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侄子,是我!”老太太站在门楼下,脸色煞白煞白。
我急忙关上大门,万一那个神经搭错了的家伙半夜从这儿经过,看到这张老鬼脸,非吓个一佛出世二佛升天不可。
“大娘,脚骨灰找到了吧?”我关了手电,不敢大声说话,怕惊醒了屋子里的赵晓生。
“诶,大侄子,我让你找,你怎么反而问我了?”
我一听这话,不由摸摸鼻子,心想在这儿查到脚骨灰可是在省城,为毛她们娘俩没找到?难道是姓陆的已经找到,故意给藏掖起来了?
“我在这儿找遍了都没找到,用法术一搜,发现脚骨灰在省城,我猜想你们应该找到了的。”我跟老太太说。
“没有,我们就是等的很急,昨晚去你家跑了四五趟,你都没回来。今晚才听小姑娘说,你还在赵庄,就过来找你了。”
听到这番话,我立马就吃了一惊,急忙问她:“你没吓着我老妈吧?”
老太太嘿嘿一笑说:“我怎么会吓着她呢,昨晚上就见她一个人在屋子里转来转去的很焦急,没敢打扰她。”
我这才如释重负的松口气,跟她说:“大娘,这儿还有点事离不开,我早上回省城帮你们接着找吧。放心,我一定会找到的。”
“那你要快点,我跟地府一个朋友约好了,三天之内,若若必须下去,不然错过了时辰,投胎指标就不好搞到手了。”
“好的,我尽量今天白天,把脚骨灰找到。”
老太太谢了一句,飘然离开。我又急忙回到屋子里,走到里屋看了看,赵晓生还在睡着,心里放下一块石头。找到脸盆倒了热水,洗把脸后,又拿出罗盘和若若那点骨灰,使出搜魂大法。
这次脚骨灰不在省城了,居然跑到了外面,看大概位置,介于省城跟赵庄之间的部位,不过还在移动。最后等了差不多二十分钟,发现脚骨灰到了火葬场那个方向,停住不动了。我抬头看着屋顶寻思,脚骨灰是在一个人身上带着,他的落脚处,是在火葬场附近。可是大半夜的,怎么会来回跑呢?
突然间我一拍脑袋,醒悟过来这人可能就是烧毁姓陆的尸体那个神秘人。从赵庄离开后,就回了老窝。好你个杂碎,现在哥们知道你老窝方位了,一早我就捉奸去。
我靠在椅背上,迷迷糊糊的睡到天亮,听到赵晓生从里屋出来,也醒了过来。
这孩子看着我眼睛红红的说:“师叔醒了。”
我心头一热,这不是挺懂事一个孩子嘛,还记得我这个师叔,虽然是假的,但孩子并不知情,这声师叔听得出来是发自内心叫的。就凭这声师叔,这师侄我认了,不管以后有什么麻烦,我都替他解决。
“嗯。晓生,我想跟你好好谈谈。”我柔声跟着孩子说。
赵晓生很懂事的搬个板凳坐在我下首,等着我发话。
我看着这个失去父亲,母亲又不知死活的孩子,心里忍不住阵阵心酸。过了好一会儿,我才心头平静下来,叹口气说:“晓生,你妈妈的事,我会帮你解决的。现在暂时没有消息,不过你要相信我,师叔一定能把她平安找回来。”
赵晓生听了这话,顿时眼泪就流了下来,哽咽的点头:“我相信师叔。”
他这一流泪不要紧,我心里就是一阵难过,眼眶也湿润起来。抑制了一下情绪,跟他接着说:“我们先到坟丘那儿看看,然后你跟我回省城,虽然我不敢保证什么时候把大嫂找回来,但我觉得三天之内是可以做到的。”
赵晓生很乖的点点头,忽然趴在我膝盖上,嚎啕大哭起来,终于让我也忍不住流出眼泪。这孩子在这几天内,遭遇太多变故了。父亲死后,尸体不见,又被人认作是妖孽祸害全村,把母亲囚禁在坟丘内,现在又失踪不见,死活不明。别说他才十四五岁,就是换上我,也挺不住的。
我把他揽进怀里,摸着他头顶说:“别哭,男子汉就要坚强一些,以后靠你挣钱养活妈妈,怎么可以随便就哭呢,这会让人瞧不起的。”Χiυmъ.cοΜ
“嗯,我不哭,我不哭!”赵晓生抬起头擦眼泪。
我也偷偷转头把泪珠擦干,带着他出门,把大门反锁了,先去了坟丘那片地。赵晓生又趴在破开的坟丘上失声痛哭,这次我也没拦着,孩子心里太难过,还是让他哭出来好点,否则容易闷出毛病来。
今天天气很好,太阳高照,整个大地沐浴在明亮的阳光之下。我又沿着坟丘四周仔细查了一遍,结果在正南方,发现了一丝痕迹。昨天雨太大,又加上心情急躁,肯定会忽略一些细微的线索。
在坟丘南边,出现了摩擦痕迹,虽然不是很明显,但总能有迹可循。这种情况应该是人倒在地上被拖走的,然后被雨水冲刷,痕迹就变淡了。这说明大嫂破开坟丘后,就被套上了绳子,从里面给拖出来,一直往前拖走了。至于为什么没留下拖她这个人的足迹,暂时我还想不出原因。
我把赵晓生拉起来,往南沿着这条线索,一直走出两三里路,到了一条乡间公路上,拖痕消失。明白了,这人是把人拖到这儿,可能放在了交通工具上带走的。我又摸着鼻子回头看了看原处的那片玉米地,估摸着这个人,今天凌晨也是从这条路上逃走的。
我们又走回村口,沿着公路回省城,走了几百米,一辆出租车停在我们跟前,是沈冰来了。于是我们上车,又回了省城。在车上沈冰告诉我,老妈可担心死了,两天两夜都没合眼,这次真是让她老人家担足了心。
我心里也不是滋味,老妈这个人很内向,有什么事急在心里,搞不好就会急出病来的。这次是我们做错了,不过那不是也没办法的事,心说以后可不能再这么干,让老妈担惊受怕了。
回省城正好经过火葬场,我心想劫走大嫂的,很可能跟毁尸灭迹的这个人是同一个人。说不定大嫂就在这人的老窝。救她的事是刻不容缓,于是叫司机停车,我在这儿下来,让沈冰带着赵晓生回家。
沈冰急的从车窗探出头大声问我去干嘛,我跟她挥挥手,汽车已经走远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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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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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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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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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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