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女老板的贴身高手>第1021章 有个女儿叫高小鹿!
  高飞第一次和铁屠、叶心伤来地下楼兰时,在城外从互耶萨小王子手,救下了一个叫水儿的女孩子。http://%77%77%77%2e%76%6f%64%74%77%2e%63%6f%6d(首发)

  他在进城‘无家可归’时,恰好坐在了水儿的门前。

  于是乎,一段大出他意外的艳遇此发生,渴望有个男人的水儿,毅然决然的借走了高先生的种子。

  再然后,高驸马被莫邪征东派来的人,带去了王宫直到离开,他也没再见到这个叫水儿的女孩子,自然更不会想到,她还真怀了他的孩子。

  高飞再次来到楼兰,遇到水儿,则是他在失忆后去长安街闲逛,听到有关‘深银冰’的传说,并因为思考而触动后脑伤口昏迷过去。

  他在昏过去后,水儿出现了,只是他没有见到。

  实际算是见到,高飞也不会再认识水儿了,他失忆了。

  高飞知道水儿,是和莫邪征东一起得救离开冰窟后。

  要不是水儿串通小王子互耶萨,给未来的楼兰女王下毒,相信高驸马早被莫邪征东吸干了血,变成一具人干,这辈子都别再招摇了。

  后来莫邪征东把水儿的事,原原本本的告诉了高飞,并说为了遵守律法,只能忍痛给水儿一个体面点的死法……没办法,她如果不杀水儿,无法服众。

  那时候高飞愤怒过后是沉默,好像甘心接受了水儿被杀的结果,但莫邪征东却能看得出,他不会这样罢休,只是碍于身体没有康复,无法做出他想做的事情罢了。

  正如莫邪征东所想的那样,高飞在知道水儿的存在后,再也没忘记过她,甚至都打算日后,把她的尸骸迁到外面去,正式承认她是他的妻子,像当初的穆天涯那样。

  而水儿的遭遇,也成了他反感莫邪征东的最大原因。

  只是他做梦也没想到,水儿并没有死,还给他生了个女儿。

  原来水儿没有被处死,东儿只是骗我的,骗那些手下。

  高飞心腾起了对莫邪征东的感激,忽然明白了她那样做的苦心。

  站在门口,他愣愣的望着那个脸色苍白的女孩子,喉结一动一动的,却说不出任何话。

  惊喜。

  这是莫邪征东送给高飞的惊喜,也是让他晚走几天的理由,因为水儿是要在这几天生孩子了。

  莫邪征东希望他能在临走之前,能看到自己的孩子。

  亲眼看到水儿还活着,并给自己生下了个小女儿,这对高飞来说绝对是个惊喜,活这么久以来最大的惊喜,甚至都超过得知自己和妮儿有了小凯撒。

  累得几乎只想昏睡过去的水儿,仿佛察觉出了什么,慢慢睁开眼向门口看去。

  然后她的目光是一凝,再也不动。

  “哇!”

  一声嘹亮的婴儿啼哭声,打断了俩人对视的沉默。

  接生婆这时候才笑眯眯的走到高飞面前,微微弯腰轻声问道“驸马,要不要抱抱孩子?”

  “抱、抱抱?我、我会不会吓着了她?我、我……”

  高飞抬手,却又飞快的缩回,在自己衣襟使劲擦了几下,仿佛这样会抱孩子了似的。

  他真的不敢抱孩子这个看起来那么娇小的婴儿,躺在被褥猫咪大不了多少,那双黑色的眼睛却努力睁大着,清澈的让人心醉,小嘴里呀呀着什么,看样子是要吃东西,饿了。

  接生婆呵呵笑道“驸马别担心,孩子现在什么也看不到的,包扎的很严实,不会出问题的。”

  “真的,真的吗?那、那我来抱抱。”

  高飞艰难的咽了口吐沫,有些颤抖的双手把孩子轻轻接了过来,像接过了整个世界,那样小心翼翼。

  在很早之前闲的没事干时,高飞也曾经幻想他会找个媳妇,生个小孩。

  不过那时候小孩对他来说,好像是一个代号,一个家庭的代号而已一个完美的家庭,怎么可能会没有小孩子呢?

  但是除此之外,他对孩子没有太多想法,或者说是感觉了,因为有些感情,是无法凭空想象出来的,得亲身感受才行。

  像现在这样,当高飞把女儿抱在怀的刹那,心忽然生出了一种从没有过的激动和感慨无论付出什么样的代价,我都会好好保护她,让她成为世界最幸福的小孩。

  幸福来的太突然,以至于高飞有些晕眩,脚下微微踉跄了一下,赶紧坐在了榻前的圆墩,低头轻轻吻在孩子的额头。

  婴儿身那股子特殊的生命气息,那样的让人陶醉,让高飞久久的保持着这个动作。

  躺在榻的水儿,看到高飞这样在意孩子后,心先是缓缓升起一股子柔情,但很快有焦虑从眼眸浮现了。

  父亲在意女儿,这是很正常的,水儿也能感觉出高飞此时为了孩子甘心去做一切的幸福,但正因为这样,她才担心。

  她担心,高飞会把孩子带走,带到属于他的那个世界去。

  水儿此前曾经听人说起过,在外面还有一个世界,那个世界很大,有她从没有见过的大海,直插云端的高山,算放一万只老虎吃十年都吃不完的人更多的,则是到处充斥着勾心斗角,承诺像****那样被踩在脚下。

  楼兰的生活条件相起外面那个要什么,有什么的世界来说,缺少了太多太多,但这儿却有着水儿最依恋的平淡,这儿是她的根,她的归宿。

  高飞这样在意孩子,假如要是把孩子带走呢?

  水儿该怎么办?

  是不是也跟着离开,去给他当小妾,每天都得低眉顺眼的看大妇脸色?

  想到这些事情真有可能发生后,水儿更加焦虑起来。

  在这时候,高飞说话了,声音很低却很清晰“别担心,我不会单方面的带走孩子……她是我的,更是你的,她的未来由你说了算。”

  水儿吊在半空的心,咚的一声落了下来,长长的松了口气,喃喃的说“在她十五岁之前(楼兰的女孩,长到十五岁算成年人了),我希望她能留在我身边。”

  高飞抬起头,笑了“按照你所说的哦,她是不是饿了?”

  孩子这会儿张开嘴巴,像要找到****的小猪那样,四处寻觅奶香的味道。

  水儿伸出手,高飞慢慢的把孩子放在了她身边。

  水儿犹豫了下,垂下长长的眼睫毛,掀起了衣襟,孩子马把小嘴凑了去,吸住一颗用力吸了起来。

  高飞看出水儿是有些拘谨,不好意思守着他的面给孩子喂奶。

  笑了笑,高飞看向了别处,想到了外面老百姓常说的一句话金奶奶,银奶奶,生了孩子是狗奶奶。

  这儿的奶奶,自然是女人哺乳孩子的骄傲(为了避讳那些违禁字眼,写起来很别扭),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女孩子没生孩子之前,把她那俩奶奶看的啥都珍贵,但生了孩子后,这俩奶奶的身价一落千丈了,当孩子饿了时算守着公公小叔子大伯哥的,也会从容的掀起衣服给孩子喂奶。

  看着在怀里用力吸奶的孩子,眼角瞥着坐在一旁的高飞,听着外面传来的母鸡咯咯叫声,水儿觉得她是这个世界最幸福的人,只想让时间停在这一刻。

  这是家的感觉,有个男人,有个孩子。

  陪着水儿发了会呆,高飞说话了“孩子,你打算给孩子取个什么名字?”

  水儿柔柔的一笑,细声细气的说“还没有想好要不,你来给孩子取名?”

  高飞知道她在撒谎。

  他不是女人,却知道女人在开始孕育一条小生命时,已经考虑孩子叫什么好了,绞尽脑汁。

  所以,他说“孩子是你生的,名字你来取。”www.xiumb.com

  水儿犹豫着看了高飞一眼,确定他是真心让自己给孩子取名后,才低声说“我从小,很喜欢小鹿,在草地奔跑的那种小鹿。我妈活着时,告诉我说,小鹿是大地的精灵所变。”

  高飞用力点头“好,那孩子叫小鹿,高小鹿!”

  “高小鹿?”

  水儿一愣,喃喃的说“我们这儿,普通人家女孩名,都没有姓氏的。”

  在古代,女人地位低下,算在女人地位最高的大唐帝国时期,普通人家的女孩子,也都没有正儿八经的名字,历史唯一的女皇则天大帝,武媚的名字也是唐太宗赐的,入宫之前只叫武氏。

  地下楼兰秉承汉唐遗风,普通女孩子一个名字,出嫁后也只称作张氏、王氏,从没有连名带姓都有的名字,所以水儿觉得女儿叫高小鹿,好像有些逾越了。

  “这是我的女儿,我女儿的名字又怎么会没有姓氏?”

  高飞微微抬起下巴,在说出‘这是我的女儿’这几个字时,语气里带着无的骄傲。

  水儿很喜欢这种骄傲,为此沉醉,轻声道“好,那她叫高小鹿。”

  高飞忽然笑了下,水儿怪的问“怎么,我说错了吗?”

  “没有,你没说错什么,我是想到了有趣的事。”

  高飞赶紧摆了摆手,解释道“我在这儿有个干儿子,我给他起名叫高大命,现在又有了个女儿,叫高小鹿。哥哥是大命,妹妹叫小鹿,嘿。”

  高飞在楼兰有个干儿子的事,水儿已经听拓拔千钧说起过了,所以也没感到惊讶,想了想后也忍俊不住了。

  俩人相对着傻乎乎的笑了半天,吃饱了的高小鹿沉沉睡了过去。

  给女儿盖好毛毯,水儿张嘴好像要说什么,却没说出来。

  高飞知道她想问什么,低声说“我陪你两天,得走了,因为有件事,我必须得赶回去。”

  水儿也听拓拔千钧说过,要不是她生孩子的话,高飞可能已经离开了。

  听他说陪自己两天,水儿感觉很满足“嗯,其实你必须要走,也不用在意我的。”

  高飞摇了摇“你是小鹿的妈妈,我的女人,必须得在意的。”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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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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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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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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