自菲薄。”
荆红命摇了摇头:“你没有做到像高飞,像楚扬他们那样的高度,是因为你还年轻,所历经的挫折还远远不够。简单的来说呢,就是缺少了历练。”
一个男人要想真正的成长起来,拥有让任何人不敢小视的事业,可不是仰仗家庭、亲人的助力——虽说好多衙内,仗着家庭,亲人的助力,也做出了一番事业,可他们的事业就像温室内的花朵,压根经不起风吹浪打,当失去某些助力后,很可能就会凋零。
高飞、楚扬他们却不同。
他们能混到当前的份上,完全是历经了太多别人无法想象的磨难,跟挫折,正是在这种残酷的环境下茁长成长起来,所以绝对能经得起风吹雨打。
如果有一天他们的事业轰然倒塌了,但只要他们的人在,能捱过难关,很快就能收回所失去的,这就是所谓的‘千金散尽还复来’了。
荆红命所说的男人的事业,就是楚扬,高飞这样的事业。
跟这两个人相比起来,唐鹏无疑处在绝对的劣势。
一来是他最年轻,二来是他起步晚,三来则是因为他没有楚扬、高飞那样的背景。
唐文举充其量就是个小财主,压根无法给予唐鹏更多的助力。
唐鹏能够混到这份上,在京华拥有了云霄阁会所(至于唐鹏怎么得到云霄阁的,在这儿就不多说了,免得罗嗦),拥有了潘冬冬这样的女人,要是跟绝大多数同龄人相比起来,已经算是不错了。
但也仅仅是不错而已,他压根无法跟早就‘功成名就’的楚扬,可各方面正呈上升期的高飞相比,却偏偏是他们两个人的盟友。
高飞,楚扬,唐鹏三个人,在荆红命等人的意愿下,组成了对抗某些势力的同盟。
他是最弱的一个环节。
无疑,那些邪恶势力,要想击垮三人的联盟,唐鹏就是最好的一个突破口。
红尘妖道掳走潘冬冬,这只是那些势力的牛刀小试罢了。
开胃菜,真正的战争,还在后面。
这也是荆红命最担心的地方,所以他来了。
唐鹏双手用力攥着,垂着眼帘没有说话。
他很清楚,无论他有多么的不愿意接受现实,荆红命都没有说错,他跟楚扬、高飞相比起来,还差的太远。
荆红命从来都是个不喜欢说话的人,说了那些好像没头没脑的话后,就不再吭声了。
唐鹏等了几分钟后,才低声说:“老师,你放心,我知道该怎么做了。”
荆红命问:“你想怎么做?”
“我不会让冬姐离开我。”
唐鹏吸了下鼻子,抬起头看着荆红命:“我不放开冬姐,并不是我垂涎她的美貌,不俗的工作能力,是因为她已经是我的亲人。在她遭遇危险之前,我或许还不清楚这个道理。但在她出事后,我才知道她对于我来说,有多么的重要。”
荆红命又问:“那你打算怎么处理跟荆无艳的事?”
不等唐鹏回答,荆红命接着说道:“据我所知,荆家现在很生气,觉得你辜负了荆无艳。在我看来,人家也没错,毕竟荆家地位不同,能够答应荆无艳跟你交往,就已经算是宽容了,是绝不会允许你们两个之外,还存在另外的女人。”
“唉,说起来,还是出身有关。”
荆红命叹了口气,好像是在苦笑,又像是在喃喃自语:“在我所认识的人中,有两个人能在花丛中潇洒自如,从来不在乎什么豪门世家。”
唐鹏没有问这两个男人是谁。
因为他已经猜到,荆红命说得这两个男人是谁了。
一个是跟荆红命齐名的秦玉关(老龙腾十二月中的七月),一个就是玛雅新城的主人楚扬了。Χiυmъ.cοΜ
这两个家伙,分别在各自的年代中,迎娶了好几个老婆,其中不乏像荆无艳这样的豪门大小姐。
但他们能做到唐鹏做不到的事,那就是因为他们不但有出色的能力,还拥有让各大豪门怵头的深厚背景。
其实,高飞也同样有着秦玉关、楚扬这样的背景reads;。
不过这家伙在招惹女人时,却很聪明的没有冲那些豪门大小姐下手,比方张幕涵,这可能跟他的某些观念有关,觉得这些大小姐很浅浮,远远不如陈果果、莫邪征东还有沈银冰这些妖孽女人有趣。
唐鹏从荆红命的叹气中,理解到了什么,想了想才说:“我知道您想告诉我什么,我也记住了。请您放心,我一定会处理好跟荆无艳的事!”
没有金刚钻,就别揽瓷器活,依着你现在的成就,还远远没有资格去招惹那些豪门,所以最好是避而远之——这就是荆红命要提醒唐鹏的。
“嗯,你能理解就好。”
荆红命点了点头时,唐鹏却忽然说道:“我会在一周内,处理好跟荆无艳的事,无论付出什么样的代价。完事后,我会立马迎娶冬姐为妻。”
“你要娶潘冬冬为妻?”
荆红命眉头皱起时,这句话说得声音高了些。
站在不远处的潘冬冬,听到这句话后,心儿咚的大响时,眼睛也猛地一亮,但随即就黯淡了下来。
别看冬姐总说,她只想给唐鹏做一辈子姨太。
其实,又有哪个才貌双全的优秀女人,只想做姨太,不想成为正牌老婆的?
潘冬冬那样说,就是觉得自己配不上唐鹏罢了,毕竟她嫁过人,年龄又比他大六七岁……最重要的是,唐鹏身边不缺乏优秀的年轻女孩子。
现在,听唐鹏说要娶自己为妻,潘冬冬当然很开心,可马上就想到了荆红命跟她说起过的一句话:除了那个女孩子之外,任何人都不能嫁给唐鹏。
刚听荆红命说出这句话后,潘冬冬的第一反应就是:那个女孩子,是谁?为什么只有她,才能嫁给唐鹏?
荆红命没有把答案告诉潘冬冬。
因为他很清楚,潘冬冬会在今晚知道这是为什么了。
潘冬冬看向了唐鹏,就听到他说:“是的,我会迎娶冬姐为妻。因为我现在发现,我不能再失去冬姐了。”
“不行。”
荆红命很干脆的说道。
“为什么?”
唐鹏一呆,问出了潘冬冬最想问的三个字。
唐鹏尊敬荆红命,但绝不会因为尊敬他,就喜欢他来干涉自己的感情抉择。
“因为,你要迎娶邢雅思。”
荆红命淡淡的回答:“也只能迎娶邢雅思,这是你的使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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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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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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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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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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