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个懂事的男人在看到这一幕后,就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混蛋!!”
亲眼看到自己的女人受辱后,高飞目呲欲裂,狂吼一声,扣动了扳机!
枪口蓦然吐出暗红色的火焰,愤怒的子弹呼啸着电射而去,精准的打在那个只穿一半衣服的男人脑袋上,溅起一些白花花的东西。
在愤怒和耻辱的双重支配下,高飞彻底的疯狂,直到把这个弹夹几十发子弹都打出去后,才松开了扳机。琇書網
接下来,他就木立当场:因为他看到,那个男人仍然站在原地,肩膀上架着两条雪白的长腿,而秦城城也依旧平躺在石头上一动不动,但叫声却消失了。
高飞缓缓的垂下枪口,一步一步的走了过去,然后就看到了两个纸人。
这两个人,都是纸糊的人,和真人一般大小,不过却没有脸。
站着的那个男人身上所谓的衣服,只是画上去的。
至于躺在石头上的‘秦城城’,连衣服也没有画,就是一个用白纸糊起来的纸人。
这是两个纸人,被扎成正在做那种事的架势,怪不得高飞几十发子弹都打在那人的后脑勺上,他却一动不动,只溅起一些白色的东西:碎纸屑。
纸人怎么会模仿秦城城的声音,叫着高飞的名字喊救命?
高飞觉得,他当前所遇到的这些事,比他在黄河岸边看到苏北山死后走进黄河,更加的诡异,难以理解。
高飞愣愣的看着那俩纸人,也不知道呆了多久,才猛地起脚,把那连在一起的纸人,一脚从大石头上踢飞了出去,然后坐在了上面。
“不行,我不能这样狂躁,我必须得保持冷静,保持绝对的冷静,要不然精神就会崩溃了!”
黑色石头传来的冰凉气息,让高飞,猛地咬了一下舌尖,新鲜的血腥气息,就像一瓢凉水那样,把他心中的狂怒、浮躁等负面情绪,都狠狠压了下去。
“我必须得冷静,必须!”
高飞深吸了一口气,解下背包,先拿出一个弹夹换上,又找到一瓶风油精,点在自己眼睛、脑门上。
马上,他就感觉精神一震,眼睛被风油精刺激的生疼,泪水长流,但却舒服了很多。
仰起下巴,高飞把风油精对着嘴巴甩了几下,让沙哑的喉咙也变的清凉起来后,这才平平躺在大石头上,双手紧抱着微声冲锋枪。
这儿既然点着火把,那就点着吧,反正高飞现在也不在乎中毒不中毒的了,当前最主要的就是休息。
高飞躺下没有几秒钟,就睡着了。
他以为他已经在山洞中转了两天多,实际上,他已经转了快四天四夜了。
人不吃饭可以熬过半月,不喝水最多一个礼拜,但不睡觉最多五天,就会差不多玩完了。
高飞现在已经完全豁出去了:爱咋就咋吧,哪怕你们把老子活啃了,老子也得睡觉!
正因为抱着这种‘必死’的心态,所以高飞才彻底的放松了下来,很快就睡着了。
尽管是在深度睡眠中,可高飞的第六感,仍然能敏锐察觉到有东西进入了石室,站在不远处冷冷的看着他,只要他一睁眼,就能看到那个东西。
但高飞却没有睁眼,他现在最迫切的就是睡觉!
后来,那个东西好像就走到了石头前——他的第六感告诉他,有张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的脸,距离他的脸,绝不会超过十厘米。
可他还是没有睁眼:老子要休息!
老天爷可以保证,现在就算把高飞抬走,放在滚滚热水中来个大炖活人——他老人家也不会睁眼的。
那些鬼鬼祟祟的东西,也许被高先生这种生死不怕的气势给感动了,在随后的十几个小时内,竟然没有打搅他,任由他在这儿呼呼大睡。
终于,高飞慢慢的睁开了眼睛。
眼前一片漆黑,头顶那个火把早就熄灭了,空气中还残留着松脂的味道。
“呼!”
高飞长长的吐出一口气,翻身坐了起来。
手里紧握着的微声冲锋枪还在,脑袋枕着的背包还在,什么东西都没有丢失。
他打开了枪管上的狼眼手电,手电因为长时间的使用,电力已经不足了,很快就变得昏黄了起来。
高飞卸下手电,随手扔到了地上,从背包中拿出了强光手电,打开。
雪亮刺眼的手电光芒下,高飞看到被他踢到一旁的那俩纸人,已经不见了。
他也没有在意,只是晒笑一声,摸了摸有些扁扁的肚子,从背包内拿出了最后一个水果罐头。
这是他最后一点饮食了。
他也没觉得有多珍惜,用三棱短刺撬开后,连汤带水的吃了个干净。
水果罐头中,有很多糖份,可以快速的补充人的体力。
吃完最后一个罐头后,高飞舒舒服服的伸了个懒腰,感觉到了从没有过的舒服,惬意,身子一挺,从大石头上跳了下来。
高飞承认,在他刚才呼呼大睡时,人家要想弄死他,那是易如反掌的。
不过,那些东西既然没有动手,这就说明他还有活着的价值。
或者说,人家不想这么快就把他干掉,就想把他玩死!
想到这儿时,高飞冷笑一声,喃喃的说:“那就玩吧,哥们就陪你们玩到底!如果你们仍然让我在山洞中转圈圈的话,哥们宁可死在这间石室内!但不管怎么样,从此之后你们最好别露面,因为老子绝不会因为你们没有趁机下手,老子就对你们手下留情!”
正所谓置之死地而后生,高飞已经把最后一个罐头吃了,就没有打算为下顿饭吃什么而操心:如果一辈子都只能在这黑漆漆的山洞中转圈子,那活着还不如死了舒服呢。
爱咋,就咋吧!
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后,高飞打开手电走出了石室,左右晃了晃才发现只有石室左侧有山洞,右边的已经堵死了。
看来,人家这是逼着高飞向左走。
高先生也没在意,右手抱着冲锋枪(食指就扣着扳机),左手拿着手电,顺着山洞大步流星的前行,还故意向墙上照。
墙上光秃秃的,并没有任何画像。
这次,顺着山洞走了十几分钟后,他都没有发生头昏脑胀的事,也没觉得有啥好庆幸的,索性吹起了口哨,加快了前进的速度。
山洞是蜿蜒向下的,在路上接连转了几个弯,就在高飞以为会永无休止的转下去时,却猛地看到前面远处,竟然隐隐有个亮点。
高飞脚步一停,随即加快,快步向那个亮点跑去。
那个亮点,随着高飞飞奔,变得越来越亮,也越来越大,最后变成了一个窗口那样大小了。
高飞猛地停住了脚步,眼里浮上了激动:天光,这是天光!
原来,这洞口,只要走出洞口,就能看到蓝天、白云、飞鸟、美女……
“那些东西把哥们困了这么久,就这样轻易的放我离开了?”
高飞有些不相信自己的眼睛,抬手用力擦了擦后,确定那的确是天光后,随即欢呼一声,飞身向前跑去。
窗口,逐渐变大,变成了门,两扇大门那样大!
站在门里面,高飞可以看到外面葱郁的树木,以及站在枝头上唱歌的小鸟,还有人声隐隐传来。
眼看马上就要脱困了,高飞反而冷静了下来,放缓了脚步,眼睛睁得很大:在黑暗中呆久了后,必须得逐步适应外面的天光,如果冒然冲出去后,会被天光刺瞎眼睛的。
尽管高飞也不是处于绝对黑暗中(他打着手电呢),可他还是强迫自己逐渐来适应外面的天光。
同时,也提高了警惕:很多人,都是死在眼看就要胜利的前夕。
如果有人就埋伏在洞口,他刚一出去就被突突死了个比的了,那他岂不是冤枉的很了?
接连几次深呼吸,做好所有该做的准备后,高飞才贴着洞壁,半拧着身子一步一步的走到了洞口。
阳光,亲爱的阳光,代表生命的阳光洒在洞口,洒在高飞的脚上。
他再次停步,侧耳倾听:外面有小鸟叫的声音,有很远处人在说话的声音,却没有人埋伏在洞口外面的心跳、喘息声。
慢慢地,几乎是一寸一寸的,高飞走出了洞口。
眼前,随即豁然开朗!
他站在一个山坡的半山腰上,脚下树木葱郁,青草遍野,一条羊肠小道蜿蜒通向下面,轻风吹过,带着花香。山脚下远处的路上,三三两两的人在行走。
更远处,有更多人的,看上去应该是个集市。
“我就这样出来了?毫发无伤的出来了!?”
高飞满脸不信的转身看着洞口,确定自己的确出来了,离开了那个诡异的鬼洞。
他感觉,这一切好像在做梦,一个非常真实的梦。
他在鬼洞里被困了那么久后,竟然毫发无伤的出来了!
这一刻,高飞忽然很想哭,感觉到活着比死了好很多……
不过,高先生并没有哭,很快就从狂喜中清醒了过来:这是在哪儿?我不是在荒无人烟的大沙漠下面吗,怎么可能会忽然来到了一个鸟语花香的地方?
难道说,这是一个绿洲?
哥们在山洞中走了那么久后,竟然来到了一个绿洲上?
不对呀,因为在来时的路上,铁屠和心伤曾经说过,楼兰遗址四周方圆几百公里,都没什么绿洲的!
最近的绿洲,可能就是三棵柳那边了——可,三棵柳,算什么狗屁绿洲?
瞧这边的景色,应该比巴音自治区那边还要充满绿色生机吧!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高飞茫然的抬头,向天上看去。
然后,浑身的血液,顿时停止了流动:天上,竟然有七八个太阳!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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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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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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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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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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