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女老板的贴身高手>第1125章 紫檀木的奎莫拉雕像!
  高飞盯着经书发愣时,王晨终于意识到了什么,陪着他跪坐在地上,不敢发出一丝声息,生怕会打搅了他。

  直等到高飞一脸茫然的吐出口气后,她才小声问道:“高飞,怎么了,书有什么不对吗?”

  高飞喃喃的回答:“不对,绝对不对,怎么还会有这样一本书?”

  “这是一本经书吧?”

  “是,应该是经书,封皮上也写着《安归经》呢。”

  “既然是经书,那么有两本一样的书,就很正常了。”

  王晨开导他说:“看经书的字体,这应该是年代久远的手抄本。在古代印刷术相当落后时期,很多礼佛信道的人,为表示虔诚的诚意,都是自己拿笔抄写的。就像《金刚经》,在以前就有很多手抄本……”

  王晨说的不错,在以前那个印刷业不发达的古代,很多信徒都是手抄经书,并代代相传下来的,所以她觉得两本内容一样的手抄本经书存在,这没啥稀奇的。

  高飞却摇头打断她的话:“王晨,你不懂,《安归经》不是《金刚经》,这本经书内,隐藏着很大的秘密——还记得我和你说过的安归王吗?《安归经》就是安归教内的至宝,相传谁要是拿到全套的四本经书,就能从中发现秘密,能驱使有着两千年沉淀底蕴的安归教能力。”

  简单的把《安归经》的故事说了一遍后,高飞神色恢复了正常:“所以呢,世间只能有四本《安归经》,可我现在却看到了第五本。”

  高飞再次翻阅着书,说道:“安归教内的四本经书,每一本的封皮都不一样,分为白、红、青、黑四个颜色。白色的是安归王所拥有。去年我在外蒙时,曾经在成吉思汗陵墓的通天棺内,找到了那本白色《安归经》。”

  顿了顿,高飞继续说:“后来也证明了铁木真,就是列代安归王之一。他正是凭借安归教的力量,崛起于蒙古,最终创建了幅员辽阔的蒙元帝国。但白色封皮的经书明明在陵墓内,已经被安归王所得到,那么这本经书,又是怎么说?”

  王晨拿过那本书,沉默片刻才说:“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只能证明有一本书是假的。”

  “哪一本才是假的?”

  “谁知道呀。”

  王晨苦笑摇头:“按说这本该是假的,可谁也不敢保证——呕!”

  她刚说到这儿,忽然伸手捂住了嘴巴,发出了一声干呕。

  高飞连忙关心的问:“啊,你不会是怀孕了吧?”

  “去你的,你才怀孕了呢!”

  王晨呸了他一口,翻了个白眼小声说:“就算是怀孕,也得一两个月后才会有这种反应的呢。”

  “那你为什么干呕?”m.χIùmЬ.CǒM

  “刚来时看到那个死兔子——咳,我也这样来着,还有啊,我这人最怕的就是血腥气息,一闻到就会干恶心。”

  “嗅到血腥味道就会干恶心?”

  高飞眨巴了下眼睛,好像想到了什么,伸手夺过经书,把鼻子伏在上面,深深的吸了一口。

  丝帛的经书,常年藏在夹墙内,因为保存不错,并没有腐烂迹象,只有些不见天光的霉味,还夹杂着一丝别的味道。

  高飞抬起头,小心的折起一张——丝帛上的字体就裂开了,露出暗黑的颜色。

  高飞死死盯着断裂的字体,很久后才说:“这不是用墨水写就的,而是用……鲜血。”

  “鲜血!?”

  王晨的脸色攸地一白,又赶紧抬手捂着了嘴巴,模糊不清的说:“这岂不是血书了?”

  “是的,就是血书。也许,这才是真正的《安归经》。”

  高飞眼睛开始放光,喃喃的说:“只要看看那本黑色封皮《安归经》,就能断定这本书是真是假了——王晨,走,跟我回车上!”

  老实和尚送给高飞的那本经书,现在就在车上。

  他们从京华赶来冀南后,就直接来到了方家村老宅。

  “等等!”

  王晨却拽住了他:“高飞,你还没有看红绸子包裹着的东西是什么。”

  “哦,我差点忘了,帮我拿着经书。”

  高飞把经书递给王晨,这才拿起了放在椅子上的东西。

  揭开被包裹着的红绸子,一尊骑着战马,手举长刀前奔的骑士雕塑,赫然出现在了高飞面前。

  奎莫拉。

  看到这尊雕塑后,高飞心中就像被大锤狠狠砸了一下那样,跳露了一个节拍。

  神秘的奎莫拉雕像,竟然在方家老宅中的夹墙箱子里,和白色封皮《安归经》一起被发现了。

  “这是一个蒙古骑士雕像啊。”

  王晨并没有注意到高飞眼里的震撼神色,拿过那个不大的雕像,掂量了一下,反过来看了看说:“这该是紫檀雕刻的吧?很坠手,万年不腐……暂且不说历史价值,和雕像所代表的意义,单说这手雕刻功夫,放在外面也能卖个天价。”

  “雕像的名字,叫奎莫拉。”

  高飞沙哑的嗓音响起,王晨抬头后才看到他脸色很不好看,赶紧追问怎么了。

  “没什么。”

  高飞茫然的摇了摇头,抬腿从地上站了起来,仰面看着上方,脑海中里急速闪过一连串的疑问:《安归经》和奎莫拉,这两件安归教内的信物,怎么会出现在方家老宅中?

  方家的祖先,难道是安归教中的人?

  而且,还不是一般的人!

  一般的安归教教徒,就算是彭云木那样身份的教众,也不可能私下藏有这样两件重要的信物!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为什么老妈(方小艇),从没有听她的父母说起过?

  难道说,这些东西,都是那个叫陈天寿的人藏在这儿的?

  可陈天寿当年和上官风铃分手,不就是因为她是安归王吗?

  难道,陈天寿也是安归教中的人?

  假如是这样的话,那么上官风铃既然来过老宅一次,为什么没有找到这些东西?

  为什么?

  为什么呢?

  “高飞,你怎么了,不要紧吧,脸色这样难看,我们还是走吧?”

  看到高飞脸色越来越难看,王晨有些担心了。

  “我不要紧,就是有些问题想不明白。”

  高飞用力摇了摇头,把经书连同奎莫拉雕像一起包起来交给王晨,又把那些金条随便扔进木箱子里,抱起箱子:“走,回车上去,我给你仔细讲讲。”

  “好。”

  王晨很干脆的答应了一声,抱起红绸子包着的东西,提议道:“咱们能不能去市区说?在这个地方,我总是感觉不自然。”

  “行。”

  高飞答应了一声,迈步走出了正厅。

  正如王晨所感觉到的那样,刚才她在屋子里时,总有种寒森森的阴森感,哪怕是在烈日当空的院子里。

  不过一出了方家老宅院门,这种感觉就轻多了,可王晨还是觉得有双不存在的眼睛,正在背后某个地方很冷漠的盯着她,很不舒服。

  “以后,我再也不会来这栋老宅中了。我可能就像老人们常说的那样,八字不全,压不住这老宅中的邪气。”

  车子启动时,王晨喃喃的说了句,眯缝着眼睛看向天上的太阳:“还是这边的世界好。”

  ——

  “你最好确定郑燕西会在三天后来到冀南,要不然你的计划就会失效了,我也绝不会再配合你这类的计划。”

  扔下这句话后,沈银冰不等焦恩佐说什么,拿起小包站起身走出了相思亭。

  在看到这三个字时,她就有种扭头就走的感觉,幸亏小亭内还有个田中秀雅的存在。

  相思亭,顾名思义,来者去者缘出自相思。

  一表人才的恩佐哥,过去一连串的昏招,已经远远没有资格让沈总为他而相思。

  可就算她有一个可以相思的人,那又怎么样?

  最多,也就是剃头挑子——一头热罢了,无论她怎么努力,她都无法改变那个人已经明媒正娶了王晨,她本身是个害人的修罗等残酷现实。

  我得不到的,宁可毁了也不会让别人得到!

  沈银冰骨子深处这份强烈的偏执性格,让她最终答应了恩佐哥和田中小姐的计划。

  世上最让人激动的事儿是什么?

  不是你在老宅夹墙内发现了一箱子金银珠宝,也不是你听说某个美女竟然爱上了她所养的藏獒——而是和你所爱的男人的敌人合伙,暗算你所爱的那个男人!

  这不是什么心理扭曲,只是因为得不到!

  既然得不到,那就毁了他!

  沈银冰走出栈桥后来到路边时,脚步越来越快,甚至有了种想张开双臂呐喊的冲动:别怪我,要怪,就只能怪这万恶的命运!

  沈银冰抬起了手,正要做个本能的伸展运动时,一辆出租车停在了她身边,的哥探出满是讨好的笑脸,打招呼道:“嗨,美女,去哪儿?七折,坐不坐?”

  “六折。”

  “好,成交。”

  的哥正要开门下车,沈银冰已经自己开门坐了上来,从小包内拿出一叠钞票,随手扔给了他,收起笑容淡淡的说:“随便开,越快越好,只要不离开市区,无论去哪儿都行,车子没油了我就会下车,所以你最好祈祷油箱内的汽油不是太多。”

  的哥眼睛一亮,看着那叠钞票咕咚咽了口吐沫,心中狂吼:靠,活该哥们发财,我正好要去加油站的!

  看到沈银冰钻进一辆出租车内后,田中秀雅拿出一张湿巾,轻轻擦了擦嘴角,笑嘻嘻的问道:“焦总,你肯定沈总会配合我们的计划吗?”

  焦恩佐仍旧保持着他绅士般的风度,手指敲着石桌:“如果王晨没有嫁给他的话,小冰肯定不会答应的。”

  “唉。”

  田中秀雅幽幽叹了口气,又说:“我觉得沈总不该这样的。天下又不是他一个男人,何必非得在一棵树上吊死呢?比方焦总你,我觉得你和沈总就很般配……”

  不等她说完,焦恩佐就打断了她的话:“我宁可打光棍,也不会和她在一起的——倒是你田中小姐,我觉得很不错。”

  “那,我们试着交往一下?”

  田中秀雅笑容如花。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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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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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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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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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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