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大少拍了拍胸脯:“这位是我的兄弟,自己人,帮你报仇的。”
虽然没有看出这位年轻人到底有什么特异功能,但既然是大少找的,就绝对信得过,何况大少还拍着胸脯说了,这是他的兄弟。
要知道,大少很少主动说别人是自己的兄弟。
以前,老马听说过的也就只有两个,一个是自己,一个是风一刀。
老马之所以和丁大少颇有渊源,那是因为老马曾经就是丁大少的保护伞。
小时候,老马和丁大少都住在一起,两人的家差不多只隔着一条街。
丁大少当时年纪很小,差不多十四岁的摸样,而老马则有三十一二岁了。
两人之所以认识,都是酷爱打篮球,一来而去两人也认识了。
那个时候,丁大少的父亲得罪了一个家伙,那个家伙没办法对付丁父,就找了一些街头混子,在丁大少打篮球的时候,这群混子拿着片刀冲过来,声称要废了丁大少。
丁大少平常的朋友很多,可惜到了这个时候,没有一个能够靠的了谱的。
关键时刻,老马挺身而出,为丁大少挡刀,当时老马的屁股差点都给人砍碎了,但依然保护住丁大少没有受到任何的伤害。
当然时候那位老板想要砍残丁大少的老板被丁家供奉皇天给抹杀掉了。
丁父很感激老马,决定给他一些生意。
老马婉言拒绝,带着一家老小离开了燕京,那群混子不敢惹丁大少,却绝对敢惹他老马。
走的那一天,丁大少送老马去火车站,并且问:“为什么我那么多的兄弟都不敢出手,就你敢?”
“因为你的兄弟都不是真正的兄弟,我愿意为你出手。”老马停歇了一会:“你不像我,我老马已经这么大年纪了,三十多,以后的路可能就到这里了,但你?你还可以走很远的。”
丁大少一直很佩服老马,无人的啥时候喊对方一句老马哥,这么多年也没有断了交情,也在于此。
这次听说老马遇上了这样的事情,他就忍不住了,说什么也要给他把这个仇报了。
“老马,是谁动的手你知道吗?”车上,程世阳问道。
老马的两眼通红,头发蓬松,攥紧了拳头说道:“我知道,是腾冲名扬赌石场的老板岳千仇,那个家伙喜欢去勾引有夫之妇,这次看上了我的媳妇,我当时反驳了他几句,结果第二天回家的时候发现我儿子被淹死在浴缸里面,我女儿被那群混蛋给吊着脖子弄死的。”
越说,老马的眼中也是煞人,他没有眼泪,眼泪早就在第一天得知不幸的时候流光了,他现在就想着报仇,只要能够报仇,他愿意付出任何的代价。
丁大少理解老马,其实老马也挺悲凉的,以前穷,除了打打篮球乐呵乐呵,每天都在工厂里面干着最重的活,上着最久的班,可依旧没钱,娶不起媳妇,来了腾冲之后做起了原石生意,发了点家业,而丁家也暗中给予了资助,他才成为了有钱人。
三十五岁的时候,老马才有钱取了个挺年轻、漂亮的媳妇,生了一对儿女。今年都六七岁大。
媳妇、儿女是老马的三件宝,可是就在前不久,全部都没有了,老马曾经对丁大少说过:“我老马这一辈子也就活成这样了,没见过太大的世面,但我儿女以后一定不能这样,我要送他们去国外留学,要让他们去学钢琴,学画画,真正的成为上流社会的人。”
啪!现实无情的抽了老马一耳光,儿女没有了。
程世阳也有些难受:“哼哼,一个赌石场的老板竟然如此丧尽天良,看上了别人的媳妇,别人顶了几句嘴,就敢下这么毒的手,简直该死。”
闻雪姬和闻舒雅也面面相觑:“天底下还有这么狠的人呢?简直是该杀啊?”
“阳哥,你别急,好好玩两天,然后咱们再动手,将那个混蛋岳千仇的名扬赌石场全部给赢过来。”丁大少劝程世阳。
程世阳有些好奇了,按照平常,此时丁大少应该很冲动才对,为什么今天自己都忍不住了,丁大少却忍住了呢?
丁大少继续说道:“去他们赌场什么时候都能够去,咱们不着急,先让老马将脾气给控制住,这样咱们才能够好好的干活对吧。”
哦!原来是这样啊,程世阳越发觉得大少其实是张飞绣花,粗中有细。
老马也点了点头:“对,对,大少说得对,我现在还是要压一压脾气的,不然咱隐忍这么久就没有什么意思了,咱们先在腾冲耍两天,等耍舒服了,再弄死那个岳千仇。”m.χIùmЬ.CǒM
闻雪姬和闻舒雅当然是乐意了,她们来这里本来就是为了游玩,放松的。
其实腾冲是一个很出名的地方,如果一般的游客,自然是清楚这里是旅游胜地,大量的火山,大量的湖泊,很多原生态的地方都是值得游玩的。
而在赌石者的眼里,这里是仅次于缅甸老坑赌石场的地方。
这里似乎有万贯的黄金铺路,要钱过来捡就行了。
到了腾冲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八九点钟。
老马笑着对程世阳说道:“阳哥,咱们这个地方特产挺多的,咱们去茅楼吃点东西,算是给你们接风!”
“茅楼是什么?我只听说过茅厕。”闻舒雅在一旁砸吧砸吧舌头。闻雪姬斥了一句:“舒雅,快吃饭说这么恶心的东西干什么?没礼貌。”
老马摆了摆手;“哈哈!别说这位姑娘了,我刚来云南的时候,也以为茅楼是茅厕呢,其实不然,茅楼是他们这边吃饭的地方,相当于宾馆,我知道一个茅楼烧得菜那叫个有滋味啊,挺爽的,一起过去。”
有吃的大家都开心,丁大少也来过这里几次,可是每次过来都带着老马去澳门、香港一带游玩,根本没有在腾冲这个地方感受一些原始的气息。
现在听老马介绍,也有些感兴趣:“走!大家都走,我来请客。”
老马摆了摆手:“大家这次过来帮我的忙,怎么能够让你们请客呢?我来。”
“好,你来,就你来。”丁大少也不好驳老马的面子。
众人开着车子去了,随着一阵阵的起起伏伏,向来没有走过这么颠簸路的闻雪姬差一点就给晃吐了。
本来已经差不多快平息恶心感的闻雪姬和闻舒雅听了老马那一句话之后直接让停车,然后大吐特吐。
因为老马一板一眼的说道:“要想吐可要趁早,将肚子吐空了,晚上能吃得下更多的东西。”
这句话有够恶心的,吃跟吐有什么关系?
按照程世阳理论是,普通人饿了就会吃,但是吃货却觉得,吃跟饿,有一毛钱的关系吗?
丁大少丢给老马一根烟:“我想想啊,你这个家伙是不是太恶心人了,所以人家才灭了你们一家的。”
程世阳有些傻眼了,这位丁大少也太不会说话了吧?
岂料老马一笑了之:“嘿嘿,我刚才也是无意的,再说了,我老马的为人你还不知道吗?来个腾冲啊,就跟林黛玉进大观园似的,步步谨慎,事事关心。”
“哈哈,要是风一刀在这里,那可就绝了。”程世阳在一旁说道,风一刀这个家伙也喜欢吟诵一点风花雪月的东西,和老马的幽怨刚好是一个反调。
心里头仔细想想,程世阳才觉得丁大少说话是有分寸的,虽然言语过重,可刚好想一柄重锤再次锤炼一下老马的意志。
前去报仇可不是凭着一股子的意气用事就行的,尤其是对付腾冲的地头蛇,更是要坚韧的意志,更加隐忍的内心。
车子开到了茅楼,闻氏姐妹先下的车,他们可是受不了了,再不下车,估计又得吐。
但看完了面前的建筑物以后,她们的心情都好了起来。
茅楼顾名思义,就是茅草搭成的楼,面前这栋茅楼是木质结构,然后需要挡风的地方都用茅草遮掩。
别说,这种茅草遮掩下看上去既有层次感,也跟暖和,不过现在这是在夏天的尾巴上,闻氏姐妹也无法欣赏到寒冬时分,煮梅饮酒住茅屋的感觉。
“哇!这栋建筑好美啊。”
程世阳和丁大少两人相视不语。
倒是老马敢说实话:“哈哈,两位妹妹,你们是有钱人,高楼大厦的看惯了,也喜欢瞧瞧乡下人的东西。”
的确,闻氏姐妹常年都呆在燕京,最多就是在郊区,因为他们的别墅建在郊区。
可全是别墅的郊区自然比不得这里的真郊区了。
晚风吹得有些冷,闻雪姬吹了吹手:“咱们还是去吃点东西吧!外面好冷啊。”
“好叻,咱们现在就去。”老马带队,进入了茅屋。
茅屋看上去古香古色的,可是里面的老板就不古香古色了。
作为最出名的茅屋,每天过来的客人都是海量的,再加上这对老板夫妇做生意也很踏实,因此生意很是红火,每年赚个好几百万是没有问题的。
刚刚进屋,老板海东青就瞧见了老马,笑脸相迎:“马老板,今天来得可够晚的。”
虽然老马遭了难,海东青倒也不会痛打落水狗,反正只要进门就是客人,哪怕是寒冬腊月的乞丐,海东青还没事喊进来给人家温两杯米酒。
“晚不怕啊,就怕没有了好吃食。”
海东青憨厚的笑着:“嘿嘿,马老哥这是在挤兑我啊,咱们开门做买卖还能没有吃的,来诸位客人都做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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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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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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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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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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