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在决定要用银色来干掉高飞时,赵娴静想来想去就只能想到浴缸了:她在跟踪高飞之前,就已经事先做好了这一切,只要能成功把高飞拽来别墅,拉进浴缸内——赵率的仇,就已经得报了。
当然了,为此她也可能得付出代价,比方在黑色激活细胞生机的极大功能下,她身为女性对生理上的要求,也会被无限扩大,无法自己。
可赵娴静不在乎。
自己的身子算什么?
别忘了高飞的背景有多么的强大,要想干掉他,并且不能让人把他的死联系到赵家,除了利用姿色和银色这‘双色’外,赵娴静想不到更好的办法。
就当是我的第一次被狗吃了,反正24小时后,他就会老死的!
赵娴静勉强控制着自己把高飞拉进浴缸内后,就彻底失去了理智,随即蛇儿一般的缠上了他。
疯狂这个词,也许是专为女人而发明的。
在赵娴静缠上来后,高飞第一反应就是推开她,跳出浴缸:赵娴静的人,身体和气质,虽然都美的让高飞这样血气方刚的男人无法抵抗,但他却是一直把她当做是红姐的。
因为他们今晚的相见,就重现了当初高飞和红姐第一次相见时的那一幕。
如果赵娴静真是红姐,高飞绝不会拒绝,早就采取主动了。
可她不是,她只是高飞郁闷时在酒吧相遇的陌生都市女郎罢了,所以高飞才拒绝。
只是高飞的推辞,明显不是已经彻底被黑色激活的赵娴静对手,他的手刚伸过去,就被她握著,引导着游走向了女性最美丽的地方。
再然后,在赵娴静的叫声中,孤男寡女共处一浴缸内该发生的事儿,就在她的‘野蛮’主导下,发生了。
水面,就像起风了的海面上那样,怒浪吼叫着扑向缸沿,洒在了地上。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海面上的风暴,怒浪,才慢慢的止歇了下来,一对男女相拥着倚在缸沿上,浴缸里的水已经剩下了半缸,水温也低了很多。
抱着好像没有骨头似的都市女郎,高飞心中低低叹了口气,睁开了眼,尽管浴缸内掺杂了一些牛奶,在他们成为一个人时,他仍然能看到红的颜色,从下面冒出。
赵娴静,竟然是完璧之身。
可她在酒吧中却告诉高飞,说是她男朋友‘玩腻了’她,就把她抛弃了,喜欢上了别的女人。
而且最重要的是,一个未经人事的都市女孩,怎么可能在她的第一次时,就表现的这样疯狂,索求无度呢?
这种种让人不解的迹象,都能让高飞联想到‘圈套’这个词。
这是一个圈套,是这个叫‘娴静’的都市女孩精心布置的圈套,从她出现的一开始算起,高飞就被他引导着走进了圈套内。
或许,那几个在酒吧门口的好汉,也是她这个圈套中的一个环节。
“她为什么要这样做?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
低头看着闭眼躺在怀中,累得已经睡着了的赵娴静,高飞真是百思不得其解:要说她是有怀心思吧,到现在为止除了把她自己搭上外,并没有发现任何对他有伤害的迹象。
难道她真像她所编造的那样,找个男人疯狂一次?
也不对——谁见过一个未经人事的都市女郎,会和一个陌生男人这样疯狂?
想的脑袋都疼了,高飞也没想明白这是为什么,只知道赵娴静这样做无论有什么目的,他都不能怪罪她。
而且自己得离开了,夜已经很深了。
抱起睡着了的赵娴静,高飞抬脚走出了浴缸。
因为俩人的衣服,都在刚才那场风暴中变成了碎片,随意扔在了浴缸外。
“希望她的衣橱内,能有男人穿的衣服。”
高飞抱着赵娴静走出了客厅,抬头看了下二楼的走廊,这才走上了楼梯。
他刚走到楼梯拐角处时,忽然猛回头,然后就看到客厅的房门开了,一个手捧着鲜花的男人出现在了门口,一脸的温和笑容。
——
苏樱坐在梧桐树的树杈上,手里拿着摄像机,时刻准备着拍下安归王和某女手牵手走出别墅的画面。
她在树上等啊,等啊,等的腮帮子上都被蚊子盯了好多个包,该死的别墅房门仍然没有任何动静,几次她都差点忍不住的跳下去,冲进去双手叉腰的问问那对男女:你们还有没有公德心啊,无论做什么都不能快点嘛,难道不晓得外面有人为你们而喂蚊子嘛!
当然了,苏樱只是这样想想而已,哪怕再给她两个胆子,她也不敢冲进去撞破安归王的好事。
那个抚养她长大,可她到现在都不知道长什么模样的女人,就是个恶魔。
苏樱等啊,等啊,等的最后一丝耐心就要失去时,终于有动静了。
动静不是来自别墅内,而是在外面:一辆黑色的轿车,缓缓停在了她藏着的梧桐树下。
“不会是那个女人的男人回来了吧?嘿嘿,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可就有乐子瞧了!”
借着街灯的光芒,苏樱在看到一个大热天还西装革履的年轻男人走出轿车后,就觉得今晚所受的罪都值个了。
“嚯嚯,这个家伙还是南韩人呢。”
听到年轻男人用韩语吩咐司机在外面等候后,苏樱看着他的眼神里就带有了怜悯之色:“唉,你的女人在别墅里和别的男人、哦,错了,是和一个表面是男人,其实是女人的男人乐和,你来凑热闹也倒罢了,还有必要拿这么一大捧鲜花?”xǐυmь.℃òm
正如莫邪征东了解安归王,身为女人也同样能‘泡’女人那样,苏樱也坚信她伟大的王,拥有让女人无法自拔的本事——问苍天,还有安归王只要去做还能做不到的事吗?
居高临下的苏樱,在捧着鲜花的男人走进别墅院后,抢先把镜头对准了别墅房门那边。
别墅客厅的房门玻璃,是磨砂玻璃,里外都无法看到的那种,不过上面的玻璃却是一般玻璃,视力良好的苏樱,在高处一眼就看到了客厅内的情景。
她开心的看到:安归王假扮的高飞,怀抱着那个都市女郎,从浴室内走了出来。
这俩人都没穿衣服——咦,不对,她、她怎么是男人!?
在苏樱的心里,一个小时前就和某女进了别墅的高飞,绝对是安归王假扮的。
安归王有着千变万化的本领,可她终究是女人。
一个女人的易容术再特么的逆天,总不能在变成男人时,连男人才具备的丑陋特征,也能变出来吧?
苏樱看到的高飞,就是一个货真价实的男人!
“他不是安归王啊,他就是高飞,货真价实的高飞!”
苏樱望着抱着赵娴静站在浴室门口呆了片刻,就走向楼梯的高飞,猛地明白了过来。
但同时也很疑惑:既然真正的高飞回归了,那么安归王呢?
她又去哪儿了?
唉,最近一段时间内,把精力都用在生意上了,反而忽略了所有的消息。
苏樱心中叹了口气时,捧着花儿的男人,已经推开了别墅客厅的房门。
“要心静,精心,管他是高飞还是安归王呢,还是先看好戏要紧!”
看到捧花男推开客厅房门后,苏樱迅速收敛心神,把相机对准了那边,嘴角上又翘起了得意的微笑,喃喃的说:“高飞,你睡了人家的女人,我看你这次该怎么收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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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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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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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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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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