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女老板的贴身高手>第1092章 雨夜中的车祸!
  张茂福是个年轻的重卡司机,今年二十三岁,小伙子身材异常魁梧,又留着个大光头,一看就不是善茬。

  事实上也的确如此,张茂福自从两年前买了这辆重卡,开始干起了长途物流买卖后,在路上遇到了好几次意外,总是有那么些不长眼的欺负他一个人,想从他身上捞点好处。

  可结果呢,所有想在他身上捞好处的人,都吃了大亏。

  话说小张本身就体格健壮,从小就跟着人练散打,武力值超强,再加上本身打架就亡命,十个八个的壮小伙压根就放不了他眼里。

  今晚又是张茂福自己开车。

  到现在为止,他已经连续29个小时没休息了,尽管四个小时前,刚刚在休息点喝了半瓶白酒提神,可现在仍然感觉困,俩眼皮总是不住的打架。

  幸好凌晨时分,是车辆最少的时侯了,就算偶尔走一下神,也不会有什么意外发生。

  “哈欠——看来等到了下个休息点时,得睡一觉了。”

  闭着眼打了个哈欠后,张茂福喃喃的说了句。

  他太累了,累得刚才那个凭空炸响的炸雷,都没能让他精神一震,仍旧眯缝着眼。

  “这次一定得休息下,要不然会出事的。”

  张茂福心里念叨着,正要勉强睁开眼时,就觉得身子猛地一震,随即就是轰的一声响!Χiυmъ.cοΜ

  就像神魂瞬间附体那样,张茂福所有的倦意都瞬间消散,猛地睁开了眼。

  然后他就看到,一辆亮着后尾灯的轿车,就像被球杆狠狠击打出去的台球那样,打着滚的斜斜飞了出去。

  那辆车的车前,好像还站着个人。

  那个人被重卡撞飞的车子,狠狠撞飞了出去,就像风筝那样砸向高速路下。

  此时,恰好又是一道闪电亮起,让张茂福清晰的看到那个人,恰好落在高速路下的一块石头上,接着就蹦起无数血花。

  吱嘎!

  张茂福猛地一踩刹车,呆若木鸡:我撞人了!

  张茂福不怕打架,也很亡命,但这不代表着他在撞死人后不害怕。

  “我撞死人了,我撞死人了!”

  在这一刻,张茂福只觉得全身发软,无力的瘫倒在了驾驶座上。

  可接着,他就猛地直起身子,飞快的启动了车子。

  现在是凌晨,路上几乎每几辆车,附近这段路上也没啥摄像头,天又开始下雨了,就算现场逃逸,相信警方也查不出他的线索。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就是重卡前面并没有明显的碰撞痕迹,那辆轿车太矮了,只是碰花了重卡的下面底盘,过收费站时,不该被查出,只需在前面休息点多等会,错开这个时间就可以了。

  此时不走,更待何时?

  张茂福一咬牙,直接把油门踩到了底。

  重卡发出一声怒吼,呼呼的向前冲去,眨眼间就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轰轰雷声中,憋了半天的大雨,终于从天而降。

  不到几分钟的时间,就把张茂福急刹车时的那道痕迹给洗刷干净。

  那辆兰博基尼,就仰面躺在高速公路上,好像个翻不过伸来的海归。

  高速路下的春城赵率,已经变成了一具尸体,瞪大了不甘心的眼睛,很无语的样子。

  ——

  今天凌晨一场小雨过后,让京华的空气质量好了很多。

  东郊一栋别墅内。

  穿着一身家居服的王晨,从餐厅内走了出来,手里端着一个不锈钢托盘,上面放着两碗面条,还有两杯牛奶,和一碟子清口的小咸菜。

  今天是7月26号,王晨大婚的第三天早上。

  按照国家的相关律法,王晨可以享受半个多月的婚嫁,所以不用回冀南上班。

  当然了,她和高飞肯定得在婚嫁结束之前早回去几天,因为这次高飞结婚,他在冀南的兄弟朋友都没来。

  他得再回去重新摆一桌酒席。

  王晨还能猜到,等他们回到冀南后,高飞在国外的那些兄弟,比方詹姆斯啊,白板等,甚至妮儿都有可能来恭贺高飞大婚。

  妮儿,是高飞儿子的老娘,现在和高飞结婚的却是王晨。

  想到这儿,王晨就有了些莫名的感慨。

  是真的感慨。

  遥想当年,王晨只是方小艇身边的一个小秘书,无意中认识了高飞后,就对这家伙有了种莫名的好感。

  不过那时候王晨也知道,高飞和北山集团的美女总裁沈银冰纠缠不清的。

  王晨自问,她的确不如沈银冰长的漂亮。

  那个姓沈的女子,身材高挑,气质冷艳,一看就是个高高在上惯了的主儿,绝对的极品女人。

  征服一个这样的极品美女,绝对是天下所有人的梦想,王晨也很清楚。

  所以在那时候,她没想到会嫁给高飞。

  再后来,高飞离开了沈银冰,秦紫阳却又及时补位了。

  秦紫阳和沈银冰相比起来,是那种另类美女,无论是相貌、身材还是气质,都不输给沈银冰,而且还是出身名门,远远不是王晨这个陈家干孙女能相比的。

  当然了,不管是沈银冰,还是秦紫阳,王晨都承认她们很漂亮。

  不过她却从不自卑,因为她很清楚,她有两个女人没有的东西:文静、贤淑,外柔内刚,绝对的贤内助。

  男人找女人,绝不是只为了女人漂亮有气质,更重要的是给他们一个家的温馨感。

  王晨发誓自己肯定能给高飞这种感觉,因为她就是这样的一个人,所以她从没有放弃嫁到高家的‘妄想’,哪怕是在老陈出面,被方小艇给婉拒了后。

  现在,事实证明坚持总能获得回报。

  不管是沈银冰,还是秦紫阳,还是那个牛的不行不行的妮儿,她们都已经靠边站了,唯有她王晨修成了正果,并由高老爷子亲自主婚。

  想到那天婚礼的排场,王晨就有种自豪感:那可是高老头有史以来第一次那么招摇呢!

  当然了,两天前的婚礼,只能算是‘最后的疯狂’,从那天开始后,在某种意义上来说,高飞就算真正退出了高家,高家不会给他在经济等领域内的支持,一切都将由他自己来努力。

  混得孬好,那就全凭自己的本事了。

  高家这样做也是无奈之举,因为高飞高雅兄弟俩之间的关系已经视如水火,如果其中一个不离开高家,那么势必会内讧,兄弟相残,会拼掉高家在经济方面的实力,这是所有高家人不愿看到的。

  既然俩兄弟必须得有一个人离开高家,谁留下就成了高老头头疼的选择:高飞明显要比高雅更靠谱,可高雅却一直把握着春树集团,而且高家核心层已经适应了他的存在,更何况他没有高飞在社会上打拼的强悍适应能力。

  高雅就像一朵温室里的花儿,开的绚丽无比,一旦经历风雨势必会很快夭折。

  高雅再不成器,但他终究是从小在高家成长起来的,而且在家里他也很懂进退——所以在本意中,高家希望高雅能留下。

  高飞也看出了这点,这才主动要求离开。

  再说了,他也不想呆在高家:一只在草原上野惯了的狮子,会喜欢动物园那安逸的生活吗?

  所以问题就解决了,皆大欢喜。

  高飞的主动退却,让高家对他又感激,又惭愧,所以才有了本次影响力很大的婚礼,这也算是高家给他的补偿吧。

  这些道理,王晨知道的一清二楚,也知道从婚礼之后,高飞就基本失去了高家的支持。

  不过她才不会在意,反而有了中挣开束缚的轻松感。

  就像很多家庭内刚结婚的小两口那样,总希望能离开父母单独生活,创造属于自己的小天地,哪怕是日子再苦再难,也是无怨无悔。

  更何况,俩人结婚离开高家后,日子一点也不会苦,高飞现在可是有亿万身家的,哪怕天涯集团当前正面临破产的危险,不过这有什么呢?

  反正高飞有的是钱。

  唯一让王晨有些担忧的,就是秦紫阳的存在。

  在她和高飞婚礼确定之前,那时候大家都以为高飞已经死了,秦紫阳怀着的孩子,就成了他唯一的继承人。

  秦紫阳入主天涯集团这件事,是在高老头确定高飞迎娶王晨之前。

  现在俩人已经完婚了,远在香港那边的秦紫阳也没有回来参加婚礼,可该怎么处理她和高飞的关系呢?

  这件事成了王晨的心头事。

  女人就这样,在没结婚之前,男朋友爱怎么败家就怎么败家,她都管不着。

  可一旦结婚后呢?

  男朋友的财产就成了她的了,她当然不会允许和别人分享属于她一个人的蛋糕,不管任何原因,必须得做个了断。

  王晨把早餐放在餐桌上,坐在椅子上双手托着下巴,出神的盯着某个地方,出神的想着这些事。

  “哈欠,早啊。”

  一声长长的哈欠声,打断了王晨的思绪。

  刘小龙穿着一身白色睡衣,睡眼惺忪的走出了卧室。

  “早,快去洗漱,准备吃早餐了。”

  王晨莞尔一笑,暂时不在去想该怎么对待秦紫阳,把碗筷摆好,那温柔贤淑的样子就是个居家小妇女,让当丈夫的一看就会感到温馨。

  “哦,你先吃着点也行。”

  刘小龙看了眼王晨,就挪开了目光,快步走进了卫生间内。

  听到房门被关上的声音后,忙活的王晨动作停顿,无声的叹了口气。

  对一个女孩子来说,变成女人的第一次,无疑是生命中最重要的时刻了,王晨已经结婚两个晚上了,可现在她依然是完璧之身。

  甚至,她都没有和高飞在一个卧室内休息。

  没办法,谁让陈家那些母老虎太过凶残了?在高飞迎亲时一顿杀威棒,竟然搞的他腰椎受伤,无法再做那种剧烈动作了。

  高飞必须得静养,甚至弯腰系鞋带都得谨慎注意,千万别再触发旧伤,要不然下辈子就坐在轮椅上吧。

  想到这事,王晨就哭笑不得,却又不能埋怨谁,毕竟当初‘杀威棒’这个环节,可是她执意要保留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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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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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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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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