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可能,他们早就在这儿挖好了可以藏身的坑洞,就在这堆白骨附近的沙子下面,企图靠着一堆白骨组成的字,来吓走他们。
这简直是开玩笑,也太幼稚了。
王志奇心中冷笑着,双手拿着枪,死死盯着那堆白骨组成的字,侧着身子慢慢前行。
他觉得,那个藏人的坑洞,说不定就在白骨下面,因为骆驼不可能在十几分钟内,在一望无际的沙漠中,跑出太远的。
“大家都小心,小心别掉在坑洞中。”
王志奇边走,边下命令:“丁子,你跟小王(另外一辆车的司机)做好随时应付突发的意外,如果发现有什么不对劲,可以随时居高临下的开枪!”
“是——啊!”
丁子从座椅上站起来,刚回答了一声是,就发出一声惊恐至极的惨叫声。
“怎么啦!”
王志奇大惊,暴喝一声时迅速扭头——然后,他就看到一条黑色的东西,好像闪电那样,冲着他长大的嘴巴扑来。
这是什么东西?
在看到这个东西的瞬间,王志奇脑海中腾起了这个疑问。
阳光下,那条好像闪电一样的东西,好像还反光,又好像带着股子难闻的腥臭气息。
这儿的味道很好闻。
在没有得到黑袍男人睁开眼的提示声之前,解红颜就嗅到了好闻的味道:这种味道,可不是女人最喜欢的香水味道,而是一种混合了草腥、泥土、净水、花香等所有对人体有益的大自然味道。
比城市中那些兴起的氧吧里的味道,还要好闻。
“你可以睁开眼了。”
就在解红颜闭着眼,惬意的享受这种清新的空气,几乎要醉了时,黑袍男人的话从耳边响起:“欢迎你,来到地下楼兰。”
解红颜慢慢睁开了眼。
她必须得慢慢的,因为她刚才在黑暗的隧道中,行走了很久。
感受到大自然的气息后,她就知道已经走出了隧道,为了保护眼睛不受伤,她必须得慢慢睁开眼。
随着她缓缓睁开眼,然后她就看到了一座巍峨的黑色城池。
城门洞距离她好像很远,不过从这儿可以看到城墙上那些手拿古代兵器的士兵,都穿着黑色棉甲,随风飘摆的盔帽上的红缨远远望去,就像一簇跳动的火焰。
城门洞向这,是一条宽阔的道路,在上面行走的除了人之外,还有牛车、马车,以及轿子。
再抬头看,解红颜就看到了两颗太阳——哦,不,是好多颗太阳,超级夜明珠那样,镶嵌在湛蓝色的天空中。
解红颜脚下,是一座山,从山脚到山头,都是乌黑的石头山。
石头上的后面,却是一片让人惊讶的森林,还有一个大大的湖泊。
我,来到了地下楼兰。
我的世外桃源。
解红颜在刚下隧道内时,就猜到她很快就会到达传说中的地下楼兰,觉得她肯定会激动的不行,差不多会嚎啕大哭。
可实际上,当她真的出现在七颗太阳(七颗太阳,是地下楼兰最大的特征了)下面后,她却是无比的宁静,就像外出打闹一整天的小孩子,傍晚才回到家门口那样,没有一点点的激动,有的只是心累了要休息的宁静。
送她来到这儿的黑袍男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不见了。
他已经完成了他的使命,接下来解红颜会由别人来照顾了。
事实上,也正有一辆带着凉棚的牛车,正慢慢走想黑石山山脚下。
解红颜没有马上下山,而是慢慢坐在了山上,双膝曲起,抬手摘下了帽子,然后伏在了膝盖上——她要好好体会一下,这种在外流浪几十年,终于可以回家安顿下来的幸福。
人,尤其是一个受尽磨难的女人,一生中有这样一次享受幸福的机会,就足够了。
我来到了地下楼兰。
从此之后,我再也不用担惊受怕,没有谁能再来欺负我,真好。
真好,女儿大了,有高飞那样的男人保护,我可以放心享受属于我自己的安逸生活。
不是在做梦,真的不是,真好。
深深吸了一口气,解红颜猛地抬起头,站起身快步向山下走去。
她走的很急,有些迫不及待,一点也没有刚才的那种宁静了。
山脚下,静静的停着一辆牛车。
牛车有棚子,只用来遮阳,却不会挡风,所以解红颜能看到,车板上铺着一层蓝色碎花的毯子,一个梳着朝天锥的小女娃坐在上面,正摆着小手冲站在牛叉前的一个少妇说着什么。
少妇穿着解红颜平时在电视里,才能看到的古装,左手牵着牛缰绳,扭头安慰着小女娃。
少妇旁边,是一个头戴儒巾,身穿儒服的先生模样的人,还有一个看起来差不多四五岁的小男孩,站在先生身边,伸手拽着先生的衣服,正瞪大眼睛看着走下来的解红颜reads;。
走的近了,解红颜认出了先生是谁——秦城城。
三年多之前,解红颜刚认识高飞那会儿,曾经在冀南步行街的‘皇冠西餐厅’内,跟秦城城、颜红,好像还有穆天涯四个人一起,坐在那儿等高飞。
那时候,张雯雯正在拼命的给她鼓劲,让她接受高飞。
岁月如梭,好像是在眨眼睛的工夫,三年就过去了。
可是当年齐聚皇冠西餐厅的四个女人中,却有两个人早早离开了这个世界,只剩下她跟秦城城。
说实话,在解红颜心中,从来没有看得起秦城城,所以也不屑跟她争抢哪一个男人,更是在少爷的指使下,绑架沈银冰去河底古墓那晚,嫁祸于人家。
可命运却给她开了个大大的玩笑,秦城城竟然成了她解红颜最为羡慕的女人,只因人家早就来到了地下楼兰。
看她现在身穿儒服,戴着儒巾一副清纯小秀才的模样,绝对要比岛国小电影中那些女教师,更有一种说不出的风采。
秦城城,看上去要比以前年轻了至少五岁,还不止吧?
解红颜眼神复杂的,又看向了那个少妇。
少妇年龄要比秦城城小很多,也该最多不到二十岁吧?
相貌很清秀,自然也很漂亮,不过在跟解红颜对视后,就赶紧露出一个友好的笑,随即挪开了目光,看上去她应该很紧张。
这是谁呢?
解红颜不认识这个少妇,却能猜出站在秦城城身边的那个小男孩是谁:这,应该就是高飞说起过几次的干儿子,高大命,一个从美国救回来的苦命孩子。
可他现在无疑是很幸福的,因为他遇到了高飞,就像自己一样。
“欢迎你来到地下楼兰。”
等解红颜走下山后,秦城城微微一笑,迎了上去。
本能的,解红颜就伸出了右手——在外界,老朋友见面,都得握手不是?
秦城城却抬起双手,弯腰冲她微微躬身作揖,随即失笑出声:“呵呵,抱歉啊,我在这边生活久了,都已经习惯了给人见礼时作揖,更把自己当作了先生。”
解红颜也笑了,轻声说:“秦城城,我很羡慕你。”www.xiumb.com
“我觉得你也该这样想,但以后就没必要了,因为我们又生活在同一个世界中了。”
秦城城儒雅的笑着,拍了拍高大命的小脑袋,柔声说:“大命,这是你姨娘。”
“姨娘!”
高大命很乖,马上就喊解红颜姨娘了。
解红颜当然懂得,高大命喊她姨娘是啥意思:就像华夏古代那些大人物,都有三妻四妾那样,孩子喊侧室时都是叫姨娘的。
简单的来说,高大命喊解红颜姨娘,就是把她当作了高飞众多小妾中的一个。
古代小妾,是没地位的——不过,解红颜才不在意这些,相反还很高兴。
因为这可是她最好的结局了。
“红颜,我来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水儿。”
秦城城又给解红颜介绍那个看人怯怯的小妇女:“车上的,是她跟高飞的女儿,高小鹿,你有没有听高飞说起过?”
“听说过。”
解红颜走到水儿面前,笑道:“妹妹,以后,你可要多照顾我了。”
“姐、姐姐,你莫要太客气,我懂得该怎么做。”
水儿还是像以前那样,胆小慎重。
不过,在她的人生中,她曾经有过两次大胆的时候,一次是把高飞逆推,一次却是伙同莫邪小王子,发动了宫变。
任何女孩子,在她的一生中有过这么两次大胆的机会,就已经足够证明她的一生,也是那样精采绝伦了。
“女王,还有陈果果,她们都不方便来接你。”
简单介绍完水儿母女后,秦城城说:“你懂得吧——呵呵,本来吧,女王想派人来接你的,却被我拒绝了。我觉得,你最喜欢当前这种迎接方式。”
解红颜当然懂得,陈果果俩人为什么不方便来接她。
事实上,她也没奢望莫邪征东这个大地主,陈果果这个最被高飞看重的老婆,前来接她——那样,她会感到很彷徨的。
“嗯,我最喜欢这种方式,让我有种回家的感觉。”
解红颜走到牛车前,莫着高小鹿的小脸蛋,轻声说:“这,才是我想要的。”
“她们虽然没有来,不过却委托我给你带来了一些话。”
秦城城也走到牛车面前,说:“比方,你为什么会来到地下楼兰。”
“这肯定是高飞安排的吧?”
解红颜想都没想,就说道:“其实,他该早点跟我说的,要不然我就不会担心那么久了。”
“不是他。”
秦城城却摇了摇头。
“不是他?”
解红颜一愣,抬头看着秦城城:“那,是——是女王,还是陈果果,或者是你?”
“都不是。”
秦城城再次摇了摇头,到背着双手微微仰起下巴,望着蓝天轻声说:“那个安排你来这儿的人,是你的父亲。”
“我、我的父亲?”
解红颜身子猛地颤了一下,吃吃的问道:“我、我的父亲早在多年前就去世了,他怎么可能会安排我来这儿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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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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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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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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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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