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魔法口诀诵念时形成的独特音韵吧?难道,我释放魔法,根本不需要动嘴诵念,只需要想一下就行?那这个天赋未免太可怕了一点,到底是不是这样,还是因为轻灵只是一个低级的一级魔法?不行,我再试一试。”
从上一个轻灵效果消失到蒙扬第二次施发,前后间隔不过十息的时间,但与之前一模一样,蒙扬刚在意念中默想“轻灵”,十分之一息不到的时间内,轻灵便加持在身上,照旧持续了一分钟,照旧耗去了十点魔力。
蒙扬完全傻眼了。
他蓦地醒悟过来,自己这个逆天的魔法天赋,在魔法领域里被称为最为强大的天赋:瞬发。
而且他还发现,若是他想让自己的施法变得隐蔽一点,只需将双手放在腰间,浑身上下根本看不到一点魔力波动的痕迹,更不会出现魔法形成时独有的光环。
“隐匿瞬发!”
“天啊,这简直是逆天的阴人手段!”
蒙扬自己都不由地感叹起来。
他知道,在白龙帝国,一旦出现魔武双修者,必然会马上遭到三大公会的激烈争夺,而巴泽尔代表的皇室更不会落后,他这个力量如此微弱的小贵族哪里是这些超级大鳄的敌手?夹在中间要么被碾压成粉,要么成为某一个势力重点培养的对象,必然会遭到其他势力永无休止的追杀。
现在,他发现了自己隐匿瞬发的逆天天赋,便完全可以避免魔武双修身份的暴露。
在人前,他完全可以以一个战士的身份出现,遇到危险的战斗时,时不时地暗中释放一个魔法辅助自己,可谓神不知鬼不觉,而且对敌之中,隐匿瞬发,根本就是无迹可循,阴人是再好不过。
试想,与一名实力相当的战士对战之时,双方急冲之际,自己悄悄使出一个类似什么延缓、停滞、冰冻、麻痹之类的魔法,只需要赢得一息或者是几息的时间,他就能轻松将其斩杀。
战斗之中,瞬息万变,谁会注意到那么细微的一息间的微妙变化呢?
顿时,蒙扬对自己的降龙之行信心大增。
接下来的几天时间里,蒙扬在深山中总共学会了四个魔法。
一个强化升级到三级的“轻灵”,一个从二级升级到三级的“冰针”,一个强化升级到三级的“雾影”,一个本身就是三级的“沙旋”。
这其中,冰针、沙旋都是强大的攻击魔法,雾影和轻灵则属于身法类的魔法,蒙扬将其余的防御类魔法技能书收起,因为他知道自己本身有三件规则套装,有着逆天的免伤效果和各种增益,自己现在的魔力只有六十点,对敌之时一旦浪费在施发防御类魔法上面,那就太不值当了。再说,一本魔法技能书,几千个金币,留着日后招收到合适的魔法师人才,还能派上大用场。
在蒙扬的构想中,尽管自己现在只能组建一千人的私军,但是只要建成了箭塔,齐格商会如约送来了精良的武器装备,设若是真有强敌来袭,对战之中,己方若有数个或是数十个等级均衡的魔法师给这些军士加持防御类魔法,那么一千私军的战斗力可真的不容小觑了。
当然,现在就给自己的龙墟堡培植等级高的战士、魔法师,这个并不合适,一则经费上会吃紧,二则蒙扬也不想让自己太被人关注和重视。
他的内心中,倒是十分倾向于培养自己的魔法师、战士甚或是盗贼。
他一直倾向于从奴隶中发现并挑选出人才来进行培养,蒙扬知道任何一个自由的战士、魔法师或是属于公会的,他们即便是暂时受雇,也绝不会死心塌地,很可能因为利益所趋,做出背叛的事情。
但是奴隶不一样。
白龙帝国的奴隶大部分是从各个蛮荒之地抓捕回来的野蛮人,这些人种族繁多,桀骜难驯,野性十足。但是,白龙帝国三大公会联手开创了一种奴隶封印。
其实很简单,就是用特殊的魔法烙铁在抓来的野人额头上烙下一个小小的龙形烙印。
这个既是奴隶身份的标识,也是一个异常古老强大的魔法封印,被世人称作“龙奴印”。
一旦被烙上龙奴印,奴隶的身份便永远无法摆脱,奴隶一生都必需忠于自己的主人,只要生出背叛之心,龙奴印就会发动,瞬间奴隶会经受万箭穿心万蚁钻心的痛苦折磨,只要主人不宽恕,这个奴隶就会生生痛死过去。
所以,奴隶是永不能背叛自己主人的,除非他真的想死。
在白龙帝国的奴隶中,有一部分是身犯重罪的死囚,他们之前或是贵族,或是强大的职业者,但帝国的法律规定,即便是死囚一般也不轻易处决,而是让其成为奴隶。
另一部分则是被贵族迫害或是签下债务的平民。
最大的一部分奴隶则是三大平原各方势力发动战争或是出动捕奴队捕获的野人。
按照奴隶的交易性质又分为两类:一类是自由奴隶,即可以被出售、转让,更换主人的奴隶,另一种则是血奴。
通常,奴隶主很少豢养血奴。
所谓血奴,就是奴隶的主人在魔法师的帮助下,把自己的鲜血滴落到奴隶的龙奴印上,这样一来,主人对奴隶的控制就加强到极点,奴隶只要生出异心,主人就能察觉到,主人一动念头,就能决定奴隶的生死。这就是血奴。
把普通奴隶变成血奴只有在魔法师施展的三级魔法“安魂雾化”的情况下才能进行,不然主人和奴隶的身体都会受到极其严重的伤害,最严重的可能直接身死。
奴隶变成血奴之后,就不能再被交易出去,终其一生,他只能有一个主人。
蒙扬在当初订下把白龙帝国作为练兵之所的决定时,就已经打算豢养血奴。从长远来看,从血奴中间挑选天赋强大者进行培养,其成本也远远低于雇佣那些自由的职业者或是公会中人。
而且,就忠诚度而言,血奴比雇佣者高百倍,想到记忆力那些血腥的场面,想到九天之上发生的种种,蒙扬的心坚硬如铁。
道心在悄然蜕变,蒙扬的心性也在悄然改变,“战斗”和“征服”时时会出现在他的心神意念之中,提醒着他左右着他,他知道自己只有变得更强更强更强,才有可能拿回失去的一切。
至于古塔、鲁塔这样的潜在敌人,说实话,蒙扬从没有把他们放在心上。
倒是跟若依的一番对话,让他心定了一些,毕竟现在这种情况下,有一个强大的五级魔法师坐镇龙墟,足以震慑住许多蠢蠢欲动试图前来浑水摸鱼的人。
虽然用斗气施展“情殇刀法”,威力不及真力施展出来的万分之一,蒙扬还是决定战斗中一律使用情殇刀法,也可以把在白龙帝国的战斗,当成这套刀法的淬炼和完善。
为此,在学习了“震荡”并将其升级到三级的情况下,蒙扬又学习了一个新的斗气技:掠影浮光。
掠影浮光,严格意义上来说,只是一个辅助性质的斗气技。这个斗气技本身不具备防御或是攻击性,它的主要效用在于附加在战士的行动之中,惑乱敌人的视线。
也就是说,这类似于一个幻术性质的斗气技。
但是蒙扬在拜伦拿来的三本斗气技能书中,只挑选了这个,是因为他对“情殇刀法”有着强大的自信,那一日一刀斩杀六级风魔狼的情景至今还历历在目,他觉得只要情殇刀法配合掠影浮光施展出来,将更加玄幻莫测杀伤力威胁性大增。
蒙扬觉得,贪多不烂,业精于勤,专精才是王道。就像当年的一招“劈柴式”照样在落魂山脉大杀四方一样。
何况,他觉得自己现在的斗气、魔力都储量有限,尽管规则套装有着强大的回复效果,但是一旦学习了更为高级的技能,一个技能施发之后,自己就会像那日斩杀风魔狼一样陷入极度的虚弱,那可不是好现象。
回到龙墟,蒙扬召来老福特和安达尔商议了一番,并特意在两个无良仆人意味深长的眼神中走进若依的帐篷,冥想了一夜。
第二日清晨,将地图熟记之后的蒙扬骑上拜伦赠送的那匹价值三百金币的四蹄镶上了“魔蹄铁”的铁骑马,离开龙墟前往降龙。
一匹铁骑马日行三千里绝非虚言,不到半个时辰,蒙扬便到了彦龙城,未作任何停留,径直从岩龙城与彦龙城之间的官道,奔着西北方向的降龙城绝尘而去。
两边的景物飞一般朝身后退去,铁蹄马风一样疾驰,蒙扬总算领略到真正的火山平原的富庶美丽风光。
虽然大多都是惊虹一撇,但成片的农田,满目的葱绿还是让他心情大好。
此去降龙,足有万里,蒙扬途径三十几座关卡,四十几个贵族小领主的领地,终于在第四日凌晨抵达雄伟的降龙城,此时距离比斗开始还有两天。
远看降龙城,就像一头雄踞的猛虎,一条宽三十余丈的大河从其正南门前流过,一座巨大的石桥呈弯月从关卡连接到城门口。
官道至此暂告中断。
尚未到达桥头的关卡,蒙扬就看到降龙城南城门楼上两座高高的魔法箭塔。
“三级箭塔!”
蒙扬心中一凛,他没想到他心目中窝窝囊囊依靠阿曼达伯爵的庇佑才勉强保存下领地来的埃布雷斯居然把降龙城建设成这般规模,由此他知道,可能阿曼达伯爵的独龙城建立的魔法箭塔最少在四级以上。
设想,一座五级的箭塔,只要不是高级战士或是大魔法师,绝对不敢硬憾其射出的魔法箭,低级的战士和魔法师千米之外也有被秒杀的危险。
原本因为自己龙墟堡的设计还心存几分得意的蒙扬,一腔自得荡然无存。
拿出文碟缴纳了一个金币的通行费用之后,蒙扬策马踏上了大石桥。
这座石桥桥头有块巨大的石碑,石碑上龙飞凤舞地写着“降龙桥”三个大字,石碑之前就是降龙城的一道关卡,蒙扬粗略看了一下,这里驻守着一千精兵。
之所以蒙扬认定是精兵,是因为这些军士个个气息强盛,看样子身手都在二级战士之上,而且一身装备十分精良,品质极高。不禁对埃布雷斯的看法再度加深了几分。
进城之后,蒙扬很轻松就问到了三大男爵暂住的地方,在帝国,拥有爵位和自己领地的贵族,哪怕是回到自家父亲的城池也不能住进父亲的府邸。
蒙扬问到伊涅斯塔的住址,径直牵着马过去,见到伊涅斯塔。
伊涅斯塔本来还担着心,生怕蒙扬会耽误比斗,见其到来,很是高兴。
“蒙扬,这次比斗你准备得如何?我的希望都寄托在你身上了,你可不要让我失望。对了,关于你贵族文碟的办理进展,我派人去进行了查询,一切都很顺利,在原定的日期内,你应该可以拿到你的贵族文碟。”m.χIùmЬ.CǒM
“多谢大人关心照顾。对于这次比斗,我一定会竭尽全力,请大人放心,只要有我在,帅位绝不会旁落。只是我对比斗的细节还不是很了解,还请大人给我讲解一下。”蒙扬恭谨地说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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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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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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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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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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