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女老板的贴身高手>第1754章 老公,老公!
  在鸟儿被风惊醒后发出婉转的鸣叫声之前,杜道长站在如水的月光下,始终在考虑一个问题。请大家搜索()

  百思不得其解:高飞,是怎么脱出三才鬼见愁大阵的?

  白云观后山精舍中的这个三才鬼见愁迷阵,到现在已经存在数百年了。

  社会动荡不堪时,鬼见愁大阵起到的主要作用,就是来抵抗那些胆敢冒犯道观观主的肖小之辈,历经数代观主的苦心经营,大阵具备了恐怖的杀伤力。

  三才鬼见愁大阵从形成的那一天开始,已经历经了数十次考验,但无论来敌是谁,有多么牛比,被困在大阵中后的唯一下场,就是个死。

  死了,也走不出迷阵。

  由此可以看出,三才鬼见愁大阵,是多么的玄妙,而可怕了。

  但历史上那么多牛人,都没有走出去的大阵,却没有困住高飞!

  这怎么可能?

  杜道长对此,真的是百思不得其解。

  此前他就对高飞有过详细的研究了,知道这小子除了脸皮厚,为了女人敢拼命,运气特别好之外,对于奇门遁甲之术,绝对是个弱智儿。m.xiumb.com

  但就这样一个连乾坤等八卦术语都不怎么明白的家伙,竟然闯出了鬼见愁大阵,杜道长能不惊讶吗?

  哦,不,是震惊。

  当然了,因为杜道长只是想困住高飞,并没有打算干掉他,所以在发动三才鬼见愁大阵后,并没有是使出那些让人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陷阱,仅仅是想困住他罢了。

  可就算是这样,杜道长也不敢相信,高飞能破阵而去。

  尤其是在昨晚时,山上还有了漫天漫地的大雾,这在无形中,更平添了破阵的难度。

  震惊,不解,杜道长一整天,外加大半夜了,始终被这两个字牢牢困惑着,直到鸟叫声响起后,他才猛地意识到了什么,随即苦笑:“原来是这样。”

  高飞昨晚被困三才鬼见愁大阵中后,诚然就像是没头苍蝇那样四处乱转,窜高伏低的,妄想突出大阵不成后,铁定会愤怒,失望,继而绝望。

  但同时他也不会像那些熟知阴阳八卦、奇门遁甲的人那样,苦心思索该怎么破阵,而是逼着他自己彻底静下心来,用无数次生死换回来的冷静,静心思考脱身的方法。

  在浓浓的白雾中,高飞感受到了风,很强劲的夜风,就像是今晚一样。

  本来,风是无形的,而且某人被困1鬼见愁大阵中后,眼睛也会出现错觉,要想凭借风向来判断方向,那是很难的。[小说]

  可昨晚偏偏有浓雾——三才鬼见愁大阵启动后,或许让风向变得更飘忽不定起来(这只是被困之人的错觉,实际上风向始终没改),但风势却不会让本来就弥漫了整个世界的浓雾,也能给人那种错觉。

  浓雾,本来就是世间能蒙蔽所有眼睛的最大错觉之物了。

  大自然的实力,可不是小小的鬼见愁迷阵能干涉的:于是,强劲的北风吹来时,形成了风道,吹动了浓雾。

  虽然浓雾被吹走后的瞬间,马上就有新的浓雾补过来,就像有人用水桶从河面上取水,水被取走后,后面的水马上就会弥补被取走的那一点亏空那样,完全可以忽略不计。

  但高飞就抓主了浓雾被风吹动时、出现的这点几乎完全被忽略的动向,在新的浓雾补充过来之前,确定了浓雾被吹走的方向。

  北风南吹——事实上,也唯有后面就是山谷的后山,才会出现这么强势的北风,这是高飞在踏进精舍院落中时,就习惯性的观察到的。

  风吹去的地方,就是精舍院落的门口方向。

  高飞不需要再观察什么,只需紧紧追随浓雾被风卷起的瞬间方向走,就能走到精舍院墙下。

  大自然是不会骗人的,高飞跟着浓雾指出的风向,终于走到了精舍院墙前。

  找到了围墙,高飞要是还离不开鬼见愁大阵的话,那他可以去死了——杜道长苦笑着闭上眼,随着风势的方向前行,几分钟会就来到了院墙前。

  他再次睁开眼后抬头,就看到了高飞在翻墙头离开时,留下的痕迹了。

  杜道长一心想困住高飞,不想让他回到冀南,参加沈银冰的婚礼,为此还特意启动了好多年都没有启动的三才鬼见愁大阵。

  可对破阵没有丁点希望的高飞,却偏偏借着风势,成功离开了精舍。

  难道说,这一切都是天注定?

  杜道长抬头,看着天上那轮明月,很久都没有动一下。

  当风势终于变小时,天也亮了。

  当风势变得微乎其微时,已经是接近中午的十一点半了,冀南的气温,重新从夜间的十几度,上升到了三十多度。

  每到深秋季节,冀南就会迎来‘枣核’天气。

  这是当地老百姓的一种说法:深秋季节的气温,夜间跟早晚比较低,晚上睡觉得盖被子,早晚得穿厚点的衣服,但到了中午时,就会让你见识到什么是秋老虎。

  当气温重新回升,街头上的女孩子果露着两条白生生的腿子,招摇过市时,高飞醒了过来。

  昨晚跟沈银冰玩浪漫玩到几点,他不记得了,正如俩人到底是疯狂了多久。

  他知道到了最后他终于不愿意再动弹时,沈银冰早就昏睡过去了。

  再次跟沈狼主合为一体的感觉,对于高飞来说是那样的熟悉,却又是那样的陌生,刺激,这种复杂的心情,促使他有些‘挥霍无度’,所以才会一觉睡到这个时候reads;。

  沈银冰的洞房内,仍旧响着轻缓的音乐声,太阳光透过淡蓝色的窗帘,很清淡的洒在案几上,四个墙角花架上的红烛,早就只剩下没有烧到的斑斑珠泪了。

  中午醒来后的音乐声,显得世界越发的静悄悄了,甚至都让高飞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却独独没有感受到新娘的存在。

  地毯上,昨晚俩人疯狂之前脱下的衣服,落了一地:黑色的西装、红色的嫁衣相互辉映,竟然显得很协调。

  他翻身,从厚厚的羊毛地毯上坐了起来,随手扯过一件衣服披在身上时,才发现沙发上,放着一整套的新衣服,从里到外,从头到脚。

  “沈银冰,沈银冰?”

  高飞喊了两声,没有听到沈银冰的回答声,站起来打开套间的房门,里面的所有东西,包括大红锦被上铺着的大红喜字(红纸剪成),都带着没人动过的迹象。

  卫生间内,也没有人。

  十几分钟后,高飞洗漱完毕,弯腰伸手拿起了沈银冰为他特意准备的衣服。

  这是一身臧黑色的立领中山装,很板正,很潇洒,绝对是华夏男人出席正式场合中,最适合穿的,要比西装感觉好上太多。

  高飞打开了叠起的衣服,几张张信纸从里面飘落了下来。

  不用去看上面写的什么,高飞也能猜出。

  “唉,既然我们夫妻一体了,那就共同应对困难就是了,又何必非得独自去面对呢,难道你不知道彼此的牵挂,会对人造成心烦的影响?”

  高飞轻轻叹了口气,拿起了信纸:老公。

  沈银冰留下的信纸开头,就是这个看似俗不可耐的称呼,按照她昨晚的浪漫表现,按说该称呼相公才对。

  老公,想到终于可以心安理得的这样称呼你,老婆就有种好像在做梦的不真实感,因为这是我日夜苦盼良久的。

  我知道,你在看到这个抬头称呼后,肯定会笑我俗不可耐。

  但你知道吗,我绝对唯有这个称呼,才能表达出,我对你是多么的依恋,多么的喜欢,多么的不能失去。

  老公,昨晚你在要我之前,我真的好想问你一个更俗的问题:你有没有想到王晨?

  王晨跟陈果果不同,那可是你们高家明媒正娶的媳妇,是受到所有豪门世家一致认可的,她的离开,都是被我所逼的,但我没有任何愧疚之心,因为你本来就是我的,你跟她结婚,那是我借给他的。

  是的,就像我只能是你的一样,你只能是我的,不管你身边有多少女人,不管你曾经送给谁或浪漫、或排场的婚礼,你都只能是我的。

  我始终都是这样认为的,所以昨晚我才能忍住,没有向你问王晨,问任何女人的事reads;。

  解红颜,你可以放心了。

  因为我的人已经打探到,她去了地下楼兰,有莫邪征东,有陈果果护着她,就算是一九七三的武道中人,也不能把她怎么着的。

  那个漂亮又可怜的女人,最终却能像秦城城那样,居住在世外桃源,这是非常让我羡慕的,我多想有那么一天,我也能去那个地方。

  当然了,这个希望是永远都不会实现的。

  至于是谁救走了解红颜,我不知道,也没兴趣去知道,最多也就是能推断出那个人很厉害,能够指使老实和尚打下手的人,要是不厉害才怪。

  但我相信,你知道那个人是谁——你知道的事情,就当是我知道了。

  好吧,我估计你肯定会不屑一顾,毕竟每个人对某件事、某个人的认识都是不同的,所以我觉得我有必要告诉你,昨天来婚礼上捣乱的杨雪,来自海峡那边。

  飓风。

  我想,你应该知道这两个字代表了什么。

  可你肯定不知道,飓风为什么会跟号称正义的一九七三武道,联合对付我们呢?

  难道说,我们两口子真到了神鬼憎厌的地步?

  差不多吧,最起码我是这样认为的

  所以我们以后得小心了,因为他们都是来自一个非常强大的世界。

  不过我对你有信心,因为我从你一个人对付高三他们的表现中看出,你又走某种****运了。

  或许,你本身就属于那个世界。

  强者的世界。

  我是这样看待那些人的。

  我知道,你有莫邪征东在背后撑腰,肯定不会惧怕那些人,也能给予我最大的保护。

  但我不想像尘世间那些普通女人那样,永远藏在你的翅膀下。

  因为你老婆我,现在也是个强大的女人了——看到这儿后,高飞轻轻叹了口气:“唉,你既然这样强大了,为什么不留下来帮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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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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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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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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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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