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尚和道士最大的不同之处却在于,和尚是超度人的,无论是活人还是死人,他们都有把握去超度,把死人超度的可以去投胎转世,把活人超度死了……
而道士赖以吃饭的本领呢,则是降妖驱魔,算卦占卜,手持一把七星宝剑,披头散发的在漫天神符中念念有词,于是一只小鬼出现了,道士也有饭吃了……
历史上最出名的道士,除了龙虎山上的张天师之外,可能就是大唐帝国时期的袁天罡了,就是和李淳风合作《推背图》的那位,人家在武媚娘还很小的时侯,就看出此女乃真龙天子下凡,却偏偏不告诉李老二……
所以呢,要想找人算命,就得找道士。
可高飞偏偏问个和尚,尤其是在杂毛遍地的白云观内,道士们知道了肯定会不爽的,幸好老实和尚很有自知之明,知道当下是受白云观来庇护的,说什么也不敢抢了道士的饭碗,这才装做聋了那样回屋了。
获许是这老贼秃真会算,算到他就算回屋,也会有人来照顾高飞的。
听到背后树林中传来一个清朗的声音后,高飞转身看去,就看到一个身穿黑色道袍的老道士,从树林间袅袅腾起的白雾中,缓步走了出来,还真有几分好像来自天外上仙的神韵。
在道门中,唯有那种身份尊贵的道士,才会传黑色道袍的。
而且高飞也曾听方小艇说起过,所以在看到黑袍老道士后,就双手抱拳微微弯腰:“道长可是杜观主?”
“正是贫道。”
杜观主也抱拳还礼,淡淡笑道:“高居士驾临白云观,没能及时招待,还请海涵。”
“呵呵,不用这样客气的吧?我可是偷着翻墙进来的,你没有找我要门票钱,我已经就很惶惶不安了。”
“哈,久闻高居士乃性情中人,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久闻?道长久闻的应该是高某人的狂放不羁吧?”琇書網
高飞苦笑:“道长,咱们就别再这儿相互吹捧了,说实话,我对此不是很擅长。”
“你这样说的意思,就是在暗讽我很擅长拍马溜须了?”
杜道长哈哈一笑,抬手做了个请的手势:“高居士,请随我去寒舍小坐。高居士乃贵客,驾临白云观,自然得用过早餐再走。”
“进门免了门票钱,不但没有被追究,还能获得一顿免费早餐,这样的好事我向来不会拒绝的。”
高飞也抬手,含笑客气道:“杜道长,你请。”
——
夏天的太阳,总是起来的太早,这才早上七点,太阳就已经老高了,只是阳光还不是太毒辣,晨风也很凉爽,正所谓一日之计在于晨,果然不假。
王晨就是在这个最舒服的时刻睁开了眼。
人在睁开眼后,总会习惯性的出片刻的神,给思维以迅速活跃起来的准备时间,用来回想过去,和展望未来。
王晨眼神没有焦距的望着正面墙壁,在思维没有彻底清晰前,张嘴打了个哈欠,抬手要伸个懒腰时,动作却骤然一僵!
身体上某个部位传来的疼痛,把她的思维迅速激活,使她攸地回想到了曾经的过去——就在昨天,她正式成了高飞实实在在的妻子。
名誉上的高飞媳妇,总是让她有些隐隐的不安。
在高飞昨天回来后洗澡时,王晨下定了决心,抛弃了女孩子该有的矜持,抱着她丈夫的衣服,勇敢的走进了浴室内。
王晨开始时,还担忧心里装着别的女人的高某人,会义正辞严的拒绝她,并说些‘咱们以后还是做朋友,或者是兄妹’的屁话。
不过事实却证明了老百姓常说的一句话,是多么的正确:狗儿绝不会放过打过来的肉包子……
高飞这只身体强壮的狗儿,在看到王晨这样一个漂亮的肉包子主动上门后,只是愣了瞬间,就做了他该做的事。
一切发生的都是那样自然,两个人没有丝毫的难为情。
他们本来就是合法夫妻,发生这种最亲密的关系,完全就像人渴了要喝水那样自然。
一个下午,外加一个晚上,王晨都沉浸在变为真正女人的幸福中。
在王晨累到极点沉沉睡去之前,他们说了很多很多的话。
可王晨现在却连一句话都想不起来了,因为她被真正的幸福给冲昏了头脑:我,终于被高飞接受了!
随即,娇俏的脸上就浮上了惹人的红,下意识的扯起毛毯,盖住了脑袋,却竖起耳朵倾听外面的动静:高飞已经不在她身边了,应该早起来去做饭了吧?
等会儿他进来喊我起来时,我该说什么?
我是不是先穿好衣服准备着?
他会不会再那个啥吧——听说男人早上是最精神的时侯。
哎呀,我都想些什么呢?
王晨幸福的胡思乱想着,等了得有半个多少时,也没有等到高飞来叫她起窗,甚至都没有听到外面传来脚步声,至于想象中的饭菜香味传来,那就更不要提了。
“咦,这家伙不会是早早起来,却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等着我起来给他做早餐吧?哼,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他也太过分了!”
就像一只把脑袋埋在沙子中的鸵鸟那样,王晨终于慢慢探出了脑袋,再次倾听确定没有任何动静后,这才飞快的翻身爬起,用更快的速度穿上了衣服。
等她扶着墙走出卧室站在走廊上往下面客厅里看去时,下面却连个人毛都没有。
本能的,王晨看向了客厅外面的别墅院子里,就发现高飞那辆迈巴赫不见了。
“哦,原来他是出去了。”
看到车子不在后,王晨神色顿时黯淡了下来。
今天,才算是她真正意义上的洞房花烛夜第二天,可那个该对她百般呵护的家伙,却一大早就不声不响的出去了,也没说要去做什么。
这种失望的感觉,给了王晨一种被抛弃的沉闷,拖着疲惫的身子,慢慢走进了洗手间内——高飞既然不在,那么她真能洗漱完毕后,亲自去做早餐了。
唉,为什么男人总是没良心?
在女人受伤害后,连一顿早餐都不记得,哪怕是从外面买来也好呀,难道不知道今天这顿早餐,是女人此生中最幸福的一次早餐吗?
——
要是说起谁是对安归王最熟悉的人,也许高飞会以为是他。
毕竟,他和那个骄傲的女人,有了那种最亲密的关系。
可是事实上,除了这层不方便向人说的关系外,高飞对安归王可以说是一无所知。
嗯,也许用‘一无所知’这个词来形容,是有点太过了,但真论起从正面来了解安归王,他绝比不上杜道长。
他只知道,在他半死不活的呆在地下楼兰的这半年内,安归王变成了他的模样,替他担负起了该担负的责任。
可也仅仅是如此而已。
真正的安归王,又是个什么样的女人?
她身为安归教的王者,为什么又对高飞这样痴迷?
为什么?
高飞不知道,杜道长也许也不知道。
可老道长无疑要比高飞更了解安归王,因为在那个女人在假扮高飞来到白云观时,杜道长曾经和他有过一次撕开脸的交锋。
来到杜道长的寒舍中,吃着精美的素斋,高飞始终没有说话,就在那儿听杜道长给他娓娓道来。
其实杜道长和安归王的那次交锋时间,并不是太长,要是概括起来,三言两语就能说明白的。
不过老道士明显是个善谈之人,而且因为地位的原因,平时很少能和人在这儿盘膝长谈——扯淡,也许用这个词来形容杜道长当前的行为,是最恰当不过的了。
高飞不在意,只要能听到别人对安归王的解析,哪怕是只言片语,他也会认真听下去。
知道太阳东升,天光大亮,杜道长终于把他所知道的一切都说完了。
期间,他也谈了老实和尚为什么会来到白云观。
不过高飞能看出,他说的有些不尽不实,说什么守墓老道士早就算定,老实和尚就是下一代的守墓人,这才在某月某日出山,数天后把老实和尚带了回来。
事实上,高飞很清楚白云观能收留老实和尚这个‘钦犯’,绝不是杜道长所说的这样简单,但他才不怎么关心。
他只关心安归王。
关心此后能不能再次见到那个千变万化的大魔头。
高飞以为他永远不会爱上安归王,可在那个大魔头因他而出家后,他才知道他一辈子,都无法忘记她了。
我能再见到她,或者去找她吗?
这得看缘分。
道长,你这句话说了等于没说。
所谓的缘分其实很简单,就是她找你容易,但你要想找她,却是千难万难,毕竟她会千变万化的本领,只要不想见你,你一辈子也找不到她的。
这个我知道,我只想知道以后还能不能再见到她!
也许——会吧?
你不是号称能掐会算吗,怎么也有不确定的时侯?
看出高飞的不满后,杜道长苦笑:“高居士,刚才我已经说的很清楚了,她不属于六道轮回之人,命运的转变,自然不是人道中的我能猜透的。”
“又来了,这是借口。”
高飞打了个哈欠,扭头看了眼窗外,就要站起来:“好了,天色不早,我也该走了,多谢道长的款待。”
“你这就要走了?”
“道长还准备留下我吃午饭?还是要劝说我入教?”
高飞晒笑一声:“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我就先感谢道长的一番好意了。”
“自然不是留你吃饭,更不是劝你加入道门。”
杜道长说:“我请高居士留步,是因为我们还没有说你。”
“我怎么了?”
高飞哈的笑道:“给我算卦啊?还是算了吧。”
杜道长微微一笑,缓缓问道:“高居士,你该听说过‘修罗带冰,飞不能升’这八个字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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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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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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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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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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