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九洲其实没睡过去。
他在想自己刚刚说过的那句话:
“我觉得我忘记的事,可能和你有关。”
可能为多少呢?
目前还不能确定。
他睁开眼,望着这个芳华居住过多年的地方。
处处都透着她生活过的气息,显得那么的亲切,那么的让他觉得舒服,闻着来自她身上独有的味道,懒懒的,他一动也不想动。
可他还是坐了起来,轻轻揉了揉太阳穴,听得门外头,芳华在和她的父母交代:wWW.ΧìǔΜЬ.CǒΜ
“爸,妈,我出去买菜,子韧在睡,你们别去打搅他……”
声音有点远。
她父母应了一声。
屋内又恢复了平静。
秦九洲坐到了写字台前,这看看,那看看,额头上的疼痛在渐渐退去——只要不去想,那疼痛感,就不会来作怪。
可是,打开电脑,他的愉快心情,马上打了折扣。
桌面是她和韩启政的合照。
可亲呢了!
她靠在韩启政怀里,笑得美滋滋的,韩启政的满面灿烂,实在让人很是嫉妒。
本是一张看着让人觉得无比温馨的照片,但,换了一种心情,换了一种身份,当他以她丈夫的名义,看到她和别的男孩子这么亲热时,男性的占有欲,不自觉就膨胀开了。
非常非常不舒服。
嘴里,心里,都酸得不得了。
他只得把它给关了,眼不见为净,并暗暗提醒自己,安抚自己:
那丫头才失恋,想让她一下子和过去作一个彻底了断是不太可能的。
生活中有关韩启政的痕迹,想要清理,得一步一步来,凡事都得有一个过程。
那点包容心,他还是要有的。
谁没个过去?
这万一哪天,芳华要来追究他的过去,那还得了?
如此这般的自我安慰,那种劲儿这才翻了篇。
秦九洲坐在那里,打开了抽屉,很好奇,她的学生时代,都会收藏些什么宝贝?
抽屉里有一本相册,他拿过来看,看到了她的成长过程,唇角不自觉就挂起了微笑。
虽然她的出身,很不好,但是,秦家这对夫妻,真是大善人,他们将她养得特别的棒:从小那么的爱笑,看不出她曾遭受过那样的生活。
又或者,小的时候的记忆,与她都已不存在或淡化了,所以她的个性才会这么的明亮动人。
只是,不高兴的事儿,总爱来打搅到他欣赏的愉快性:因为韩启政的足迹,再次肆无忌惮的出现在他的视线里。
芳华十六岁之后的照片当中,韩启政变得无所不在:两张快乐的笑容组合在一起,是那么的甜蜜。
或者,如果没有家里的阻扰,他们是可以组成一个理想家庭的。
如果没有楚璴的怀孕,说不定,他会成为一个推手,亲自将他们促成一对儿。
可结果呢?
谁能料到会是这样的?
命运多会给他们开玩笑?
暗暗吐气,他不想再多看了,悄悄放好,又在另一个抽屉中看到了一只上了锁的铁盒子。
所幸,上面的钥匙没拿走,他翻出来看,在视线接受到那漂亮的字迹时,眉心拧得越发深了,一抹震惊在眼底乍现。
无他,这字迹,分明是他的亲手笔迹啊!
他,竟给她写过信?
秦九洲按下惊讶的情绪,从最上头挑了一封,从里头把信笺给抽出来,似行云流水一般的字迹,便在眼底清晰的抹开——
“二妞,见信好,三月桃花红,梨花白,春光妩媚多娇,正是踏青好时节。
“出去旅行了一趟,走过青山,淌过溪水,穿过布满阳光的丛林,寻找到了很多漂亮的野花,它们在大自然中,显得是那么的生机勃发。
“回来时,有点不道德的我,将春天摘了一些回家,被我制成了干花,今日特给你寄去干花数枚,祝你早日健康。
“如有一天,你康复了,请用你明亮的眼睛去感受大自然最纯萃的颜色,让你父母帮你拍下最美的笑容,装进相册,我想那会是特别美的回忆对吗?
“重获光明,那该算是一种新的人生,是人生当中最值得纪念的一个瞬间。
“如果可以,请寄一张你终于可以开怀畅笑的照片给我,让我分享你的快乐,以及崭新的希望……
“我在远方,会默默的祝福你,可爱的小姑娘,终于拨开黑暗见光明了……”
落笔是:韩启政。
他怔了好一会儿,以拇指摩挲着那字迹,心头很是困惑:
明明是自己写的,为什么署名签得是阿政的名字?
阿政的字可烂了,歪七竖八的,让他练笔,他最能嗷嗷叫。
那个时候,老师都为了他写的字,曾几次三番把嫂子叫去,不客气的和嫂子说:
“韩妈妈,韩启政的字,真的真的不行,你们啊,真的得花点时间盯着他,让他好好练一练。读书已经这么不上心,字还写得这么烂,卷面分能多拿几分就多拿几分吧……这种字让人看了,你这家长自己说,得有多丢人……”
后来二嫂拜托他,让他逼阿政练字。
他勉为其难答应后,想了一个办法,和他赌玩游戏:他赢了,阿政就得乖乖练;他输了,阿政的字迹问题,他不会多说多管。
结果呢,自然是阿政输了。
愿赌服输,阿政只能乖乖抽时间练。
那时,那小子仿的是他的字体。
初时只能仿个三四分像,后来能像个七八分,但总归是不一样的,他一眼就分得出来,哪些字是他写的,哪些字是自己写的。
总之,他可以肯定,这信不是阿政写的,那绝绝对对是他亲笔写成的回信。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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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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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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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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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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