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我的超凡女神>第264章 血狼的尊严
  老街市政府,两辆军车护着市长贾忠义的座驾,呼啸着开了出去。

  大约过了二十分钟,一个身穿灰色风衣,脸上戴着口罩的男子,快步从市政府后门走出,径直上了一辆停在路边的普通轿车。

  上了车之后,穿风衣的男子把口罩摘下来,露出一张养尊处优的脸,赫然是市长贾忠义。

  “开车!”贾忠义松了口气,如释重负的靠在后座上,有些疲累的闭上眼睛。

  车子缓缓发动,一个戏谑的声音随即传来:“老贾,去哪儿啊?”

  听到这个声音,贾忠义被吓得魂飞魄散,猛然坐直了身子,瞪大眼睛朝驾驶位看去,一个身穿司机制服的年轻男子回头瞥了他一眼,还朝他笑了笑。

  他的笑容充满了阳光,可在贾忠义眼中,他的笑容就如同索命的阎王,地狱里的恶鬼,差点把老贾给吓尿了。琇書蛧

  “秦……秦洛?”贾忠义咽了咽吐沫,努力让自己镇定下来,勉强挤出一个微笑,“你……你什么时候来的?”

  “刚到,恰好看见有辆车,我准备借来开两圈,可还没等我把车开走呢,你就来了。”秦洛瞥了他一眼,嘻嘻笑道,“你说巧不巧?”

  “巧,确实挺巧的。”贾忠义笑得比哭都难看,他这么急着走,就是为了躲秦洛,可没想到,还是落到秦洛手里了。

  可他就想不明白了,秦洛怎么会知道自己从后门走?难道,自己的队伍里有奸细?

  什么原因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怎么脱身,怎么活下去。可秦洛只顾着开车,也不问他去哪,这反倒让贾忠义越来越紧张,越来越害怕。

  秦洛在这个时候过来,肯定是已经得到确切消息了,如果郭青莲死了,那他还不得让自己给她陪葬啊?

  犹豫再三,他决定还是和盘托出,争取宽大处理,否则,这次非被秦洛剥皮抽筋不可。

  “秦洛,我……我是被逼的……”贾忠义连忙道,“我这次出来,正是想去边境送消息给你,血狼雇佣军的人已经到金三角了,他们会从那边发动武装直升机,对同盟军的驻地进行毁灭性扫射和轰炸。”

  秦洛猛然把车停下来,冷声问道:“他们一共有多少人,会发动几架直升机?”

  “呃……血狼雇佣军一共十六个人,都是身经百战的亡命之徒,参加过无数次战争。”贾忠义好心劝道,“秦洛,你还是赶紧让郭青莲他们撤吧,再晚就来不及了。”

  “撤?那不是我的风格。”

  秦洛哼了一声,发动车子,迅速朝同盟军的驻地赶去。路上,他再次拨打了曹玉华的电话,把这边得到的情报再次传达过去。

  另一边,得到秦洛消息的同盟军开始忙碌起来。大部分人都带着武器和给养撤到后山,有山林掩护,武装直升机根本找不到他们的人影。

  寨子里这么大动静,外面等候信号的副官等人怎么可能不知道?可是,没有黄德彪的命令,也不见信号传出,他们只能干着急。

  这时,眼镜男快步走了出来,副官赶紧上前:“参谋长,我们团长呢?”

  眼镜男叫刘中华,是同盟军的参谋长,说白了就是智囊团的头,军师。论地位,黄德彪也比不上,一个小小的副官在他面前,自然不敢造次。

  “黄团长啊,在里面开会呢。”刘中华随意说了一句,摆摆手就走,走了几步忽然想起什么,回头吩咐道,“别在这儿站着了,都进去休息吧。真是的,都是自家兄弟,有什么好防备的?”

  说完,他头也不回的朝山外走去。

  有了刘中华的话,挡住寨子口的几个人迅速让开路,客气的把两辆军车让了进去。副官早就等不及了,现在有机会进去,哪还客气,赶紧招呼人进去找团长。

  可他们前脚刚走,刘中华就从后面溜上来,把守着寨子口的几个人都带走了。

  军车开到寨子中央的空地上,副官叫人在空地上等候,他带着几个人去找团长,可等他来到指挥部才发现,里面人去楼空,人已经没了。

  “来人,快找团长。”副官急了,大声呼喊着,叫人四处寻找团长,可没多久,远处就传来轰隆隆的声音。

  “不好,敌袭!”有眼尖的人发现远处急速飞来的三架武装直升机,顿时惊恐的叫了起来。

  副官惊愕的张大嘴巴,看着直升机在眼前越来越大,突然凄厉的喊道:“快隐蔽,快……”

  “嗒嗒嗒嗒……”

  子弹如雨,一些仓皇逃窜的战士被打成筛子,扑倒在地,血流成河。

  武装直升机呼啸着从众人头上飞过,还不忘扔下一颗颗炸-弹。

  “轰轰轰……”

  房子被炸毁,并剧烈的燃烧起来,空地上的车辆也被引爆,发生了更剧烈的连环爆炸,那些还没来得及逃窜的战士死伤无数,哀嚎遍野。

  三架武装直升机在空中兜了个圈子,再次飞了回来,可还不等开枪,寨子后山坡上突然站起一个魁梧的男子,他的肩膀上扛着一只火箭筒,对准迎面飞来的一架直升机,悍然勾动扳机。

  “嗖!”

  一枚***,带着一股浓烟直奔直升机飞去。

  “哦,谢特!”

  飞行员骂了一句,拼了命的操控直升机避让,可惜还是慢了一步,轰的一声,***在直升机的尾部炸开,顿时,直升机失去控制,摇晃着朝地面扎去。

  出现如此变故,另外两架直升机迅速兜了回来,想要干掉那个扛着火箭筒的人,可等他们转回来才发现,那人竟然跑没影了。

  就在他们四处搜寻的时候,突然传来一声枪响,一架直升机的飞行员脑门被开了个血洞,当场死于非命。

  而这架飞机失去控制,径直朝着山壁撞去。轰的一声,山壁上爆出一团巨大的火焰,只剩下飞机残骸滚落下来。

  仅剩的一架直升机不敢再耽搁了,迅速升高,机舱内,一个身穿外军野战服的高大男子,对着电话气急败坏的吼道:“桑德,你特么的出卖我,我非杀了你不可……”

  “团长,泰勒他们跳伞了,我们要不要去救他们?”飞行员急忙问道。

  打电话的高大男子马上朝他吼道:“救个屁呀,我们中埋伏了,谁去谁死……桑德,你必须给我一个完美的解释,而且,我损失了十名队员,你要付给我两千万美金的抚恤金……”

  这时,飞行员又焦急道:“团长,下面有辆车,被挟持的人好像是贾忠义。”

  “什么?”

  团长迅速上前仔细看了一眼,就见公路上停着一辆轿车,车旁站着两个人,前面身穿风衣、双腿发抖的老头,可不正是贾忠义吗。

  再看他身后,站着一个年轻男子,而他手持一把匕首,横在贾忠义的脖子上,而贾忠义则不断对高空中的直升机招手,好像在求救。

  “混蛋,肯定是他泄露了我们的消息,我们才被伏击的。”团长气急败坏的骂道。

  “团长,我们还救他吗?”飞行员问道。

  机舱里,除了飞行员和团长之外,还有四个人,其中一个个头不高,却十分粗壮的汉子端起一把重机枪就过来了,咬牙切齿道:“特么的,害死我们十个兄弟,还想要我们救他?转过去,我要亲自干掉他。”

  “等等!”

  飞机上唯一的一位女佣兵仔细看了看,沉声道:“这人好像是要引诱我们下去,难道下面有埋伏?”

  “不可能。”一个白人指了指两侧,说道,“这段路是山路,两侧光秃秃的,连棵树都没有,哪能藏人?”

  几人还在争吵,下面的秦洛突然对直升机伸出中指,这下,还在争吵的几人都沉默了。大约过了三秒,矮壮的汉子暴怒的吼道:“下去,我要亲手把他撕成碎片。”

  白人仔细看了看,沉声道:“那人应该是华夏的特种兵,可他难道想和我们单挑吗?”

  “血狼的尊严,不容挑衅。”团长深吸口气,狠声道,“下去,我就不信他长着三头六臂。如果救了贾忠义那个怂包,还能从他身上再敲一笔。特么的,这次亏大了。”

  很快,直升机在秦洛面前二十米以外的地方降落,除了飞行员之外的五个人,包括团长,都从飞机上跳了下来。

  虽然已经确认没有埋伏,可这几个人依然小心谨慎的四下仔细观察,确认没有危险之后,才把枪口对准了秦洛。

  “你看,我说他们不会开枪吧。”秦洛用军刀拍了拍贾忠义的脸颊,笑嘻嘻的把刀收回,推开他上前两步,用军刀指了指几人,然后勾了勾手指。

  “法克!”

  矮壮的男子忍不住骂了一句,端起手中的重机枪就要开火,却被身旁的团长抬手拦住。

  “团长……”

  “白痴,你想连贾忠义那个废物一起打死吗?”团长骂了一句,侧头对站在另一侧的黑人壮汉吩咐道,“吉姆,你去干掉他。”

  “放心,他死定了。”

  叫吉姆的黑人壮汉马上扔掉手里的冲锋-枪,晃了晃脖子,狞笑着朝秦洛大步走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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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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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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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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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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