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阴阳鬼探>第九百三十七章 铁棺荫尸
  立后传人是由本人亲自寻觅,再由父亲确认,是否拥有修炼资质,然后在五岁就被阉割,变成了一个真正的生死门传人。寻觅的途径,当然不是正大光明,你当是找活佛转世啊,都争相推荐,当个太监,谁家父母会答应?

  他们一旦确定这孩子具有修炼邪术的资质,就下手偷走,并且是不足一岁的孩子,让他从小不可能有自己身世记忆。

  听到这儿,我们都恨的牙根直痒痒,邪派就是邪派,从不拿人性伦理当回事,把人孩子偷走弄成太监,太残忍了。不过说起来,更残忍的是他们利用孩子祭炼千人皮,那满山的尸骨,想起来就心寒。

  石先生接着跟我们说,每一代先人死后,魂魄不下地府,都会藏身十二重鬼龙楼内栖息。因为生前作恶太多,唯恐会下地狱,就自困塔楼之中。这跟风水局不同,为的是保护魂魄不被鬼差带走,所以作茧自缚,进得去出不来。这塔楼拔高,是受到了院子四角的四尊神兽感应,那是他们唯一通往外界的耳目。

  前晚我在这儿跟血夜叉一场恶战,让塔楼受到刺激,从地下拔出一部分,如果我要是把血夜叉消灭在屋子里,塔楼有可能爆开,十几代先灵都会蜂涌而出。我肯定是没好果子吃,但他们这些大佬也会被地府查知行踪,给带进地府。

  听他绕来绕去,还没涉及正题,我失去耐心的问他,血夜叉和洞窟里的那只绿毛粽子到底怎么回事?还有苏瑶为什么会带天灯照心和丁五茅六来找他,用这些东西干什么?

  石先生一时低着头沉默不语,不过见我沉脸后,就急忙说起来,唯恐我又让陆飞去找黑狗血。我就纳闷了,你都是从小被偷来的,明知道他们不是好东西,还这么护着他们,真不是一般的贱骨头。

  祭炼血夜叉和千人皮,那是需要老祖宗留下的法宝,也就是生死门起初那群太监的尸体,被称为荫尸!

  当年他和鹰舞两个人的祖先,逃到这儿的时候,各自背着一具荫尸,选中了那个山谷。因为地下这个天然洞窟,很适合作为养尸地。就将两具老祖宗尸体安置在此处,后来又打造铁棺成殓。为毛要用铁棺?因为这种荫尸非常凶猛,经过十二天女阵的祭炼,那简直就是僵尸中的金刚。

  不用铁棺那是封不住它的,绿毛粽子还没到出棺时机,但阴差阳错,不知道沈冰怎么进去的,把这死玩意激醒,居然都把铁棺给破开了。他养炼的这只血夜叉,还不到火候,差了两步,不然我根本逃不过它的魔爪。

  这只血夜叉也只是个雏形,而生死门所谓的生魂死魄,就是说针对此邪煞讲的。僵尸体中的凶灵,其实不是鬼魂,而是一只生魂,来操纵僵尸。死魄我们是误解了,并不是死后魂魄,是生死门对僵尸的一种称谓。僵尸本来没有魂魄,但因尸变才形成一种浑噩的灵识,这被他们叫做死魄。

  血夜叉所差的两步,是需要再有两具死魄给它合体,就会变成一具完美的血夜叉,到那个时候,恐怕世上再没人能够制服。这具绿毛粽子就是为此准备的,还有一具在南方找到,结果在半道给劫持,到现在下落不明。

  我心说他说的那具南方找到的老粽子,恐怕就是被赵成实劫走的灰毛粽子,已经给哥们干掉了。冥冥中有天意,我又把红毛粽子烧死,让他再也搞不成什么完美血夜叉。

  石先生说死魄合体,非常凶险,除了三大禁忌能够镇住外,没别的好办法。绿毛粽子所谓出棺时机不到,是因为足够把握保证法事成功,没有三大禁忌在手,绝不敢这么做。等了很多年,鹰舞才重要找到了天灯照心和丁五茅六,而十二天女阵,那本来就是生死门的杰作,随时都可炼成。

  但到现在十二天女阵未成的原因,是由于其中有两只生魂太弱,他就看上了沈冰和顾小凝,所以一直要把我们拿下。包括让顾老中中邪,叫回女儿看最后一眼,也是为了得到她的生魂。

  由三大禁忌在一侧照看,不怕法事失败引起血夜叉疯狂反噬的恶果,还能使它害怕这三件法器的威力,服服帖帖的按照法事步骤进行死魄合体。www.xiumb.com

  鹰舞在送过来天灯照心和丁五茅六之前,就透露消息说,已经把身藏通天灯芯草的王子俊,逼到了南五坡。他于是就上演了一出邪祟逼宫,把王子俊逼到了山谷内,等候这两件天道禁忌的到来。

  可是没想到,我们竟然无意撞到顾小凝这条线索,来到南五坡,这混蛋当天晚上从千人皮口中得到消息,将计就计,早就为我们布置好了圈套,就算我不去找他,他也会来找我们。他承认还看中了我这个绝好的生魂,想把血夜叉身上的这个生魂换上我,还有沈冰自己送上门的一个天女阵成员,让他喜出望外。

  不过沈冰负起出走打乱了他的计划,只要佯装铲除血夜叉失败,还搞出三条人命以求效果逼真。将大家伙都带进山谷,又趁我去找沈冰,傍晚引血夜叉出现,把大伙儿逼进洞窟。他起初是想拿下王子俊和陆飞他们后,再等着我入瓮的。谁知绿毛粽子突然出棺,让他得到信息,放弃这伙人,过来阻止的,结果遇到我,又见绿毛粽子已经难以控制,只有带我去跟血夜叉玩玩。

  就在那时,他假装害怕山魈逃走,带着沈冰到了一个僻静的地方,给她做取魂术。不料竟然取不出来,反而让命魂受惊逃出灵窍,不见踪影。没了命魂,沈冰也就没什么价值可言,所以放弃她去看师弟把苏瑶带过来的丁五茅六搞定没有。

  这后面的事,我们都知道了,但我听着还有点糊涂,带走丁五茅六的不是他老婆吗,怎么变成了师弟,就问他怎么回事?

  这混蛋倒是问了我一个问题,让我张口结舌,那就是太监能娶老婆吗?就算娶了,也不会有哪个女人肯跟一个太监过下去。那女人不是真正女人,不过是用控魂术,在身体内植入的一个男魂,说白了就是掉魂,是鹰舞为了帮他遮掩身份,送给他的一个门下弟子,假装夫妻的,所以称他为师弟。掉下山崖只是个障眼法,其实早跑到山谷接到了苏瑶送过来天灯照心和丁五茅六。

  而他的儿子,早已年满十八岁,因为立后在附近找不到合适的人选,才出山去寻找,后来找到后留在鹰舞身边帮忙。他继续留在山里,守护祖先塔楼,祭炼血夜叉。说起千人皮,才是真正山魈,雌雄一对,是他跟鹰舞之间联系的玩意,所以苏瑶跟它们很熟悉。最近山里的黄皮子和一众邪祟越来越少,都是被这玩意给吃了。

  我问他:“你不是说沈冰命魂在你手上掌握着吗?”

  “我那是骗你的。”这混蛋一耷拉脑袋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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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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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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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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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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