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送警车拉着警报走远,我也全身犹如散了骨架般坐在路边,心里这个郁闷啊,无法用词语来表达。
人没救活,就在我眼皮子下死了,寄宿鬼也没追到,曲陌又进了警局,真他妈的窝囊!感觉从小到大,还没这么窝囊过。我看着手里的这件夹克衫,心想从哪儿杀出个王八蛋,帮寄宿鬼逃走了?
无利不起早,无益不帮凶,这王八蛋肯定是这一系列诡异事件的背后推手,寄宿鬼也是他搞出来的。我伸手在夹克口袋里翻了翻,空无一物,什么东西都没有,一点线索都没留下。但看夹克质料和商标,属于中低档次的衣服,估计超不过一百块钱,这种货色是一般小市民穿的。颜色看上去也很陈旧,不是年轻人的款式。
我又把夹克拿到鼻子下闻了闻,应该很久没洗过了,冲鼻的汗臭,还夹杂着一股浓郁的烟草味。这王八蛋生活邋遢,是中低收入阶层的中老年人,还喜欢抽烟,并且是那种眼瘾比较大的,烟味都深入衣服纤维之中了。
这种人在城市中占有的比例相当大,仅凭一件衣服把他挖出来,基本上很难。交给警方或许有办法,比如警犬,那鼻子,肯定比我厉害。
想到警方不由自主的脑海里浮起沈冰的俏脸,我的心就是一阵哆嗦。老子去找龙少辉吧。他过年时还给我寄过礼物,应该还记得我这个土包子“阴阳鬼探”。
现在是凌晨三点半,打车就难了,除非运气非常好,像刚才那个王八蛋就是走了狗屎运,不然肯定被我逮到。
一路步行走向警局,走到那儿,用了差不多两个小时。好在天快亮了,等不了多长时间。春天的凌晨还是很冷的,我裹紧了上衣,还是冻的全身打哆嗦,也不管王八蛋夹克上的汗臭味了,把它披在身上。
好不容易捱到了天亮,慌忙跑到街边刚刚摆好的小吃摊上,要了一大碗豆浆,一个煎饼果子吃下去,感觉全身暖和,舒服的不得了。
八点半了,我看到了沈冰的车驶进了警局门口,我慌忙把衣领拉高,遮住了半张脸,不想让她看到我。不知为什么,我这么怕见到她。或许这是受伤之后的一种自卑感在作祟。
但我又不由自主的转过头,心情紧张的偷偷看着她从车上下来,高跟鞋踩着富有节奏的旋律声,嘎达嘎达走进了大楼。然后,我的心又是一落千丈后。
我失魂落魄的一直在警局大门外等到了上午十点,也没见到龙少辉出现。后来进去一打听,龙少辉出差了,可能近期回不来。靠,白等了。我抬头看了看楼梯,脚抬了几次,都没勇气上去,一咬牙,转身出去了。
出了警局,只有跟阎相打了电话,省城内,除了龙少辉之外,他或许还能帮到我。过了二十多分钟,阎相开车赶到警局门口,我上了他的车,简单把昨晚上的事说了一遍。他眯着眼睛沉思了半天,最终点点头。
“你这么一说,我想起二十年前,杀死隔壁小女孩和村里赤脚医生的,应该是一只寄宿鬼。看来,寄宿鬼与夜魔眼有关系。”阎相皱眉说。
我又把夹克衫递给他:“这个王八蛋可能是幕后主使者,也可能是个狗腿子,是他昨晚帮寄宿鬼挡了一下,可惜我没追上这王八蛋。”
阎相跟我一样拿起夹克衫看了看质料和商标,又闻了闻上面的味道,马上向后一仰头,显然熏到他了。
“好大的烟味,这个人平时一定喜欢抽烟斗,这种味道独特的烟丝是亚布力烟。”阎相好像对烟丝很内行。
“阎大师以前也抽烟吗?”我好奇的问了句。
“嗯,我以前抽烟,并且特别喜欢抽烟斗,这种亚布力烟丝也是我的钟爱。”阎相脸上露出一丝难得的笑容。
我忽地想到了姓梁的老家伙,他不但抽的是烟斗,而且烟瘾也大,坐在火车上还叼着空烟斗。想到这儿,我又闻了闻夹克,别说,觉得这烟味与火车上闻到的有点相似,难道这是老梁的夹克吗?
极力回忆下,猛地想起了从龙兴寺一路追着老梁到龙兴居时的情景,他好像就是穿了这种深褐色的夹克衫。有时候太过注意一个人的举动,往往会忽略其他细节,像衣服一类的服饰用品,只有女人才会关心。
我一下张大了嘴巴,老梁可是已经死了的,难道跟我一样还魂了?这个可能不是没有,他的道术很独特也很厉害,况且做了这么多年的阴阳先生,在地府里还能没有点关系?如果他真是复活了的话,倒是让我真的想不通了。Χiυmъ.cοΜ
他在龙兴居明显是被寄宿鬼给害死的,因为当时他又用“烟符”给陆晓翔驱鬼的时候出现了意外,除了这个可能xing之外,不会是死于其他原因。他既然被寄宿鬼给害死,说明他跟寄宿鬼之间没什么关系,怎么凌晨会帮寄宿鬼逃走呢?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这件事想不通索性先不想了,我拜托阎相想想办法,在警局内找关系帮曲陌洗脱罪名。老家伙一瞪眼看着我说:“你跟沈冰这么熟,为什么不去找她?”
我挠了挠头,苦笑道:“现在不熟了,因为之前发生了一些事,我们之间有点误会。”
阎相哦了一声说:“那好,我想办法吧。”
正在这个时候,曲陌打来电话了,她说已经从警局出来了,现在跟王子俊在我们所住的酒店内,要我过去。我不由纳闷,就算她洗脱了杀人嫌疑,但半夜留在龙兴寺内的事怎么说清楚的?况且我们还在大雄宝殿折腾的很厉害,把供桌都打翻了,人家文物局和佛教协会能同意吗?
我连忙跟阎相说曲陌的事不用管了,她现在没事了,把我送到酒店。阎相不喜多言,开车把我拉到了酒店门外,然后跟我说他还有事,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地方给他打电话,说完开车走了。
正要进酒店的时候,看见曲陌和王子俊从里面出来,身边还有两个人陪着。我看到他们时,眼睛一下就直了,这两人是沈冰和一个陌生的男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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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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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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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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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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