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历史科代表>第一百二十三章 拜见庄生
  两箱子黄金拿到手,还有一队跟班相随押运,身为大公子的朱闻天义不容辞,草草准备了一下便准备启程前往楚国都城——郢都。

  “大郎且慢,大郎且慢......”

  临行之时,朱闻天却是又被陶朱公给叫住了,看起来还有什么事情要交代。

  “大郎需谨记,此去寻那故人庄生,礼金切不可少,务必将你二弟救出生天。”

  陶朱公再次郑重交代道。

  “此外,若是大郎能够顺利将你二弟救出,大郎可将此锦囊打开,其中有些事需要大郎去办;若是未能将你二弟救出,此间交代不必再看,需立即收敛你二弟尸身返回。”

  再次交代了一事之后,陶朱公将一个锦囊交到了朱闻天手中,只不过所强调的重点还是救老二性命一事,锦囊之事似乎是可有可无的。

  朱闻天是以完成场景任务为目标的,因而等到陶朱公交代过后,便将其所交代内容牢记于心,随即启程出发前往郢都去救人。m.χIùmЬ.CǒM

  仅仅从书本上还是限制了朱闻天的想象力,眼下真正到了春秋时期,朱闻天才知道此时的环境的确是有点儿原始,主要是道路太过难走了。

  当前背景之下道路几乎只有城与城之间才有能够通车的路,当然是那种地排车或者马车,而城池的数量却是少之又少的,因此能走的路也就那么几条,其余都是羊肠小道。

  甚至很多地方羊肠小道也没有,这个时代植被好似尤其茂密一般,大片大片的都是树木森林,阻隔着诸侯与群落之间的交流和沟通。

  朱闻天已经可以理解了,为什么历史上记载的战争,很多时候都是几千人、小几万人就能够封锁边境之类的了,关键是路不好走啊。

  因而要去郢都将二郎给救出来,仅仅赶路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他们出发的地点可是在定陶城,即使在现实世界之中要从定陶前往郢都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郢都是楚国都城,朱闻天虽然不知道现实世界是什么地方,很大程度上是在北湖那一片,楚文化发源地就是湖北,这一点朱闻天自然是知道的。

  而定陶相对知名一些,三国时代这里可是挺热闹的一个地方,朱闻天大概知道在东山省西南这片区域。朱闻天此行的路程也就是从东山到北湖,就算现实世界高速开过去也有跑头。

  幸而朱闻天一行12人还有着马车和马匹可以使用,他曾经问过车夫,正常天气情况下一天赶个200多里路是没有任何问题的,路好的情况下跑到三四百里也是可能。

  而按照全部是晴天没有其他意外的情况下,预计朱闻天本次行程大概在八九天时间,若是碰上个刮风、下雨、拦路等意外情况,耽误走上十天半个月很正常。

  当然了,除去道路相去甚远之外,沿途其他一些服务该有的倒是都有,包括城内客栈、城外驿站之类,朱闻天一行人并不需要担心无处落脚的问题。

  同时在路途安全方面也是基本有保障的,场景中此时并没有什么大的战事,至少沿途之中是没有战事的,一行人也不怕会牵扯其中。

  拦路的草寇不是没有,但是基本上都是罪孽在身之人单独行动的情况居多。这个时代之下普通人大都遵循礼法,也没有到吃不上、喝不上的程度,除去诸侯玩互砍之外,很少有揭竿而起的。

  这一点从同时期作品的一些描写就可见一斑了,诸如《诗经》风雅颂,多是“桃之夭夭,灼灼其华”这样的美句,偶尔“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这般感慨两句,也只是心情不好罢了。

  如此情形之下,即使沿途有着一些宵小之辈,朱闻天一行10来人,队伍足够大,也不会成为他们的目标。

  还有一点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前提,其实这次与朱闻天同行的车夫和护卫都是陶朱公用了很久的商队成员,他们有着足够应付意外的经验,也非常熟悉沿途路况,赶起路来还是很省心的。

  在得知这是陶朱公做商业队伍班底之后,朱闻天与队伍之中有经验之人聊了不少次,要知道朱闻天可是有着支线任务的,而且学习一些商业经验对他完成系统的总目标也有助益。

  得益于大公子的身份,朱闻天与队伍之中任何人搭讪,对方基本上也都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数天下来朱闻天对背景下商业形势也了解了不少,对于他们行事的方法也学到了不少。

  时间在交流与赶路中过得倒也不慢,前前后后八天多一点,朱闻天一行人终于到了楚国都城郢都附近。

  朱闻天安排一行人首先在距离郢都最近的一处驿站落下脚来。他感觉既然要去拜访求人,就需要养足精神头,沐浴更衣之类自然是少不了的。

  如此休整了小半天时间,朱闻天计算着关城门的时间,在最后一刻进入到了郢都之中,并直接奔赴陶朱公故交庄生府上而去。

  一路打听下来,庄生在郢都城内真可谓非常知名,几乎每个人都知道他的府邸在哪里,朱闻天没有花费多少时间便到了目的地。

  只不过当朱闻天到达地方之后,却是发现眼前庄生的家并非想象之中那种高大府邸,而仅仅是几间茅草屋,几乎是郢都城内最为朴素的住所了。

  这让朱闻天一度觉得自己可能走错了地方,但是进门之前又问了两位过往之人,对方仍旧说这便是德高望重的庄生住处。

  至此朱闻天才算是确认了下来,敲开门后,让侍者牵着马车进入到了院内。

  “小生敢问可是庄先生府上?”

  朱闻天向那开门的女眷问道。

  “正是荜处。”

  女眷也不多话,说话间款款向茅草屋内走去。

  这时候屋内又出来一人,打扮如那女眷一般十分朴素,看起来像是一名书生模样,又给人一种不食人间烟火的感觉。

  “你等何人?为何来到我这?”

  此话一出,对方乃是庄生的身份已是显露无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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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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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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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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