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女老板的贴身高手>第1101章 巧遇老同学!
  昨天早上王晨跟踪刘小龙去总医院,发现自己‘丈夫’竟然在病房内约会别的女人后,自然是又怒又失望更伤心的。

  但她当时没有现身,而是悄悄的走了,独自驾车茫然不知所归时,郝连偃月找到了她,并告诉了她一个让她极度震惊的秘密。

  郝连偃月为什么会知道高飞是假的这事,在王晨看来倒没什么奇怪的,毕竟她是九局的局长,注定了她要比绝大多数人知道更多的秘密,和掌控某些情报。

  郝连偃月昨天找到王晨,不但告诉了她高飞是别人假扮的,而且还说高飞很快就会被人拆穿。

  郝连偃月身为特殊部门的大头目,知道高飞是个假的,有人要拆穿她,所以她才跑来告诉王晨,并帮王晨分析高飞曝光后的恶劣影响,以及最好的应对方案,这些看似都很正常。

  可让王晨不明白的是,郝连偃月每逢在提到高飞时,眼里为什么会浮上那种很复杂的目光?

  女人的心思都是很慎密的,王晨能感觉到郝连偃月和高飞之间,肯定有着不为人知的秘密关系。

  不过当时王晨惊诧于高飞是别人假扮的,真正的高飞现在生死未卜后,她当然不会问郝连偃月和高飞是啥关系了。

  现在王晨问刘小龙,也只是随口问问而已,并没有指望他能回答。

  刘小龙不知情,并没有让王晨觉得意外,摇了摇头说:“没什么,就是觉得高飞和郝连偃月的关系,应该不一般。”

  刘小龙眨巴了下眼睛:“啥?他俩的关系不一般,你怎么知道?”

  “我是感觉出来的。”

  王晨随口回了一句,接着说:“也许,是她和那个假扮高飞的安归王,关系不一般。呵呵,我可就纳闷了,假扮高飞的安归王是个女的,现在已经证实了,而郝连偃月也是个女的。既然她们两个都是女的,又怎么会发生那种不一般的关系呢?真是莫名其妙。”

  刘小龙眼里,闪过一抹奇异的神色,随即笑了笑:“不可能啊,也许是你感觉错了。”

  “嗯,差不多应该是这样。”

  王晨点了点头后,不再说话了。

  刘小龙也没有再说什么,只是把音乐声调的大了一些。

  就算是在京华,一辆崭新的迈巴赫行驶在路上,也总是能引起别人注意的。

  这一路上,王晨俩人收获了很多羡慕嫉妒的目光,自然期间也不缺少‘最好是让这辆车撞到电线杆子上’的诅咒。

  王晨俩人这次选择来三里屯逛街,就是特意招摇的,所以这一路上没有任何的遮掩,把车子停好后,俩人就随着人流走进了一家大商场。

  三里屯酒吧街是东城区最繁华的娱乐街之一,很多老外,以及国内名流大款经常光顾这儿,这就促生了有很多国际大品牌落户此地。

  当然了,三里屯之所以这样知名,主要是还是因为它的夜市,每当夜晚降临时,这儿就繁华一点也不次于美国的拉斯维加斯。

  现在是白天上午,很多酒吧、夜总会之类的娱乐场所,门前都显得空荡荡的,但是各大商场中却是人潮人海的。

  周末嘛,反正也没啥事可干,来此亲眼看看那些昂贵的奢侈品,感受一下大款们一掷千金的豪爽,幻想有一天自己也能那样,还是不错的。

  别人逛街,比方那些一眼就能看出的女大学生们,她们可是真的逛街,偶尔买个冰激凌啥的,但很少有掏腰包在商场内购买东西的。

  王晨逛街呢,获许也是单纯的逛街,不过女人爱美的天性,还是让她在看到中意的东西,尤其是衣服后,就后刷卡买下来。

  反正王晨现在也算是亿万小富婆了,花个三五十万的还是小意思了啦。

  开始时,王晨只是逼着自己逛,哪儿人多就去哪儿。

  后来呢,王晨完全沉浸在了逛街的乐趣中,仅仅在某家商场内试衣服,就试了三套,耗去了四十多分钟,最终在巧舌如簧的服务生推荐下,买下了一件重量不超过一斤半,价值却是高达七万九的束腰无袖连衣裙。

  刘小龙就像据大多数陪着老婆逛街的男人那样,开始时还兴致勃勃的,在老婆换上一件衣服后,就会绕行三圈,评头论足的提出自己的见解。

  但到了接近中午时,刘小龙却看都懒得看了,坐在试衣间前面的沙发上,等王晨穿着一袭白色牡丹旗袍走出来后,不等她问什么,就翘起大拇指:“古德,古德,外瑞古德,好看,简直是太好看了,这件衣服就是为你准备的。”

  啪的一声,刘小龙抬手打了个响指,吆喝服务生过来打包。

  王晨像历经沙场得胜归来的大将军那样,昂首迈着轻快的步伐昂首走出了商场,后面的刘小龙双手中,甚至脖子里都挂着包装袋,低着头一副围着石磨转了半天累个半死的毛驴样子。

  对于男人来说,陪着女人逛街,绝对比世人所说的三大累(挖河、修堤,拔麦子)还要累。

  “怎么,我看你满脸的不情不愿,是不是很反感和我逛街啊?”

  穿着高跟鞋走了一上午的王晨,依旧神采奕奕,下了台阶后转身看着刘小龙,脸上带有了不满之色。

  无精打采的刘小龙赶紧笑笑:“哪有,能够陪着老婆大人、咳,能够陪着你逛街,那是某的荣幸。”

  “哼,知道这个就好。”

  王晨轻哼了声,款款扭身指着对面的一个茶馆:“看在你任劳任怨的份上,中午就请你在那儿吃饭了。”

  “谢主隆恩!”

  刘小龙点头时,两辆警车明着警笛,从前面呼啸着向左驶去。

  看警车警笛狂鸣呼啸狂奔的样子,那边应该是出现了突发事件,比方谁家的鱼儿又淹死在鱼缸里了等等。

  王晨俩人自然不会在意,左右看了一眼,等随后的车子过去后,才迈步向路对面走去。

  王晨在前,手拎肩扛着至少七八个袋子的刘小龙在后,俩人刚走到茶室门口,一对总是逛街的男女也走了过来。

  王晨就停下了脚步,准备等这对男女过去后,再进。

  “咦?”

  那个挎着男朋友胳膊的女人,却轻咦了声看向了王晨,一脸意外惊喜,和不敢相认的样子:“你是——王晨?”

  女人年龄和王晨差不多大,长的也很漂亮,不过就是妆化的浓了些,有些妖艳的模样。

  “我是王晨,你是?”

  听女人说出自己的名字后,王晨愣了下,黛眉微微皱起的看着她,努力在想这个女人是谁。

  王晨自问自己的记忆力相当不错了,可盯着女人看了几秒钟后,仍然没有想起这个女人是谁。

  “哈,果然是王晨!哎哟喂,十几年不见,你出落的竟然这般水灵了,想当初咱们在一块跳皮筋时,你还是个黄毛丫头呢!”

  女人满脸的激动,松开她男朋友的胳膊,一把握著了王晨的手:“我是韩晓琳啊,韩晓琳!记得不?在青山镇(王晨老家)小学二年级时,我们可是一个班的呢!”

  “韩晓琳,小学二年级?”

  王晨有些无语。

  小学二年级的学生,基本都在七八岁左右,现在王晨都已经结婚了,而且初中毕业上了高中后,就来京华这边读大学了,直到结婚都很少回老家,哪儿还记得小学二年级的老同学?

  “是啊,是啊,那时候我就在你后排位子上的。”

  韩晓琳开心的跳了几下,上下打量着王晨:“不过在二年级下学期时,我就转学去了别的地方,你对我没印象也是很正常的。可我却牢牢记住了你,因为那时候你在我们班里就是班花般的存在,所以印象特别深呢!”

  二年级的小学生都是一帮七八岁的小屁孩,哪有什么班花不班花的?

  韩晓琳这样说,就是恭维王晨呢。

  当然了,王晨自己也知道,她小时候就特别文静,清秀,人见人爱的——此时遇到‘老同学’,受到恭维后,还是很开心的:“哦,我想起来了,你是韩晓琳,不过因为你转学走了,就没再见过你,所以才没有认出来。”

  其实王晨到现在为止,也没想起韩晓琳是谁,不过对方既然提到自己的‘母校’,说出自己的名字,那么看来就是自己的小学同学了,再说不认识,就好像对不起人家的恭维了不是?

  “哈,没事,毕竟过去那么多年了,没认出老同学也是很正常的。”wWW.ΧìǔΜЬ.CǒΜ

  韩晓琳爽朗的大笑了几声,这才注意到了王晨身后的刘小龙:“哎,这个是你男朋友吧?”

  刘小龙很自觉,在王晨遇到老同学后,马上就抬起了脑袋,装出一副很精神的样子:男人在外面要是不精神丢了老婆的脸,那可是罪过。

  “是的,他叫高飞。”

  王晨笑容很正常,侧身说道:“高飞,这是我的韩晓琳,认识一下呢。”

  “你好,不方便和你握手见礼,别怪。”

  刘小龙抬起双手,手里的包装袋晃悠了几下:“要不,咱们去里面坐下说话?”

  韩晓琳却没有去茶室的打算,笑着摇头:“不了,我们还有事,和王晨说几句话就走——王晨啊,你现在什么工作呢?你男朋友又是做什么的?”

  多年不见的老同学,尤其是小学同学见面后,总是习惯性的问对方,和爱人现在是做什么的,这好像已经成了习惯,更是一种本能的炫耀:老同学过的越不如意,心里就越高兴。

  最起码,看韩晓琳披金戴银的样子,就知道她很有钱。

  而且,她那个男朋友到现在也没说话,只是鼻孔朝天,一副傲然的样子。

  不等王晨回答,韩晓琳这才想到没有给王晨介绍那个男人,连忙说:“这是我兄弟韩刚,呵呵,没想到他是我兄弟吧?我们都在外企天堂伞工作,韩刚在策划部,只是一个小小的部门主管。”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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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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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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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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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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