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寄宿鬼这玩意,我们算是深有领教,能够自保算是不错了,想灭掉他基本上很难。那也要看,他是否还会留在省城,万一被我们打怕,逃到了别的地方,我们就鞭长莫及了。
沈冰能醒过来,那是因为我用了摸尸寻气的手法,具有驱邪功效。她对我摸她身子的事尽管很生气,但也知道我是为了她好,对着老阎没再说什么。不过看着我的时候,那种眼神,充满了杀机!
她现在没事了,我和老阎也都放了心,老阎去外面救醒昏迷的曲陌和王子俊,我和沈冰处理秃子。当我们俩低头看墙角的时候,都不禁惊诧万分,浑身毛都竖起来了,秃子不知道什么时候变成了一副骷髅!
刚才没注意他有什么变化,因为人虽变成了一具白骨,但衣服还穿的好好的,又是脑袋蜷缩在胸口上,加上他本来就是秃顶,我们这期间无意扫上一眼,也没看出有什么不对。
沈冰惊愕的看着我,便要伸手去拉他的尸骨,我连忙打开她的手说:“等等。”
“怎么了?”她瞪眼问。
我没睬她,而是蹲下身子,仔细观察尸骨,发现骨质表面上闪烁着一层粼粼银光,心里明白了点什么。当下起身走到法坛前面,在上面拿了一碗酒,回来泼在尸骨上。
“嗤”的白骨上冒起一团黑烟,冲鼻的腥臭,沈冰连忙捂住了口鼻,往后退了两步。我也赶紧闭住呼吸,等黑烟散尽,整副骷髅架子全变成了黑色,在灯光下,透着一股子诡异。
沈冰又凑到跟前,紧张的问:“怎么会这样?”
我紧皱眉头说:“目前还搞不清秃子用的是什么办法,但他在骨头上涂了剧毒,人只要一碰就会马上中毒暴毙。幸亏你刚才没碰上,不然,这会儿也跟他一样了。”
沈冰立刻吓得瞪圆了眼珠。
此刻老阎、曲陌和王子俊走了进来。曲陌脸色非常差,比之前更为苍白,王子俊倒是脸红扑扑的,只是像个苦瓜一样。一问才知道,刚才寄宿鬼从正门进入,先侵入沈冰身体,然后打昏了没有什么反抗力的曲陌,王子俊是被吓晕的。而后老阎出去,一没留神,被沈冰一脚踹回了会客室。m.χIùmЬ.CǒM
我看着王子俊又是好气又是好笑,按说他鬼见得也不少了,居然还有脸被吓晕?这小子似乎也挺不好意思的,低着头不敢跟大家伙目光接触。
老阎看到这副白骨后,双眉深皱,冲我看过来,我们两个对望一会儿,各自点点头。这倒像我跟沈冰心有灵犀那种情况差不多,我呸,我跟这老小子灵犀什么,老子又没搞基的嗜好,再说真喜欢这调调,我得找个像王子俊这样的小白脸。
我们一商量,先不报警,而是把这副骷髅架子用毯子裹住,抬到了后院,用三昧真火给焚烧了。不管尸骨中有什么邪气,给三昧真火一烧,便全都烧的干干净净,一丝不留。
然后老阎把骨灰封入一个坛子里,他开车把我们送到医院,让曲陌入住病房,王子俊陪护着。沈冰把二毛还给了他的父母。此时基本上天亮了,二毛身上黑气逐渐消退,尽管还是皮包骨头的惨状,但皮肤恢复了血色,让他父母喜出望外,对我们千恩万谢。
我对他们交代,二毛身上邪气还未完全清理干净,两只小手不要张开,四十九天之后便会没事。我又拿出从老阎那儿带来的驱邪符留给他们五十张,嘱咐他们每天烧一张和成符水灌孩子喝下去。
这件事处理完了,寄宿鬼被我用斗灵术斗的没了力气,恐怕三天之内恢复不了元气,不会出来害人,我总算可以放心休息了。但事情还没做完,又陪老阎跑到郊外,把骨灰埋在一片荒地里,等到太阳升起,才回到酒店。沈冰有家不能回,当然跟着我来了。
二毛的还需要做四十九天的法事,这件事也交代给了老阎,他会每天帮忙在店铺里开坛作法。沈冰问二毛不在法坛近前,法事是否会有用,我告诉她,我们走的时候,老阎拔了二毛七根头发,代表他的三魂七魄,扎成一个纸人放在法坛上,这样就算二毛远在天涯海角,法事照样会管用。
她又问我秃子的事,为什么人死了不报警,还偷偷烧成骨灰埋在郊外,是不是我杀了人,想逃过法律制裁,才这么做的?
这丫头问题真多,没办法,只得实话告诉她,秃子没死。她当时就惊的跳起来,说明明看到了他的尸骨,怎么会没死?
“你不是真的想躲避杀人罪名,跟我这个神探耍花腔的吧?”沈冰斜着眼问我。
我刚喝了一口水,结果全喷出去了,就她这模样,还神探,我差点没晕倒。
“被我说中了吧?”她倒是不傻,看得出我是笑她,气鼓鼓的直跟我瞪眼。
面对她这样的大神探,我只好缴械投降:“你说中啥了,简直胡说八道。秃子用的是‘离魂术’,他根本没死,是用离魂术金蝉脱壳,早就跑了,不知道现在躲在哪儿笑我们愚蠢呢。”
“你说明白点,本神探听不懂。”沈冰煞有介事的跟我说。
我又刚喝了口水,又喷出去了,姑奶奶,求你让我好好喝口水行不?我都累了一晚上,渴的嗓子直冒烟。
咽了口涂抹我接着跟她解释:“离魂术是一种古道法中的分身术,也是一种迷惑视线的邪术。那是从小练就出来的本事,听说非常的艰苦,没有极大的坚忍力是练不成的。把自己的魂魄离体,移到一副骷髅上,每天跟骷髅合体半天,然后回到自己身体里半天,来回折腾,那简直是一种煎熬,搞不好出了差错,魂魄回不到自己身子,直接就去地府报道了。”
沈冰满脸惊讶的问:“是不是这种本事跟掉魂差不多?”
我不由对她有点另眼相看,没想到她还记得掉魂,懂得举一反三了,点头道:“不错,跟掉魂差不多,你知道掉魂的危险,这种本事,很少人去练的,纯粹是拿自己的小命在玩。”
“那你说,他是撞晕后,魂魄逃走了,留下了一具尸骨。”
我点头:“他本来一直是用尸骨在外面作案的,用真身来回掉魂比较麻烦。自小就附在这具尸骨上,离魂术愈强大,就会产生的幻觉让人感到愈真实,走到大街上,也不会有人看出什么毛病。在龙兴居,监控录像上看不到他,就是这个原因,因为尸骨上涂了剧毒,还有反光作用,我们正常视觉可以看得到他,但摄像头是摄取不到的。”
随后我又告诉她,那副尸骨必须焚化,埋在郊外,避免有人误碰了这种毒药。没了这副尸骨,他也就等于失去了离魂术,要想再使这种邪术,只有重新找副骷髅来练,十年八年的不易成功。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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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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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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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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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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