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因为她漂亮,敢打她的主意,那么结果很可能是连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当一个人强大到这种地步后,还会在意自己什么样子吗?
倒霉的,无非是那些鬼迷心窍的人罢了。
楼兰王是这样看待易容的,可却没有谁知道,包括她那些心腹臣民,也都以为这是她的一个软肋,在她面前从不会提起这件事,生怕会犯了她的忌讳。
高飞今天却一语道破了,让她在惊讶之余,也有了种‘知我者高飞也’的感慨。
高飞却没因为读懂她的心思有啥得意的,只是说道“都说是能大能小是条龙,能屈能伸是英雄,其实只要能用最合适的方式来实现目的,该放弃那份所谓的骄傲。人活在世间本来够累的了,又何必为了所谓的骄傲而心累?”
楼兰王黛眉皱起,冷冷的回答“你既然这样说,那昨天为什么你宁肯疼傻掉,也不求饶呢?”
“如果你是男人的话,我也许早求饶了。”
高飞说着,把双手探在楼兰王面前“闭眼。”
他双手,涂着一层焦黄的糊糊,嗅去有种辛辣味道。
楼兰王眉头皱的更紧“这里面有姜汁?”
“不错,是姜汁,真没想到能在鬼子的厨房内找到这东西。”
高飞说着,双手贴在了她的脸,开始轻柔的涂抹了起来。
对于华夏人来说,生姜像酱油老陈醋那样,是厨房不可缺少的调味品,有句俗话说得好,叫饭不香,加生姜。
生姜除了是一味调味品,还是药的一员,通常被当做药引子来使用,有驱寒补惹的功效,最常见的是某人受凉肚子疼时,喝完生姜红糖水都能搞定。
生姜除了是调料,和药引子外,还有第三种功能,那是易容。
自古以来,那些行走江湖的大侠们,如果需要易容时,最简单的方式是把生姜捣碎取其汁液,稍微加色涂在脸,能改变人的面容颜色,和皮肤本身融为一体,仅仅用清水是洗不掉的,得用盐水。
姜汁易容,价廉效果显著,实在是行走江湖的必备品。
高飞在向楼兰王脸涂抹姜汁糊糊时,她曾做出拒绝的动作,但随后放下了,闭眼任由那双手好像虫子那样,在她脸爬啊爬的。
楼兰王的皮肤很好,一点也不输给白瓷,是很有手感,让人莫去后舍不得再放手了,像当前的高某人,一双手在人家脸爬啊爬的,爬了足有四五分钟了,还没有爬完。
在楼兰王心慢慢升起一丝异样时,高飞终于把手拿开,嘿嘿一笑说“别的女人在外面,都是唯恐别人看不到她的漂亮脸蛋,用各种化妆品死命的在脸搓,尤其是那些棒子,还不惜动刀美容。可你倒好,为了能够不引起骚扰,还得特意把脸蛋变丑。唉,这是多么强烈的反差啊,幸亏你没有生活在我们的世界,要不然肯定会被亿万女性嫉妒致死。”
被高飞那双大手爬了半天后,楼兰王那张吹弹可破的娇媚面孔,已经变成了黑黄颜色,还夹杂着一丝不健康,像太多不注意休息的现代女性那样,泯然众人矣。
小小的颜色改变,让楼兰王惊世面孔变得俗不可耐了,由此也能看出高先生实在是易容的‘大家’。
像画家欣赏自己的作品那样,高飞双手捧着莫邪征东的螓首,左看右看了片刻,嘟囔道“虽说丑了一些,可五官还是太端正了,少了点什么。”
说着话的工夫,高飞右手食指在她嘴角方点了一下,立马多了黄豆大小的黑痣,面还长着一根三寸长的黑色毛发,看起来很反胃的样子。
这还不算,他又拿出一支眉笔,在楼兰王黛眉刷刷的画了几下见过小孩子对雪地撒尿没有?
本来赏心悦目的一片白雪,被尿淋出一道道的黑窟窿,再也没有美感。
高飞是那个冲雪地撒尿的小孩子,这几下下来,楼兰王那如青山般的黛眉,像她被掩饰的绝世容颜那样,被糟蹋的一塌糊涂。
能够把一个千娇百媚的绝世美女,化妆成一个让人从正面不想多看一眼的恐龙妹,这绝对是一件特别有成的事。
无可否认的是,高先生的心理是很晦暗的,把一个美女糟蹋成这样了还不满意,正要再在她左眼皮染一块黑色胎记时,楼兰王忽然说话了“我真的很美?”
“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你的美,打个喻吧。”
高飞想了想,才说“如果你能够成为我们公司的形象代言人,把你的巨幅泳装照片竖在路边一个月后,附近的男人肯定一大半都得相思病,一小半会因为对着你照片狂撸咳,那个啥,景尽人亡。”
楼兰王像没听懂他是在拿话糟蹋她那样,突兀的问道“如果我嫁给你,给你当妻子,你娶我吗?”
高飞呆住。
此前楼兰王一厢情愿的把高飞看做是她的驸马,本来是俩人是夫妻的意思。
可那是她让高飞嫁给她,而不是高飞娶她为妻。
男人嫁给女人,和女人被娶进男人家门,结果都是一样,但性质却全然不同的。
驸马,名字再好听,也是以女人为主,这对有着大男子主义的男人来讲,是真不愿意接受的,男人的尊严受到了冒犯。
可现在,楼兰王却一本正经的问高飞,如果她嫁给他,他会不会娶她。
看着镜子里发呆的高飞,莫邪征东再次问了一句“你娶不娶?”
“不娶,因为我还想多活几年。娶了你这样的女人,哪怕是冷冰冰的木偶,男人最终也会死在窗,殊为不智。”
高飞抬手擦了擦鼻子,又说“更何况,算我眼馋你美貌,愿意娶你,可你也好像不能嫁给我吧?”
莫邪征东长长的眼睫毛垂下,淡淡的说“如果你娶我,我嫁给你。历代楼兰王也不是没有外嫁俗人的先例。”
高飞自动忽略她前面的话,饶有兴趣的问道“不会吧,还真有嫁到外面来的楼兰王?”
“有。”
楼兰王说“在二十九年前,那一任楼兰王嫁到了外面,给她丈夫生了个女儿。不过,在她二十八岁那年,她死了,而且是痛苦万分的死去。”
“是因为自身原因?”
“嗯,历代楼兰王不会活过二十八岁的。生活在地下和嫁给外人的区别,是死前是否会痛苦。”
楼兰王抬手捂了一下脸的黑痣,说“楼兰王虽然也活不过二十八岁,可死前应该很平静。嫁到外面的那个女人,因为体内孕育了王室之外的血脉,会造成气血翻涌,五脏离位,死前至少要痛苦一个月。死后,她全身会变成透明色,尸体不腐,灵魂被牢牢禁锢在体内,永世不能超度进入六道轮回之列。”
“真可怜。”
高飞吧嗒了一下嘴,无所谓的说“不过我要是你们的话,我宁可惨死一万倍,也不会和自己的亲人……算了,不说这个话题了,太沉重。你也知道,我是个非常在意女人感受的好男人,我绝不会因为自己垂涎你的美貌,不顾你的痛苦和你发生那种关系。阿弥陀佛,善哉,善哉。”
楼兰王眼底深处闪过一抹失望,低声说“你知道那一任嫁到外面的楼兰王,是谁吗?”
不等高飞说什么,她又说“其实她还算不真正的楼兰王,因为在她还没有登基之前,离开了楼兰,只能算是圣女。”
高飞想了想,回答说“你可别告诉我说,那一任楼兰王的名字叫戴安娜。”
楼兰王没有理睬他的无厘头,自顾自的说道“本来历代楼兰王都是复姓莫邪的,那一任楼兰王因为违反了祖制,离开楼兰后被剥夺了这个姓氏,被改名叫卓玛。嫁给外面那个男人后,她自己又改了一个名字,叫沈若萱。”
“沈若萱?嗯,这名字很不错啊,可什么卓玛啊,莫邪征东之类的名字有女人味了,一听知道是个大美女,既不像卓玛那样傻呆呆的,又不像莫邪征东这样没有一丝女人该有的灵气”
胡说八道到这儿时,高飞忽然眉头皱起“沈若萱,沈若萱?这名字听去怎么那样耳熟?”
楼兰王只是从镜子里看着他,没有说什么。
“沈若萱!”
高飞忽然啊的一声“啊,我知道了,沈若萱!不会是、是沈银冰的母亲吧!?”
楼兰王缓缓点头“不错,她嫁给的那个男人是苏北山,她的女儿原先叫苏银冰,后来才改名叫沈银冰。”
高飞傻掉,喃喃的说“沈银冰竟然会是楼兰王的后人?这、这怎么可能呢?你骗我,你这是在骗我吧?”
楼兰王冷笑。
以前她冷笑时的样子,也是美的动人心魄,可现在却很让人讨厌“我骗你做什么?我有必要骗你吗?”
“你先别说话,我仔细想想!”
高飞抬手在自己后脑勺拍打了几下,驴子似的原地转圈“沈银冰的母亲如果真是楼兰王,那么她是修罗道的后人,也是你的、你的族妹?”
“她是修罗道的后人,但却算不是修罗道人,因为沈若萱在和凡人结合后,所生的孩子体质会特别好,能有至少八十年的寿限。”m.χIùmЬ.CǒM
楼兰王说“另外,她也不是我的族妹,按辈分来讲,她该是我小姨。”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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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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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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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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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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