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连三遍,都没有人接听。
急得她只嘟囔:“接电话啊,快接电话啊小子!”
第四遍打过去时,手机中却传来了‘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请稍后再拨’的机械女音提示声。
高飞的手机没电了。
颜红只好打电话给梁明。
梁明的手机倒是一打就通了,但不等她说什么,这个老实倔犟的家伙就冷笑道:“颜副总,您有什么指示啊?我现在正忙着开会,没时间和你说什么废话!”
现在梁明恨透了北山集团的人,因为他现在也得到消息了,怀疑那些在专柜上诋毁天涯化妆品的人,差不多就是沈银冰的人,所以懒得和颜红说什么,冷嘲热讽几句后,直接就扣掉了电话。
“傻比,你特么的敢扣我电话!”
颜红恨恨骂了句,继续拨打梁明手机,但人家根本不再接了。
她只好再给老王打,幸好以前就有老王的手机号。
但可惜的是,老王始终没有接她的电话。
老王现在也算是老总一枚了,不过以前可是红姐的御用车夫,而且他人有老实,不管身份有多大的改变,每次见到颜红时,脸上也会下意识的露出谄媚的笑。
对这个火爆的小女人,老王不敢像梁明那样对她冷嘲热讽,所以干脆不接她的电话了。
接连找了好几个人,都没有人肯搭理颜红,无奈之下,她只好决定亲自去天涯集团去一趟,当面找梁明说清楚,要求他毋需联系到高飞。
她相信,梁明在得到这个消息后,肯定会大吃一惊,不管真假,都会告诉高飞的。
颜红拿起桌子上的小包,刚走到电梯门口,就看到苏青从楼梯上走进了走廊,看到她后说道:“颜副总,沈总请您去小会议室参加一个紧急会议。”
颜红想都没想,直接拒绝了:“你去告诉沈总,就说我有紧急事要处理,一切等我回来再说!”
不等苏青说什么,颜红就急吼吼的走进了电梯内。
“幸好今天才18号,一切还来得及。”
颜红心里嘟囔着这句话,走出北山集团总部大厅时,对那些对她点头哈腰的员工理也不理,踩着高跟鞋飞快的去了停车场,上了她那辆红色的法拉利。
“到底那个自己人会是谁呢?难道是小冰?不可能,小冰最多也就是折磨高飞,不可能真对他下手。是铁屠,还是秦紫阳?或者说是高雅?铁屠他们不可能,高雅倒是很有疑点——但也不对啊,高飞已经离开高家了,对他么什么威胁了。”
颜红边开车,边琢磨谁要是那个要暗算高飞的‘自己人’,几乎把能有资格成为‘自己人’的人选,挨个筛选了一遍,也没想出那个人谁。
“到底是谁呢?”
红姐黛眉紧皱中,仿佛看到了前面路口的绿灯变红了,但却没有该有的反应,车速依然不减,红色的流星那样,嗖的飞了过去。
然后,她就听到了砰的一声大响,身子剧烈的一振,脑袋重重撞在前面挡风玻璃上,陷入了无边的黑暗中。
——
高飞洗了个舒服澡,裹着浴巾来到了卧室内。
换了一声整齐的衣服后,高飞拿起手机要看看几点时,才发现昨晚忘记充电,手机已经自动关机了。
接上充电器,高飞开机后拿起电话,和酒店前台订了早餐。
刚放下酒店内的电话,充电的手机响了,是个陌生的来电,看号段应该是公用电话。
高飞拿起电话,接通后随意的问道:“喂,我是高飞,你哪位?”
前些年红遍大江南北的《还珠格格》中,有一句经典台词是这样说的:皇上,你还记得大明湖畔的夏雨荷吗?
这本来是一句很普通的话,不过经过无数网友的各种版本恶搞,知名度是火箭般的上升,高飞这种从来不看宫廷戏的人,想不知道都很难。
现在他的手机中,就传来类似的一句话:“果果,你还记得祁连山下的上官风铃?”
在手机那边的人,说出前两个字后,高飞的双眼就猛地睁大。
果果,在很多人看来就是个名字,像可爱孩童的乳名。
其实这就是一个名字,高飞的乳名,果果。
上官风铃这个名字,可能要比果果这个名字有内涵,正式,优雅多了,应该是个很漂亮的女孩子的名字。
果果,和上官风铃这两个名字,一下子让高飞的心咚咚的跳了起来,觉得嗓子发干,紧攥着手机哑声问道:“我怎么不记得,怎么敢不记得!你、你在哪儿!?”
那个叫上官风铃的人,声音在电话里听不出男女,但很苍老,声音和这个优雅的名字一点都不相配,不过听在高飞耳中,却比天籁还要好听!
上官风铃没有说自己在哪儿,在稍稍沉默片刻后反问道:“你在这儿,有比较安静点的地方吗?”
“比较安静点的地方?”
高飞忽然想到了一个地方,连声说道:“有,有,你在哪儿,我这就去接你!”
高飞想到的地方,是方小艇的老家,方家村的老宅。
方小艇当初把老宅的钥匙给了他,说是把那个老宅送给他了,让他有空的话就回去看看,不过高飞始终没有得空去乡下。
现在分别二十年之久的上官风铃来到了冀南,高飞知道她不喜欢都市的喧哗,那么去老宅暂住应该是最合适的地方了。
方家村,位于冀南东北边缘一座叫做锦绣山的山脚下。
翻过锦绣山向北直行两公里左右,就是被华夏人民称之为母亲河的黄河。
为维护黄河两岸的环境,国家明文规定两岸近距离内,尽可能的维护自然环境,严禁开发两岸,建厂啥的,只能植树造林,搞绿化。
这样一来,黄河两岸近距离的所有乡下村庄,经济都不怎么发达。
没办法,为了维护两岸环境,有必要得做出一些牺牲才行。
方家村就在黄河岸边,所以村里不像别处那样,可以在田地里搞什么企业,村民只能靠种地,外出打工来维持生活。
就因为留在村里实在没啥发展前途,所以方家村的居民,在近十年来,绝对是只出不进,绝大多数青壮年劳力都走了出去,只剩下一些留守老人和儿童,通往村里的路,也坑坑洼洼的,一看就是多少年没修过了。
高飞没有开方小艇送他的那辆迈巴赫,那车子虽然牛比拉风的,不过地盘太低,跑这种路肯定得经常擦彻底。
他开了一辆小越野(类似于面包车,是天涯集团运输用车),还得小心的躲着坑子。
坐在副驾驶上的,是一个身穿明月蓝老式衬衣,黑裤子,黑色平低方口布鞋的老妪,盛夏六月,田地里的玉米已经半人高了,知了都热的不住的叫,她头上还围着一块蓝花头巾(最老式的那种,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农村妇女经常用来裹头)。
老妪的牙齿几乎都掉光了,脸上的皱纹几乎遮掩了她的模样,稀稀疏疏的眉毛全白了,瘪着的嘴巴偶尔动一下,也看不到一颗牙齿,那双老眼也混浊的要命。
更让佷多现代都市女郎反胃的是,老妪布满老人斑的皮肤还发乌,浑身散发着一股子‘老气’。
所谓的老气,就是指老年人因为年龄过大,疏于洗澡,勤换衣服等,身上就会散发出一股子尿臭味。
这个老妪,说的难听点,就像死了三十年不腐烂又从棺材里爬出来的那样,别说是和她这样近距离相处了,就是远远看她一眼,恐怕都会恶心半天的。
但身穿名牌,浑身散发着一种若有若无香气的高飞,却对这个老妪没有丝毫的嫌弃,甚至是无比的尊敬。
尊敬不是尊重。
尊重是敬重的意思居多,尊敬则是多了一些亲切。
高飞对老妪就是尊敬,每当车子过一个坑时,他都会及时减速慢行,偶尔侧脸看向她时,眼里是带着暖洋洋的爱意——就像出嫁三十年的女儿,看老母亲那样。
这个老妪,就是上官风铃。
四十多年之前,祁连山下上官风铃,那是西域一带无双的美女。
传说她的声音像银铃,唱起歌来时,甚至连百灵鸟都忘记了飞行,会落在她的肩头,痴痴的听到歌声消失。
每当她去小溪前洗脸时,水里的游鱼都会变呆,情不自禁翻起白肚皮,渴望女神能够把它吃掉——历史上的四大美女之一西施最多让鱼儿羞愧她的美丽,而沉入水中,可上官风铃却能让鱼儿甘心成为她的午餐。
你说,她会美到何种地步吧!
可就是这样一个曾经美丽无双的美女,现在却成了一个让人看一眼就反胃的老妪,由此可见世间最恶毒的东西不是毒药,而是岁月。
岁月如刀,红了果子绿了芭蕉,也把上官风铃变成了一个老妪。
上官风铃侧脸看着道路外面的玉米地,混浊的老眼微微眯缝着,干瘪的嘴巴不时的动一下,吐出两个模糊的音节。
高飞能听懂。
她说的这两个字,是盛世。
盛世。
也唯有在盛世,才会有这一望无际的农田,才会有远处村落的炊烟,才会有在路边到背着双手沿着低头散步的老头,老头后面那条老狗,才会吃的胖胖的,走路都一步三摇,没有精神。
高飞嘴角的笑意,却慢慢的收敛。
他不喜欢听到‘盛世’这两个字。
如果必须听到的话,他只希望那是在他有可能创建的国度中。
不过,高飞却没有说什么,只是更小心的开着车。
车子慢慢的驶进了方家村。
村内不是水泥路,是土道,每逢下雨天就会踩一脚泥,倒是没有太大的坑洼。
街道也很凌乱,七拐八拐的,会跑过一群扭着屁股的鸭子,后面跟着几个拖着鼻涕的小孩子,手举着水枪,嘴里发出开枪的声音。
Χiυmъ.cοΜ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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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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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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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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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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