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天才商女:郎君,我不要!>第二十七章 锦衣夜行
  距离拜师典礼已经过去了几日,其他学子已经开始在所在长老处陆续上课了,倒是苏小可这边,她既没有得到上课的通知,也见不到云百奇本人,使得她只能在屋子里天天研习温寅初借给自己的兵书,而一旁的陆茂嘉,除了时而调戏苏小可,便就是在院子里捉着蛐蛐,或躺在床上闷头大睡,任凭梅东等人来叫他上课,他硬是不去,坚持要等着苏小可见到云百奇,说自己当书童的事。但苏小可却不知道云白奇会不会去苏西,尽管她也劝陆茂嘉先去上课,但陆茂嘉还是不听。苏小可也无计可施了,就自顾自地翻读着兵书,懒得理会陆茂嘉的所作所为。

  终于,在第五日,云百奇召见了苏小可,也果然如陆茂嘉所说,云白奇真的打算带着苏小可去苏中云游,但并没有告诉苏小可此行的其他事宜。其实这也是每位掌门人教授徒弟的方法,他们都总是希望带着弟子在实践中获得真知,所以,早预料到一切的陆茂嘉才会如此,当然其实这也是陆茂嘉在苏中时便打听到的,毕竟鬼门子会长的寿宴将至,云白奇作为百商堂院长,肯定会前去庆祝,而如今的一切,确实正朝着陆茂嘉预估的方向发展。

  苏小可也把陆茂嘉所求之事禀给了云百奇,没想到云白奇也快速答应,这让苏小可百思不得其解,只是云白奇说,他倒和陆茂嘉父亲有几分交情,但没想到,陆宗明的儿子会如此执着做一个书童,既然这样,那便成全他吧。于是,陆茂嘉做书童的事,就此敲定。

  云白奇行李颇多,在临行前的前两天,苏小可和陆茂嘉便前去跟着一起收拾,少爷脾性的陆茂嘉处处偷懒,但每次都总能让苏小可逮个正着,于是,两人像欢喜冤家一样,在云白奇的房间里斗来斗去。云白奇倒习以为常,觉得两人就像小孩,天性还未泯灭,并未把两人吵斗之事放在心上,倒是看着两人颇有活力的样子,怀念起自己年轻的时候,刚来百商堂的时候。

  那时候,云白奇也不过是如今陆茂嘉的年纪,他和陆宗明,温九庭等人,一道拜在上师雪崖子的门下,而三人之中,陆宗明和温九庭都均来自苏中的大户,唯有自己,是苏西的贫农,他还记得那时候,陆宗明总和温九庭分庭抗礼,各成一派,温九庭刚烈,陆宗明阴柔,两人一阴一阳,总想把云百奇拉拢到自己的队伍。那时候的两人,总想获得第一,得到雪崖子手中的锦囊商计,可是,他们并不知道,上师早已看穿他们的把戏,而得不到锦囊商计的两人,更是暗暗起了对雪崖子痛下杀手的邪念,终于,雪崖子惨遭暗算,下落不明,而一同消失的,还有那人人都想得到的“女儿醉”。

  雪崖子的师弟鬼门子继承了雪崖子南苏部商会会长的位置,南苏部本来一分为四,苏南,苏北和苏西连为一体,苏东隔海相望。陆家和温家分占苏南和苏北,最终合为苏中,而苏西,则基本没什么大户,都是散客散商,但是也成为了许多大户想开发的产地。

  这些年来,鬼门子隐居此地,虽说是秉承师兄雪崖子遗志,用自己的一己之力,为当地贫瘠的土地上的人们谋着福祉,但实则一直暗自修仙问道,默不作声,这些年来,在苏中,鲜少有人真正见过鬼门子的真面目。

  云百奇也没有告诉大家,学子们来百商学堂时,所经历的鬼门客栈和雪崖路,其实也是鬼门子和雪崖子留给大家的考验,令云百奇没想到的是,这个横空出现的苏小可,不但在过鬼门栈道和雪崖路时,带领众人安全通过,还在中书院的测试中拔得头筹。云白奇暗暗对苏小可进行观察,他觉得,观察着苏小可是不是自己等了许久的那个人。

  而他此时带苏小可去苏西,除了历练苏小可,还有和温九庭陆宗明的会晤,也是为了给鬼门子庆祝他的八十大寿。陆宗明和温九庭的到来,估计也是想对苏西这块地方,斗个你死我活。当然,还有的就是商户们与商会长久以来的利益抗衡和争斗,云白奇知道,温九庭早已不满商会很多年了,他总认为自己交粮纳贡,供奉着商会,但是商会能为自己做的,少之又少,他不想再受商会限制,一直都想自立为王,这点,天下商户人人皆知,若不是忌惮着自己的老父亲和那消失已久的女儿醉,或许,温九庭早就出手了。

  且也可庆的是,此时陆宗明的势力即将与温家势均力敌,且温九庭的势力还被自己的父亲温凤华遏制着,再加上温寅初的冒出,使得温九庭和陆宗明,此时都不是做出决定的最佳时刻。至于温凤华,他已经老了,自然不想参与太多。这些商场恩怨,随着苏小可的出现,一幕幕在云白奇面前和脑海中呈现开来。

  “师父!都收拾好了了!”苏小可将所以打包好的行李都放在一旁,而此时的陆茂嘉已经满头大汗,累的奄奄一息。

  “啊,累死我了累死我了!”陆茂嘉怨声载道,瘫坐在座椅上,端起茶水咕噜喝了起来。

  “喂,这里哪有书童喝水的和座位的份,赶紧起来!”苏小可抓着陆茂嘉书童身份的小辫子。

  “知道了知道了。”陆茂嘉喝完一口,躬身向外面疲累地走去。

  “师父,,我们是明日启程吗?”苏小可兴奋地瞪着一双圆圆的眼睛,等待着云白奇的回答。

  “今晚!”云白奇起身,一只手背在身后,一只手捋了捋花白的胡子。

  “啊,今晚?”苏小可显然十分吃惊,她压根没想到这么快,更没想到会是在晚上出行。再者,她本来觉得自己应该好好向温寅初告个别的,因为自此一别,再见也不知何时了。

  “师父,那我先回去收拾我的东西”还未待云白奇回话,苏小可已经一溜烟地向外跑去。

  “这小子,难道在茅山真是修了仙法?跑得这么快!”云百奇虽不像温寅初那般古板,但也并不像陆茂嘉这般阅女无数,在他眼里,苏小可全然就是一个古灵精怪的顽皮小孩,但是苏小可身上确实有常人没有的天性,那就机敏,这孩子,若稍加雕琢,将来必成大器。可是,一切也得看她自己的造化了。

  当晚,苏小可一一向温寅初,王大志及钟黎等人告别,她自己也不知道,还能不能再在学堂与几人相见了,但是以云白奇的意思,云游肯定得一年以上。

  苏小可自然对几人很是不舍,特别是温寅初,苏小可不顾外人眼光地上前拥抱了温寅初,那一瞬间,她感觉到温寅初的胸膛是如此的宽厚和温暖,最终,苏小可还是依依不舍地踏上了云游的路。而温寅初,对于苏小可突如其来的拥抱还是有些惊愕,他把手放在苏小可的后背半空,最终还是将手落在苏小可后背上,轻轻拍了拍,但是他明显感觉到,自己此时的心跳,在猛烈的加速。

  “路上注意安全,保重,若是有时间,就给我写信。”温寅初轻声说着,显然一脸的温柔与宠溺。

  “好!”苏小可乖乖地回答着。

  此人两人的拥抱,俨然向一对小情侣一般。

  而当苏小可与温寅初松开时,一旁的王大志也张开双手,试图求抱。苏小可微微扬起嘴角,伸出一只手与王大志张开的双手击掌,瞬间机智化解尴尬。一旁的温寅初,看着眼前的画面,也不禁泛起笑意。那瞬间,空气中似乎都扑满了粉红色的气息。而这一切,都被一旁的陆茂嘉看在眼里,从与温寅初拥抱,到最后的不舍的惜别。这让陆茂嘉显然感觉到一丝酸味。终于,苏小可与云白奇陆茂嘉的三人行开始了。

  “喂,你该不会喜欢上那傻小子了吧?”云白奇走在前面,苏小可走在中间,背着厚重行李走在最后面的陆茂嘉上前拉住苏小可。

  “你胡说八道什么呢?”苏小可强行否认着,但被陆茂嘉这么一说,脸颊倒是瞬间火热滚烫了起来,还好是在晚上,要是白天,此刻大概陆茂嘉要看到自己绯红的脸颊便抓住自己把柄取笑自己了。

  “哟哟哟,不敢承认啊?这有啥,你现在是男子汉大丈夫,做事要敢作敢当啊?”陆茂嘉继续调戏到。

  “求求你了,闭嘴行不行啊?”苏小可抬头,发现云白奇离自己并不远,深怕云白奇听见陆茂嘉言语的苏小可,用接近的哀求的语气小声地说道。

  “知道啦,我的好兄弟。”陆茂嘉说着便一把手搭到苏小可肩膀上,紧紧搂着苏小可往前走着,苏小可明知道陆茂嘉有揩油占自己便宜的嫌疑,却怎么也挣脱不了。只能往前艰难地挪着小碎步。苏小可并没有发现,其实此刻陆茂嘉的嘴角,露出一丝得意的又满足的笑意。

  “师父,为什么我们非要晚上走啊?”苏小可灵机一动,一脚踩在陆茂嘉脚背上,苏小可迅即跑到云白奇身边。

  “晚上,万籁俱寂,加上这凉风习习,我们自然也就少消耗些体力了。”云白奇说的倒是在理,只要下了这鬼门山,其实山下的日子还是在秋交之际,虽说秋交之际,但苏西却因为地理位置的原因,常年炎热,再加上昨日积雪,稀释了热气。这样的晚上赶路,确实会保存不少体力。但是苏小可也知道,其实这大概是云百奇的借口,至于晚上赶路,说不定是云百奇对苏小可的一种考验和磨练。

  苏小可并没有猜错,走夜路其实是磨练中的一环,所谓夜路,看是风平浪静,实则暗潮汹涌,稍不留神,自己是如何栽跟头丢命的都不知道。夜晚便是磨练人的临危意识最好的办法,当你行走在漆黑又陡峭的山路,你的注意力大概要比白天时走在平路上更专心一百倍吧。

  是啊,商场就是如此,你的对手随时都想干掉你,你的身边可能卧底着太多要抖露你秘密的人,你的亲人,你的朋友,你的伙伴们,到最终都可能会背弃你而去,只有你自己,在这黑夜之中陡峭的山路时,唯一能保证自己不受伤害的,只有你自己。就算再白天广袤无垠的平地上,也只有你自己。这个世界上,向来如此,强者书写历史,弱者被人遗忘,强者主宰自己的命运,弱者被人主宰。所以,你一定要强。m.χIùmЬ.CǒM

  苏小可站在这鬼门山的半腰,看着山下镇上人家屋里传来的星火,不禁恍然大悟,原来当你站的高的时候,即使是最低处的风景,也是有它迷人的姿态。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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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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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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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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