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优越的气质,是装不出来的,也不是后天能培养出来的。
后来大器晚成的那些人,无论爬到多么高的高度,他都无法拥有这种气质——因为他很明白,假如他拿捏出这样的嘴脸,会得罪很多本不该得罪的人。
杜子康却不怕,或者说他根本不知道他用这种态度跟人说话时,会造成别人的反感,他只是认为这是应该的,无论他对任何一个人用这种语气说话,那个人都必须得按照他所说的去做。
当前在华夏大出风头的高飞,在杜子康的眼里,可能只是个暴发户。
仅此而已。
同样,任何一个从小就不知道自己有多高昂的人,肯定都有着高傲的本钱。
杜子康高傲,那是因为他是杜家的人。
杜家的人,在华夏官场上没什么出色的人物,好像最厉害的一个,才是某省的二把手,但杜家却能够跻身华夏最顶级的豪门大族之列,算是一个隐形的豪门吧。
杜家在华夏有着这样特殊的地位,可不是华夏建国后才有的,那得追溯到两千多年前。
两千多年前的大汉帝国时期,杜家先祖就在朝中人大司马一职,祖籍长安。
后来汉宣帝时期,五胡乱华,中原汉人十室九空,中原大族被迫南迁长江以南,与其他豪门大族一起,从那时候起就促进了南方经济文化等领域的繁荣(在中原各大世家南迁长江以南之前,那地方还是蛮夷之地,也正是五胡乱华、隋炀帝三征高丽之后,长江以南才正式繁荣富强超过了北方,一直到今天)。
正所谓皇帝轮流坐,明年到我家,随着岁月的飞速流逝,朝代更新替换,先后经历了隋之后的唐宋元明清五个最主流的朝代,姓李的姓赵的玩射雕的,姓朱的,来自白山黑水十万大山的爱新觉罗……一一粉墨登场。
但不管朝代怎么更换,这些豪门世家却没有因为某个朝代的灭亡而消失,最多也就是退出朝堂,把实力隐藏在民间,蛰伏起来等待重起的机会罢了。
长安杜家,就是有着两千多年历史的豪门大族。
杜家的历史上,出现过很多高官显赫之辈,到了晚清年间,还出现两个道台,但在民国时,杜家就彻底退出了政治舞台的高层,转到了幕后。
杜家能够在家族没有出现绝对高官的情况下,仍然能跻身豪门大族之列,历经这么多风浪而不倒,自然有他们的独特之处。
(因为某些涉政就会被河蟹掉的原因,在这儿就不多说杜家隐形实力有多强大了,反正就是他们在诸如‘未卜先知’等特殊领域上,有着绝对的发言权,就连现如今牛叉轰轰的香港龙师父,在他们面前都是草根般的存在。
或许,他们才是华夏某些传统文化的正统传人,而杜家能够始终主持着江北第一大观,也是有着一定原因的。
还有就是啊,这是小说,像杜道长、杜家的豪门大族、白云观等等,都算是杜撰的吧,就算跟现实中一样,也是杜撰的,这一点毋庸置疑,千万别对号入座,要是较真起来,估计兄弟得去局子里喝茶。
那时候在写白云观时,本想写为‘仙霞观’的,写杜道长时,本想写林道长的,谁知道当时状态来了,下笔如有神,哗哗的就过去了,没有丝毫停留,等过了很久后,才发现不对劲,但已经晚了,也受到了相关方面的警告。
请谅解啊,不得不单独在这儿胡比比一番,只为开心,别当真。)
杜子康,则是杜家悉心培养的第三代领军人物,就像他那个毫不出名的爷爷那样,虽然隐居幕后,但被很多大人物都尊崇的杜道长,都得听从他的安排。
杜道长,是杜子康的亲二大爷,也是他未来成为杜家家主后的一大助力。
背景这样强悍,身怀高贵血统,本身家族历数两千年来都能影响历代朝堂的大家族未来掌舵人,能不高傲,能看得起高飞才怪呢。
杜子康的身份有多高贵,高先生没兴趣去研究这些,甚至都懒得打听他跟白云观,跟杜道长是啥子关系,只是听他在电话里表现出无比的高傲后,觉得很不爽,张嘴就要骂‘你算个什么东西啊,你让我去哪儿,我就去哪儿啊’时,人家已经扣掉电话了。
“傻叉。”
看着手机,高飞骂了一句,随手扔下手机就准备启动车子直接回冀南。
但刚启动车子,他却又改变了主意:现在天还早,反正沈银冰明天才会结婚,那么当下先去白云观一趟去,正式跟那个杜子康会晤一下,也不是不可以的。
更何况,杜子康要跟自己谈谈王晨的事。
对于王晨,高飞现在有着很复杂的心情,说不出来的那种,当初决心跟她厮守一生时,可就是看在她通情达理贤惠的优点上,谁能想到她给高飞带来的麻烦,好像也不小。
毕竟,她的存在,始终让高飞处在一个负心汉的尴尬地位上。
哪怕是他决心要成全她跟杜子康在一起,可每当想到她时,心里都会发堵,很难受,就像平时觉得她的存在,是可有可无的,但实际上却不是这样。
她,是高家正式认可的媳妇,哪怕是现在。
所以既然杜子康这次摆明了车马炮,要跟高飞坦白谈一下王晨的‘归宿’,那么高飞要是置之不理的话,会引起一些很不好的作用。
杜子康说,你得来白云观。
高飞就去了。
路上时,天上飘过一阵秋雨,十几分钟后就停了,太阳重新出现。
车子来到白云观的山门口时,太阳已经变成了红红的残阳,被金红色的晚霞围绕,好多好多在外觅食的鸟儿,成群结队的嘎嘎叫着,飞向了栖息之所。
前来白云观游玩的游人们,除了几个自驾游的还在跟路边小摊贩,为一根根雕在那儿讨价还价之外,绝大部分游人,都已经下山去了。
清洁员在扫地,高飞车子经过身边时挂起了一个方便袋,飞起老远,挂在了树枝上,引起了她的不满,低声咒骂了几句。
山门前看门的,可能是早就接到了消息,所以高飞车子刚停在铁栅栏前,就开了。
相比起陈果果假扮高飞那时候几次来白云观,高飞本人倒是只来过一次,甚至都不知道杜道长清修的精舍在哪儿,路上问了个小道士。
来到后山,老远的,高飞就看到了站在月亮门前的杜子康。
杜子康穿着一身深灰色的西装,白衬衣,头发梳的油光铮亮,脸上带着从容而儒雅的笑容,仿佛从几个世纪之前,他就在这等着高飞了。
杜子康本人,绝对是君子、绅士的楷模,无论是对高飞,还是对乞丐,他脸上总会带着让人看了很舒服的笑。
“来了。”
等高飞下车后,杜子康恰好走到车前,恰好走到他伸出手,最方便高飞伸手就能握住他伸出手的距离。
高飞却是看,也没看他伸出来的手,抬头望着月亮门后的花木,淡淡的说:“我刚撒尿没洗手。”
既然杜公子玩高雅,那么高先生就玩低俗——反正这算是大家的本性使然了,不矫情,也不做作,只是出身不同,与气质无关的。
“呵呵,请随我来。”
杜子康毫不在意的笑了一声,闪到一旁抬手做了个请的手势。
“嗯。”
高飞淡淡的嗯了一声,迈步走过他身边时,忽然抬手冲着他左眼,就是狠狠一拳!
不等杜子康吃痛出声,高飞那只架过‘水枪’的右手,已经及时捂住了他的嘴,让他再也无法发出声音,左手攥拳,在他肚子里几下重击。
高飞现在打架,绝对是宗师级别的人物了,他可以像玩游戏的高手那样,随意控制自己打人时的力道,精准把握著‘能让人疼,却不会伤害人’的度。
接连遭受重击的杜子康,胃部急促收缩,中午吃的饭逆流而上,但嘴巴却被高飞死死的捂住,根本不能吐出来,只能含在嘴里。
接连在杜子康身上揍了几拳后,高飞才松开他,站在了一旁。
“呕——哇!”
杜子康张嘴,吐出了嘴里的秽物。
高飞似笑非笑的看着他蹲在那儿吐,干呕,额头上冷汗直冒,眼里带着怜悯的看了片刻,摇了摇头走进了月亮门。
杜公子是那种真正的贵族子弟,所以他从来不会动手揍人,哪怕是对一个人的印象再不好,但高飞只是个暴发户,没资格,更没兴趣削尖了脑袋向贵族圈圈里钻,在不爽一个人时,完全可以用最率真的方式来对待嘛。
大家都是本色使然,没有所谓的好坏之分。
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的,高飞动手过后,每当想起王晨时会产生的郁闷,少了很多,借着灯光,脚步轻快的踩着鹅卵石小道,分花拂柳般的走到了后面的精舍面前。琇書網
他来到挂着芦苇帘子的门前,犹豫了下时,里面有个清朗的声音传了出来:“高居士吗,请进来吧。”
“杜道长你果然能掐会算,我还没有进去,你就知道我来了。”
高飞掀起帘子,迈步走了进去。
屋子里没有电灯,只有油灯。
在这种环境内,好像唯有散发着香油气息的油灯,才能衬托出此乃清静之地,现代化的照明设备是绝不能出现的,要不然肯定会破坏这儿的意境。
当然了,虽说游人进观必须得买票,这种有损意境的俗事是绝不能去掉的:意境再高深,也比不过当代物质上的享受。
空荡荡的,地上只摆放了一个茶几,茶几上摆着一个茶盘,清香的茶味飘荡在了屋子里,与旁边油灯散出的暗红灯光,仿佛尽融在了一起。
一个身穿黑色道袍的老道士,端坐在冲着房门的茶几后面,左右两侧放着两个蒲团,看来是给高飞,杜子康俩人准备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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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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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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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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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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