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转变的这么快,从年前为了雅雪不能容下任何女人,到现在只不过短短两个月,我又爱上了一个省城姑娘。
沈冰走后第二天,我找木匠仍旧做了那种老式门板,店铺里重新布置了青龙白虎和八卦镇鬼局,修好货架,在上面摆上法瓶。
镇上的人现在对我可热情了,做门板和修货架,木匠都不要钱。可是还不如给钱呢,时不时他们会来找我,帮他们看看家里风水布置的合不合适,或者谁有个头疼脑热的,都要我帮忙。我感觉跟罗先生干的事差不多。
这样也好,我空闲本来不多,现在几乎没有多余时间,还要应付王子俊这小子求学,忙的不亦乐乎。可是人虽然忙了,心里却觉得很空虚。
过了元宵节,我挑了个好日子,把雅雪骨灰埋在了祖坟上。在坟前整整守了她一天,虽然我心里又多了个人,但我对她的那份爱,觉得没有丝毫变质,如果她还活着,我绝不会爱上其他人。
每天下午睁开眼是忙碌的日子,而到了子时之后,自己一个人坐在店铺没有顾客时,觉得特无聊,很想跟沈冰打个电话。可是看看表,心想这个时候sao扰她,肯定找骂。唉,她走了十几天,我一次电话还没打过,总是鼓不起这个勇气来。你说我这个人天不怕地不怕,连鬼都不怕,偏偏怕跟她打电话。
时间长了,我悟出一个道理,时间会冲淡一切,就像当时雅雪跟我拜拜一样,起初那段时间很难熬,过一段时间,什么都会慢慢变淡,直到埋在心底,让它变成一颗不发芽的种子,随着时间腐烂成泥土。
沈冰和雅雪一样,她们不属于我,我何必自找罪受?
日子还是跟以前那样过着,心境也逐渐平复下去。每晚坐在店铺里,用老爸留下的那种老式录音机放着邓丽君的夜来香,眯着眼睛,别提多有滋味了。我这个人比较守旧,新歌欣赏不了,尤其周杰伦的歌,我真想拆开磁带,把他舌头捋直了。
可是每当听到店铺门外响起嘎达嘎达高跟鞋的声音,我的心会莫名其妙的提到嗓子眼,伸长了脖子往外看。妈的,隔壁牛大婶,穿着旗袍高跟鞋从我门前走过了,你说你都五十好几的人了,还打扮的花枝招展,也不害臊,害我以为是沈冰呢。
唉,以为好多天没想到她了,谁知一阵高跟鞋声,又把她勾上心头。呸,你个老不正经,害我又相思红豆红了!
正在没好气的时候,王子俊这小子来了,他是隔三差五的每晚十一点半来我这儿鬼逛。求我好多天,我只教了他一些简单的茅山入门知识,这些够他去坑蒙拐骗了,总比毛天师什么都不教他强得多。
今晚这小子又磨着我要学点高层次的,我说早告诉你了,你心浮气躁,不适合学这些。要是真有这恒心,先把入门知识学扎实了,然后我视情况再教你一些有用的东西。
结果,他一撇嘴:“入门知识太简单了,曲陌都看不起我,你让我学点高层次的玩意,在她面前露露脸。”
我差点没晕倒,他还在惦记着泡妞。你说这姑娘也挺奇怪的,一个女孩家学什么不好,非要学道术,让王子俊打我的主意。茅山道法开篇就曾言明,决不传授心术不正之人。王子俊为了泡妞学道术,那就是心术不正,我更不能教他。ωωω.χΙυΜЬ.Cǒm
我不答应,他就这么磨着不走,正好这个时候,进来一个女鬼,我生意上门了。王子俊只看了一眼,吓得低头逃出店门。
按说王子俊并不是个十分胆小的人,居然被鬼吓跑。我仔细一看这女鬼,呵,我心脏也差点跳出去。
她浑身是血,也看不出到底是穿着衣服了没,反正血色之下,身体曼妙的线条勾勒出来,很正点的一副好身材。可惜有些地方跟被狗啃了几口似的,坑洼不平,血肉模糊,连她整张脸都皮开肉绽,左眼还豁开一个大口子,露出整个眼珠子。
你说大半夜见鬼不可怕,可怕的是见到这种模样惨怖的女鬼。我倒吸了口凉气,把录音机关了,把风衣向胸口拉了一拉,问她:“有什么事说吧。”
女鬼没开口先捂着脸呜呜哭起来,我心想肯定是个冤死鬼,八成从高处摔下来,摔成这副惨状的。
果然,女鬼哭了一阵子说:“我是冤死的……呜呜……”
一般女人死了,只要不是病死的,大部分都归结到冤死这事上,那是通病,好像她们就该长生不老,永远不死才对。
我说:“先别哭,说什么事吧。”
女鬼摸了一把眼泪,那还是泪吗,全是血浆,这一下把眼珠子挤出眼眶半截,看着更瘆人。“我是四天前死的……呜呜……我跟几个同学去黄山游玩,谁知遇到了怪物……呜呜……我一害怕,失足从山上摔下来,摔死的!”
哦,原来真是摔死的,这来找我干吗,不会是让我帮她报仇的吧?千万别是,我们店铺有个规矩,只要请求不过分,有生意就得接,不能拒绝顾客的请求。否则,这样会加剧鬼对人间的憎恨,鬼事专门店没做好事,反倒是坏了事。黄山距离我们这儿千里迢迢的,跑一趟多不容易,最多挣她两颗鬼牙,不够费用啊。
女鬼接着说,她叫唐小涵,是黄山市一所大学大二学生。以前每年学校到了三月都会组织到野外春游,最好的去处当然是黄山。但后来因为发生学生摔伤事故,一连三年,学校不再组织这项活动了。他们四个要好的同学一商量,由于是从到了这所大学,就没得到过春游这种机会,所以趁着周末,跑到黄山游玩。
跟她一块去的是两男一女三个同学,他们四个学生钱不多,没顾导游,进景区的时候也晚,又不喜欢跟大批游客一块爬山,走的是小路,没多久天黑了,走着走着迷了路。我听到这儿心想,你们正好是两男两女,估计是两对情侣,不然怎么不喜欢跟大批游客混在一块呢,还不是想找个清静地方卿卿我我吗,这个我懂。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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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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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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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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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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