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华回忆着,努力表述着对那位大哥哥的印象:
“他不大爱说话,不弹琴时,一直就缩在那里看书。
“哦,对了,他脚不方便,受了伤,坐着轮椅。医生说他能站起来的,可他好像得了心理性障碍,就是没办法直立行走。
“阿政说他以前不是这样的,因为受伤情绪很消极,不管是他,还是我,同他说话,他都不搭理人。但我知道他是好人。”
“为什么你会这么认为?”
秦九洲静静的问,心情起伏波动着。
小时候,阿政那混小子在私下里一直就是这么叫他“老大”的,他还说,他比他哥韩启臣更像哥哥,为了表示亲近,就没大没小作了这样的称呼。
秦九洲是不拘小节的,就由着那小子这么叫了。当然,人面上,他还是管他叫小叔的,否则会被二嫂骂。
“有一次,我在他病房,被什么给绊了一绊,带倒了一只放在高处的热水瓶,是大哥哥扑过来拉了我一把,我才幸免于难。而他的肩膀,则被热水烫伤了一大片……”
是吗?
曾经发生过这样的事?
秦九洲想了想,完全想不起来。
但是,他往自己右肩上瞄了瞄,那里的确有一处烫伤,以前洗澡的时候,他常对着那里看,想不出它是怎么来的?
现在,他终于知道了,原来这是“英难救美”的勋章。
“我好像跑题了。”
芳华把话题给拉了回去:
“后来,大哥哥因为高烧转去另外一家医院了。走的很突然,我都没见到他。
“临走前,阿政过来找我,想跟我要QQ。可那时,我们家还没有电脑。最后他只得跟我爸要地址,说是以后有机会就写信给我。
“那会儿,我的眼睛能不能治好还是一个未知数,就算他真会给我写信,我也看不到。但我爸还是给了我们家的住址。
“我的眼睛,本来是治不好的,之后,机缘巧合,居然就治好了。
“出院回家后,我爸意外收到了来自北市第一小学的信,那是阿政寄来的。
“后来,我们就开始通信。你来我往,却从没见过面。
“十六岁那年,我鼓起勇气向他要照片。
“我告诉他:我好想知道在跟我通信的人是怎样一个男生,怎么能写出那么细腻的文字,很让我神往。
“他给了我回信,说:要不见个面吧!
“我高兴的答应了。
“约好的那天,我穿得漂漂亮亮的去见他,怎么也没想到他会是那么漂亮阳光的男孩子,一下子,我就被他迷住了。
“再后来,他转学来到了宁市,和我一起读同一所高中。
“为了不分开,我们考在了同一所大学。我上大一时,他大二。
“那一年,我们正式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感情越来越深,越来越厚。
“本以为两个人相爱就可以天长地久了,只是我没料到他竟出生富贵人家:不是普通的爆发富,而真真正正的名门,跨过财团家族的公子,是旺族华裔。
“这样的男孩子,不是我该肖想的。这是他母亲的原话。
“阿政是待我很好,可生养他的母亲,对他抱着巨大期望。她希望他可以挑大梁,可以成为韩家出色的继承人,她对我说,阿政需要同样是出身名门的女孩子作太太,为他长面子,锦上添花。和我谈谈恋爱,玩玩没关系,正经起来,我是配不上的。
“因这为事,阿政一直和他妈吵。而越是吵,他妈就越看不上我。
“可我们还是坚持着。
“只是,不受家人祝福的感情,果然是没办法长久的。我们到底还是没能走到最后。”
越说,越黯然神伤,那嗓音也变得越来越苍凉。
她很无助。
秦九洲睇着,心下是清楚的:他家二嫂对阿政的确怀着很大的期望,这是每一个母亲都会有的心愿。何况在韩家。
芳华出身普通市民家庭,和秦家的生活环境,各种差异是有点大,二嫂知道阿政的品性,现在还不成气候,所以,她就想找个成气候的媳妇帮着他点。
想当初,家里父母也是因为这个原因,不许他娶苏苏。他和阿政不同的是,没有人压得住他。那时他已经从家里脱离独立出来。无论是经济上还是人脉上,都没有依附在家族利益链条之上。m.χIùmЬ.CǒM
此刻,见她如此的悲伤,他很想将她拥入怀里,但他不能有任何作为,因为他的表示,肯定会吓倒她。
他能做的只有开导,嗓音徐徐然,带着少见的温柔,比那春风还要柔软几分,在沙滩上轻轻的响起:
“十六年时间的确是一个惊人的数据,而人的大脑不是硬盘,人的记忆也不是文件,十六年的感情,是无比厚重的,它的确不是你想要消除就能消除的。
“如果你想消除,只能说明你在逃避。而逃避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傻姑娘,你需的是坦然面对。
“虽然你和他一起走过了十六年,并在这十六年里积下了深厚的感情,但是,这不是你全部的人生。
“你的未来,却至少还有三个或四个十六年,所以,如果真的决定分手了,那就从这一刻选择放下,并积极为自己另外找个归宿,你可以用余下的年华,覆盖掉他停留在你生命里的所有痕迹……
“生活是一个不断往前走的过程,日积月累,就会把以前的东西压到最底层,忙碌会让人没空去回忆,而只顾着眼前。时间久了,感觉淡了,就走出来了。
“也许他还会纠缠,但只要你心意已决,他那边压力一大,早晚也会放弃。
“重要的还是在你,你若给他希望,他还会闹。你若灭了他的想法,他就会罢手。”
那句“傻姑娘”让芳华倍感亲切,因为家里的父母就时常这么称呼她。
是的,有时,她就是有一股子傻劲儿,自己认定的事,会不顾一切的去做,就像她和韩启政的感情,父母一直不看好,但她一直在坚持,结果,真是她傻傻的做了一件傻事。
可即便如此,她仍不后悔,多傻。
和秦九洲说话,她总觉得自己是一个需要教化的后辈,而他是一个非常有内涵的长者,能轻易温暖到她,抚平她的心乱如麻。
“只是,我觉得好难。真心难。”
她把下巴抵在双膝上:
“我是想重头开始,想忘了,可他一直出现一直出现,我没办法做到彻底无视,然后,他会影响到我的心情,坏了我的工作状态,打击我生活信念,把我的日常搞得一团糟。”
秦九洲看着,没办法和她说:放心,会没事的,那小子很快就会被带回北市了,他不会再打扰到你。
咕咕咕。
来自她肚子里的一声叫,让秦九洲决定先把这问题放一放,他站了起来。
她转头看,从她那个位置看,他高大极了,阳光照在他头上,被他的黑发反了光,闪闪发亮。
“走吧,到屋里去,一边做午餐,一边聊吧……人活在世上,最不该亏待的就是自己。哪怕失恋,哪怕分手,哪怕生病,哪怕面对死亡,都不要亏了自己。你要明白一件事情……”
他走在前面,她跟了过去,与他并肩走着低声问:“什么事情?”
“这个世界上,唯一不会背叛你的只有你自己。你可以负尽天下人,但不要负自己。你可不爱任何人,但一定要爱自己……”
这话,似乎是有感而发。
她侧目睇着,一时忘了自己的苦恼,而暗暗揣测起他来:
这该是一个充满故事的男人吧!
中餐做的不复杂,做了三碗煲仔饭,食材上等,大米精致,附料齐全,做出来的东西,自然色香味俱全。汤是鲜蔬鸡汤,清清爽爽,很下饭。
阿中吃了,竖起了拇指:“芳小姐,你可以去做大厨了。真不错。”
其实,这只是家常小菜,和真正的大厨是没法比的,比如阿政,就很会挑三拣四,那张嘴可难对付了。
*
饭后,秦九洲和阿中进了书房,他刚刚接了一个电话,需要去开个视频会,解决一点工作上的事。
芳华则在厨房收拾。
等秦九洲处理完事情出来时,只看到那个小姑娘双颊红红的坐在沙发上,手上抓着一瓶精巧的果酒瓶,正对着窗外的蓝天大海发呆,脸上尽是苦恼——果然是应了那句话,借酒浇愁愁更愁。
“不好意思,我口干了,喝了你一瓶果汁。”
发现他出来时,她转头解释了一句,还摇了摇手上那个漂亮的透明酒瓶。
阿中就跟在身边,见状,张了张嘴,有点惊讶,又瞅了瞅秦九洲,没说话,因为那是先生珍藏的,居然被偷喝了。一瓶要好几万呢……
“这不是果汁,是果酒。有度数的,会醉。不要喝了,我让阿中给你去榨果汁。想喝什么,柳橙汁,还是芒果汁?”
秦九洲把吃剩下的那瓶给要了过来。
她歪在那里憨憨一笑,一只手有点夸张的指着那酒:
“这是酒?骗我?这么甜,怎么可能是酒?比那什么醉生梦死好喝多多了……”
“不骗你。真是酒。”
他把瓶搁到茶几上,轻叹:上回只喝了一口就醉了,这回,喝了这么多,肯定又得醉。
芳华很不乐意,又把它给抓了回来,抱在怀里,双颊红红的,娇娇的叫道:“别这么小气,就喝你一点果汁。我喜欢喝。秦先生,你那边这果汁那么多,等一下我走的时候能不能拿几瓶回去?”
秦九洲看出来了:已经醉了——因为,她说话的时候,已经不用“您”,而是直呼“你”了。
“你想要,可以给你。但这真不能乱喝。这万一后劲来了,你有可能就会睡上三天三夜……”
“骗人。哪有这样的酒?这么好喝……真的很好喝……
芳华打了一个酒嗝,又倒了一杯,想喝,又歪过红扑扑的脸孔问:
“你事情办完没有?”
“处理好了。”
“好!”
她拿来喝了一口,以手指着他的脸蛋,又指了指身边那个空位:
“那你坐下,现在,你能不能帮我再解决一个大麻烦。”
“什么麻烦?”
他只得坐下,鼻子里闻到的尽是那果香,甜腻极了。
“还是之前我们讨论的那件事:分手是肯定要分的,问题的关键在于,我到底要怎样才能绝了他的念想?让他不要再来找我了。这样,我们就可以各过各的了。我可以忘记他的……一定可以的。但他天天来找,天天来找,我就没法活了。我意志再坚定,也经不起他这么磨。”
她起誓似的对他说:
“我刚刚仔仔细细的想过了,我要重新开始。彻彻底底的和他撇清关系。完完全全的断绝往来。”
秦九洲目光闪了闪,虽知她这是醉言醉语,但从一个侧面来说,她心里的确有这样一个决心——由此可见,她的性情,是何等的刚烈。
也几乎在同一时候,一道灵光,忽然在他脑海闪过,那想法,闪现的无比的突然,却又是那么的自然。
下一刻,他伸手轻轻抚了抚她那滑溜溜的发顶,在感受那份细腻的同时,语带诱惑的低问:
“你确定想让我帮你?”
那钢琴似的嗓音透着一股子神奇的魔力,令她拼命点头:
“对……快说快说,你有法子吗?”
一抹温柔的笑,在他脸上浅浅然泛开,朦胧的发着光:
“简单,嫁我。”
一顿后,他又补充了一句:
“只要你结婚了,就能绝了他的念想。”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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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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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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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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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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