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无论是蒙扬,还是老道的老福特,都忽略了一点,这些血奴们都是丛林里出生、成长起来的,他们的血液和身体早就锤炼得跟丛林近乎一体。尽管龙墟附近的荒岭他们暂时还不熟悉,但是也没用多长的时间,便完全适应了下来。
野蛮人种族从没有吃熟食的习惯,但老福特要了硬性的规定,所有龙墟的奴隶都必需逐渐将生食的习惯改掉,是否茹毛饮血,就是界定一个人是否从野蛮走向了文明的显著标志。
血奴们这些日子,终于感觉可以对明天有所期待,对未来有所展望,接触到文明,从读书识字,基本礼仪,衣食住行做起,他们就像一块块被压缩到极致的海绵,贪婪地吸收着一切可以吸收的东西。
就连老福特都赞叹这批血奴超强的学习能力和领悟能力,殊不知这些血奴是卯足了劲,不想被主人抛弃。
因为,他们在主人身边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快乐,感受到了温暖,主人说过,龙墟堡就是大家共同的家。“家”这个字眼,在他们沦为奴隶被烙上龙奴印的时候,就早已经随风而逝。
是主人唤醒了他们对家的渴望和眷恋,血奴们个个发挥出百分之几百的热情,学习、劳作、修炼,包括这次入山采药、收集材料,他们个个都想好好表现。
科利福是他们这一千余人的头,倒不是因为科利福的修为进境最为神速,而是因为科利福在奴隶们中间素有威信。这批人成为血奴,开始了一系列的学习、修炼、改造之后,才隐约觉察到,原来他们当初信服科利福的原因是科利福身上就有“文明”的味道,以故,科利福对文明的领悟和实践是超出所有血奴的,三级战士,力量堪堪到达四千斤的边缘。
科利福回身悄悄打出一个隐蔽的手势,然后他开始从身上掏出一把淡红色的开着碎米小花的草,直接朝着脸上、脖子上和身体其他裸露的部位一阵涂抹,林中千余人也都跟着他在做一样的动作。
出发的时候,一千一百一十三人,此刻他们的人数不变,只是其中多出来了四百多个带伤的,好在,野蛮人出身的他们都能利用野外的药草治疗各种伤势,这几百人勉强行动还是可以的。
这个杂树林并非他们约定的汇合地点,偏离了那座山峰约一里左右,但他们凭借良好的丛林方向感,还是找到了彼此。
大个小个的包裹,背负在他们的背上。
科利福临分队之时,就做出了这样的安排:魔法材料(如兽骨、兽牙、魔晶等物)等比较重的收获品,悉数交给战士背负,而药草之类的轻型收获物品则由魔法师背负。如此简单的一个分工交待,便体现了科利福在这群血奴中独有的智慧。
也有血奴对把大家的收获物混在一起不分彼此,表示有些不能理解,因为这可是他们成为血奴之后的第一个任务,谁都希望能在主人面前留下极好的印象,但科利福一番话便让所有人服气了。
“我们是什么?我们是身上释放着同一种血脉气息的血奴,是主人的一滴血气化身。你们想想看,主人是希望自己身上的血参差不齐各行其道,还是希望这些血统一协作?我要求,这一次大家在执行探索任务期间,必需学会相互照应,不得把任何一个兄弟姐妹丢在这片荒岭中,做不到这一点,我们这次探索就算失败!”
因此,从八月末到十月末这段时间,他们穿梭在荒山野岭中,如丛林的影子,无所不在,却又无迹可寻。
当然,临行前老福特交代过,所有人要明白,这也是一次对他们近期修炼成果的检验,他们便或单独,或团体进行了多场猎杀魔兽的战斗。
有的时候,战斗很惨烈,但他们彼此照应,逐渐变得相当默契,再加上他们独有的丛林天赋,直如趋吉避凶,不断收获的用时,也在逐渐地成长、成熟。m.χIùmЬ.CǒM
科利福曾经在一个不大不小的边陲小镇以一个流浪儿的身份,混迹了好几年,所以科利福最懂得帝国人的心理。
他知道帝国人以贵族为尊,除此之外则是三大职业者和魔铸师、药剂师最受人尊重。
他做梦也没想过,自己有一天能成为一名职业者。
昂贵的药剂,昂贵的功法、秘笈、技能书,哪一样少了金币,都是换不来的。
科利福被识破野蛮人的身份,是他一次在酒馆喝醉了酒,唱起了部落的歌谣,还大跳篝火舞,不过,他却始终没有后悔过额头上被烙上那一个印,他知道,其实个龙奴印会始终提醒自己,不要忘记了自己真正的身份。
但是,成为奴隶的日子却是那么的煎熬,科利福辗转经过了三个主人的手,最后落到了齐格商会的手上,他原本以为自己会被贱卖到火山峡谷平原去成为拓荒者,没想到却是南辕北辙,来到了火山平原的最南端。
他看见蒙扬的第一眼,就觉得这个领主不寻常,说话、做事,待人接物,看不到丝毫贵族公子哥那种痕迹。
他见过的贵族公子,哪一个不是花天酒地,出入都有一大群狗腿子簇拥着,有职业者全副武装地保护着。
蒙扬跟他们通吃,同住帐篷,虽然他不干活,但是从未见他在龙墟打骂过一个匠人、奴隶,连管事的人也特别和善。所谓上行下效,科利福觉得这个主人一定会大有作为。
他成为了一名准四级的战士,这多亏了他自身良好的体质。进阶三级战士,是他在这几个月的深山里历练中发生的,跟他一样,经历了多次的战斗,豁然洞开了瓶颈的还有很多。
而且,像他哪个组的几个女魔法师,还经常跟战士进行交流,切磋,最终,在最近这二十多天的时间里,他们的效率大增,这完全得益于战士与魔法师之间的磨合越发纯属,得益于大家相互之间的信任日渐形成,科利福反正觉得,这样的一个血奴整体提升,或许才是主人真正想要的。主人若是需要一个出类拔萃的高手,他何必浪费海量的金币来培养这些人?
科利福想不到更深远的层次,他总觉得主人似乎在酝酿一件什么大事,他觉得他若是有幸能参与到其中,那他这一生便再无遗憾。
科利福决定让汇合后的血奴们在这个杂木林中暂时休整,因为他听到了一声骇人不已的狼嚎声,声音不知道从多远的地方传来,却让好多血奴感到气血翻涌,头晕脑胀。只有三百多个实力稍强的战士和一百多个魔法师,勉强克制住了气血的浮动,和心里的恐慌。
这头狼,绝不是简单的魔兽,一个四十岁多一些的中年血奴,忽然面色煞白地对科利福道:“队长,听声音就如此厉害,胜过我们这一行避让过的好多种魔兽,难道是那一日我们那组人有意避开的那个山谷?千万别是疯魔狼啊!”
科利福面色一沉,他早就听出是疯魔狼的愤怒嚎叫,而且是只头狼,那是一种极致的愤怒嚎叫出来的召唤之音,科利福没有说出来,是怕引起大家的恐慌,毕竟,队伍中还有几百个受伤的队员。
疯魔狼可怕就可怕在它的嚎叫声,具有强烈的震慑和伤害灵魂的威力,如果说把这几个月整个血奴队伍遭遇到过的魔兽跟疯魔狼作比较,只怕都要甘拜下风。
蓦地,就在科利福准备提醒那个中年战士之际,忽然间又听到隐隐约约的一声凄厉狼嚎响起,紧接着好似有成百上千的狼在迎合,也都给这在狂嚎。
科利福的脸色变得煞白,立即打出一个塞耳朵的手势,自己也扯下两块破布,把耳朵紧紧塞住。
忽然,他看到据此约一千四百米的一个常满蒿草的山林中,一片红色的布片在随风飞舞。
“果真是怕什么来什么,啊,是狼群来袭!怎么回事?不好,得赶紧想办法隐蔽才行!”
科利福立即用标准的战斗手势,接连向林中的血奴们打出了一个个行动暗号,血奴们悄然无声地行动起来。
只见他们迅速分成了四只队伍,每支队伍都至少在战士身后配备了一百名魔法师。
科利福将手一招,四支队伍一前一后,各有一人出列,却是科利福为这只血奴小队精心编排的战斗小分队。
这样的魔法师配合战士的组合形式,已经在最近一系列的行动中收到奇效,他们甚至秒杀了一头五级的斑斓毒豹。
科利福知道,新抹在肌肤外面的草汁,只能维持半个时辰,若真来的是疯魔狼群,那么方才听到第一声老啸,自己就带着大家抹草汁,这是正确的做法。
因为,疯魔狼的鼻子天生敏锐,而在数里外嗅到别的魔兽或是人类的气息。要是刚才没有抹好草汁,只怕现在已经给疯魔狼发现了行迹。
“乱息草”,只是一种最常见到的药草,但是很多人却将其忽视,殊不知野蛮人们不但是才能够丛林专家,还对乱息草的功效了如执掌。
乱息草,被许多有经验的野蛮人成为“百灵草”。
百试百灵,功效繁多,譬如暂时遮蔽人类自身的气息就是其中之一。
“嗷~~~~~~”
数百狼嚎忽然从东面传来,即便是塞紧了耳朵,科利福还是隐约听到了几声,他感到额头有冷汗滴下。
今日,疯魔狼异动,方圆百里的群山之中,再没有一处是安全所在,能否逃过这场劫难,他也没有绝对的把握。
深吸一口气,科利福看了一眼已经做好一切准备的四组人,眼神渐渐变得刚毅,一颗心逐渐镇静下来。
“就把这一次的危难当做咱们这批血奴的一次最大考验吧,或许这就是上天的安排!非得如此,咱们才能追随在主人身边,为他更好地效命!来吧!疯魔狼群!”
科利福心底在无声的咆哮,双手却异常快速地打出了好几个复杂的只有血奴们才能看懂的手势,最先行动起来的是四个分组中的魔法师们。
一时间,这片略显狭小的杂木林中魔法光环交替产生,氤氲出一片魔力的光雾。
四组人防范的重心赫然是那几百个有伤在身的血奴。
每个血奴都感到大战来临前的紧张气氛,可他们心中却都有一个声音在咆哮:“就算战死,也绝不后退半步,不让伤害落到身后受伤的兄弟姐妹身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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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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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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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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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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