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忆娇轻轻吮吸陈君寻的肩膀,这时,说道:“不对,我分明是被你骗到手的,许多年前,我就是你的俘虏了,你用一块小甜饼征服了我。”说着,她想起十多年前那次聚餐,她,陈君寻,袁金林,还有江桐。想到江桐时,她不禁用力咬了一口陈君寻的肩膀。陈君寻一痛,跟着说声:“小母狗?”
说完,陈君寻轻轻掐了掐傅忆娇的臀部,不舍用力,更像是爱抚。
傅忆娇亦然感觉到陈君寻的疼爱,长嘘一口气,然后说道:“留个印记给你老婆吧,我就是不解气,就想告诉她,我勾引她的老公!”
陈君寻听后无语,那只抚摩傅忆娇玉肌的手越来越轻柔了,越来越亲昵,越来越殷勤,带着几许遗憾,像是一种补偿。
“知道吗,看到你方才进门时提心吊胆的样子,我挺开心的。”沉默片刻,傅忆娇说道。
陈君寻风情不减,温存地问道:“为什么?”
傅忆娇说道:“因为,你不是老将。”
他不是老将?我擦,显然,这女人看走眼了。
陈君寻听后,说不清心里怎样的变化,也道不明是何滋味,就见他一下子又抱紧这位美丽的傅老师,亲啊拱啊,颠鸾倒凤,除了胜利者的满足,或者,这是一种最高超的掩护吧。wWW.ΧìǔΜЬ.CǒΜ
而对于傅忆娇,这一夜,作为一个被人下套的女人,与本该属于她的男人无数次翻云覆雨,在找回愉悦赔偿的同时,她对给她下套的江桐和袁金林,无不穷尽技艺予以回击。那种放浪形骸的疯狂,她从没给过自己的丈夫袁金林,却是全身心地给了江桐的丈夫。
这春宵一夜,也就塑造出傅忆娇荡妇的形象。从此以后,每每回味,她都有一种久违的焦渴,这种焦渴,如同罂粟花海里的狂奔,裙裾飘荡中带着一种瘾。这时她才发现,她对陈君寻的爱原来可以这么深刻,这么不可或缺。
“有人说,女人上床之前是香的,上床以后是脏的。这句话对吧?”这一天,在跟陈君寻私会的时候,傅忆娇问。
这位平素给人印象不苟言笑的单眼皮美人也不是乱说。自从跟陈君寻上了床,陈君寻给她打的电话明显少了许多,这让她深刻地领略到一种疏远。要知道女人的心可比男人敏感多了,特别是陷入爱河不能自拔的时候,她们的判断往往精准无比。
女人上床之前是香的,上床以后是脏的。这句话,风流有瘾的白美妙说过,老实巴交的袁茵说过,现在淑女型人物傅忆娇也说了,是啊,它对吗?
结果不用多想,陈君寻给了一个否定的回答,“不,你永远都是我生命里最高的山峰。”他说。
“那么,你还有多少山丘呢?”
一旦全身心投入以后,那种爱也就烙上印记,男人可以把它称为一场游戏,女人则不行。做了陈君寻的女人,傅忆娇明显感觉她对陈君寻的爱越来越深了,有一种离开即死的感觉。那一夜风流,绝非无痕春梦,那是她的依恋的抬头,依恋以后,她不再满足,变成了贪恋。她的内心深处是那么狂热,火山喷发于心湖之底,水与火的纠缠与喷薄,是那么无可阻挡!爱到深处,在意随之多了起来。
听到傅忆娇的话,陈君寻感受着这个单眼皮美人翻腾的醋意,山丘之说,让他想到了谈不上丰满的秦粉,他在想,是不是他跟秦粉的来往,被这个女人看到了?
有了这种想法,以后,再跟秦粉来往,陈君寻明显隐秘了许多。那种对傅忆娇的防备,就像防备江桐一样卖力。
而平素不太喜欢看小说的傅忆娇,此时开始留意陈君寻的新作品了。她想从陈君寻的文章里,看清他的心灵世界,说不准,在某个片段,就能找到他精神出轨的蛛丝马迹。很快,一篇叫《禁果的颜色》的小说就吸引了她的目光。
这篇小说,乔袖最早看过,因为追寻禁果的颜色,在非典闹得最凶的时候,她还专门跑到北京去陪伴陈君寻呢。
傅忆娇看的这篇小说发于陈君寻的博客,不同于乔袖当时看的是书籍。当然,两个女人的境遇还是可以找到相同点的。那时,乔袖投怀送抱不成,终究悻悻而去;现在,傅忆娇已经成了陈君寻的女人,却也高兴不起来。
这篇小说的字数不是太多,情节却很曲折,内容更是哀感顽艳。尤其是一些活灵活现的描写,比如:胭脂更多咀嚼到的似乎只是孤枕难眠的淡淡苦涩。镜子里的美眸越来越空,直至再也找不到自己脸上美丽的地方,胭脂才意识到自己坐得久了。胭脂站起身,翘起的臀和高拔的胸便水落石出一般,完全被合体的黑色连衣裙勾勒得“惹火烧身”。胭脂对着镜子慢慢变换站姿,前后左右来回审视着,每一个细小的举动都那么容止端详。
读完这篇文章,傅忆娇久久不能平静。她想,江桐又瘦又小,说是金丝雀,其实骨感精怪的像只得病的麻雀,除了会叫,别的一无是处。可文中那个女主人公性感丰腴而又故作矜持,肯定不是以麻雀作为生活原型的。莫非,莫非陈君寻在外头沾碰了一个端庄矜持美丽性感而又风韵深藏的女人?
有了这个想法,傅忆娇忽而慌张起来。当初的爱恋是那么的热烈疯狂,可是,一旦得到了,一旦满足了,那男人的指尖,好像只有一滴水的冲动。她触摸得到陈君寻的爱的力量的变化,也许他的爱慕仅与荷尔蒙有关。一想到那夜她与陈君寻的相互给予,她的内心深处就无比焦渴,可是,那男人给她的只是细流涓滴,也许某年某月终将干涸,甚至连一滴水的冲动都不会再有。
想到这里,傅忆娇更是焦虑不堪。
这位美丽的傅老师并不知道胭脂的超凡特质,是陈君寻以她为原型塑造出来的,她的端庄,她的矜持,她的玉韫珠藏的绝色性感,尤其她那高拔的胸,是陈君寻花费十几年才攀登上去的高峰,所以,他想永志于文。
前文已有描述,现实中的傅忆娇在大众场合举止淑雅,谈吐得体,情字深含,娇不轻露,而她浑身流淌的雪肌曲线,在合体的咖啡色职业女装的掩映下,欲盖弥彰,山比名山更加高耸,水比圣泉更为幽远,就连微翘的臀部也是写满诱惑字样的峭壁悬崖,令人浮想联翩,几欲纵身跳将下去。这是一位抓住古典与现代两根链条,在恪守与开化之间荡着秋千的东方女性。一位娴静性感思想成熟的小城少妇。
这就是傅忆娇的真实写照,没有任何溢美之词。
那个胭脂,无疑是根据傅忆娇的形象创造出来的,而至于曲折离奇的故事情节,则是陈君寻一种绮念的发挥。
因为看了这篇小说,傅忆娇失眠了。一直到下半夜,她都在浏览陈君寻的博客,追查他的生活作风的黑与白。一想到陈君寻对她的渐次冷落,她的心里就非常难受。她知道陈君寻在家,她没法发短信质问胭脂是谁,只能自虐式地折磨自己,这时候,她开始佩服那个昔日闺蜜江桐的忍耐力了。
而此时,在海峡的那一岸,有位女子也在浏览陈君寻的博客。她就是那个看了《禁果的颜色》,然后梦想投怀送抱,在北京某个宾馆里脱光衣服展示给陈君寻看的青春女孩乔袖。
乔袖正在阅读陈君寻一篇叫《天使情书》的新作,是篇小小说,陈君寻出差过程中在手机里写出来的,全文如下:
思念如潮的时候,作家便在电话里将自己杜撰的故事,讲给远在新疆的女孩听:
有两只懒惰的鸿雁,她们同时爱上了舞蹈王子,一位风流倜傥的天使。但是,她们一个太胖,一个太瘦,体形非常难看,不敢对天使抱任何非分之想,只好旁敲侧击地说:“尊敬的天使,要是我们能够看到你恋爱的女孩是何等美丽,我们想,那该是一件多么荣幸的事情啊。”
天使说:“如果你们真想见到我的恋人,那么,就做一回邮差,把我的这封情书带到新疆库车去吧,按照信上的地址,你们很快就会看到我喜欢的女孩。”
两只鸿雁就带着信向新疆飞去了。
飞啊,飞啊,这可苦了平日很少锻炼的懒惰的鸿雁。
瘦的鸿雁说:“我们回去吧,何必为一个已有心上人的臭男人劳神伤身呢?”
“不,我一定要看到那个女孩怎样的美丽!居然令我的白马王子如此痴迷。”胖的鸿雁斩钉截铁。
又飞啊飞啊,风雨兼程。一个多月后,终于飞到了库车。两只鸿雁按信上的地址寻找,费尽周折,找到的却是一处多年无人居住的老宅。
鸿雁感到上当受骗,非常恼怒,便诅咒起可恶的天使。瘦鸿雁咬牙切齿,就欲将信撕碎,这时候胖鸿雁赶忙阻止道:“让我看看,看看情书里写的如何甜如蜜饯,伤人如刀?!”
说着,胖鸿雁就拆开了信封。
孰料信封里边根本没有情书,只有一张字条,上面写着:难道你们没有发现,你们已经练出一副绝佳的身材了吗?快回来吧,亲爱的,我在这里等着娶你们呢。
两只鸿雁恍然大悟,这才留意起自己,果然俱是身材袅娜、风姿绰约。
天使后来真的娶了鸿雁。
作家呷了一口苦丁浓茶,问电话那端的女孩:“你知道,天使为什么会喜欢上那两只笨大雁并且娶了她们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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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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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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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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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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