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女老板的贴身高手>第966章 我相信我就是修罗了!
  沈银冰猛地抬头,把大半杯红酒,一下子喝干了。

  有些凉意的酒水顺着喉管咽下后,她只觉得身体里腾起一股子火焰,使她的脸颊攸地变红。

  颜红闭上了嘴,她以为沈银冰要发脾气了。

  沈银冰却没有,点上一颗烟,徐徐吐了出来:“红姐,你继续说,说我不知道的那些。”

  颜红却:“我能喝酒吗?”

  沈银冰从案几下面拿起一个酒杯,刚要去拿红酒瓶子,颜红却说:“我要喝白酒。”

  沈银冰站起身,给她拿了一瓶XO,打开,把杯子倒的满满的。

  “都说酒壮怂人胆,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把味道比马尿好不了多少的洋酒一口喝干,颜红开始剧烈咳嗽了起来,好半天才止住,拿出一张纸巾擦了擦咳出来的眼泪:“小冰,在我失踪的那些天内,我见过你母亲!”

  沈银冰去拿白酒瓶子的手,僵在了半空。

  颜红继续说道:“是你母亲的尸体。”

  沈银冰脸上的红晕,攸地消散,变得煞白,左手中的空酒杯,啪嗒一下子掉在了案几上,打了几个滚后,又落在了地毯上。

  颜红知道在说出这个消息后,得给沈银冰一些消化,适应的时间,所以并没有马上说话,又点上了一颗烟。

  人死入土为安,这句话几千年来都在民间流传,沈银冰当然也知道。

  虽然现在都施行火化了,墓穴里保存的只是一个小小的骨灰盒。

  按照沈银冰的理解,母亲意外去世后,不管父亲多么舍不得她,可也得把她送到火葬场火化——她的骨灰盒,就埋在老家的坟墓中,每年的祭日,和清明节,沈银冰都得回去扫墓的。

  这么多年过去了,就算当时没有把沈若萱的尸体火化,可能保存下来吗?

  但颜红现在却说,她见过沈若萱的尸体,就在她失踪的那些天内。

  颜红才失踪多久?

  沈若萱又死了多久?

  这么多年过去了,她怎么可能会看到沈若萱的尸体?

  等沈银冰缓缓弯腰拾起酒杯时,颜红才继续说道:“我和秦城城一起,被高云华带去京华的路上逃跑后,就在那些人的安排下,跟着一个神秘的驱蛇人,去了一个我从没有去过,也无法记住的地方。”

  颜红那时候被神秘人带走时,可以说是昼伏夜出,让她根本不知道要去哪儿,又是去了什么地方,只知道那是很荒凉的野外,四周漆黑的没有任何灯火,只看出前面有一片低矮的建筑。

  不过颜红却能看得出,神秘人对这个地方很熟悉,带着她躲过了一些岗哨,潜伏进了那片低矮的建筑中,并残杀了一个守护。

  说到这儿时,颜红情不自禁的打了个冷颤:“在你父亲死的那晚,高飞曾经告诉我们说,他亲眼看到你父亲在死了后,在一个诡异女人的笛声控制下,竟然又站起来变成了僵尸,走进了黄河中……那时候,我们都不相信,以为他不是胡说八道,就是眼花了。”

  但当颜红看到那个死了的守护,在神秘人的笛声牵引下,竟然像活人那样走进一个很大的冷库中后,她才相信高飞并没有撒谎。

  事情虽然过去那么久了,可颜红在重新说起当初她的亲眼所见时,仍然是心有余悸:“那个僵尸,在冷库中抱出了一具尸体。那是一具全身赤果,身体晶莹雪白、能用肉眼看到它身体里五脏六腑和血管的尸体。”

  当时在看到这样一具诡异的尸体时,颜红还没有太害怕。

  可当她看清尸体的面貌后,她却全身猛地冰凉,连心跳都几乎停止了。

  “我以前见过你母亲的相片,所以算是认识她。”

  颜红伸手拿过酒瓶子给自己满酒,瓶口和酒杯相触时,发出了‘当当’声,那是她的手,甚至整个身子都在颤抖,酒水溢出杯子后洒在案几上,她却没看到。

  因为她又陷入了当时那种极度的恐惧中:“我、我看清尸体的模样后,才认出它竟然是你的母亲!它的样子,几乎和她死前所拍的照片一模一样,没有丝毫改变,只是脸色太过苍白,没有丁点的血色。”

  本该死去的守护,抱出沈若萱的尸体后,那个神秘人马上就从尸体上提取了一些东西,然后又指挥守卫把尸体送回了冷库。

  完事后,神秘人驱赶着守卫僵尸,直接走入了一条河中,随即带着颜红用最快的速度离开了那儿。

  “后来,我就奉命把尸体碎片,送到了美国。再后来,我又奉命回到了冀南。”

  颜红说完这些后,才发现酒瓶子已经空了,酒水顺着案几淌在了地毯上。

  端起满盛着白酒的杯子,颜红大大的喝了一口,等身体里再次腾起一股子火焰后,这才重重的吐出一口酒气,脸色越发的红了:“我在回来后,一直不敢把这件事告诉你……”

  沉默很久的沈银冰,终于说话了:“为什么?”

  “首先,怕你接受不了这个事实。我也是个女人,当然能明白你根本无法接受母亲死去那么多年,尸体原来还被保存着,而且还不是正常人的样子。”

  颜红把早就熄灭了的烟卷,放在嘴上狠狠吸了口,接着顺手扔进了酒杯中:“其次,就是担心你要求我带你去见她的尸体——我倒是不反对带你去,只要你想,不管有多大的困难和危险,我都敢去。只是,我实在不知道那个地方在哪儿。”

  垂下眼帘,颜红喃喃的说:“所以,我才没有把这件事告诉你。”

  “嗯。”

  沈银冰木然的点了点头,看着滴滴答答洒下的酒水,忽然问道:“你刚才说,你看到我母亲的尸体时,她是赤果着的,那你有没有发现,在她左肋下有块红色的胎记?”

  “有!”

  颜红用肯定的语气回答。

  沈银冰双眼微微眯起,问道:“你那时候那么害怕,还会注意到这样的小细节?”ωωω.χΙυΜЬ.Cǒm

  “没法不注意。”

  颜红解释道:“因为尸体是赤果着的,全身晶莹透明的好像个玻璃人,连凝固在血管中变成黑色的血液都能看到,所以尸体左肋下那块红色胎记,才异常的显眼。当时我还纳闷,她全身都变成这样了,为什么胎记却仍然保持着鲜红的颜色?”

  眼珠翻向左上方,颜红是在竭力回想:“如果把尸体比喻成一块人形汉白玉,那么它左肋下那块红色胎记,就是个镶嵌在汉白玉中的红宝石,想不注意都很难!”

  沈银冰紧紧抿了下嘴角,声音开始有些发颤:“那、那你说,她、她那块胎记是什么样子的?”

  颜红没有再竭力回想,脱口就说道:“那块红色胎记,比一元硬币要大些,就像人工雕刻上去的一样,很圆。不过,胎记上却有图案……”

  沈银冰鼾声问道:“什么图案?”

  “女人脸,很标准的美女脸,有鼻子有眼,栩栩如生!”

  颜红眼里带着不可思议:“那时候,我甚至都怀疑那不是块胎记,而是个美人脸的刺青。”

  “是不是……这个样子的?”

  沈银冰说着,慢慢掀起了睡袍,露出了左肋下莹白健康的肌肤。

  颜红的眼睛,猛地一下子睁大:在沈银冰左肋第三根肋骨处,有一个比一元硬币要大一圈的红色胎记,就像镶嵌在白玉上的一块红色圆宝石,上面是张清晰的人面。

  那是一张让人看一眼就能断定是个美女的脸,就像刺青大师刺上去那样,更逼真一些!

  尤其是美人脸上那双眼睛。

  尽管颜红看不出眼睛,却能明确感受到,有一双冒着邪气的眼睛,从红色胎记里看着她,仿佛把她身上最隐蔽的部位也能看到!

  颜红痴痴的望着那个红色胎记,喃喃的说:“对,对,就是这个样子,一模一样……只是,只是……”

  沈银冰放下了睡袍,脸色平静:“只是什么?”

  颜红很艰难样子的咽了口口水,低声说:“只是,颜色要比尸体上的颜色,浅了佷多。尸体上的胎记颜色,是那种红到骨子的艳红,你的却是粉红色,模样却是相同的,尤其是胎记上那双眼的眼神,透着邪恶……哦,不是,就是很奇怪的样子,感觉它正愣愣的看着我,让我无处躲藏。”

  胎记在医学上称为‘母斑’,是皮肤组织在发育时异常的增生,在皮肤表面出现形状和颜色的异常,可能在初生几个月后才慢慢浮现,但大多数胎记,会随着孩子的生长而慢慢的消失。

  胎记和家族基因有关,是可以遗传的。

  佷多孩子生下来都会有胎记,沈银冰也有,不过她的胎记和别人不同,别人的随着年龄增长也许会逐渐消失,但她的却会随着身体发育,慢慢变大,始终存在着。

  幸好这个诡异的胎记是在肋下,不是在脸上——所以沈银冰也没有在意,不过很少有人知道她有这个胎记,也不知道方小艇曾经暗中看过她这个胎记。

  沈银冰从没有想到,以前没有被她看在眼里的胎记,会让她的命运发生了如此大的改变,不但让她失去了男朋友,还让她从好端端的一个人,变成了一个怪物:修罗。

  忽然笑了下,沈银冰悠悠的说:“看来,我就是被人怕,被人厌的修罗了,我再也不怪方小艇拆散我和高飞了。因为她说的不错,如果换做是我的话,我也不会允许自己的儿子,和一个异类在一起,那样会送命的。”

  沈银冰忽然放松了,颜红却紧张了起来:“小冰,一个胎记并不能说明什么,就因为这样的胎记就是修罗,这纯粹是无稽之谈。方小艇这是被老实和尚,和那什么杜道长蛊惑了,一个本来就是安归教的人,杜道长又是装神弄鬼,靠坑蒙拐骗来混日子的,他们的话怎么会有信服力?再说了,我从来不相信这世上有什么修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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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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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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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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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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