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女老板的贴身高手>第1763章 戏说神州发展史(下)!
  历史上,隋炀帝之所以要三征高丽,就是为了消磨那堪称世界精锐的府兵。

  因为那些府兵,是被北方各大豪门所掌控的,而他这个残杀杨勇才登基的皇上,恰恰不被那些人所喜欢,再加上他肩负某些重任,这才在挖掘大运河的同时,开始了策划征高丽军事行动。

  其实,当时朝内很多大臣都劝说杨广:“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区区高丽小丑而已,只需派出山东道的张须陀(大隋第一猛将,秦琼、程咬金都是他的部属,后来被李密用计杀害******寺),率数万人马,既可以在三日之内平定高丽,何须劳师动众尔?”

  杨广当然不会告诉大臣们,说他之所以从大西北调兵前往大东北,就是为了消灭被那些豪门所控制的精锐府兵了,只说因为要御驾亲征,亲自惩罚一下那些跳梁小丑。

  皇上要御驾亲征,于情于理都得派遣精锐部队了。

  于是,在大业七年二月,隋炀帝以高句丽本为箕子所封之地,今又不遵臣礼为由,下诏征讨高句丽(以后就称高丽了),隋炀帝开始募集军队。

  大业八年正月,应征士兵全部集中于涿郡,据说共一百一十万人,号称两百万,隋炀帝将其分为左、右十二路大军。

  同年正月初三,第一军出发,以后每日发一军,前后相距40里,经过40天才出发完毕。各军首尾相接,鼓角相闻,旌旗相连960里,炀帝的御营最后出发,又连绵80里,史称:近古出师之盛,未之有也!

  杨广的第一次征高丽,过程那是相当顺利的,可谓是摧枯拉朽,势如破竹,很快就打到了高丽人的都城,围困了起来。

  当时,面临灭国的高丽人,坚守城池不战,希望能用那边特殊的天气拖垮隋军。

  但兵强马壮的隋军,根本不给他们坚守的机会,派人开始扛着装满了土的麻袋——修路。

  经过数日的奋斗后,一条长达一公里,宽数十米的高速大路,从隋军阵前,一直通往高丽都城的城墙上。

  一员大将,跃马扬刀,大喝:“斩尽高丽小丑,就在今日,尔等随我冲!”

  东风吹,战鼓擂,在那员大将的率领下,隋军就像怒海波涛那样,呼啸着卷向了城头。

  眼看城破,隋军就要跃马扬刀,上演热血的屠城一幕时,高丽人举起了白旗——而让百万隋军目瞪口呆的是,杨广竟然答应了高丽人的求降。

  眼看城破在即,杨广不顾数员大将的苦苦哀求,却下令退兵,放高丽人一马,然后敲着得胜鼓,唱着凯旋歌,班师回朝去了,却为高丽人,留下了足可以吃、用一年多的军事物资。

  如此三次,杨广每次征高丽,都是在即将大获全胜的紧要关头,高丽人就会乞降,然后等隋军撤退后,再站出来大义凛然的说什么,他们又一次战胜了南方那个强大的敌人。

  幸福来的时候,总是很突然。

  好像看出杨广的某些真正意图后,高丽人在他第三次征高丽时,积极配合:隋军第三次无功而返的路上,遭遇到了高丽人的全面袭击。

  隋军撤退的路上,所有的水源中,都被下了毒药,或者扔进腐烂了的尸体等,烧光了所有能吃的东西,并借助春暖花开冻土成泥泞时,依靠天时地利等有利条件,对隋军展开了屠杀。

  我三十万大隋精锐府兵,就这样被杨广的肆意、高丽人的卑鄙凶险,葬送在那片冻土上。

  他们死后,被高丽人割下头来,堆砌成了京观(京观,古代为炫耀武功,聚集敌尸,封土而成的高冢),直到李唐时代,李世民灭高丽后,才让冤死异国他乡的英灵,回到了他们的故乡。

  就这样,华夏历史上实际上最强大的王朝,大隋帝国因为某些人的私心就这样灭亡了,接着迎来了被世人皆知的盛唐时代。

  “唐朝,绝对是华夏历史上经济文化,对世界最有影响力的一个王朝,现在国外华人所居住的地方,叫‘唐人街’就是因为唐朝。不过,唐朝,也是唯一一个在最强盛时期,却轰然倒塌的王朝。”

  说道这儿后,龙云儿才发现车子已经停下了,高飞正倚在车门上,眼睛都不眨的看着她,认真的样子,就像是听阿姨讲故事的小朋友。

  高飞盯着女孩子看时那傻乎乎的样子,让龙云儿忽然间有些不好意思了,赶紧干咳一声,扭头看向了车窗外,问道:“咳,那个啥,怎么不走了?”

  “已经到了。”

  高飞心中轻轻叹了口气,也看向了车窗外。

  现在他们的车子,就停在一个酒店的停车场内,在他们前面不远处,还停着一辆黑色的奔驰轿车。

  这辆车,就是被城阳偷偷安装了追踪器的车子,从这儿看过去,就能看到车子里没人,但车门上却有车钥匙。

  高飞不用问,也知道这是沈银冰故意留下的:她,早就算到高飞会来的。

  “你继续说。”

  高飞回过头,冲龙云儿笑了笑,说:“我这才发现,华夏历史原来是这样的有趣,这是我以前没想到的,真可谓是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啊。当年,教我的老师如果都像你这么漂亮,都这样授课,那么我想我现在也肯定是大学生了。”

  “什么呀,我只是信口乱说罢了。”

  龙云儿白了高飞一眼,表面虽然很不在意的样子,其实心里却很美:她所说的这些,都是在结合龙师父告诉她的那一切的基础上,从图书馆查阅,给华夏发展史加了神话色彩后的结果。

  她此前从没有对人说起过,现在看到高飞听得这样入神后,龙云儿当然会暗中得意了。

  “别谦虚了啊,继续说。”

  高飞催促道:“现在该讲唐朝了,说说她是怎么灭亡的。”

  高飞在说话时,又不经意间看着那辆奔驰轿车,无声的叹了口气。

  龙云儿顺着他的目光看去,看到了那辆奔驰车,马上就猜出这就是高飞要追的车子了。m.χIùmЬ.CǒM

  看着空无一人的车子,不知道为什么,龙云儿讲故事的兴趣,忽然一下子淡了,懒洋洋的说:“其实也没什么啊,我说这么多,其实就是想告诉你,在我看来,不管是唐宋,还是明清,他们的兴亡,任何朝代的每一个君王,所发生的每一件大事,实际上都是被流波山所遥控的。”

  顿了顿,龙云儿又说:“嗯,确切的来说呢,就是我们国家历史上,人民所经受的磨难,不是因为人们本身违背了流波山所定下的规矩,从而招致灾难,就是无端端成了流波山那些派系之争的牺牲品,就像冤死在高丽的那数十万精锐府兵那样。”

  “你怎么了?”

  看出龙云儿情绪忽然不高后,高飞有些纳闷。

  龙云儿摇了摇头:“没什么,就是说话太多,感觉有些累。”

  “哦,可能是没吃午饭的缘故吧。”

  高飞看了眼手机:“吓,现在都三点多了,我都有些饿了。走,我们下车,去饭店里吃点饭,边吃,边说啊。”

  本来,从飞冰酒店到这边,也就是一个多小时的车程,十二点半左右就能看到那辆车的。

  可因为听龙云儿讲故事听的入迷,看到那辆车后,高飞也没打断她,而是选择了继续倾听。

  不知不觉中,就快三点了。

  对于高飞这个提议,龙云儿想要拒绝,却觉得实在是饿了,默默的点了点头。

  高飞先开门下车,走到了那辆黑色奔驰轿车前,打开了车门,然后就看到了一张纸条:老公,回冀南时,别忘了把车子开回去哦。

  高飞把纸条装进口袋中,关上了车门,却没有拿钥匙。

  他相信,沈银冰绝不会只留下一辆车,还会留下一个躲在暗中的人。

  留下的那个人,自然不会为了看护这辆车,而是在等待高飞出现后,随时把他在这边的情况,电话告诉沈银冰。

  既然有人,高飞又不好让龙云儿自己开车回去,那么就只能让那个人把车子送回冀南了。

  高飞在前,龙云儿在后,俩人一前一后的走进了酒店内。

  酒店名字叫什么,高飞没有看。

  他刚走进酒店内,穿着旗袍的大堂经理就迎了上来,微笑着问道:“请问,您是高飞,高先生吧?”

  “是,我就是高飞。”

  高飞对大堂经理上来就认出了他,并没有感到有啥奇怪的。

  “您好,高先生,请跟我来。”

  大堂经理脸上的笑容,更加的明媚,弯腰抬手做了个请的姿势。

  高飞点了点头:“前面带路。”

  高飞跟着每走一步,那小身段都会左右摇摆的大堂经理,从楼梯来到了二楼的一个包厢内,里面的桌子上,摆着一桌丰盛的菜肴,还有一瓶白酒,一瓶红酒。

  这桌酒菜,当然也是沈银冰给他准备好的了。

  看到那瓶红酒后,高飞就有些恼怒。

  毫无疑问,沈银冰的人一直在暗中盯着他,要不然也不会知道龙云儿会来,所以才准备了一瓶红酒。

  高飞恼怒,是因为像实际上绝大多数当老公的男人,都不喜欢老婆在暗中盯着一个样。

  不过就算是不高兴,高飞也不会当面表示出来的,坐在椅子上后,冲明显精心打扮过的大堂经理,淡淡的问道:“她是不是告诉你,无论我提出什么样的要求,你都能满足我?”

  大堂经理嫣然一笑,莺声燕语的说:“还请高先生您吩咐,我会尽我最大的能力。”

  “那么,现在如果我想让你陪我去套间睡一觉呢,你会不会答应?”

  高飞的眼神,忽然就变得很色了起来,盯着人家胸脯就像一头恶狼。

  大堂经理没说话,甚至连眼神变化都不曾有一点,直接抬手解开了旗袍扣子。

  旗袍向两旁散落,露出了一具成熟而健康的雪白身体——原来,旗袍里面是真空的。

  “高先生,不知道你对我还满意吗?”

  大堂经理一手扯着衣襟,一手做出分花拂柳状,款款走到了高飞面前。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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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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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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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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