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女老板的贴身高手>第839章 庄周梦蝶,如梦如幻!
  高飞睁开了眼睛,耳边听到了外面传来的梆子声:当、当、当。

  一个声音嘶哑的苍老声音随后响起:“天高物燥,小心火烛。”

  最近一段时间内,他已经适应了这种生活,懂得了外面三声梆子响声,就是三更天,是他应该很熟悉的那个世界中的子夜时分。

  三更天,就是深夜十一点到凌晨一点之间。

  连续三天了,每当三更天的梆子声响起后,高飞都会准时醒来,然后看向左前方。

  左前方的地板上,放着一个蒲团,蒲团上坐着个女人,或者说是女孩子。

  他好像应该经历过的那个世界中,很多三四十已经变成黑木耳的女人,都会羞答答的称自己是女生,或者说是女孩子——这个看起来最多二十岁的女人,为什么不能叫女孩子呢?

  女孩子长的很漂亮,是那种无法用语言文字描述的漂亮,不管是身材还是相貌,都完美到了极致,不该是凡间的人物。

  女孩子叫东儿。

  高飞从一场大梦中醒来后,女孩子就对他自我介绍,说她叫东儿。

  东儿总是穿着一身黑色的绣金团龙长袍,有时候脸上还会戴上一个吓人的面具,那个面具看起来像是青铜的,不过昨天高飞曾经要过来看了看,只是好像是青铜,制材却比青铜要好得多,有些像玉。

  在高飞的记忆中,唯有封建社会的皇上才会身穿五爪金龙的长袍,这个东儿会是皇上吗?

  高飞静静的看着东儿,墙壁上蜡烛的光芒无风自动,映出的所有黑影也跟着飘忽。

  夜深醒来时,思维是最为敏捷的时侯,能让人想到此前很多事,也能为日后很多事做出规划。

  高飞就是每次在午夜醒来,他却不会考虑以后的事,只是任由思维信马由缰的考虑当前:我的名字叫高飞?我现在是做梦,还是梦醒了?

  高飞好像记得一个成语,叫庄周梦蝶。

  这个成语的大意是这样的:从前有一天,庄周梦见自己变成了蝴蝶,一只翩翩起舞的蝴蝶,非常快乐,悠然自得,不知道自己是庄周。忽然间梦醒了,才发现自己是僵卧在床的庄周,于是就开始琢磨:到底是庄周做梦变成了蝴蝶呢,还是蝴蝶做梦变成了庄周?

  他还记得,老子也好像说过类似的话,大意是这样的:人活着就是在做梦,人死了就是梦醒了,梦醒后才会感慨,这个梦做的有些太长了。

  人活着究竟是在做梦,还是做梦才是活着?

  这个问题太深奥,高飞此前才懒得去考虑,他只信奉那句话:今朝有酒今朝醉,哪管明日吃糟糠!

  只是现在他却必须得考虑了,因为他搞不懂自己到底是谁,到底是生活在哪个空间。

  高飞依稀记得,在好像做梦的那个空间内,世间有无数的高楼大厦,公路上跑着一种叫汽车的东西,几十上百吨在天上飞的那庞然大物叫飞机,每当夜晚来临时,整个世界都会被一种看不见的‘电’照映的亮如白昼,他还有好几个漂亮的女人,还有个儿子……

  总之,在那个空间内,高飞拥有很多这个空间没有的东西。

  他觉得他该属于那个世界,因为那个世界是那样的精彩,不会像这个世界这样,一天到晚的就呆在屋子里,最多就是被推到窗口去看看:外面有个大广场,很多身穿古代服侍的士兵,低矮的建筑,天上有七颗太阳,远处还有一座在阳光下能发出亮光的黑色石头山。

  东儿告诉他说,这才是他的世界,他生下来就在这个世界中。

  他之所以躺在榻上,只要一活动身子就浑身疼痛,那是因为在外面那座黑龙山上打猎时,从上面摔了下来,幸好抢救及时,才在昏迷十几天后醒了过来。

  高飞也告诉东儿,说他应该属于那个世界,因为他对当前的世界很陌生,看不到汽车看不到飞机,黑夜看不到电灯,呼吸不到充斥着垃圾味道的空气,就会觉得心里空荡荡的。

  东儿又告诉高飞说,他看到的那个世界根本不存在,她之所以看到,那是因为他像庄周梦蝶那样,在昏迷时做的梦,重达几十上百吨重的飞机怎么会飞上天?

  一个铁壳子安上四个轮子后,没有马匹的拉动,怎么会跑?

  至于高飞所说的那种叫做‘电’的东西,更是闻所未闻,无形的东西,怎么可能会让一些玻璃制品发光,甚至能有人出现在里面(电视等)?

  高飞反驳东儿,说汽车之所以能在地上跑,那是因为它有发动机。

  东儿就问,什么叫发动机,发动机是怎么制成的,它为什么能让汽车跑?

  就像吃过荔枝却从没有种过荔枝树那样,高飞在那个世界上会开车,却不懂的发动机是怎么制成的,更无法解释汽油制成的工艺。

  连自以为最熟悉的汽车都说不清,至于飞机,电脑等东西,高飞更是在东儿的追问下瞠目结舌不知所对了。

  每逢高飞被东儿问住,为了辩解而努力回忆却很头疼时,东儿都会轻柔的替他按摩着脑袋,温声告诉他说,驸马,那是你的梦,一个你陷入昏迷后做出来的梦,真实的世界是没有那些东西的。

  难道我记得的那些,真的只是一场梦,就像庄周梦到自己变成一只蝴蝶,在半空中快乐的飞舞,醒来后就怀疑自己是蝴蝶做的梦,蝴蝶的梦中自己是庄周?

  在这些天内,高飞在绝大部分时间内,都在痴痴的考虑这个问题。

  慢慢的,在东儿贴心的照顾下,高飞终于接受了他所想到的那些,只是在做梦的现实。

  “其实两相比较,我还是比较喜欢梦中的世界。如果再昏迷过去的话,会不会又能回得去?”

  望着烛光下默然不动好像雕塑那样的东儿,高飞在心里这样问自己。

  好像听到了高飞的心声,正在盘腿打坐的东儿睁开了眼睛:“驸马,又再回想梦中的一切了?”

  高飞现在还不能活动身子,只能稍微转动一下脖子,闻言羞涩的笑了笑:“嗯,现在我总是有种错觉,觉得那才是我该生活的世界。”

  东儿微微叹了口气,也没看她做出什么动作,就长身而起,迈着碎步走到了榻前,坐下来轻轻抚着他的头发:“唉,我以前也做过你说的这个梦,只是不如你说的这样清晰。梦醒后,我在很长时间内都去苦苦寻找梦中的东西,甚至还发动子民去寻找那个世界,可都失败了,很失落。”ωωω.χΙυΜЬ.Cǒm

  高飞看着她,没有说话。

  东儿继续说:“驸马,你这次的伤势太严重了,幸亏拓跋先生竭尽全力才把你救了回来——你是我的驸马,唯一的男人,我们有着十数万忠心的子民,你的一个命令,他们就能赴汤蹈火,在所不辞。子民们当前最大的愿望,就是希望驸马你能早点好起来。”

  “胡思乱想,总是费神的,对身体康复没什么好处。”

  “嗯,我知道了,我就是说说,以后不会了。”

  高飞眼神里流露出愧疚,望着东儿呆了老大会儿,忽然说:“东儿,你能亲亲我不?”

  东儿愕然,随即展颜一笑,那笑容让整个房间都在瞬间光亮了起来,温婉的垂首,柔软而又香甜的嘴唇,在高飞嘴上轻轻吻了下:“驸马,休息吧,已经三更天了。”

  “真香。”

  高飞满足的咋吧了下嘴巴,说:“其实我还是不信,我们会是夫妻两个,你是这样的高贵美丽,端庄雍容,让人不敢有任何亵渎的想法。嘿嘿,所以我才让你亲亲我,想以此证明一下你就是我的女人。”

  东儿再次垂首,在他唇上轻轻吻了下,抚着他的脸颊柔声说:“驸马,别多想,无论我什么样子,我都是你的女人,这辈子是,下辈子,下下辈子还是,我们永世都是夫妻,永不分离的。”

  “嗯,我信了,真的信了。”

  高飞欣慰的闭上了眼睛,发出了即将睡着的平稳呼吸声。

  等了大约一炷香左右,东儿才站起身走向了蒲团。

  这时候,高飞忽然又说话了,眼睛没有睁开:“东儿,我刚才又做了个梦,回到了那个世界。在梦中,我梦到一个女孩子站在很高的大楼窗户前望着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就觉得那个女孩子很亲近,就对她说,你过来吧。”

  东儿停住了脚步,头也不回的愣了片刻,才轻声问道:“那个女孩子呢,她有没有听你的话,过来找你?”

  高飞仍然闭着眼睛,喃喃的说:“她跳出了窗口,就像一只白色的蝴蝶。”

  ——

  身穿白色真丝吊带裙的沈银冰,纵身跃出了窗口,就像一只白色的蝴蝶那样,冷冽的寒风吹起了她的长发。

  数十米的楼下,是冰冷的水泥地,从这么高的窗口跳下去,唯一的结果就是被摔成肉酱……除非她是一只真正的蝴蝶。

  沈银冰在纵身跃出窗口的瞬间,当然很清楚自己不是蝴蝶,也不是小鸟,这样做的后果就是一个娇嗲嗲的大美女,变成一具冷冰冰的尸体。

  但是她不后悔,因为她对这个世界再也没有了丝毫的留恋。

  如果死后能够让人摆脱一切烦恼,爱恨情仇,寻到心安,那就死好了。

  沈银冰可以感受到冷风吹起她的长发,刮在她的脸上生疼,更能感觉到右脚脚踝忽然猛地一紧,下降的身子骤然向回弹去,本能的发出了一声惊呼:“啊!”

  惊呼声未落,她就觉得自己被一股大力拽着重新沿着窗口,飞回了原先的房间内,就像一只断了线的风筝,啪嗒一声砸落在了宽大舒适的窗上。

  接着,那扇窗户被关上,将冷风隔绝到了外面。

  一个翻滚后,沈银冰腾身坐起看向那边。

  窗口下面,站着一个男人。

  看着这个男人,沈银冰失声惊叫:“啊,你是叶心伤!”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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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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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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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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