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女老板的贴身高手>第1721章 梦想成真?
  耶利亚女郎,因为海市蜃楼而名扬天下。

  而塔克拉玛干沙漠,也因为她的存在,成为这几年来被世界各地游客评为最向往的地方。

  到底是塔克拉玛干成就了耶利亚,还是耶利亚为沙漠冠上了‘旅游沙漠’的雅号,这都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这儿有着太多的魅力,来吸引更多的游客。

  如果仅仅一个‘耶利亚女郎’的传说,还无法彻底被世人看重的话,那么出现在鬼沙区域的那些黑色怪蛇,总是在夜间出现的一些黑色幽灵,才是把塔克拉玛干沙漠魅力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

  美女,能从人肚子里剖腹而出的黑色怪蛇,只在黑夜中才出现的黑色幽灵,再加上巍峨的黑色城池,威武的古代士兵,大片的湛蓝色湖泊——这些东西就像一块电磁铁,牢牢吸引着各界人士,其中包括盗墓者。

  传说,在盗墓界有着很高名气的灯神(灯神,就是盗墓界的王者,仅仅听这个外号,就知道他有多么牛比了,话说灯神可是能满足人三个任何愿望的)确定,在鬼沙区域下面,还有另外一个不为我们所知的世界。

  传说,灯神在听到耶利亚女郎的传说后,在一个月朗星稀的深夜,来到了鬼沙区域边缘,用他世家最为专业的‘寻龙探穴’神技,通过天上的星宿变化,以及周围沙丘形状,走势从而判断出:在这片充斥着死亡气息的鬼沙下,有一座深达上百米的城池。

  也就是他所说的另外一个世界了。

  在那个世界中,有巍峨的城池,黑色的大山,清澈的湖泊,有过着强汉时代的国人,有着让地下国民崇拜的王宫,还有一座森林,森林中矗立着一座神殿……

  那是一个世人无法想象的世界。

  在那个世界中,看不到一点点现代文明的影子,人们都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没有战争,没有饥渴,有的只是数百年如一日的平淡。

  那是另外一个世界,也是人们心目中的世外桃源。

  要说当地旅游部门负责人,脑子也够灵光的,听到灯神传出的这些传说后,马上就根据这个传说,创建了一个缩小版的‘第三世界’,彻底把塔克拉玛干沙漠的旅游层次,上升到了无以为继的地步。

  当然了,很多人都以为,所谓的灯神的传说,只是当地人为刺激旅游业才打出的广告,或许鬼沙区域中真有黑色怪蛇,也许会有黑色幽灵,但绝不会出现一个第三世界。www.xiumb.com

  可解红颜却很清楚,传说不是传说,而是真实存在的。

  黑色王蛇存在,灵蜥使者存在,耶利亚女郎、黑色城池等等——当地旅游部门所宣传的一切,包括那个神秘莫测的灯神,都存在着。

  不过除了到过地下楼兰的人之外,就再也没有谁相信了。

  高飞去过地下楼兰,陈果果去过,铁屠、叶心伤也去过,他们是迄今为止去过地下楼兰,唯一能活着出来的人。

  秦城城也去了。

  但估计到死,她都不会再出来了。

  因为那地方,是她最理想的归宿。

  解红颜也很想去,尤其是在被沈银冰掳走,要把她当作祭婚牺牲品时,这种感觉是尤为的强烈,就连做梦时,都幻想着会去那个地方,从此远离苦难,像秦城城那样,穿上一身青色的布袍,手摇蒲扇拿着一卷书,对一帮七八岁的孩子,摇头晃脑的朗诵之乎者也。

  可解红颜更清楚,做梦就是做梦,不等于现实,所以在做过那个奇怪的梦,跟梦中一个看不清模样的老人说过自己最大的心愿醒来后,她重新陷进了彷徨、惊惧的现实世界,等待她的末日来临。

  解红颜可以肯定,沈银冰说高飞要是不去参加婚礼,就会把她像吹气球那样的吹起来,绝不是在吓唬她。

  那个女人,的确有着这样的歹毒心肠,而她所做的,就是期盼高飞能及时赶来(解红颜不怕死,要不然当初也不会从方家村偷偷溜走,但真不愿意那样死去),或者能够像在梦中那样,被那个神秘的老人,送到地下楼兰。

  沈银冰结婚前夕的深夜,解红颜又做梦了。

  她梦到,那个神秘的老人(她只是听到老人的声音,却没有看到他的人)又来了,再次问她同样的问题:“你最想去的地方,是哪儿?”

  “地下楼兰!”

  解红颜没有丝毫的犹豫,就说出了她最向往的地方。

  “你为什么要去那儿?”

  “因为那地方,没有沈银冰那样的狠毒女子,没有1973那样可怕的组织,那儿只有说不出的轻松,高飞就是这样说的!”

  “好,那我就送你去地下楼兰。”

  神秘的老人又说:“但在去之前,你必须得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

  “都是哪些准备?”

  解红颜问道。

  神秘老人回答:“去了哪儿之后,你一辈子都没有机会再出来了,你要过那种远离现代文明的枯燥生活。那儿没有电视,没有电脑,更没有迪厅、舞吧鸡尾酒,也没有汽车轮船核潜艇,只有天一黑整个世界都恢复最原始自然的平淡,你能受得了,数十年如一日?”

  不等解红颜回答,神秘老人又说:“更重要的是,你最在乎的男人,或许一年才会去一次,你可以想象一下独守空房的滋味——所以,你最好是好好考虑一下。”

  解红颜根本没有丝毫的犹豫,就斩钉截铁的回答:“我愿意!”

  “那好。”

  神秘老人沉默片刻,才轻轻的叹了口气:“唉,孩子,好好睡一觉吧。等你睁开眼,梦醒来的时候,你就已经出现在塔克拉玛干沙漠中了。”

  不知道为什么,在听到神秘老人叹气声后,解红颜忽然很想哭,很想从梦中扑到他怀中,放声痛哭,把这辈子所遭遇的不幸,全部化为泪水,一股脑的哭出来。

  因为她有种很强烈的错觉,就觉得这个神秘老人,应该是她的——父亲!

  女儿在受委屈,担惊受怕时,最先想到的人不就是父亲吗?

  但解红颜却很理智,因为她知道她的父亲,一个商人,早就在多年前去世了,再也无法像天底下所有呵护女儿的父亲那样,在她最困难时站出来呵护她了。

  不过解红颜却把这个只在梦中出现,还看不清模样的神秘老人,看做了是父亲,于是在泪流满面的时候,沉沉睡了过去。

  睡梦中,解红颜只希望永远都不要醒来,那样就不用面对残酷的现实了。

  可人只要不死,又有谁能长久的睡在梦中,不再醒来?

  当一个人睡的无法再睡时,她就只能醒来了,就像解红颜那样,在晨风吹起的秀发轻轻打在脸颊上时,她醒了过来。

  眼睛还没有睁开时,她就知道她再次无奈的回到了现实世界。

  梦中的一切再美好,也只是存在于梦中,只要一睁开眼,那一切就会消失的。

  所以就算是醒来后,解红颜也不想睁开眼,直到听到了悦耳的驼铃声:叮叮当,叮叮当……

  “怎么会有铃铛声响?而且我还是在颠簸的?”

  本能的,解红颜就睁开了眼睛,然后就看到了一望无垠的沙漠。

  再然后,她就呆了。

  她醒来时,是早上六点多一点,深秋的早上,这时候的太阳还在懒床,只会在遥远的东方天际,编织出一条五彩朝霞的毯子,晨风很凉,切干燥,夹杂着的沙粒打在脸上隐隐作痛。

  骆驼就像慢慢起伏的海浪,在悦耳的驼铃声伴奏下,有节奏的一颠一颠的前行。

  骆驼高高昂起的脑袋上,缰绳就拴在前面一头骆驼的鞍套上。

  前面骆驼的体型更大一些,一个浑身都被裹在黑袍中的人,背对着解红颜,轻轻哼出的带有某种悲凉意味的小调,被驼铃声敲打的支离破碎。

  晨曦、凉风、大漠、骆驼,穿着黑袍的人,悦耳的驼铃声,悲凉的西域小调——这些东西组成的现实,就像一颗火箭那样,在她睁开眼的瞬间,就用她根本无法想象的速度,猛地占有了她所有的思维神经。

  解红颜呆了,呆了很久,直到东边的朝阳一点点的冒了出来,才声音嘶哑的问道:“这、这是在哪儿?”

  她在问出这句话时,才发现自己也是一身黑色的袍服,好像修女那样戴着帽子,蒙在脸上的围巾,已经掉在了下巴下,这才让让晨风中的沙粒,轻易能敲打着她白玉般的脸颊。

  “这是塔克拉玛干沙漠。”

  坐在前面那头骆驼上的人,好像早就算准解红颜会问这句话,头也不回的回答。

  “塔克拉玛干沙漠?我怎么会出现在这儿?”

  解红颜呆呆的转身,看着周围完全一个颜色的沙漠,喃喃的说:“我、我还是在做梦吗?”

  “没有,你没有做梦,这是现实。”

  前面骆驼上的人说着,扭头看了她一眼。

  这应该是个男人,他脸上也蒙着黑色的围巾,眼角已经有了明显的皱纹,不过眼神却很亮,一看就是个精明的人。

  解红颜暗中偷偷的,用力掐了一下自己的腿。

  很疼。

  这说明,她不是在做梦,而是在现实中:这儿是沙漠,不管是不是塔克拉玛干沙漠,这儿都是货真价实的沙漠。

  呆望着那个重新回过头去的男人,过了很久,解红颜才重新问道:“我、我怎么会出现在这儿?”

  “因为你此前曾经跟人说过,你现在最渴望去的地方,就是地下楼兰。”

  那个男人抖了一下骆驼的缰绳,稍微加速后,才说:“所有现在你就出现在这儿了,再过几个小时,我们就会到那儿了。”

  “因为我曾经跟人说起过,我最渴望去的地方,就是去地下楼兰?”

  因为极度的不相信,解红颜的双眸睁的很大,吃吃的说:“可、可是,我说那些话时,不是在做梦吗?”

  “梦想,有时候会变成现实的,不是吗?”

  那个男人好像轻笑了下,就不再说话了,而是又唱起了悲凉的小调。

  梦想,有时候会变成现实。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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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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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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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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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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