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霁欢挑了挑眉,干脆利落地点点头。
“你说你这女儿家的怎么会想要去做生意呢?出去抛头露面的多不合适,况且我们府又不是养不起你……”杨氏蹙着眉,眼底满是不赞同。
霁欢闻言挽过她的手,撒娇着靠在她肩上摇晃着:“母亲您放心,欢儿绝不会被人发现的,您就帮帮欢儿罢,好不好……”说着还朝她娇憨地眨了眨眼:“况且这又不丢人。”
杨氏被她晃得头昏眼花,败下阵来连声道;“好好好,你这丫头别晃了……”
霁欢狡黠地扬了扬唇角,暗喜。
杨氏无奈地瞪了她一眼,恨恨地在她光洁的额上轻敲了几记,道;“你这鬼精的丫头哟,你是吃定我对你没法子了吧。”
霁欢吃痛地捂住额,随即又笑开了。xiumb.com
仿佛只有在母亲面前,她才能放下一切伪装和满腹心计,放松得如同一个稚儿一般只需在她怀中亲昵即可。
可惜这种时候在霁欢的人生中占得太少了,少到她有时会以为自己是打不倒的铮铮铁骨,无需任何柔情。
霁欢眼底弥漫上一层浓重的雾气,霎时间覆住了原本还满含笑意的清眸。
她看着母亲吩咐巧云下去清点嫁妆,心里暗暗发誓这是最后一次依靠母亲,以后就让她来做保护母亲的臂膀,绝不会让任何人有机会伤害到她!
“欢儿,你跟母亲说实话,怎么会突然生出要开绣馆的想法?”杨氏安排好后,转头又担忧地问道,“是不是有人唆使你的?”
霁欢失笑地素手轻覆上母亲的:“母亲,在您心里欢儿就这般蠢笨?”
“自然不是,欢儿在母亲心中永远都是最好的。”
“母亲就别太担心了,欢儿心中有数。”霁欢见杨氏还是一副不放心的模样,又补充道:“欢儿就是觉得多些钱财傍身总是好的,要是他日有用得上银子的地方也不至于走投无路不是?”
“可堂堂大学士府怎么会落得如此境地呢?”杨氏听了不免觉得霁欢太过杞人忧天。
霁欢眼底的冰冷一闪而过。
前世就是如此,爹爹被诬陷落狱,家中的银钱被三姨娘宁氏卷走了一大半,本可用来救急的母亲的嫁妆也被吴氏给吞入囊中,导致府里根本没有一分钱去帮爹爹疏通关系,最后还是王尚书帮了一把才费尽心力地将爹爹给弄出来了。
她永远都记得在狱中受尽折磨的爹爹还剩一口气被人抬着回府的场景。
那种痛就如同一道惊雷深深地劈在柔软的心上,血肉模糊,痛彻心扉。
而这一世她定要未雨绸缪,抢得先机,不让前世的惨祸再次发生……
从血淋淋的前尘往事中抽离出来,霁欢扬起一抹灿烂的笑道:“是欢儿太过多虑了,母亲就当是欢儿的一个小乐趣罢。”
以母亲以夫为天的守旧性子,若是与她说得多了还会徒增她的忧虑,对她原本就孱弱的身子更是不利,还是先糊弄过去为好。
“对了母亲,欢儿怎么从未见过外祖和外祖母他们呀?”霁欢似是想起了什么,小心翼翼地瞧着杨氏的脸色询问道。
气氛一下便凝固了起来。
站在旁边的巧云拼命地朝她使着眼色,想让她不要再问下去,可惜已经晚了。
而杨氏温婉端庄的眉眼间笼罩着层淡淡的愁色,一双葇夷紧紧地揪着帕子,过了半响才开口:“因为母亲和他们……断绝关系了。”
说完这句话仿佛已经用尽了她所有的气力,她扶着旁的紫檀炕几一副摇摇欲坠的样子,巧云见了急忙过去搀着她。
霁欢也慌了,她原本只是想试探地问问,没想到外家的事情对母亲的影响如此深重,一时间愧疚盈满心头。
“对不起,母亲,欢儿不该多嘴的……”她不知所措地想过去牵杨氏的手,却被巧云有些埋怨地制止住了:“小姐,您这是在剜我们夫人的心呐……”
霁欢低下头踌躇着,讷讷地道:“我真的不知道……”
杨氏安抚地朝巧云摇摇头,继而向霁欢伸出手道:“来,欢儿。母亲没有怪罪你的意思,只是如今提起来还是有些伤心罢了,你想要知道什么母亲都可以说给你听……”
……
原来,杨氏当年是京郊有名的望族杨家的嫡长女,名靖柔。外祖和外祖母自小便将她捧在手心里娇养着,这一切本来和和美美,直到她十五岁那年。
那日杨氏一行人到京城不远处的寺庙上香,谁知路上遇到了劫匪,在千钧一发之际,一个看似弱不禁风的书生经过并拼死救下了她。
或许在那时她就已经芳心暗许,但她清楚地明白自己的家族是不会允许她嫁给一个一穷二白还无功名傍身的穷书生的,于是她便偷偷开始典当自己的首饰换成银钱去资助那个上京城赶考的书生,还与他经常书信往来……
不久便被外祖发现了,外祖大发雷霆,将她锁在闺房里。那时的杨氏年轻气盛,不顾一切地想要去见那书生,最后在一个夜黑风高的夜里逃了出去,再也没有回来。
外祖和外祖母知道后的沉痛可想而知。再后来,杨家便放言出去说杨家的嫡女重病过世了,从此再无杨靖柔这个人。
而那个书生便是霁欢的爹爹,如今的承宋国大学士李和安。
霁欢没想到母亲和爹爹在一起的经历竟如此曲折,更想不到看似柔柔弱弱的母亲的内心甚至比男子还要果敢坚强。
母亲放弃了显赫的家世和疼惜她的亲人和爹爹在一起,可是爹爹却负了她……
霁欢望着泪眼婆娑的杨氏,心像是堵了一团棉花,让她喘不过气来。
她多么好的母亲……
外祖和外祖母当年的不谅解就像是母亲的一块心病,是她内心最深处的痛,倘若不化解,那道溃烂的伤口就会一直存在。
若是母亲当初没有与外家闹翻,前世的结局也不会如此悲惨……
霁欢垂眼思忖着。
或许也是时候该去登门拜坊一下她的外祖家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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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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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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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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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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